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紀念一個人神共憤的奇蹟。
加上原版,這文一共有三十多萬字,寫了整整一年。
絕非虛報。
我都不知道這算不算是一個奇蹟。
最初只是一時興起,寫了個5000的小短篇,忽然發現可以做長篇的開頭,頭腦一熱,便傻呵呵的貼了上去。
我承認我做事確實挺沒章法的,說好聽了叫雷厲風行,我媽就管我叫人來瘋。
但我比衝動的人又多了分耐性和韌性,所以有時也就有了沾沾自喜的權利。
寫字畢竟不是小孩子的家家酒,僅憑着意氣就能走下去,我無可避免的遇到了很多困難,文筆生澀,情節老套,這些硬傷姑且暫時不論,首當其衝的一條,便是我無法坦然接受別人的評判。
我還記得我看到的第一篇,恩,比較不客氣的評論,那時的感覺,相當欲哭無淚,難過之餘不免好笑,看來我還是有點手腕的,愣是把看文的人生生逼成了憤青,寫字的朋友們,捫心自問,你們見過這麼討厭自己的讀者嗎?
突然就想起了康熙逼韋小寶剿滅天地會時,他的豪言壯語。
去你爺爺的,老子不幹了行不行。
可又覺得咽不下這口氣,憑什麼被人罵完了還躲在一邊自我安慰啊,於是便利用課餘時間愈加發奮,你不是說我不行嗎,我就寫給你看,氣死你。
這種幼稚的情緒使我在某些方面所向披靡,單槍匹馬一個人上路,再大的困難都不能倒下。
現在想起來,不知是不是該感謝那位朋友,我已經可以正確且淡然的去看旁人的評價了,但可笑的是,企圖卻更加低廉,無論批評還是讚美,只求你能繼續看下去。
我覺得這就是一種成長,能夠挺直了腰骨站在大衆面前,雞蛋和鮮花都照單全收,風乾之後,該怎樣還怎樣。有些人就比我難堪得多,明顯口是心非,標榜着自己不在乎評論,等到真有人吐露真言時又上去跟人掐架,言而無信不說,還白白叫人看了笑話。
我算是個資歷老道的耽美狼,但我看過的言情小說一隻手就能數的清,所以我這種沒吃過豬肉,也沒怎麼見過豬跑的人寫起言情小說來,只能遇到兩種情況,感情描寫要麼太過單薄,要麼太過矯情。
在我看來,我兩種都佔了。
一開始我想塑造一個比較個性的女生,不是林妹妹,也不是野蠻女友,大智大慧的同時,又有些先小奸小壞,一定要很清醒,明白自己要的是什麼,因爲我最討厭那些被愛情衝昏頭的人。
結果寫着寫着,寫出了洛冉這麼一怪胎,說她像男生吧,又整天哭哭啼啼,說她像女生吧。。。算了估計也沒人會這麼說。我失望的同時,又有些心疼,畢竟這也是我一手拉扯大的,即便是個失敗的轉基因產品,我也認了。到了最後,她完全就成了一小媳婦樣,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傍晚打扮的漂漂亮亮,就等着曲楓楊來幸她。我就一邊寫一邊罵我操,愛啥樣啥樣吧,全當鍛鍊文筆了,你想想以這爲目的的文字,能有啥靈性可言?
曲楓楊就更不用提,我把他放在主角位置,他不給我爭氣,暫時晾他一段時間吧,還有人追着他罵,這麼失敗一男主,站大街上我都不敢承認我是他媽。
把這文拿給SY看,她瞥了沒兩行就扔下兩字。
垃圾。
我一向務實,不期望狗嘴裡吐出象牙。
SY和我不是那種好到連上廁所都要一起去的朋友,陽春白雪的講,我倆就是知己,除了她請我吃飯或我請她吃飯的時候,我和她的交情真的就是淡如水的那種。
小說源於生活,文中很多情節並非虛構,我身邊確實有一如老杜一樣貼心的朋友,可惜是個女孩,這一度讓我捶胸頓足,只恨自己爲何不是個拉拉。
寫這文的時候正趕上文理分科,十年以來,這是我和她第一次分開。我理所當然的選文,小學就決定了。
交完意願表的那天放學,我陪她出去溜達,兩人身上一共就剩下三塊錢,到路邊餐館買了麻辣燙,蹭人家座位蹭了好幾個小時。
反正時間充裕,也沒人回家查房,她父母在國外,我父母很忙,這也讓給了我足夠的作案時間,畢竟寫這文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且我爸媽也不會容忍我在他們眼皮子底下光明正大的不務正業。
我就說了一句“吃好,喝好。”然後一直聽她胡扯。
走的時候我分明看見服務員一臉的解脫,如同便秘一週之後終於暢快淋漓,我大爲不爽,心想下回還來,五塊錢坐一下午。
老杜這個人受SY影響很大,所以也許多多少少帶了一些女氣。我個人認爲,他是本文最失敗的角色,我想把他寫的再好十倍再好十倍,那麼他的死纔會更讓人惆悵,結果還是沒達到預期效果。
這麼可心的一個孩子,我還是很喜歡的,一直覺得周董的“晴天”很適合他,青青澀澀的,連感傷都小心翼翼的藏起來。
正文沒寫老杜的死,是因爲我實在不知道該怎樣把握洛冉了,毫不誇張的說,洛冉的感情世界中,老杜佔了三分之一,現在他掛了,你說你讓我怎麼寫吧。
又把終章看了一遍,耳邊是孫燕姿的“逃亡”,燕姿的聲音慵懶,頹廢,清冽,毫不甜美,卻偏偏媚到了骨子裡,還真有些傷感,畢竟誰也不能大言不慚的說自己對筆下的故事沒有一點感情。
本來還有一個情節的,就是小楚醉酒,對小洛行爲不軌,被小曲英雄救美,但還是刪了,一來忒狗血,這橋段三十年前正風行,二來我也不想糟蹋小楚這孩子。最主要的原因其實還是因爲我懶。
我一直想要把筆鋒放淡,極坦然的去陳述一個故事,永遠是清醒的觸感,就像“東邪西毒”里歐陽鋒面對的那一片大漠,平淡無奇,卻看着看着,就覺得涼到了心底。我心中的文字高手,就該這般。即是我敬佩的文風,自然我便望塵莫及。也許有一天,我真的可以站在高處,然後告訴大家,那裡是不是真的滿是寒意。
第一篇完結的文,第一個攻下的高地。
我願意和真心喜歡我的朋友,一同紀念這個奇蹟。
08.2.14(情人節快樂^ ^)
打算開個新坑,8萬字左右的古代文。歡迎捧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