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天開始,一週又快過完了。
曲剛今天到局裡比較早,因爲今天是星期五,是山林租賃糾紛一案二次開庭的日子。在上週五,楚天齊曾和曲剛交待過,要曲剛去旁聽這次開庭,當時曲剛爽快的答應了此事,但今天他卻不想去了。他之所以想反悔,也是有原因的,只是要如何巧妙推掉此事,還需要考慮一番。
牽頭處理山林糾紛一事,既是情勢所逼,曲剛也有自己的算盤。
六月十八日那天,是靠山村村民上訪的第二天,當時由於各種原因,導致村民和曲剛發生了對峙。後來楚天齊趕到,現場情勢纔有所緩和,曲剛也得以脫身,去參加縣領導召開的專題會議。
在會上,縣領導讓公安局牽頭處理此事,並給扣了一個帽子:張天彪說話惡劣,導致上訪羣衆情緒激動,矛盾激化,縣公安局脫不了干係。
其實曲剛對這種說法是排斥的,認爲這是縣裡爲了把麻煩甩給局裡,而故意找的說辭。同時因爲楚天齊帶回了何喜發,曲剛也懷疑楚天齊早就知道此事,懷疑自己可能糊里糊塗進了設好的局。
儘管不認同縣裡這種說法,儘管懷疑楚天齊在這事中充當的角色,但畢竟張天彪大庭廣衆下說過不着調的話,村民也是拿這事說事。自己沒有縣裡嘴大,即使找出託辭,也只會招致領導的訓斥與他人的攻擊,爲了保護手下弟兄,曲剛便只得接過了這個爛事。
在局裡安排此事的時候,局長楚天齊又以任務是曲剛所領爲由,讓曲剛牽頭處理,曲剛經過權衡接過了此事。
爲了和楚天齊配合融洽,爲了在楚天齊離任時能得到對方推薦,也爲了給張天彪擦屁*股,曲剛對此事很上心,也很買力。而且這種工作態度也得到了楚天齊認可,曲剛心裡很高興。
可是三天前聽張天彪發了一通牢騷,曲剛經過一番思考,對自己現在做法的正確性產生了懷疑。爲此他心裡很不痛快,對牽頭處理山林糾紛一事很排斥,就想推掉這個爛差事,同時更想弄明白是不是被楚天齊當傻小子使喚了。
就在曲剛正費力想着對策,手機來電話了,是楚天齊要他過去。他心知肚明是什麼事,但現在還沒有找到推掉此事的合理理由,也只能見招拆招,盡力而爲了。
……
到了楚天齊辦公室,照例還是一人先點上一支香菸抽着。
吸了兩口香菸,曲剛說了話:“局長,今天是八月九號,靠山村山林租賃糾紛一案要二次開庭了。”
楚天齊點點頭:“可不是,過的真快,又到日子了。我找你就是這事,提醒你去旁聽,去看看情況。”
“旁聽有用嗎?而且咱們去旁聽,影響不太好吧?”曲剛提出了自己的質疑。
“按說咱們聽不聽對案子審理沒有任何作用,不過現場聽聽,能夠多瞭解一些情況,對這件事的後續處理會有一些幫助。也是沒辦法的事,誰讓局裡個別領導說話沒把門的?結果捅了簍子,縣裡就把這事賴到了咱們頭上。”楚天齊不緊不慢的說,“至於你擔心咱們旁聽影響不好,其實沒什麼。反正你也是穿便衣,只不過是去做一名觀衆,又不是做爲證人,更不代表任何一方。就是人們知道你的身份也沒什麼,公安局對某個案子審理情況想要了解一下,也很正常,何況人們也都知道縣裡讓我們牽頭去處理此事,於公於私都說的過去。”
知道對方就有一大堆理由,尤其又會拿張天彪捅簍子說事。曲剛緩緩點了點頭:“這倒也是,聽聽就聽聽。”然後話題一轉,“不過現在形勢對村民可不利,好不容易找了何喜發這麼一個證人,結果現在還躺在醫院,昏迷不醒。沒有了證人,那說服力就差多了。再退一步講,即使何喜發沒有昏迷,他的證人身份也未必能得到認可,聚財公司肯定不認這事。這是律師說的。”
楚天齊道:“老曲,聽你的語氣很不樂觀呀?”
“不是不樂觀,而是形勢確實不利,想要勝訴難啊!”曲剛說着,還搖了搖頭,反問了一句,“局長,那你還樂觀嗎?”
“談不上樂觀,可也沒你那麼悲觀。”楚天齊停頓一下,繼續說,“何喜發因爲也同屬甲方,證言可信度難免會受到質疑。但法律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而且具體情況應該具體看待。雖然何喜發也是二十一戶村民之一,但他同時也是靠山村領導,因爲他更多的是代表村委會,其次代表的纔是他自己。
當時合同甲方之所以有村委會,也正是基於村民心中有疑慮,才拉上了村委會,肯定聚財公司爲了把此事促成,也同意這麼做。因此,雖然村委會是在甲方處簽字,但更多的是相當於信用擔保方,是見證和證明簽約這件事情。我想原靠律師肯定會在這一點上據理力爭,法院也應該會適當考慮這個因素。”
曲剛提出了反駁理由:“退一步講,即使法院能最終認可何喜發證人身份,可何喜現在卻昏迷不醒,連話都說不了,甚至未必有意識,更別提作證的事了,因此這種假設根本不成立。”
“未必。”楚天齊一笑,“人雖然到不了現場,可是我們有錄音爲證。”
“錄音?局長你有?”曲剛滿臉狐疑,這種狐疑既是對錄音本身,更是對楚天齊參與此事深度的懷疑。
楚天齊打開抽屜,拿了一個錄音機出來,同時把一盒磁帶放了進去:“這就是何喜發的錄音,我覺得可以做爲證據,你聽聽。”說着,按下了播放鍵。
錄音機裡,先是一陣短暫的空帶轉動聲響過,接着就傳出了一個男人說話的聲音:“哎,這事還得從前年臘月說起。當時聚財公司的一個部門負責人找到我,說是想租賃村裡的山林,租期十年,第一年租金是每畝五塊錢,從第二年開始,畝租金年遞增一塊,一年一支付。這家公司還承諾,在平原地段給每戶建造兩間房子,供村民免費使用,十年後房子完全歸村民,村民可自由處置。
靠山村土地稀少,而且也多是坡地,糧食產量很低,平時壯勞力都去外面打工,家裡只留老弱婦幼。這些山林還是三年前認購給每戶村民的,當時每畝山林是兩塊錢,認購期二十年。認購期間不能處置那些成材樹木,即使有死樹,也只能層層上報,經過批准後,才能處置。因此,村民對山林的利用率很低,只能採點零星藥材,弄點山野菜,打些柴禾,收益很少。
現在對方提出了這樣的條件,那就意味着每戶每年都可以有三、四千塊錢收入,這些錢對於這些家庭來說,能頂很大用處。尤其還可以告別山上的破房,搬進平原地段的磚瓦房,就是孩子上學也方便多了。對於這個條件,我很心動,我想村民肯定也和我一樣的感受。
以前聽說過這個公司,知道他們在鎮上有買賣,經營一些玉石什麼的,也沒聽說他們幹過什麼不好的事。我便問他們要做什麼,他們說是準備規模種植藥材,同時還試驗培育一些新樹種。我一聽他們是這種無污染、環保項目,更放了心,就讓他們回去等回話。然後馬上召集村民開會,村民一聽有這好事,立即表示同意,但也有疑慮。
接下來我們就和聚財公司商量,商量的結果是,租期和租金都按對方開始提的條件辦,但聚財公司要給每戶村民蓋三間大瓦房。就在村民疑慮的時候,短短兩個月時間,每戶三間新房子建好了,還有小院和牲畜棚。這還不算,對方還把新鈔票和新房鑰匙拿到了簽約現場,並且承諾只要在當天簽約,還可以額外得到價值四千多元的家用電器和傢俱。人們集體簽了約,拿上了第一年的租金,也搬進了新房,用上了新電器、新傢俱,甲方合同也由我保管。從那之後,村民放了心,我也放了心。
因爲有了合作關係,和聚財公司也就熟了,他們也經常請我喝點酒,送我點吃的喝的。我看那些東西值不了幾個錢,也就收下了。時間不長,過年了,兒子媳婦都回了家,大夥一塊喝酒。在打開聚財公司送來的一個酒盒時,我發現裡面放的不是酒,而是五萬塊錢。趁家裡人沒看見,我馬上把這些錢放好,又換了一瓶酒。
第二天,我拿着那個放着錢的酒盒去找聚財公司領導,問他們是怎麼回事。那個副總說,知道我大兒子想買車還缺點錢,說這是借給我的。見對方說的很誠懇,當時確實正爲兒子買車錢不夠而發愁,我就借上了這筆錢。就這樣,後來又跟他們借錢貼補兩個兒子付房款首付,還買了手機,我跟孩子說這錢是我和別人合夥做買賣掙的,不過沒跟他們說是什麼買賣。
去年九月底,聚財公司找到我,要我給他們打收條,打這幾次借款的總條。我不想打,他們就拿出了幾份錄音讓我聽,說我如果不打的話,就告我受賄,我只好給他們打了條。又過了一個來月,他們就向我催債務,而且還加要利息,月息五分,利滾利。我哪有錢還呀,他們就提出讓我和他們一塊做局,把合同第一頁換了。那種情況下,我萬般無奈,接受了他們替換的那張紙,但我卻留了一手,事後把原合同第一頁紙偷偷藏了起來……”
“好咧,有了這個就好辦了。”曲剛伸手按下停止鍵,站起了身,“我馬上把這個給律師送去。”
“好,可別丟了啊。”楚天齊笑着說,“那樣你可就闖大禍了。”
知道對方是開玩笑,曲剛便也調侃道:“局長,要是把它丟了的話,我這身警服就白穿了。”說完,走出了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