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暗的光線,看不清酒杯中液體的顏色,但杯口一層薄薄的鹽霜似乎怕被人們忽視一樣述說着自己,荀染端起酒杯抿了一口,奇怪的味覺,舔了舔脣,鹽霜沾了酒冰冰涼涼的,荀染忍不住吧了一下嘴。
史密斯看了一下,出生於醫生世家,對飲食極爲講究,很少沾酒,他晃了晃杯子,冰塊的撞擊聲在液體裡被減弱了,喝了小小的一口,不覺皺了下眉。
“怎麼?很難喝吧?”荀染幸災樂禍地問。
“原來你是裝作很好喝騙我的。”史密斯笑了笑,放下杯子。
“我是覺得很好喝啊。”荀染說着,有大大地喝了一口,是朋友介紹的味道,當時也很討厭,卻不知什麼時候對它上了癮,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佛金瑪麗,最重要地就是那一層鹽霜吧,硬硬地磨着嘴脣,讓滑過的酒有了不一樣的味道。
荀染突然舉起手大叫:“海倫叔叔。”像喝醉了一樣,不是說不含酒精嗎?史密斯坐在一邊,一副看戲的表情。
“海倫叔叔!海倫叔叔!”怕人聽不到似地,又大聲叫了幾遍。海倫叔叔似乎對她的人來瘋見怪不怪了,不緊不慢地走過來,荀染傻傻地笑了幾下,馬上恢復正常,很認真地說:“如果沒有酒精的話應該會賣的不錯,對口感幾乎沒有影響,對身體也比較好吧,非常適合女生。但是有些人就是來喝酒的,這樣還不如直接來杯果汁,這些主要針對注意身體的人就好,因爲也有些人只是喜歡這兒而已,喝什麼都無所謂。”
海倫叔叔一邊聽着不時點下頭,荀染說了好多,史密斯不禁想,她到底有多少面是他沒見過的。從酒吧出來的時候,突然覺得很冷,想到宿舍那麼差勁的暖氣,更加覺得海輪溫馨。外面比酒吧亮很多,一下子從那麼暗的地方出來覺得有點晃眼,史密斯伸出手擋住她的已經,另一隻手緊緊抱住,荀染就這樣任由他摟着走在路上,留下兩排深深淺淺的腳印。
荀染依靠在他肩上,回憶着剛纔在酒吧的對話,幸福地揚起嘴角。
“你不是說有很重要的東西要給我嗎?”荀染調皮地擠了擠着眼睛問。
“那你先回答我,願不願意嫁給我。”史密斯似乎想吊吊她的胃口。
“不給就算了,那麼小氣,”荀染往椅背上靠了靠,“又不是婚戒。”話一出口就後悔了,怎麼心裡想什麼都說出來了,有點不好意思地看着史密斯。
史密斯取出一個鈴鐺,不大不小,造型簡單,質地不錯。他輕輕晃了晃鈴鐺,發出清晰明脆的聲音,緩緩開口:“我的祖父是蘇格蘭人,在他的故鄉有一種習俗,如果男孩看上了哪家的姑娘,就要給他們家一個鈴鐺,如果女孩願意嫁給他,他們家也同意,就會把鈴鐺掛在門口的屋檐下,告訴別人,這家的姑娘有人要了,不要再打什麼主意了。”史密斯頓了頓,問:“你願意接受我的鈴鐺嗎?”
荀染激動地捂着嘴巴,許久才說:“你這算是求婚嗎?可我還想談戀愛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