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朝會制度的事情,諸位臣工還有什麼其他的意見嗎?”秦東見朝會制度基本確定下來就再次詢問。
所有人都一起行禮表示:“臣等無異議!”
“好!”秦東道:“關於朝會制度的決議就這麼定了,待登基大典舉行完畢之後就按照制度正式施行,諸位臣工不得故意不參加朝會,病了要請假,有其他重要公務來不了要請事假,如果故意不來,則視爲藐視君王。藐視君王,輕則削去一切官職和爵位,重則殺頭以震皇威!”
“臣等不敢,陛下天威浩蕩!”
秦東看了下面所有人一眼,又道:“接下來我們議第二件事情,廢除以前王廷的稱謂,一律改稱朝廷,朝廷是中央權力最高機構,但是現在朝廷的機構中,各部門名稱混亂,有的根本就不知所謂,還有的根本就沒有部門名稱,只有官職名稱,例如左賢王、右賢王、左大都尉、右大都尉等這些官職,它只是一個官職,卻可以建牙開府,權利太大,大單于都管不到這些官職治下領地上的事務,這些官職到屬於哪個官署衙門的呢?它的職權管理範圍有哪些?沒有,統統沒有,匈奴帝國時代的官職到了現在已經不適用了,所以朕要改革中央朝廷政治體系”。
所有大臣們聽了秦東的話,心中咯噔一聲,心知接下來就是最爲重要的事情了,武將們還沒有什麼,因爲秦東手下的武將們現在都沒有領地,只有軍職,秦東改革官職與他們幾乎是沒有利害關係。但是這對於文官們就不同了,文官當中有許多以前是埃內克的下屬官員,也有一些是當時的左大都尉艾迪卡的下屬官員,這些人從前是有自己的領地的,他們從前的官職就代表了一個部門。現在秦東的改革,必然要與他們的利益產生衝突,他們當然擔心起來了。
費爾頓就是這樣的一個官員,他從前是左大都尉府的主事,他有自己的領地,也有自己的忠實下屬官員。秦東將左大都尉府合併成東院大王府之後,沒有剝奪他的原來的下屬官員,也沒有將他的領地收走,而是讓他帶着他的原班人馬進入東院大王府成立了一個新的部門,像費爾頓這樣的官員還有不少。
費爾頓代表這些官員站出來向秦東行禮道:“不知陛下要如何改革中央朝廷政治體系?舊有的官制又如何處理,是廢除還是繼續沿用?”
秦東瞟了費爾頓一眼。心中跟明鏡似的,知道遇到這種關乎自己切身利益的事情,丹陛下任何一個官員都不可能無動於衷,不過這也是人之常情,就如武則天曾經說過,官場就像是飛蛾撲火的場景,明知道前方危險重重。但爲了獲得更高更大的利益,無數人還是奮不顧身地一頭撲過去。
“朕剛纔說過,要改的是中央朝廷政治體系,並非地方官制,地方官制體系暫且繼續留用,不過要在村、鎮、縣、郡或市這四級的行政區上面還要增加一個行政區,那就是行省,一共五個級別的行政區,現在我胡人帝國疆域龐大,郡縣多達數千個。如果不增加一級行政區,中央朝廷對地方郡縣的掌控會困難很多,設置行省級別的行政區在羅馬帝國早就有了,現在我們也要在帝國範圍內設立行省這個級別的行政區!”
秦東剛說完,佩特烏斯就站出來道:“陛下。在全國範圍內設立行省的事情已經是勢在必行了,這一點相信諸位同僚早就有了同感,因爲全國各縣郡市每天送到朝廷的公文太多太多,我們都已經處理不過來,再不設立行省,我們連睡覺的時間都沒有,而且有的郡縣距離京城太遠,等送到這裡都過去了好幾個月,不僅運送麻煩,而且耽誤了最佳的處理時間!臣贊同增設行省這一級別的行政區!”
“臣附議!”
“臣附議!”
絕大部分官員都支持設立行省這一級別的行政區,畢竟這對中央朝廷掌控地方是有很大好處的,同時,行省級別的行政區官職要比郡、市高一級,那麼自然就有官員可以得到升遷,也有不是中央朝廷部門主管的副職或者閒散官員可以下放去行省這一級的職位上做封疆大吏。
羅馬帝國戴克裡先皇帝時期進行的行省制度改革,不僅縮小了每個行省管轄的地區,使行省總數達到100個,如果不設立行省,郡縣則多達數千個,這麼多郡縣管理起來對於中樞實在是一個龐大的負擔,而設立行省之後,中央中樞只需要管好爲數不多的行省就行了,將多達數千的郡縣分別劃給各行省,由各行省分別管理,形成階梯管理體系,這對於中樞管理地方是有很大好處的。
在羅馬帝國,行省是指在意大利以外的征服地派遣總督治理的行政區域。羅馬在發展成爲地中海霸國的過程中,採取不同於以前對意大利被征服者的統治方法,在海外征服地相繼建立了行省制度。“行省”一詞初指元老院爲擁有軍事指揮權的羅馬行政官員劃定的行使職權的領域,有的在意大利境內,也有的在其境外。後來則專指意大利境外那些必須向羅馬納貢的屬地。
在羅馬帝國,行省的建立過程,大體是以一名得勝的將軍爲首,加上元老院指定協助他的一個十人委員會,共同擬定一部行省法規,其中規定新建行省內的行政、司法、稅收等方面的準則。總督原則上任期一年,必要時可延長,任內可根據需要頒佈諭令。在行省法規規定的職權範圍內,總督可以決定一切。對於他的瀆職行爲,只能在他卸任後在羅馬審理。由於行省數目不斷增加,除了專門選出擔任行省總督的大法官外,已經卸任的執政官和大法官相繼出任行省總督。總督配備一名財務官,還有一批幕僚。
羅馬各行省居民要遭受幾乎毫無限制的掠奪和剝削。除征服時的縱兵搶掠外,羅馬當局還沒收相當部分土地以及各種資源,強迫居民交出金銀,把大批居民賣爲奴隸,或者隨意拘押居民索取贖金。總督可將沒收的土地出租給羅馬公民或分配給羅馬殖民者。行省居民要向羅馬交納直接稅和間接稅。捐稅往往由包稅人承包。總督和包稅人的橫徵暴斂,不斷激起行省人民的反抗。
又有官員站出來問道:“陛下,不知這行省要如何劃分,帝國所有版圖要劃分多少個行省?行省的行省管理體制又如何確定呢?”
這人問出來之後,所有官員們都豎起了耳朵,因爲這個問題問到點子上了,秦東道:“朕擬定暫時將整個帝國的疆域版圖暫時劃分爲四十九個行省,至於如何劃分各行省的範圍,原則上來說,一個行省轄下的郡縣最多不能超過五十個,最少不能低於三十個,目前我帝國有郡縣一千八百九十八個,如果按照這個原則來劃分,應該能夠分到四十九個行省,人口密度大的地區,行省面積劃分要小一些,在北方人口密度小的地區,郡縣的面積也大,因此行省的面積也要劃分得大一些。
行省這一級的行政區介於郡縣和中央朝廷之間,可以說代替中央朝廷管理各郡縣,權利自然要比郡縣大,行省的行政管理體系中,設立總督管理行省內一切民政事務,任期三年,最多五年則必須調離,行省軍事與民政分開,不過在行省內的軍隊可以分爲兩個部分,重要的一部分由中央朝廷統帥管理,另外一小部分由行省總督指揮,屬於地方行省武裝力量,不過各行省必須要將地方武裝軍隊的規模、數量、編制、裝備向中央朝廷報備,中央朝廷可以隨時派出人員赴各行省調查,一旦發現有違反制度的行爲,革除行省總督職務,追究責任,輕則下獄獲罪,重則視爲有謀反之意,殺無赦!
在行省總督下面設若干官署,直接向總督負責,幫助總督處理行省內各郡縣政務,格局和配置與郡縣下屬的各行政機構相同,不過級別高一級,另外設副總督和監察使作爲行省總督的副手,副總督與總督之間有所分工、配合又互相牽制,監察使負責監督行省內各官員,防止地方行省官員濫用職權、無視中央朝廷,形成地方割據之勢,行省總督及下屬各級官署官員對郡縣級官員並無任免之權,郡縣級和以上行政官員的任免權全部歸中央朝廷所有、歸朕所有,其他人等有且只有推薦之權利”。
行省制的作用是非常大的,它的確立能夠在政治上鞏固國家的統一,使中央集權在行政體制方面得到保證。行省雖然“軍國重事,無不領之”,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無不受到中央朝廷各方面的牽制與制約,故“有諸侯之鎮,而無諸侯之權”,如在人事權方面,秦東就規定了行省不具備任免直屬官員和郡縣級官員的權利,因爲一旦行省總督擁有了自己轄區內的人事任免權,那麼只要給其足夠的時間,那麼整個行省必然會被其經營得如鐵桶一般,所以秦東纔沒有將人事任免權下放給行省。
在財政方面,行省只是充當了朝廷集中財賦的工具,所收取的財賦行省必須執行上供中央朝廷與地方留用七三分成的懸殊比例規定,行省還有義務遵照朝廷的命令,額外提供錢穀,以彌補中央朝廷財賦支出的不足;在軍事方面,行省不能獨立行使軍權,軍權掌握在中央朝廷的相關機構;在司法方面,朝廷也對行省制定了嚴格的規則典制,不能逾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