第21章

我決定真正地勇敢一次。

第二天一大早就起牀洗漱,換了兩次髮型,直至自我感覺良好。我媽見我在鏡子照了又照,終於止不住問:“這麼早就起來打扮,大姑娘呀你是?你是要相親去啊?”我隨口說:“那也差不多吧。”這句話聽得我媽一頭霧水,也嚇得我一頭汗水,忙看一眼牆上的時鐘補充說道:“也差不多了吧,時間。”

我媽從來不去阻止我要做的任何一件事,哪怕是過問,所以當我出門時,她只是說:“家裡還有那麼多菜呢,你什麼時候回來吃?”

我假裝沒有聽到。

在朱亞嵐家門外,我踱了幾圈以平定心跳。然後猛吸一口氣敲了門。

屋裡馬上有了迴應,開門的是一箇中年男人,身材微胖,臉上掛着微笑很隨和。那時我想,啊,這肯定就是我的岳丈了。

我輕微地鞠了下身說:“您好,請問您是朱亞嵐爸爸嗎?”

他微笑着說:“是的,你是?”

我忙說:“噢,我是她的同學。特地來給您捎個話。”

他說:“噢,屋裡坐,屋裡坐。”

我嚇得馬上說:“不用了,不用了,我就是給您說一下朱亞嵐在成都,暫時住在張伯他們家 ,叫您不用擔心。”

他說:“哦,是嗎,那就好,那就好。我還在擔心呢。聽說她媽去了重慶,她也不給我打個電話。你看這,真是謝謝你啊。”

我說:“哪裡,哪裡,應該的。”

他又忙說:“你瞧,天還這麼早,真讓你費心了。來屋裡坐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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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我執拗不過,想這朱伯真熱情,便小心翼翼跟他進屋了。

雖然這屋裡長期只有一個男人居住,卻還是被收拾得井井有條,可見朱伯是個細心而勤勞的人。我坐下後,他給我拿水果又是沏茶,好一個熱情好客的人——當然我在心裡並沒把自己定義成客人。

我說:“朱伯,不用這麼客氣的,”其實在心裡說了下半句“都是一家人嘛。”

但是他並沒有停下手上的動作,他給自己也沏了一杯茶,然後也坐了下來。

他坐了下來,我們彼此就沉默了,弄得氣氛有些尷尬。朱伯喝了一口茶問:“你叫什麼名字?”

我說我叫王昊。

“王昊?你是王昊?”朱伯突然表現出很吃驚的樣子,然後帶疑問地將我上下打量了一番。他這一驚訝不要緊,可這一打量,我的臉就像那一次見到朱亞嵐一樣,迅速紅及耳根。我當時恨不得說,王昊,絕對正版的,您未來的女婿!可我還是被他這種複雜的表情給驚懵了,我想難不成我媽真來提親了?朱伯現在看到了他的女婿驚訝了?啊,不會是他不滿意吧!當我這麼想時,就又後悔今天的衝動,衝動是魔鬼啊。可現在,我騎虎難下了。

我硬着頭皮說:“我……我是……叫王昊。”然後也同樣狐疑地看着他。

就這樣,我們拿起茶杯互相疑惑了很長一段時間。

終於,朱伯開口了。他說:“真的長大了啊。”

這讓我不明其中的含義。

有很多事情是一時之間無法搞懂的,比如此時。以我擁有的那丁點邏輯思維還來不及運轉去想這件事的時候,現實又將我拖向了下一秒,朱伯接着說:

“你媽,挺不容易的,一個人在外面工作那麼累,不過,真的,難得你這麼懂事,很好。”聽他這麼說,我突然感覺臉上像被貼了很多金子,至少說明我在他心中的印象不算差。這立即打消了我剛纔的顧慮。於是笑着說,原來朱伯認識我媽啊。

“啊,認……識,當然認識。”朱伯回答的語氣頗讓我感到奇怪。

這樣,朱伯就又沉默了,像是若有所思,而我覺得使命已經完成就要起身告辭。他並沒有多留。

外面已經人潮涌動,我站在他家門口突然感覺到自己像是進行了一次大的革命,但如今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啊。

我心裡是這樣想的——無論如何,我今天用一種特殊的方式拜訪了我未來的岳丈。從直觀上來說,前途一片光明。走了不到十步,朱伯突然把我叫住說:“那個,王昊,真的挺感謝的!”

我總是這樣,爲一些我視爲理所當然的想法變得快樂,並且樂此不疲。我的猜想,應該不離十,就那麼回事兒。

調轉時間到三個月之前,我就是這樣對李逍說——就直觀上說來,你前途一片光明。那時候我心情灰沉暗淡不似現在。可誰說的來着,生活無常啊,當我現在看到光明的時候,李逍卻又低沉,全沒了三個月前剛任學生會主席時的精神。

朋友是應該在自己高興的時候想起的。比如現在我爲自己一切一帆風順而慶幸的同時,就免不了要感慨李逍感情路上坎坷的不幸。

在李逍成爲我們的學生頭後,他就立馬做了一件挑戰自我的事情,給高他一個頭頂的高三學姐寫情書。這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高難度動作。但不畏艱險哪怕鋌而走險是李逍感情上的風格,他說,越是難求的得到後纔是越珍惜的。爲米娟,值!

當李逍說這話時,他站在學校的操場上,秋天的雨像沒有串好的珠子散掛了他一身。捂在心口的玫瑰被澆滅了火紅,打落得徒剩一枝花梗。

他總是這樣說,我喜歡爲你做一切事情,這是我的義務,而你選擇接受與否那是你的權利。很顯然,李逍的義務並沒能換得米娟的同情。

我給李逍說,你怎麼能在雨天拿一枝玫瑰在操場上等待同米娟的邂逅呢?這是不符合邏輯的。

李逍說,我知道操場上沒人,所以我才讓她來接受我送的玫瑰。

我說,那就更沒邏輯了。

可不管李逍是不是對《新白娘子傳奇》裡的雨中斷橋相會情有獨鍾,還是覺得自己別出心裁,至少說他是用了心的。雖然,換了我是不會傻B地冒雨捧一枝沒瓣兒的光梗,站在操場上。

但有些事是不能用常規思維去想的。比如李逍站到雨都不忍心再下的時候,米娟果真姍姍來到他面前,面泛紅潮地盯着他。這讓李逍欣喜若狂,恨不能就拿着那支沒瓣的玫瑰梗單膝下跪向她求婚了。很多人都在教學樓上盯着雨中的這對人兒,有幾個女生簡直忍不住要隨便抓一個人像這樣浪漫一回了。

可是米娟還是以原來的那個姿勢一動不動,良久後她溫柔地對李逍說:“你……癩蛤蟆想吃天鵝肉!”說罷頭也不回揚長而去。

而一根光棍在米娟的背後轟然着地。

當李逍失魂落魄出現在我面前時,我說:“李逍,爲這女的,不值!”

李逍像丟魂似的說:“光明沒了,前途無‘亮’了。”

現在在這些事上,我覺得自己比李逍要幸運得多。當我感覺的愛情將臨的時候,並沒有他那樣熱血澎湃地衝動,一剎那就被雨水打得像焉了的茄子。至少說,我是冷靜的。冷靜,纔是取得成功的先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