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力靈示:現在,我們的地球有幾十億人。但,這一輩子,我們最多活在60個人中間。而讓你至愛與至痛,至喜與至悲,至生與至死的,最多不過幾個人。這幾個人,纔是你的世界。所以,更多的人,更多的事,你都不必去在意。在意的越多,就會沉陷得越深,就會糾纏得越久,就會被折磨得越苦。
記住,這個世界,沒有一種痛是單爲你準備的。因此,不要認爲你是孤獨的疼痛者。也不要認爲,自己經歷着最疼的疼痛。塵世的屋檐下,有多少人,就有多少事,就有多少痛,就有多少斷腸人。
活着,就是要痛一痛的。有聲有色地活過,其實就是有滋有味地痛過。當然了,有時候,你覺得痛,不是你有多苦,有多委屈,只是覺得自己很可憐,很無助,很孤單。
痛也是怕比較的。了斷痛的一種方式是比較。把自己的痛放到萬千的人羣中,比完了,你也就放下了。在芸芸衆生的痛苦裡,你纔會發現,自己的這點痛,真的不算什麼。
心的愉悅,有兩重境界:一曰飽,一曰滋潤。
塵俗中有些事,譬如,掙大錢,謀重權,贏盛名,鮮花掌聲,轟轟烈烈,這種讓心靈愉悅的狀態,即爲飽。但飽了之後,愉悅便不再是愉悅,而只剩下刺激了。塵俗中的另一些事,譬如,喝茶,訪山,看雲,賞月,風敲葉響,雲動鳥驚,這種讓心靈愉悅的狀態,即爲滋潤。滋潤給心靈的感受是,不厭,不膩,不絕。
這個世界上,凡是跟功利有關的事。於心靈,你只可以餵飽它,卻不能滋潤它。
有時候,你能容下多少他人。就能擁有多少快樂。換一個說法就是,你跟多少人作對,就是跟自己本該擁有的多少快樂作對。有的快樂是自生的
。有的快樂,是與他人和諧相處中獲得的。結怨,會疼;周旋,會累。有時候,退一步,妥協一點,甚至投降一次,都不算什麼。但你會一下子找到輕鬆快樂的自己。生活沒那麼複雜。你把自己搞複雜了,爛攤子,也只好自己去收拾。
更多的人,關注的是你有多少錢,有多少套房子。在哪裡上班,有什麼職位,有多深的社會背景。因爲,從世俗的角度衡量,這纔是有用的東西。同樣是炫耀,你要是說這些東西,會贏得豔羨、仰慕甚至是尊重。但是。你若跟別人說,你每天看過多少次螞蟻奔走,賞過多少次晚霞流逸,聽過多少鳥叫,聞過幾次花香,你的內心有多安寧。你的靈魂有多快樂,大家認爲你,不過是無聊罷了。因爲,在他們看來,這些都是無用的東西。
這個世界的價值體系已經亂了。但,你最好不要亂。學會放下一些東西吧,譬如那些不必要的面子,譬如那些無所謂的虛榮。
這樣做,你就是最好地疼惜了自己。
當我們覺得自己的利益被他人侵犯的時候,當我們感到對方不合理暗示的時候, 我們內心可能有這樣的對話:
“你是誰呀, 憑什麼聽你的呀, 你分明在控制我,壓制我,我偏不?我決不能被你所控制, 讓你隨意擺弄,我決不能讓你如意,更不能讓你得意”當看到對方提出所謂不合理的要求的時候, 我們首先憤怒了。 結果我們選擇了對方讓我們做的相反的方向。 我們由最開始的憤怒轉爲竊喜甚至得意,但仍然還帶有絲絲的不痛快。殊不知, 我們在我們有情緒的那一刻, 已經開始被對方控制了。這種控制一直持續到我們的情緒消失才結束。當我們一定按照對方要求我們的反方向而做事, 表面上是我們在抵制控制,實際上, 我們被對方反方向控制了而已。 我們本來很平靜的心境, 瞬間因爲對方的一句話,一個行爲而波瀾四起。難道不是對方控制了我們的情緒嗎?對方真的能控制我們的情緒嗎?還是我們主動迎合了對方控制我們的願望了呢?能控制我們的是外界的人和物,還是我們的固有的觀念在指揮和控制了我們自己呢?是他人在玩控制我們的遊戲, 還是我們自己獨自在玩一個內心由他人蔘與的控制遊戲呢?
對方有權利提出他認爲對的東西,如果他還是一個正常人。他也有權希望我們接受, 他也有權希望他採取任何形式得到他們的東西,因爲那是他們認爲的權力。 我們可以不認可他的觀點,不接受他的要求,但是我們不能不讓他們有那樣的想法。 因爲目前我們無法做到改變他們的思維模式。 但是我們能做的是如何應對這樣思維模式下對方的行爲。沒有指責,沒有憤怒,沒有評價, 需要有的是解決問題的方法和態度。
我們的憤怒來自於, 我們混淆了事物本身和他人對事物的態度區別。 我們可以否定事情而不去做,但是我們不能否定他對事情的態度的客觀性。我們否定他的態度,是我們內心是不允許他如此的認爲,我們想改變根本目前改變不了的東西, 我們背道而馳,雖然我們有所謂的事理,但是,我們卻也忽略了另一個理,就是他這樣想是有他的理的這一事實。 是我們本身的問題。
舉例: 他提出向你要1元, 你可能給他, 當他提出向你要100000元,你憤怒了,甚至嘲諷他,甚至認爲他是精神病。 他提出問題是他的事情, 你給不給是你的事情。 你能做到的不給就可以了,爲什麼要責怪對方要100000元是錯誤的呢?內在的核心, 是我們自己內心需要和諧,需要一個理字在先,要求每個人都要講理
。只有合理的,才讓我們舒服。 事實上, 真的有那個所謂的“理”在嗎?理本身的存在是爲了保護我們與環境和諧而產生的規則,是人定的,不是必須有的東西。理存於我們自己內心的,我們按理做事,是爲了我們自己的舒適,不是來要求他人的。個人和個人的理由於教育環境不同,文化不同, 理也不全相同。 我們用自己的理來要求不懂我們理的人來尊從,對那個人而言, 有些難度。我們可以拒絕他的要求,但是不能不允許他有和我們不同的所謂錯的想法。
如果你區分了事情和人的態度是兩回事,處理矛盾的時候,結果就有差別了。
當你認爲他有權力做你認爲的錯事的時候, 你不是憤怒,而是平靜。 你平靜不等於認同他的觀點, 而是認同了他提出任何的觀點是他自己的事情。
這時候, 你才真正的不會受控於他(外界)。 無論他什麼樣子, 你內心如如不動,你可以做你該做的決定, 而不是把精力放在和他強調的所謂的理上。 因爲你們的理本來就是不同的, 否則, 就不會有矛盾。 換句話說, 我們不是在解決情緒,解決對錯, 而是在解決面對不同的理的時候存在的問題。
你想想, 我們是什麼, 是神是上帝還是佛祖,我們能控制對方去按照他們的方式去思維?我們能讓他們成爲一個絕對的符合我們要求的好人?我們能做到不容許他們做所謂的錯事?就是上帝,佛祖,也沒有要求所有人都做對事。 否則,世界充滿都是所謂的好人了。 我們能改變他人最好的方式是改變自己,進而影響他人。
我們在解決問題中,可能不同意對方的觀點,而沒有滿足對方的要求,對方不高興也是正常的。 我們是否滿足對方的要求,不是因爲情緒而做,不是爲了他而作, 而是爲了事情本身而做自己。 持有這種心態, 當我們沒有滿足對方的時候,我們的內心纔是安靜的。而不是看到對方不高興, 自己就心裡不安,好像自己做錯了什麼事情,反而責難對方不該有情緒。那時, 我們不是感到竊喜,也不是自責,而是產生悲憫之心,我們的悲憫之心不是以犧牲自己的真實想法來完成的, 而是深感不能達成一致的遺憾。以及感受不能達成一致時候對方的情緒和內心的痛苦。 我們雖不能滿足對方的要求, 但是, 我們可以允許對方有情緒,或者儘可能的緩解對方的情緒。 那是我們唯一能做的。
允許對方有情緒,只有我們內心安寧,無愧於心,才能由衷地期待對方能早點好起來,或者能儘可能隨緣而補救,來緩解對方的情緒。 即便我們做了補救,對方仍不滿足,仍不高興,那麼我們也問心無愧,我們不是在救對方,而是在做自己。 相信對方也會有逐漸調整自己的能力。
我們生活在這個世界裡, 是相互關聯的, 但是不是相互控制的。 真正的控制不再外面,而是我們內心。控制我們的不是外界的人和事物,而是我們自己內心的固有的不合時宜規則。或者說自己對規則的僵化使用造成的。規則本身無好壞,是使用規則的人本身的問題。
當我們的內心是自由的, 就沒有什麼可以控制我們。 當我們還有被他人控制那一個想法的時候, 我們就難逃被控制的厄運。 而且, 這個控制, 是在我們主動的配合下而完成的,而我們有被控制感覺的背後, 是我們正在無意識地控制他人,還有我們意識不到的自卑在幫助我們完成這個被控制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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