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家峪是一個小山村,它藏在太行山腹部,周圍幾十裡沒有人煙,全是高山與叢林。
有一天,一個上山放牛的老頭對大夥說,他親眼看到在大山深處有一個野人,說那野人頭髮鬍子老長,一身黑色的毛髮,走起路來如飛一般,翻山越嶺如履平地,但由於離得太遠,他也沒有看清那個野人的五官相貌,說那個野人就像是大猩猩的模樣。人們聽了老頭的話都不相信,只聽說神農架有過野人的傳說,咱這太行山裡,哪裡來的野人?何況也沒見有過大猩猩,誰都知道那老頭喜歡說些奇談怪事逗人們開心,聽了也都一笑了之。
後來有一天半夜,李有明家老婆突然肚子疼要拉肚子,她從家裡出來剛走到茅房前,忽然月光下看得清清楚楚,有一個就像是大猩猩的怪物從不遠的一家院牆裡翻了出來,手裡抓着兩隻雞,還帶着一個包袱似的東西,向着村外飛一般去了。嚇得她沒敢去茅房,趕緊跑回家來,說她看見了野人。
李有明趕緊起來,陪着老婆上茅房去,在等老婆的這個時間裡,他向村裡四周看去,那有什麼野人,他就想也許老婆身體不舒服,看花了眼。
可是第二天,他們就聽說了,那一家人真的丟了兩隻雞,還丟了晾在院裡的幾件衣服。結果李有明家把昨夜的事情一說,說她看到的野人與老頭看到的一模一樣。村裡人回想起這多少年來,好多人家連個院牆也沒有,大多數人家空房子門鎖也沒有,經常不是東家丟了食品,就是西家丟了衣物,一直沒有找出賊來,原先以爲不是貓和狗就是老鼠盜了那些東西,都沒在意,說了半天原來都是這個野人在作怪,於是大家都相信了有野人不是傳聞,而是真的。
有的年輕小夥子就覺得奇怪,太行山裡有了野人?太稀奇了。於是就想到深山中等候野人的出現,看一看野人與自己有哪些不一樣。可老年人就說了,野人野人,肯定野性十足,野人和野獸差不多,叫他碰上你們,還不把你們給活剝了吃肉。聽了此話,那些個年輕人也就打消了去看野人的念頭。
後來村子裡接連發生的好幾次失盜的事,丟的無非是一些吃食日
用之物,有一家人,丟了的食品旁邊還有一百多元錢,野人卻沒拿去,據此人們分析那傢伙肯定是野人無疑,他只知道食品能吃,物品能用,但不知道錢是能花的。從此,村裡人都感到害怕,怕有一天野人再光顧到自己家來,丟點東西事小,萬一被他傷了人命,哪可如何是好?於是就加強了防備措施。就這樣,這座大山裡有野人的事很快就傳遍了全縣。
後來,村裡就很少再丟東西了。
過了半年多,李有明到縣上去辦事,回來後,他告訴了人們又一件怪事,說四十里外有個鄉鎮的鎮長家,有一天鎮長給他父親在村裡做七十大壽,忙亂了一天,有些門窗忘記關了,夜間失盜了,有人恰好看到一個像大猩猩一樣的怪物,半夜裡從鎮長家出來,提着一個皮包,走了不遠,那怪物就把皮包打開,看看裡邊沒啥有用的東西就走了,把皮包裡裝的好幾萬現金和幾張銀行卡都扔在了路邊。縣公安局接到報案,查了好多天,結果沒有查出疑似野人的罪犯,反倒查出該鎮長的幾百萬資產,於是該鎮長被以貪污罪給法辦了。這一來,整個地區都知道了有野人的事情。不過大夥只是在聽傳說,沒有人見過野人,都不知道野人從何而來,一時間,野人成了人們說得最多的話題,也成了人們心中的一個謎。
這事也傳到了鄰縣一個公安局長馬興昌的耳朵裡,他就想,野人一說,絕對不可能,不知爲什麼,也不知他出於什麼目的,他竟然決定要去查個水落石出。
馬局長帶了幾個人,趕到鄰縣,與當地公安局取得聯繫,他們首先到了最先發現了野人的馬家峪村,詳細瞭解了有關野人的情況。他們得出一個規律,這個所謂的野人一般都在夜間活動,白天很少出動,那個放牛老頭在白天看到他,那是巧合,再有,凡是能吃能用的東西,這個野人都要,可有一點,卻叫他們怎麼也想不明白,這個野人他爲什就不要錢呢?就連幾歲的小孩子都知道要錢,他爲什麼放着大幾萬的錢不要,而扔掉呢?莫非他真是一個野人,就知道吃穿,不曉得花錢嗎?難道說是自己判斷錯了,要那樣的話,這一次行動就將成了自己又一大敗筆
。
有一天,有個下屬對馬局長說:“假如這個野人是因爲特別的原因,或者說他犯有重案在身,進了這深山老林,肯定不敢叫別人認出或是知道了,因此只要有吃有穿就夠了,要錢幹嘛?他敢拿着錢到商店去,還是去飯店去,就那樣一個滿身毛髮的怪物,還不引起人們的注意,露出本來面目?”
“對呀!你說的有道理。也許他不是不要錢,爲了保命,他不敢花錢。”馬局長聽了非常高興,決定繼續查下去。
可接下來的事又難住了他們,你想,如果那野人真是逃犯,他長年在山林裡奔走,不用說警察們日常都坐着警車,騎着摩托,根本沒有鍛鍊,就是有名的長跑運動員,到了大山裡,也不是野人的對手,不用說發現不了他,即使發現了,又能怎樣?
就在馬局長他們毫無辦法的時候,有一天早上,還是那個放牛的老頭跑來告訴他們,說在山澗的一條地縫裡發現了那個野人,看樣子他是被夾住出不來了,急得哇哇直叫。
馬局長他們趕緊跟着老頭跑去,一看的確是人們描述的那個野人,他們費了很大勁才把野人救了出來。一開始,那個野人還用驚恐的目光看着他們,嘴裡發出哇哇的怪叫聲,後來他就一句話也沒說,閉上了眼睛,任由他們處置。這時大家纔看清楚了,這個野人頭髮有二尺多長,裡邊夾雜着許多雜草,鬍子也有六七寸長,都已發白了,身上穿着一身破爛不堪帶有臭味的衣服,老遠看,他這身衣服黑得與皮毛沒有什麼兩樣,他光着腳,駝着背,如果不是近距離看,打遠看,都會以爲他是一個大猩猩。
在沒搞清楚這個野人的情況之前,馬局長決定對他不進行押解,只把他按正常人一樣帶了回來。回到自己縣裡,給他理了發,洗了澡,這時再看他,好像有七十多歲的年齡,是一個正常的人,哪是什麼野人。後來又到醫院給他做了全面檢查,醫院說,此人由於長期缺乏維生素A,除患有嚴重的夜盲症外,其它問題都不大。此刻馬局長他們明白了,怪不得以夜間活動爲主的他會掉進縫隙裡,原來他是夜間看不清路了,要不然真還很難找到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