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牀鋪下
俞詩音是個美麗的女孩子,年方二十有二,生的玲瓏秀面,雖說不上沉魚落雁、閉月羞花,但也算得上是個招蜂引蝶的美人兒了。上過幾次相親節目,常常是男嘉賓的心動女生。就這麼一個生的美麗的女孩子,大學畢業後卻選擇了到鄉村支教。
到了學校之後,俞詩音被分到了單身公寓。可能由於是在鄉村的緣故,平時很少有朋友來看望她。有一天,俞詩音的同學從城裡來看望她,由於兩人很久未見,晚上聊天聊到了很晚。就在俞詩音決定要 睡覺的時候,她的同學突然說口渴,想要俞詩音和她一起出去買果汁。俞詩音說“果汁我家裡就有,幹嘛要出去買啊。”
但她同學卻說“就今天,我在你們學校門口的店裡看到有種果汁,我非要喝到不可!也算我這趟沒白來。”“這麼晚了,要不明天咱們再買好不好。”俞詩音還想勸同學,可是她的同學卻一點都不肯退讓。因爲同學都意志堅定到這種地步了,畢竟同學來看望自己,俞詩音也只好讓着她,不情願的陪着同學出去買果汁。一離開房間走了一會,同學臉色大變的說“有個男的拿着菜刀躲在你牀底下!我們現在不能回房間,快點報警吧!”
六、窗前的女人
李俊是糧食站的員工,每天上班都必定會經過郵政局的公寓樓。不知從何時開始,李俊發現在他經過的時候,必定都會有個女子從三樓的窗口看着他。李俊雖然覺得奇怪,卻也不以爲意。這樣的情形大概持續了兩個月吧。突然有一天,女子不再出現了。
正好,當時sissy病毒蔓延,人人自危。李俊不禁擔心起來。心想三樓的女人不會是染上sissy病毒了吧?終於,李俊鼓起勇氣到了那棟公寓的三樓去了。敲了很久的門都沒人迴應,李俊推了推門,發現門竟然沒有鎖,進門之後發現女子倒臥在窗前的地上,天花板上垂着斷裂的繩子。後經警方查證,死亡時間是:兩個月前。
七、李明之死
李明和碧瑤是對情侶,兩個
感情較好,正處於熱戀期,幾乎每天晚上都要出去約會。那是個週末的夜晚,在他們約會一天結束後,便從市裡開車前往回家的路途。就在快到達目的地的時候,兩人把車停在路旁,在車上享受離別前的溫存。然而,當他們想要開車離去時,卻發現車子發動不了了。李明無可奈何的決定要出去找人幫忙。由於地處荒野,離鎮子還有七八里路,李明囑咐碧瑤把車鎖上,千萬不要離開車內。碧瑤聽從了李明的話,乖乖待在車裡等。
但不知不覺間,她卻聽到有什麼東西在車頂上摩擦的聲音。碧瑤十分恐懼,大聲的呼喊着李明的名字,可是並沒有回答,她想到了李明臨走前的囑咐,就沒有離開車內半步。然而,那詭異的聲音卻不斷的在碧瑤的耳邊迴響,久久不願離去。最後,碧瑤是在天亮後,被途徑從此地的路人救出來的。當她擡頭往上看的時候,卻發現李明被吊死在路邊的大樹上。讓碧瑤恐怖一整夜的詭異聲音,原來是李明的雙腳摩擦到車頂所發出的聲音。
八、奇怪的警察
王媽是龍亢鎮的老居民了,自從這裡開始拆遷改建後,王媽就搬到了拆遷補償房裡住了,以前住的是瓦房,現在住上了樓房,王媽這心裡也自然是美的很。由於兒子是縣委幹部,所以王媽這房子就被分到了鎮上最好的陽光花園小區,說來這兒女都成家立業了,現在生活那可謂是要啥有啥,日子過得讓王媽只覺的美。可是不久後的一件事情,卻給王媽這美到心裡的生活蒙上了一些灰色的陰影。
一天,王媽做完晨練,回到小區時,在入口處和一位男子擦身而過。當時,王媽雖然覺得該男子有些可疑,但是由於這個小區裡住的都是鎮裡的幹部,這平時登門送禮的人就多,陌生臉孔那是常見的事情,也沒想太多就這樣走過去了。
就在當天下午王媽聽說她所住的陽光花園小區發生了殺人案。就趁熱鬧似的想到樓下看個究竟,聽小區保安員說,這被殺的人,是住在五棟樓的李鎮長,具體什麼原因還不知道,也沒有人看到有什麼可疑
的人出入。更由於這裡畢竟是鄉村,一些配套的監控設備什麼的都不齊全,保安隊伍建設也缺乏,另一則,如果有了監控,這登門送禮的似乎也有種被監視的感覺,因此,鎮政府的官員們也沒太操心這事。但是卻給警方破案帶來了很多麻煩。接下來的幾天警察就對陽光小區所有業主進行了走訪詢問。
案發第二天,就有一位刑警敲開了王媽家的大門,看到警察的到來,王媽並不意外,剛剛出了人命案,警察來調查走訪自然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王媽將警察讓進屋裡,這警察只問王媽有沒有看到嫌疑犯人的樣子,或者什麼可疑的人,王媽一瞬間就想到了在小區入口處擦身而過的男子,但因爲記不太清楚了,另外這小區裡陌生面孔時常有,要說這嫌疑犯人麼,那就很難說了,再說,這是人命關天的事,沒親眼見着不能胡說,或許那個男子跟這個事情也沒什麼關聯,所以王媽就沒有將這件事講出來。
畢竟小區裡出了人命案,被殺者還是李鎮長,大家說什麼的都有,有人說是仇家,也有人說是競爭對手,說啥的都有,接下來的一段時間,關於李鎮長被殺便成立龍亢鎮的熱點議論話題了。警方也一直沒有公佈消息。就當大家翹首期盼時,王媽在電視上看到了殺死李鎮長的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新聞。而映在電視上的殺人犯的臉就是不久前來登門詢問的刑警。王媽現在想來都有些後怕。
在警察的調查中得知,殺死李鎮長的人叫阿華,是龍亢鎮本土人,因爲當年拆遷時,爲首的鎮幹部就是李鎮長,阿華家因爲人口多而分房又最少,跟本住不過來,就找到李鎮長兌現當初拆遷時的房屋補貼承諾,可李鎮長一拖再拖,最終走向法庭,可何奈民鬥不過官,阿華一家只能窩在不足七十平米的拆遷補貼房內。而,有關係的人家都分到了面積對等的房屋。爲此阿華懷恨在心,才起了殺意。後在公安局的介入下,發現,老百姓們的對等面積拆遷補貼的部分,被鎮政府裡的官員們分瓜了。並且爲此,龍亢鎮政府大樓內,一幫官員被革職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