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掛滿整個山洞的臘肉香腸,負責張羅吃食的女人們真正展露出笑顏,族中老者都說這應該是最好過的一個雪季,他們從沒囤下過這麼多東西,臘肉和煤石給了烈陽部落莫大的信心。
凡事都要看兩面,囤着這麼多肉,踏實歸踏實,對吃貨來說也是莫大的煎熬。
小孩子們總仰頭看着掛在頭頂的肉,每天能問好多遍,可以吃了嗎?今天吃肉肉嗎?看他們睜着烏溜溜的大眼滿是期待看着你,嘴皮子就像有千斤重,說個拒絕比什麼都難。
可再難也得拒絕啊……
就有小豆丁夜裡睡覺都在咽口水,還有做夢喊着要吃肉的,沒法子,也就只能每天給他煮一小塊。
這下好了,這下又捅馬蜂窩了。
小孩子拿着切成片片的臘肉一點點慢慢啃,啃完還眯着眼回味半天,那個享受的表情成功戳爆了家裡男人的小心肝,有人故作淡定偷偷饞嘴,有人變着法從兒子手上騙吃的,還有更不要臉的,直接跑到管飯的女人面前,反手指着自己:“我呢?我的肉呢?”
結果可以預見,多大的人還和小豆丁搶吃,可不得挨訓麼?
最近,部落裡有了新活動,狩獵回來日常訓練也完成之後,勇士們就排排蹲在一起,互相訴苦互相吐槽——
你和你兒子搶肉吃啊?我兒子精明得很,根本不上當!
真羨慕你們有兒子的,我就是兒子,阿姆也沒煮來給我解解饞!
黑豬是我們獵的,爲什麼不給我們吃?
兄弟們,聽我說,是時候拿出部落勇士的氣概了!
……
兄弟幾個也就是嘴上逞英雄,回去一個賽一個的慫,當然這並不妨礙他們背後吹牛逼,這也是一種調解以及自我安慰的方式嘛。今兒個日常吐槽完畢,正想說閒着沒事再去練練,就有人小跑着過來,說去看看,阿夏在給阿越做靴,部落裡的女人們熱火朝天學起來了。
鬱夏會做鞋,既會納鞋底也會繃鞋面,不過部落裡缺布少料的要做棉鞋不靠譜,就只能搭配各種皮料做靴,靴底用結實的木頭,上面扎皮,她扎的雙層皮,裡頭的柔軟並且帶毛,外頭粗糙一些,得耐穿還要方便擦洗。
說起來不難,上手還是挺複雜的,一雙靴子她們做了好幾天,手巧的第一雙看起來就很像那麼回事,也有手藝略差的,出來挺醜,伸手進去摸一摸倒也舒服。
女人們是圍聚在一起邊聊天邊做,做好之後就興沖沖往家裡趕,讓男人試試。
鬱夏看着他們滿懷期待回去,沒過多久,四面八方就傳來嗷嗷慘叫。
“你知道做一雙皮靴多難?你就這麼穿上了,你洗腳了嗎???”
“滾去洗腳!你給我仔細搓搓!”
“我特地選的最好的皮子,你試一下就蹭黑了!”
“你剛纔做了什麼?你怎麼那麼髒?”
上一次排排蹲還是因爲想吃臘肉香腸的願望沒得到滿足,這一次,粗心的漢子一不小心就把新做好的皮靴穿髒了,被女人們抄着傢伙追出去老遠,隔着一座山頭都能聽到回聲——
洗腳!滾去洗腳!不許把你腳丫子伸進小溪裡,不許弄髒水源,燒點水給我好生搓搓!
出去打水的男人們在潭邊相遇了,互相打量對方一眼。
兄弟你也被轟出來了?
你也是啊?
你說不就是弄髒了皮子,我打回來的皮子還少?
非要試什麼靴子,配合她試了又指着鼻子罵我,難伺候,女人真難伺候。
……
旁邊悶頭打水的兄弟嫌棄的看向他們幾個。心想抱怨之前你倒是把臉上的得意收一收,嘴角都翹上天了這還不高興?口不對心也不知道是跟誰學的。
又是燒水,又是搬石盆,等到腳丫子都洗乾淨,長指甲也修剪過,他們才被允許穿上嶄新的皮靴,還不僅是皮靴,部落裡的女人學着鬱夏做衣服的手法,給自家男人做了皮衣皮褲。
爲了方便噓噓,她們給皮褲做上綁帶;爲防風,又給皮衣做了大牛角釦子。這些都是抽空跟鬱夏學的,趁男人們去狩獵或者操練的時候趕工做出來的,拿出來就特別驚喜特別意外。
那皮衣皮褲都有毛內膽,賊厚實。
被催着換上以後,感覺從頭暖和到腳,這會兒天還不算很冷,多穿會兒都發熱。現在穿着感覺熱,過段時間得多舒服?
嘴笨的都不知道該說什麼,就伸手看看,擡腿看看,走兩步看看,又問女人怎麼樣。
女人們笑着點頭,問穿着怎麼樣,合不合適。
“合適!舒服!真暖和!”
“怎麼想起來做這個?給自己做了嗎?”
女人就說是阿夏教的,“你出去的時候多,先做你的,現在這個天可能還穿不上,試好了就收起來。”本來還想提醒說愛惜點,別三兩下就弄髒了,看那模樣,不用說他也知道,女人就坐回去接着給家裡的豆丁縫衣服。
皮衣皮褲皮靴熱火朝天的做起來,原先還挺夠用的皮料就飛速縮水,部落裡都在琢磨能拿點什麼去集市上換皮料,鬱夏想了想,編筐麻煩,別的也麻煩,不如做吃的。做吃的,並且要工序簡單做出來噴噴香,還得方便攜帶,鬱夏想到了炸肉丸子。
繼煙燻火烤做臘肉之後,部落裡又熱火朝天做起肉丸子,獵豬的隊伍再一次行動起來,他們特地選了肥溜的下手,弄回來一邊熬豬油一邊剁肉餡,料是鬱夏親手配的,配得很足,均勻的拌進肉餡裡,拌好之後她掐出一顆顆丸子準備下炸,做的同時還不忘講解,告訴大家怎麼才能掐出滾圓的肉丸子,下鍋之後要炸多久,炸到什麼程度可以撈起來。
她持續不斷的做着親身示範,站在旁邊多看會兒,差不多的都學會了,等這些人學會,他們陸續架起幾口鍋子,先熬油,把油渣分給孩子們解饞,就着鍋裡的油就一波波炸起肉丸。看大家上手都不慢,多一會兒就做得很好,鬱夏便解放出來。
她將出鍋的丸子瀝乾,裝好,仔細放進筐裡,拿木板蓋上。看炸得差不多了就宣佈今天可以收工,讓勇士們搭把手,將筐子掛到牛背上。
前次幫忙運過鹽袋的牛羣又來了,這次因爲是運熟食,鬱夏還帶着膽大的族人給它們洗刷了一遍,刷得乾乾淨淨的。
牛羣帶着全部落的希望趕了小半天路,去到集市上。這是雪季到來之前最後一次集市,各大部落都帶來了自己的特產,想看看能換到什麼東西。鬱夏過去的時候,時間已經不算早了,按理說這一天交易的高峰期已經過去,烈陽部落的到來還是引起震盪。
首先聽到的是獸蹄聲,所有人齊刷刷扭頭遠眺,就看黑壓壓一片朝這邊來。
“獸襲嗎?這種時候,不可能啊。”
有人眯着眼仔仔細細看過,說:“是烈陽部落來了,這是阿夏馭使的牛羣。”
第一次見的都不住後退,生怕場面失控,見識過幾次的壯着膽往前挪了挪,他們心裡十分期待,想看看烈陽部落拿出了什麼東西,看要不要搶在前面交換。
牛羣來得很快,很快距離近了,又一眨眼,它們已經停在集市口上。鬱夏沒想往裡去佔好位置,她衝勇士們使了個眼色,讓大家從牛背上下來,剛下來,就有人上前寒暄:“有段時間沒見了,阿夏你今天帶來什麼?就這幾個筐子嗎?”
“當然不是,是筐子裡裝的東西。”
如今這個天,只穿個亞麻衣服鬱夏是受不住的,但又沒冷到誇張的地步,她就穿了個亞麻布裁製的打底衫,下面套了條同材質的小短褲,再穿上取掉毛內膽的皮褲,褲腳扎進鬆糕底的翻領短靴裡,出來之前還順手拿了個兔毛披肩。他長長的頭髮讓喬越給辮起來,臨出發之前鬱夏還問喬越要不要一塊兒來,喬越想了想這些原始牛對他的態度,再想了想前次石頭回來之後一臉苦逼去找巫醫求藥……
想想還是算了吧。
這個受罪……哦不是出風頭的機會句讓給部落裡那些沒見過世面的年輕人。
就像喬越預想的那樣,爲了趕早到集市上,這一路鬱夏把牛羣駕得飛快,她騎過的動物寶寶不知道多少,很放心並且很享受,而其他人就苦了個逼。直到從牛背上下來大家才緩過勁兒,想伸手揉揉顛到麻木的屁股墩兒,別的部落的就搭話來了。
他們不僅好奇鬱夏帶來的東西,也好奇鬱夏這身行頭。
對各大部落來說,日常服飾就是皮裙,按季節分厚薄長短,雪季多披兩層皮毛就完事,這麼齊整的打扮是頭一回見到。不僅衣服料子新鮮,貼身的皮褲也很性感,完全展示了一雙修長美腿,還有那雙皮靴,讓穿着綁帶皮底鞋的傢伙們看直了眼,環臂上的兔毛披肩也蓬鬆慵懶……
鬱夏本來就好看,再加上人靠衣裝,這麼收拾出來簡直能讓人看直眼。
其實在部落裡鬱夏沒這麼講究,今天不一樣,不僅是她,她帶出來這些勇士也是仔細收拾過的,走這趟首先是換東西,也想顯擺一下烈陽部落目前的好生活,讓大家睜大眼看清楚,有過不下去的趕緊來投靠。
想着開春之後又要種地又要搞建設,很需要人手,哪怕部落不算小,感覺還是不夠。人不夠,就得吸收周邊的小部落,慢慢擴大規模,從部落變成村莊變成城池。
這個規劃實際是喬越做的,他陸續同首領商量過好幾回。現在要過上更好的生活,就要從無到有變出很多東西,在原始社會你又不能指望機械化,就要靠人力,烈陽部落只有這麼多人,他們不僅要打獵採集種植還要投入製造建設生產等等,怎麼算都排不開。
像現在,做什麼都要召集全部落一起來,現有這些族人要學的東西太多,效率就低。
按照喬越的設計,來年要做的事非常多,同時進行的就會有好多樣,種地的應該專門研究種地,搞建設的也應該專心埋首工程建設,這樣效率才能提起來,這樣的話,現有這些人就完全不夠用了。
思來想去,吸引別人前來歸附是變強之後一定會走上的路。你需要人手,別人想跟着過好日子,雙方一拍即合。
這次過來,鬱夏是肩負有使命的,她的使命就是裝逼。
要裝到位,裝得自然,要讓別人看了就眼饞,眼饞到回頭逢人便說,說那個烈陽部落你知道吧,和從前真是大不一樣了……
好在鬱夏經常都是風雲人物,不用特別做什麼,一亮相就有氣場。她一派鎮定任由別人打量,同時也在人羣裡掃了一圈,就看到好些個熟人。
飛羽部落的在,他們拿來做交易的當然還是鹽。
棕熊部落也在,鬱夏還看到當初纏着她說想騎牛的青年。
看鬱夏打量過來,對方還給了個笑臉,問美女姐姐你穿的什麼,那是用什麼做的?
鬱夏擡了擡手臂,亮出打底衫來:“你問這個?這是我們織的布。”
“怎麼換?能不能給我摸摸?”
鬱夏就笑了,說:“我們自己用都還不夠,這個不換。今天只帶了肉丸過來,給你嚐嚐?”
說着,她就取了根竹籤子,掀開框裡的木板,從壁沿薄薄的石鍋裡叉出一顆炸肉丸,往前兩步遞到那青年面前。
要是剛出鍋的肉丸子,那是非常香的,這個已經放涼,口感上會有一丟丟折扣,但只要想想各大部落的生活水平,這個已經很美味了。鬱夏示意青年接過,青年接過去之後遲疑了一下,然後纔將整顆丸子塞進嘴裡。
塞進嘴裡,咬開,才咀嚼了一下,他雙眼就瞪圓了,非常驚訝的樣子,跟着是完全享受的表情。
不知道該怎麼形容的好吃!
超!級!美!味!
鹹香的丸子,酥脆的表皮,那是從來沒嚐到過的好滋味,油炸食品就是這麼饞人,吃完還想要,想要更多!
一顆丸子的時間,青年恨不得跪下來感謝天神,這是天神恩賜的美食!和它比起來,之前吃的那些肉都不是人吃的!
“你們要什麼?這怎麼換?”
看他這樣,其他人竊竊私語,有相熟的指名問他:“喂,你說說是什麼感覺?好不好吃?”
青年並不搭理他們,只是一臉熱切盯着鬱夏。
其他人就抗議了,說也要嚐嚐,最後商量的結果是讓每個部落派一個人來嚐嚐。
看他們興沖沖的領丸子,青年好心提醒他們,能走的趕緊走,千萬別嘗,嚐了你就完蛋。
他這話沒人信啊,白給的咋能不嘗?當然要嘗?
看着傻子們拿籤子把炸肉丸往嘴裡塞,青年還在心裡給他們配音:完了完了,全搭進去了。
享受是短暫的,嘗過這樣的美味之後,你對自家食物的嫌棄纔是永恆的。就不說今天能換到多少,哪怕全換回去還能讓你一個人吃了?你分到的塞牙縫都不夠,接下來怕是要被迫減肥。
果然,肉丸子入口那一刻,所有人都是享受的,品位和咀嚼的時間畢竟太短,一回過神,嘴裡只剩餘味,再品一品,餘味都沒了。
“好吃!我活到今天沒吃過這麼好吃的肉!”
“這是肉嗎?這是什麼肉?這也太香了吧?”
“說說是怎麼做的?”
“怎麼換啊!”
“不管怎麼換,我們山鷹部落全要了!”
“你要人家就換給你?你倒是聽聽人家換什麼!”
山鷹和玄雷這兩大部落都要打起來了,這時候有人問:“聽說之前有好長時間你們部落都飄着香味,是在做這個?”
鬱夏還沒應答,跟她出來的勇士感覺屁股墩兒舒服一點了,抽空用看土包子的眼神看了提問那傢伙一眼:“那個比這香了不知道多少倍,能是一樣的?當然不一樣。”
“那纔是我這輩子吃過最好吃的東西。”
說到這裡,幾個哥們也爭起來了,他們在爭石板燒、火鍋、悶燒各種肉和醃臘製品到底哪個最好吃,這在烈陽部落屬於每天都有人吵,但是吵不出個結論的棘手問題。
聽他們爭了幾句,就有人品出不對味兒了。
這麼好吃的丸子竟然不在美味之列?憑什麼呢?
都不信這世上還有比丸子更好吃的東西,你非說有,那就弄來嚐嚐!
“……那行吧,你就繼續認爲肉丸子是最好吃的東西,也不影響。”人活着是要一點信念支撐的,炸肉丸子來交易皮料純粹是因爲肉丸子好做,它咋能算最好吃的?它排不上!
雖然排不上,看別人有得吃自己沒得吃,感覺也挺不是滋味。就有兄弟伸手掏了掏獸皮袋,從裡抓出一把紅紅綠綠的脆片,咔嚓咔嚓咬起來。
有人帶頭,其他人也紛紛摸出脆片,邊啃邊想着回去得整點好吃的,看別人吃肉他們啃脆片,這像話嗎?
這幾個邊饞肉還邊抱怨,說這麼遠出來都沒煮截香腸給他們帶上。別說香腸了,家裡的小兔崽子都有油渣吃,他們只有脆片。
鬱夏同其他部落能做主的說他們主要換皮子,最好是帶毛的皮子,有多少都可以拿來,這裡的丸子要是不夠,記個數,過兩天給補上。她這麼說,本來爲了搶一口吃都要打起來的才消停了,集市又恢復了本來的秩序。陸續有人拿毛皮來換肉丸子,部落也有,個人也有,換到之後全小心翼翼收起來,生怕蹭髒了打撒了。
其他部落拿毛皮換到炸肉丸子之後陸續退開,棕熊部落的青年卻沒死心,他不僅惦記吃的,還惦記穿的用的惦記人家的代步工具。
在他看來,烈陽部落簡直就是福地是仙鄉。
“這個布,這個衣服,這個鞋,真的不換?”
“你要什麼都可以談。”
棕熊部落是個生活在深山裡的部落,他們族中勇士都強悍,是同山林猛獸搏命活下來的,也因爲這樣,這個部落人口一直增長不起來。
其他部落總會有老弱病殘,他們就少,可以說是精兵一支,駐地偏遠,規模不算很大,總歸也沒人去招惹。
鬱夏聽說過棕熊部落的事情,還想着如果說要發展勢必要吸引別人歸附,她就傾向於這樣的部落。
這種部落強,負累少,吸收過來不管是搞建設或者編成作戰隊伍都不費勁。同樣的烈陽部落的好生活對他們也有極大的吸引力,他們武力的確強,生活品質真的排不上,族裡能做手工的就少,燒肉燉肉也很馬虎,還不如被鬱夏改善之前的烈陽部落。
鬱夏覺得,他們和棕熊部落之間應該是有吸引力的,看青年執着於交易,還什麼都想要,她就勾勾手指讓人過來點,看距離差不多了,才附耳說了幾句。
剛開始,對方有翻臉的跡象,又聽了幾句,就換上沉思的表情。
鬱夏並不擔心青年會暴怒,還笑了笑說:“你可以回去同你們首領或者長老慢慢商量,還可以過來我們部落看看,草率拒絕的話,會後悔的哦。”
有一點她說到青年心坎上了,最近幾個月烈陽部落動靜太大,又因爲有牛獸羣護衛,誰都不敢到近處窺伺,這段時日以來關於他們的傳言很多,有多少真多少假完全摸不準,有這個機會,他也想光明正大去瞧瞧。
看看這女人口中別人想都不敢想的好日子是什麼樣。
看看他們部落是怎麼個生活。
……
看明白青年的想法,鬱夏沒再多說。既然想換的東西換到了,他們就準備折返。牛羣就像來時那樣,匆匆而去,看他們走遠了,有人拍拍青年的肩:“她跟你說什麼?”
青年理都不理拍他肩膀那人,帶上本族的勇士也準備回。
得回去商量看看。
作者有話要說: =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