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意事常八九,可與人言無二三。
矯情!
可順風順水十五年的李家明,看着電腦屏幕上刺眼的論文標題,寧願損失個十億八億,也不願看到這標題。
穆尼那王八蛋啊,可真他/媽的是個幸運的王八蛋!那王八蛋也不知從哪獲得靈感,在mit的官網上發表了一篇《neweconomicecosystem》,大膽地對互聯網經濟的未來進行設想,直接讓李家明四個半月的心血付之東流。
“家明,怎麼了?”
人算不如天算,要怪不怪自己運氣不好,人家的運氣太好。如今之計要快,以最快的速度對這一新理論進行證明,並且讓世人知道自己也創立這一理論,而且更爲完美。只是因爲時間上的許些早晚,才讓穆尼那王八蛋搶了先。如果操作得當,自己極有可能撈一個共同奠基人的稱呼。
這些學術圈裡的小門道,不用李家明暗示,託尼也門清得很。他洗完澡、睡覺前習慣性地上上網,無意中看到mit網站上的論文,立即打電話給了學校的網站負責人,將責任攬在自己頭上,稱李家明早把論文發給他了,因爲工作的原因把這事給忘記了。至於那傢伙信與不信,其實並不重要,光靠李家明的名字就能讓那傢伙立即在學校網站上發佈,僅比穆尼的論文慢了17個小時。
李家明又掃了眼自己母校的網站,立即知道託尼幹了什麼。操,不能再改了,哪怕還有瑕疵,也得馬上發表!
“tony,你來負責與網站的人溝通,我馬上將剩下的論文上傳。”
“ok”,託尼立即操起電話,又去和網站的人協商。第一的榮譽是沒指望了,但爭取撈個共同奠基人還是極有希望的,關鍵還是要快,要搶在其他人之前把論文發表出去。
可惜了,等李家明上傳完最後一篇論文時,mit的網站上又出現了新論文,而且是一次性發表三篇。看那發到服務器上的時間,足足比自己早了17個小時,而那個時候自己還沒定稿,還剛打電話請託尼來幫着修改、提建議。
完了,自己還是慢了一步!
穆尼沒自己這名聲,論文需要網站編輯討論、審覈,但人家就是快那麼十幾個小時。
瞠目結舌的託尼手裡還拿着電話,也覺得不可思議,可如此不可思議的事情就是發生了。如果不是親自參與了ming的論文撰寫,而且與對方的論文有明顯差異,他還會認爲這是剽竊行爲。
回過神來後,託尼問都不問李家明的意思,立即打電話給沃頓,讓他馬上去看兩個學校的網站。
默不作聲的李家明懂他的意思,雖然歐美有完善的誠信系統,但照樣能鑽空子,而且學術圈也不一乾二淨。兩人的論文發表的時間如此接近,操作得當的話完全可以改變結果。
憑着自己的名頭,沃頓肯定能讓主流學術刊物立即刊登,造成既定事實,讓世人忽略穆尼的論文。以沃頓的能耐,還能買通兩個主編作證,說是自己與他們簽有協議,他們沒登載之前自己不得發表;甚至搞到真正的郵戳、郵包,證明自己的論文早於對方寄往雜誌社,坐實自己的論文完成在穆尼之前。
等到時機合適時,自己再出面澄清一下,宣稱穆尼也發表過類似的理論,品德高尚的帽子會戴到自己頭上,這一理論的共同創立人也走不了,而且被自己陰了一把的穆尼還會對自己感激涕零。
幹,還是不幹?不幹?
幹!
託尼的電話打完,李家明沒有阻止,當沃頓回電時,他還是沒有阻止。
‘轟’的一聲,毛砣和細狗伢心裡那個高大無比的神像倒塌了。雖然託尼沒有說明,回電的沃頓也沒有詢問什麼,但事情是怎麼回事,他們還沒點數?
這纔是真正的巧取豪奪!
披上了一層光鮮外衣的巧取豪奪!
巧取豪奪又如何?這個世界是講實力的!
第二天一早,創刊於1911年的《theamericaneconomicreview》在雜誌網站上全文發表李家明的三篇論文,並給予了很高的評價,宣稱這是給新興的互聯網經濟建了一座燈塔,指引着從業人員走上正確的商業之路。
成功者是有巨大光環的,權威學術期刊登載了超級富豪的論文,這可是個好噱頭,其他媒體的主編也立即把各自的經濟評論員找來進行評估。
偉大!
經濟評論員肯定寫不出這樣的論文,但論文的好壞還是鑑定得出來,各大媒體的經濟評論員不約而同給出‘偉大’的評價。
那就好,自從薩達姆先生去年被絞死後,這個世界就太平靜了,總算是逮住一個小話題,讓讀者們八卦一下。
論文不好懂?
沒關係,養着那些經濟評論員就是幹這活的!
第三天,主流媒體的經濟評論員們,開始大肆吹捧李家明的論文,宣稱這是互聯網領域創業的指南針、互聯網企業的戰略武器……。
“what?why?”
感冒剛愈的穆尼正在給學生上課,被學生質問之後立即衝出了教室,然後在辦公室裡目瞪口呆地看着《theamericaneconomicreview》網站上的論文。
“mooney,這是怎麼回事?”
院長大人推門而入,大聲質問,這才讓還在發呆的穆尼醒過神來。
“rose,我也不知道,我的論文您還幫着修改過。”
小老太太羅絲院長以前在斯坦福任教、教過穆尼,兩年前纔到斯隆學院供職,還幫他修改過這幾篇論文,也覺得他不可能剽竊,但這事情太巧了!
太巧了!
穆尼和李家明的論文相比,有着明顯差距,一方只是提出設想,而另一方是用詳細的數字、精確的模型進行推導。這又如何讓她相信穆尼不是從對方那聽到了些什麼,故意搶在對方之前發表論文?這傢伙跟那小傢伙讀博士時是一個導師,平時來往很多,能不知道那小傢伙在寫什麼論文?
穆尼確實沒聽到什麼,這一年來他悶頭做這方面的研究,哪有時間去李家明那?也就是聖誕和元旦時會通個電話,但那能聽到什麼風聲?
可是,李家明的學術能力是有目共睹的,更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時間內寫出如此高質量的論文。如果,如果連羅絲也認爲自己是在剽竊,事情就完了!
“rose,相信我,請一定相信我!”
“ok,那你給我一個解釋!《theamericaneconomicreview》的主編james跟我通過電話,他說他去年六月份向ming約的稿,大綱是九月份給他的,論文是聖誕前通過郵件發給他的。因爲度假,他們纔沒有立即發表。
spencer也跟我通了電話,他說ming在去年八月份跟他提過這個課題,而且給他說過整個構想。”
完了!
一時間,穆尼頭上冷汗涔涔,學術剽竊是很嚴重的事,足以毀了他的職業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