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週之內,何喜發兩次闖過危險期,不過一直昏迷不醒,沒有醒來。在這一週中,儘管公安局一班人馬很是努力,但何喜發被打一案仍沒有進展。
嫌疑人被打,幹警失蹤,拘留所所長找女人等事被傳的沸沸揚揚。因此還衍生出好多版本,什麼陰謀論、內外勾結論等不一而足。引得縣領導也很關注,專門召開擴大會議,討論此事。
擴大會議是星期一上午召開的,日期是八月五日。縣公安局楚天齊、趙伯祥、曲剛參加了會議。
會議由縣委副書記、縣長牛斌主持,已經開了兩個多小時,好多人都發了言,矛頭直指縣公安局。在已經發言的這些人中,縣長助理兼財政局長向陽、縣檢察院檢察長等人,更是把炮火明着、暗着拋向公安局長楚天齊。
蕭長海看了看縣長牛斌:“我來說兩句吧。”
牛斌點點頭,向蕭長海微笑了一下。
蕭長海咳嗽兩聲,發了言:“我是受縣委委託,也代表縣政法委,來參加縣政府這個專題會議。縣公安局發生這樣的事情,我很震驚,同時也感覺政法委相關指導、監督工作不到位,有欠缺。按照規定,看守所的監管活動受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但從此事可以看出,檢察院法律監督作用沒有發揮出來。也從側面反映了一個現象,即看守所有服務於偵察的嫌疑。因此現在好多權威專家與部門呼籲,看守所管理應該上升到法律層次,而不能只在行政系統內部進行規定。
公安機關的性質既有行政性也有司法性,因此在實際操作中,無形的擴大了公安機關的權力。拿看守所這次發生的事來說,如果檢察機關能夠履行賦予的權利,能夠多關注看守所管理,就可以發現看守所日常管理中的漏洞,就可以避免公安機關這種類似燈下黑的事情發生。可能檢察機關要叫屈,說什麼公安機關過於強勢,不配合等等,其實還是你們不願意得罪人,是老好人的心態在作祟。
這裡我要特別指出的是,縣公安局內部管理存在重大問題。做爲專門負責政治思想工作,做爲專門負責幹部隊伍建設的領導,做爲享受副處長待遇的局二把手,公安局政委就沒有發揮應有的監督、指導作用,這就形成了一家獨大的現狀。這不但不利於隊伍建設,也存在滋生一言堂甚至腐敗的隱患。
針對看守所發生的這件事,我有幾個疑問要提出來。看守所是對罪犯和犯罪嫌疑分子臨時羈押的場所,那麼傷者何喜發究竟是什麼身份,爲什麼要被關到看守所?罪犯?犯罪嫌疑分子?即使他是這樣的身份,那也不能僅憑一句話,僅憑局領導來認定,而是要走相關的手續,尤其要有法院或檢察院的認定才行。請問,公安局履行相關手續沒有,是否見到了兩院中任何一院的手續?
在我國,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最長時間爲十五天,刑事拘留一般爲十到十四天。既使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批准的刑事拘留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天,加檢察院七天,一共也才三十七天。可是現在瞭解可知,傷者何喜發是六月十八日被關看守所,離七月三十日被打,整整六週時間,整整四十二天。這個時間可是超過對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時間的。
我要問的是,何喜發究竟是罪犯還是犯罪嫌疑分子,或是符合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條件?好像都不是吧?公安局現在給何喜發的身份,也僅是證人而已。有誰聽說過,把沒有涉嫌犯罪的證人關到看守所的?即便假如證人也涉嫌犯罪,那麼手續呢?什麼手續都沒有,什麼證據也沒有,僅憑自己的主觀判斷,僅憑自己手中無限放大的權利,就對公民進行*事實羈押,這和私設公堂,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有什麼區別?”說到這裡,蕭長海停下來,喝了兩口水。
趁着對方喝水的空當,趙伯祥插了話:“對不起,蕭書記。這主要是我這個政委沒有盡到職責,是我沒有履行好自己的義務,是……”
蕭長海打斷了對方的話:“老趙,我剛說到半路,你就插話,這有失禮貌吧?你的心情我理解,想把責任多攬一些,可你做爲一個警務戰線的老同志,尤其既抓過業務又管思想政治工作多年,不會糊塗的忘了原則和分工吧?我問你,看守所是歸你這個政委主管嗎?公安局行政工作是歸你管嗎?何喜發是你命令關到看守的嗎?都不是吧。不要總想着上來背鍋,該誰的責任就是誰的責任。”
“可是……”趙伯祥剛要繼續解釋,被楚天齊拉了下衣角,他便打住話頭,既尷尬又抱歉的坐在了椅子上。
“這次何喜發被打,看似一個孤立的事件,但卻反映了公安管理工作存在重大問題,反映了公安局權利過分集中這樣一個現實,反映了……”蕭長海繼續用一些排比句,來論證他自己前面的觀點。
上次發生“六.五命案”後,蕭長海就把楚天齊叫過去,召開了有法、檢兩院院長、司法局局長也參加的會議。在那次會上,蕭長海就對楚天齊上綱上線,把責任都扣給了楚天齊。當時覺得蕭長海說的過分,楚天齊還適當的予以了回擊,沒想到今天蕭長海又跳了出來。
今天蕭長海的發言仍然不乏危言聳聽,同樣還上綱上線,但楚天齊卻不好反駁。一日因爲今天參加會議的人好多,二日對方說的事情也是事實,只不過是被誇大了好多。三是雖然蕭長海事實上就是在批自己,但人家卻明着是批評檢察院和政委的工作,而且剛纔還把趙伯祥剋了一通。基於以上三*點,楚天齊根本不好說什麼,也不能說什麼。
剛纔蕭長海雖然說是提幾個問題,但卻沒有指名讓回答,在對他自己的言論進行有力總結後,停止說話,坐在那裡喝起了茶水。
“還有人說嗎?”牛斌象徵性的四顧了一下。
自是沒人接茬,該說的早說了,如果不想說的,即便點名也未必會說。
牛斌故意咳了一聲,待大家的目光都集中過來,又說道:“同志們,今天的會議開的很有必要,很及時。雖然有時言辭難免激烈一些,但發言都很中肯,也說的是事實,更是爲了幫助公安局把工作做好。剛纔好多同志都說,看似小事情,卻反映出大問題,我基本贊同這個說法。
當然,把話說的這麼直接,說的這麼透徹,並不是要專門批評誰,或是故意指責誰。而是爲了以此爲戒,防微杜漸,是爲了在以後工作中少發生類似的事情,不發生類似的狀況。希望以此引起有關部門、有關同志的重視,要把此事包括同志們幫助的話當做動力和壓力。當然,也不要負擔太重,不要因爲顧慮而裹足不前。
事情已經發生,我們做總結是爲了指導以後工作,是爲了少犯錯誤。不過這次的教訓很深刻,希望公安的同志們要好好反思,其他同志也要引以爲鑑。今天在座的好多同志都是政法系統的人,即使不從事政法工作,也是手中握着一定的權利。
黨和政府賦予我們權利或是執法權利,是讓我們爲人民服務,是讓我們維護公平正義。如果我們在實際工作中運用的好,那麼就能爲百姓造福,就能爲社會積聚正能量。如果知法犯法、執法犯法,那麼這些權利就會產生很大的破壞力,就會影響人民羣衆生活,就會影響社會生產正常開展,甚至造成無法估量的損失。
今天我們雖然做了階段性的總結,但這件事遠遠沒有完。兇手的動機是什麼?背後有沒有其它原因?尤其傷者能不能醒來,會不會有生命危險?這些都是需要同志們重點關注的。如果傷者能夠脫離危險,能夠醒來,並能夠破獲此案,那麼就是亡羊補牢,爲時不晚。如果傷者一旦發生不測,那麼這件事就是想捂也捂不住,到時該打誰的板子就打誰的板子。
公安同志在一開始彙報的時候,也適當做了一些自責和檢討,雖然還不夠深刻,但也算是有了態度。由於時間關係,就不再讓你們做表態發言了。不過,會後一定要認真總結,查找原因,可以適當開個內部民*主生活會嘛,弄清原因,也解剖一下自己的思想,尤其要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把此事的不良影響降到最低程度。好了,就到這吧,散會。”
……
會議結束了,公安局一行人回到了單位。
坐在辦公室椅子上,楚天齊獨自抽着悶煙。今天縣裡組織會議,說是總結教訓,其實準確的說,就是批評會、推卸責任會,而批評的焦點和推卸的對象就是自己。雖然會上沒說讓自己承擔主要責任,但那意思已經很明顯了,尤其蕭長海的發言更是指向明確。
縣長牛斌今天的發言還算溫和,但也給自己留下了尾巴,那就是一旦何喜發要是醒不來,尤其要是死去的話,那板子肯定就要打到楚某人身上了。
雖然縣領導都在和此事撇清關係,也在給他們自己的下屬減輕責任,但楚天齊倒是也沒什麼過多想法。他認爲這很正常,而且造成這麼一個現狀,確實與自己考慮不周有直接原因。 而現在讓楚天齊煩惱的是,竟然被人在眼皮底下搞事,而自己現在卻抓不到那隻黑手,這讓他很是不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