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紫繼續詢問。
“剛纔檢察官問你的時候,你說你在陳家做了一年半,對陳北岸、蔡欣兩人很熟悉,不可能認錯,對嗎?”
女傭點了下頭,“……是、是的。”
慕紫接着道:“那麼你應該知道,陳北岸臉上有一小塊疤痕,你現在能指出來具體在哪個部位嗎?”
女傭下意識去看被告席上的陳北岸。
慕紫走動一步,擋住她的視覺,微笑着道:“證人,請看着我的眼睛,告訴我答案,好嗎?”
女傭尷尬,輕輕搖頭:“我不知道……”
“在他的下巴左側,有一小塊疤。”慕紫笑了下,又問,“他耳朵上有顆黑痣,你知道是哪邊耳朵嗎?”
女傭抿緊脣,再次搖頭。
慕紫替她回答:“右耳。”
“反對!”檢察官忍無可忍,起身道,“被告身上這些細小的特徵與案件無關!就算是交往多年的朋友,也未必清楚我們身上哪裡有痣、哪裡有疤!不能因此否定證人對被告的指認!”
慕紫冷然回視檢察官:“證人看到行兇者的時候,行兇者正開門逃走,前後時間最長不超過1.5秒,僅僅1.5秒!僅僅是背影!證人卻在報警時言辭確鑿的說陳北岸殺死了蔡欣!這難道不值得我們懷疑?
事實上,證人根本沒有看清行兇者!她只是因爲聽到了爭吵聲,而後看到一個體形近似陳北岸的男人背影,所以在慣性思維下,認爲殺死蔡欣的人是陳北岸!”
慕紫說完,看向法官:“法官大人,這名證人雖然在陳家做事有長達一年半的時間,但事實上,她只是負責午飯和晚飯,大部分時間在廚房或是自己休息的房間,而我當事人陳北岸先生,與死者蔡欣女士感情不和,一年中近乎一半時間處於分居狀態,證人對我當事人根本不算熟悉,僅憑一個背影就指證我當事人謀殺,是不合理的!我懇請法庭將該證人的證詞從記錄中刪除!”
“衣服!”檢察官憤然道,“女傭看到陳北岸穿着黑色的西服逃走,警察抓到陳北岸時,他身上穿的就是一件黑色西服!”
“哦,黑色西服是嗎?”慕紫轉身望向旁聽席,“一、二、三……七、八……好吧,我數不清了,今天穿黑色西服的男士真是多啊,我們可以看到,陪審團裡也有兩位男士穿了黑色西服,good!很帥不是嗎?這實在是一件百搭的衣服!”
檢察官臉色鐵青:“反對辯方公然嘲諷!”
“嘲諷?”慕紫失笑,“我想提醒檢察官,你今天穿的衣服,也正是這樣一件黑色西服!僅憑一個1.5秒的匆忙背影,一件黑色西服,就要控告我當事人謀殺?檢方是否存在藐視法庭罪?”
砰、砰、砰!
法官敲響法槌,年邁而肅穆的臉上露出不虞,“如果你們需要的話,我可以宣佈休庭半小時,等你們吵完了再開始?”
“抱歉。”檢察官臉色難看。
“對不起。”慕紫從善如流。
“證人證言允以保留,但我會提醒陪審團,在評議案件時考慮該證言的有效性。”法官看着慕紫,沉聲問道,“辯方是否有其他有價值的證人或證據?”
“是的,法官大人。”慕紫微笑着道,“我想詢問控方證人,張肅銘警官。”
砰!法官利索的敲了下法槌:“請證人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