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沈斐表弟, 應該是他母妃那邊的人, 話裡話外都想給他介紹對象, 表現的已經十分明顯,看來沈斐不急, 他母妃那邊的人反而急了起來。
畢竟曾經放棄過沈斐, 沈斐與他們不親, 給他介紹個自己孃家這邊的遠方親戚,或者乾脆培養一個人給他, 到時候兩家結親, 關係更上一層樓。
以後有什麼事需要幫忙,也好打招呼,如今這樣不尷不尬的處得委實心驚膽戰, 生怕不知不覺生出間隙。
朝曦看了看茶水裡的冰塊,還沒化, 不急在一時, 先在門口偷聽一會兒, 看看沈斐怎麼回答?
沈斐不知道她在, 應該會表現出最真實的自己, 正好利於朝曦觀察。
是不是沈斐這王八蛋有兩副面孔, 每次面對她都虛情假意,所以只有她沒發現沈斐的真面目?
“沒有。”沈斐拒絕的毫不猶豫。
“表弟啊, 以你如今的地位, 三千佳麗, 萬千美女, 還不是你隨便挑,就真的沒有一點想法?”
“嗯。”沈斐回答的十分肯定。
“我知道,做你府上的王妃門檻高,庸脂俗粉你也看不上,那不找正妻,總該找兩個伺候的人吧?”他說着拍拍手,立馬有人款款走來。
朝曦在門外看的清楚,沈斐喝着茶,只擡頭稍稍瞥了一眼便道,“都比她長得好看。”
???
他表哥怔住,“她?”
既然與女子比,那個‘她’自然也是女子。
“嗯。”沈斐吹了吹茶葉,回答的漫不經心,“一個很兇很粗暴的女人。”
朝曦挑眉。
這個王八蛋,背地裡說她壞話,還說的光明正大,當着別人的面。
他嘴裡的‘很兇很粗魯的女人’毫無疑問就是她。
朝曦捏緊了托盤的沿,氣的肺都要炸了,不行,這口氣不出憋在心裡太難受。
她瞧了瞧托盤裡的茶,決定在裡面加點東西。
“她是我的未婚妻,我們已經定過親了。”房內沈斐翹起二郎腿,悠哉悠哉道。
“是那個救了你的山野村姑?”他似乎不能理解,“給些銀子便是,怎麼?她纏上你了?”
沈斐不語。
那人又道,“就算逼你娶她,還不能允許納兩個小妾?”
“表哥。”沈斐語氣突然正經起來,“你可能理解錯了,是我想娶她,她不肯而已。”
“啊?”他表哥吃了一驚,“這天底下還有不肯嫁你的姑娘?她怎麼想的?”
他一副這姑娘吃錯藥的表情,叫朝曦十分懷疑自個兒是不是真的吃錯了藥。
也是,畢竟那個人是沈斐,就像她理解不了居然沒人爬牀沈斐一樣,旁人也理解不了她爲什麼不肯嫁給沈斐。
這不是有很多原因嗎?朝曦有些恐慌罷了。
她看似孑然一身,實際上背後是師祖的命令,和鬼谷的規矩,還有和鏡花的友誼。
朝曦想拖到解決掉百寒子這件事之後,到時候她就可以接手鬼谷,以後鬼谷的規矩都是她定,她說改輕而易舉,現在嫁人就是違背師祖的命令和鬼谷的規矩,會被逐出鬼谷,永不得再入。
得不償失,況且也不差那兩年。
“是啊,我也想不通她怎麼想的。”沈斐附和道。
他明明知道,腦袋瓜那麼靈光,肯定一猜就猜到了。
朝曦突然推門而入,成功吸引來倆人注目,她淡定走過去,將手裡的茶推給沈斐,“公子,這是您未婚妻特意給您泡的茶,她說您要是不喝完,怕是會嗝屁。”
沈斐‘噗’的一聲笑出來,“未婚妻還是一如既往的兇悍啊。”
朝曦恨不能掐死他,不過顧着旁邊有人,還是穩穩站着,歪頭朝中間看去。
那裡站了兩個姑娘,是沈斐表哥帶來的,倆人一個如花似玉,一個閉月羞花,各個傾國傾城,沈斐沒說錯,確實都比她長得好看。
朝曦自認爲自個兒最多算清秀罷了,與別人相差十萬八千里,畢竟是沈斐表哥特意尋來伺候沈斐的,自然要最好的,那模樣,那身段,瞧的朝曦心都軟了。
她本來是來算賬的,莫名有些憐香惜玉,“您未婚妻還說,若是納妾,她就一刀一個砍了,然後拼好送到您牀上。”
憐香惜玉歸憐香惜玉,覬覦她相公,長得再漂亮也沒用,朝曦佔有慾可是很強的,允許鏡花在沈斐身邊已經是她寬宏大量,再放兩個小妾,用來膈應自己嗎?
沈斐似乎沒聽見似的,心不在焉接過茶水,瞧了瞧裡頭變了色的茶,喝也不是,不喝也不是。
倒是那倆人嚇的花容失色,對視一眼後撲通一聲跪下,“公子饒命啊!”
沈斐放下茶,“她還說了什麼?”
“她還說誰要是再敢給您介紹妾室,小心半夜有人敲門。”朝曦瞪他一眼。
沈斐默默將茶拿回來,喝了一口後涼涼道,“聽到了吧,我家這位兇起來連我都不放過,表哥還是別爲我操心了,表弟無福消受。”
他表哥也被嚇到,“沒想到弟妹這般強悍,不敢了不敢了。”
說親的事黃了,再留下來也沒意思,他表哥站起來,“也快到午飯時間,家婆都在等着,就不留了,我先回去了。”
沈斐同站起來,“不急在一時,不如吃個午飯再走?”
表哥搖頭,“家有悍妻,哪個敢留?走了走了。”
說罷揮揮手,帶着自己的人離開,沈斐去送他,朝曦在他倆身後跟着,快到門口時他表哥突然腳下一滑,險些栽倒,好險沈斐扶了一把。
“表哥路上小心。”事後沈斐站在門口,目送表哥上了馬車走遠。
等拐入轉角徹底消失不見朝曦才從門後走出來,踢了沈斐一腳。
剛化了雪,路上潮溼,朝曦這一腳直接在沈斐雪白的衣裳上留下個大黑腳印。
“你故意的是不是?”她有萬分不滿,“曉得我在門口偷聽,故意敗壞我的名聲,指引我過去破壞,好拒絕你表哥說親?”
不得不說他倆越來越默契,沈斐不知道從哪看出她在門外偷聽,故意說她‘很兇很粗魯’,好給她的名頭,叫她出來攪局。
朝曦自個兒也不想沈斐被人說親,不得已配合,胡鬧了一場。
這還沒嫁過去呢,名聲先差了,瞧瞧他表哥走時那腳步,生龍活虎,崴着腳了也沒見有半點影響,麻溜上了馬車,跑的飛快。
“咦?”沈斐毫無誠意地拍了拍腿上的泥,“被你看出來了。”
朝曦又是一腳踹來,這回換了一邊,正好一腿一個對稱。
沈斐這個王八蛋,連她都算計!
朝曦氣不過,又接連踹了他好幾腳。
沈斐受不住,折身一把抱住她,“你也不想大過年的,一頓安生飯也吃不上,還有人塞妾室膈應你吧?”
朝曦消聲。
老是有人給沈斐說親確實挺麻煩的,這才一個開頭,往後不知道還有多少呢。
雖然沈斐這王八蛋用的法子不光彩,可確實有用,家有悍妻,誰還敢給他介紹妾室?
“以後有人約我出去吟詩作對,吃酒喝茶,我也有個理由拒絕。”
“然後你好宅在家裡嗎?”這個纔是他的真實目的吧?
“陪你不好嗎?”沈斐無辜的看着她。
朝曦無語。
是陪她嗎?明明是自個兒賴在牀上看書,衣裳都懶得穿,毫無形象披着被子盤腿坐着,不時泡個茶,那水稍微涼一點,指頭都懶得沾,寧願等幾柱香的熱水。
朝曦活了這麼久,還從來沒見過這麼懶的人,沈斐除了自個兒光鮮亮麗,其它的幾乎不堪入目,如果不是這麼多丫鬟伺候,搞不好屋裡跟狗窩似的。
他唯一的優點就是長得好看,身材好,有才華,架不住有個天大的缺陷,懶,上天是公平的,不可能真的將人捏得完美,沈斐這樣的都有缺陷。
一旦得空,貓兒似的,能睡一天,睡不醒一樣,懶洋洋窩在被窩,伸出秀氣修長的手兒,擱在火上烤。
最近好了一些,好歹知道每天早上練劍,晚上跑步,完成任務似的,一絲不苟,完了繼續賴在牀上。
說實話朝曦也不是那麼討厭他賴牀,畢竟不喝酒,不沾花惹草,連朋友都少的可憐,老老實實待在家裡總比外出不歸要好的多吧?
而且賴牀的沈斐總讓她有一種小孩子氣,需要照顧的感覺,看在他小的份上不跟他一般見識,偶爾還會坐一邊看他在牀上翻來覆去,也不無聊,有本書看,有壺清茶就能待上一天。
認識的越久,越發現沈斐其實不大喜歡穿繁瑣的衣裳和束髮,一旦在家,一頭順滑好摸的黑髮便簡單隻用束髮帶繫住,衣裳鬆鬆垮垮披在身上,像個不桀的詩人,不受拘束的畫家,哪裡有半點把持朝綱攝政王的模樣。
他表哥剛走,那廝便又回了屋,衣裳一脫,鞋一甩,赤腳上了牀,邊看書邊裹緊被子,偶爾伸出一隻手倒茶,活的既懶又悠哉。
在朝曦看來就像吃飽就睡,睡醒就吃,沒有追求的豬。
人人只道攝政王權傾天下,風光無限,其實他背後豬一樣不講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