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四年十二月,虞山百戶所一家破落的茅屋中,錢虎撐着身子下了牀,來到這裡已經十多天了,想不到一個已死的人卻會稀裡糊塗的來到了幾百年前的大明王朝。
憑着這具身體中那殘缺的記憶,不禁苦笑,他竟然成了遠近聞名的錢大傻,家中還有一個美嬌娘,傻人傻福。
其父死於韃子南征,雖然得到了一些撫卹金,卻被各層軍官層層剋扣,落到他手裡只有五兩銀子,還是登州巡撫都御使孫元化爲官比較清廉纔有這麼多,要是在其他地方,最後能得到兩三兩已經不錯了。
令錢虎更爲可笑的是這具身體的前主人雖跟他同名同姓,卻是一個標標準準的憨傻人。被人騙了還得幫人家數錢,要不是有這麼一個可人美麗的十六歲妻子,今後的生活都難以生存下去。
身體的強壯以他二十一世紀那具自認強壯的身體都無法跟他相比,人高馬大的一個人,卻被同伴欺負成這個樣子,膽小怕事,人又憨傻,被欺負了也是忍氣吞聲,回家後又是一個悶驢子,半天吭不出一個屁來。
已經成婚一年的人了,竟然夫妻的牀第生活都不知道,笨得連玩女人這個人類基本本能都沒有。話又說回來,人雖然是傻了點,但是在老婆被別人調戲的時候,還能做個爺們,終於爆發了小宇宙,最後落得個生死下場。
要不是他的到來,怕是一身強壯的體魄就一起到地府報到了。對前世沒有任何留戀的他,倒是隨意而安,既來之則安之的心態。
從妻子和這具殘缺的記憶中,知道崇禎已經上位四年多,雖然對歷史瞭解不多,但也知道崇禎代表了什麼,那是末代皇帝,三歲小孩都知道的大漢奸吳三桂的時代。
錢虎暗自惱怒,早知會有這麼一天,他應該好好的抱着明史讀一讀,也不會到現在有哪些名人名將都不清楚。好在初中的時候看金庸小說知道了一些東西,嘉定三屠,揚州十日這樣慘絕人寰的屠殺事件。
又從身體中那殘缺的記憶,好像韃子這個今後建立的大清,比小鬼子還小鬼子,燒殺搶掠,奸*擄掠每次南侵都會發生。
盜匪四處都是,起義的隊伍未曾斷過。想到這裡,心裡就一陣緊迫感,投降皇太極這個後金韃子建立的王朝,然後把頭的四周都剃光,然後留個菠蘿蓋頭紮根豬尾巴。留髮不留頭,留頭不留髮這樣的強
制政策,遇到韃子則稱奴才。
一個堂堂的男子漢,一個大老爺們卻在這樣殘酷而變態的王朝下生活,這可不是他願意的,難道看着自己的漢人同胞被殺,自己還在旁邊踹上一腳,美其名曰順應歷史潮流,且自己這個身體的父親還死於韃子之手。
不論朝哪方面來看,他都不可能在韃子手中討生活。天下四處狼煙,勝者爲王,敗者爲寇的時代,也是梟雄橫行,各路諸侯四起,既然上天給了他一次重活的機會,怎麼樣也得打下一片地盤來纔是啊。
紅娘輕輕的推開房門,見錢虎坐在牀上傻傻的發呆,嘴上不時還傻笑幾聲,心裡嘆了口氣,也許這就是命,十來天了,錢虎很少說話,有時候還問一些莫名其妙的問題。以爲他會變聰明瞭,現在看到又像以前一樣呆呆傻傻,這幾天剛剛升起來的喜悅又成了冰涼的冷水淋了下來,整顆心都薄涼薄涼的令人難以呼吸。
錢虎接過紅娘端來的粥,剛要吃的時候,發現紅娘子喉嚨在不停的嚥唾沫,肚子也在咕嚕嚕的打響。隨即把碗放了下來,笑道:“紅娘,現在我不餓,還是你吃吧!冷了就不好吃了。”
說着把碗遞給了紅娘子,不想紅娘子卻沒有接,她是又心喜又擔憂,這是丈夫第一次懂得關心她,又憂慮晚上的油米,如今米缸中已經顆粒不剩,這一碗已經是米缸中最後一小把。
錢虎哪裡不知道,如今身體雖然沒有痊癒,但是不要做劇烈運動還是可以外出,心裡微微感動,這個時代的女人就是好,把最好的留給丈夫,現在餓着肚子都毫無怨言,沒有一絲不滿。
“小虎哥,我不餓,還是你吃吧!你現在身體還沒有康復,下午我去鄰居羅叔叔家看看能不能分點回來渡過今天。”紅娘滿臉幸福的笑容,發現丈夫的腦袋終於開竅了,懂得關心家裡的人。
錢虎當即下了牀,隨即在狹窄的房間裡壓了壓腿,活動了一下骨骼後,在紅娘的臉蛋上捏了捏,笑了笑道:“在家裡好好的把這碗粥給吃了,我出去一趟把今晚的口糧解決掉。”
說着沒有理會紅娘,直接進了堂屋,取下弓箭和隨身腰刀便走了出去;在錢虎離去的時候,紅娘卻偷偷的看着丈夫往虞山而去,一看便知是去到虞山中打獵。
眼淚不禁地流了下來,癡癡地看着他遠遠離去的背影,直到他整個人都消失在山林
中才回過神來,看着手中那小半碗的稀粥,紅娘並沒有吃,而是小心的把粥放到桌子上。
提起斧頭到屋外劈柴火去了,錢虎在牀的這些日子,她一個人挑水煮飯,打柴都是,一人承擔起了整個家務,如今家無餘糧,丈夫卻帶着傷上山,她的心有種莫名的絞痛,無論如何她也要把家裡一切柴火準備好等着他回來。
剛轉身欲去劈柴,隨即停止了腳步,心想萬一小虎哥空手而回,看到自己把柴火都準備好了,豈不是會傷害了他的自尊心。回想起這幾天種種奇怪的事情,嘆了口氣提起斧子劈砍了起來,心道大不了把劈好的柴收藏起來便是。
錢虎進入山林後,聞着清新的空氣,有種劫後餘生的感慨,隨後在旁邊的一片竹林中開始用刀批削起來,製作竹箭和標杆,花了半個時辰左右的時間才製作出十根箭矢,一根前面鋒利的竹尖杆,尋找野獸長期活動的地方,開始下套做陷阱。
每到一處,他都會在關鍵的地方下一個陷阱,進入深處後,龍飛發現一條小河,雖然已經是寒冬季節,但是魚兒還是會時不時的浮出水面吐泡泡。
學習過野外生存的他來說,這不過是一個特種兵所必須具備的基本技能之一,想起當年他可是上過南疆打過越戰的人,殺人無數。
記得參軍的時候,因爲體格壯實符合標準,人又聰明才被挑選到特種部隊,要不是犯了錯誤,又厭倦和平年代,最後選擇了地下黑拳的生活。
把製作好的魚叉從背上取了下來並握在手中,看到有魚後,錢虎一陣欣喜,哥的絕活又可以施展了。又準又狠又快地刺了下去,瞧着竹子製作的魚叉上攔腰而過,一條三斤左右的魚成爲他第一次捕魚的收穫,迅速的用麻線把魚從鰓中穿了起來,眼睛接着又盯向這個深潭中的水面,只要潭中的魚一露出水面便迅疾下手,出手必中。
一個下午,錢虎見已經有十多條,而且裡面將就點兒的都落入到了他的手裡,又看了看一個下午所捕獲的魚,大約四五十斤左右,夠家裡生活幾天了,這才心滿意足的打算放手,饒過裡面剩下的幾條。
錢虎把穿着魚的麻線結成一個圓圈,然後掛在脖子上,哼着軍歌往回趕。對一路上所下的套子和陷阱,他相信明天一定有收穫。將近一個多小時候的路程,在太陽快要下山時,他才堪堪走出虞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