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是有錢人的天堂,也不見得就是窮人的地獄,在這片國土上與在國內一樣,只要你勤儉一點,日子總能過得去。
靠着獎學金和勤工儉學,柳莎莎的日子其實過得還相當不錯,甚至老楊結婚時,她還送了條3600美元的鑽鏈,但當她走進愛人的莊園時,覺得自己就是個乞丐。
綠草如茵,空氣中瀰漫着清新的味道。
樹木蔥鬱,樹蔭下的小道、亭臺清靜。
豪宅雄偉,大氣中透出典雅。
唯有離網球場不遠的地方搭了個涼棚很刺眼,那是給婉婉蓋的魚池,而且是用游泳池改造的,裡面養着數百尾從唐人街買來的各色金魚。
“miss.liu,您請”。
已經得到主人電話通知的傭人,恭敬地將還在好奇張望的柳莎莎迎進大宅,饒是早有心理準備,她也照樣被這富麗堂皇的大廳驚呆了。
這哪是家?
要這麼誇張吧?
神態恭敬的傭人或許會暗地鄙夷柳莎莎的沒見識,但借她們一個膽子也不敢冒犯未來的女主人。近兩個月來,媒體上都報道過了,這是主人的初戀女友,曾經爲了她和別人決鬥。現在好不容易複合,要是得罪了她,這份好工作就得跟自己說good,bye!
“這是大小姐設計的,主要用於開party,主人平時住在左邊那個莊園裡。”
大小姐?哦,文文設計的,難怪有意大利的浮誇藝術氣息。
也是,那傢伙的朋友非富即貴,搭個刺眼的涼棚養魚,還能解釋爲疼愛妹妹,如果家裡太簡樸了,會讓朋友們看笑話。
“ok,帶我去那邊”,揹着大牛仔包的柳莎莎轉身而走。
淡藍色舊牛仔褲、白襯衫、舊平底鞋、馬尾辮,柳莎莎這副學生打扮確實有些與這奢華場景不合,難怪傭人們有掩飾不住的神情古怪。
走進亭亭如蓋的鬱金香林,踏上李家明親手鋪的那條鵝卵小路,柳莎莎有種回到國內的感覺,不禁頻頻看向路邊那座蓋着杉樹皮小亭子。其實不能稱爲亭子,如果把那四根柱子換成烏黑、斑駁的泥巴牆,那就是以前老家常見的廚房。
“不知道爲什麼,前段時間主人喜歡在亭子裡看書、吹口琴,有時候一呆就是幾個小時。”
前段時間?
傭人偷瞄了眼柳莎莎,見她很疑惑的樣子,連忙解釋道:“大小姐以前說過,主人是在想以前的事,讓二小姐不要去打擾他。”
二小姐?哦,婉婉,只有她現在還瘋瘋癲癲的,文文她們早長大了。
倆人一前一後出了鬱金香林,剛纔還爲愛人的奢華而擔心的柳莎莎忍俊不禁。
沒錯,這邊也有網球場、噴泉、游泳池、草坪、豪宅,可房子前怎麼不是花園,而是種了黃瓜、紅薯的菜地?不但是房子前面的花園改成了菜地,連屋後的空地上也種了不少蔬菜,遠遠看去風格古怪得很。
走近已經結了小黃瓜的菜地,柳莎莎的心裡突然泛起一陣苦澀,家明這不是種的菜而是種的鄉愁。自己尚且會經常夢迴故里,何況是念舊的他?
傭人不知未來的女主人爲何突然傷感,但也沉默了下來,領着她走進這幢外表歐化的豪宅。
有些思鄉的柳莎莎一進門,就覺得回到了國內,畫着山水的屏風、插着卷軸的青花大瓷瓶,正中而擺的紅木太師椅與茶几,高腳盆景架上的精巧盆景,一如舊時的大戶人家。
對這種場景有種熟悉感的柳莎莎,站在大廳裡沉默一陣,放下背上的牛仔大包,徑直走上雕着花草鳥蟲的樓梯,到了李家明居住的三樓。她雖然沒來過,但聽老楊說過很多次,說他的書房就是標準的寒窗。
樓梯左邊第三間,柳莎莎推開那扇沒鎖的門,不禁眼眶一酸。這哪是寒窗,分明就是他老家的書房。除了比那間泥巴房大了點、書桌上有部電話之外,所有的擺設與那間泥巴屋一模一樣,連書桌都是那張沒上油漆的舊書桌。
學生模樣的柳莎莎嘆了口氣,摸着書桌上的一道刀痕,那還是以前滿妹切西瓜留下的。西瓜是毛伢家種的,李家明給小妹她們出題目,說如何用三刀把半邊西瓜切成九塊,最聰明的滿妹拿刀就切,把中間那塊最甜的給了她,邊上最差的給了家明和毛砣他們。
往事悠悠,怎麼還象昨天一樣?
緬懷往事的柳莎莎,在那張靠很舊了的背木椅上坐了下來,隨手拉開沒上鎖的抽屜。家明喜歡整潔,書和作業本、試卷都放在抽屜裡,不象很多同學樣把東西都堆在書桌上。
拉開抽屜一看,一架舊海鷗125相機、一把國光重音口琴靜靜地躺在黑絲絨布上。稍一發愣後,柳莎莎不禁流下兩行清淚,這都是她送給他的。相機花了她165塊錢,攢了兩年的零花錢纔買的,口琴是爸爸送的,想讓她學學音樂,沒想到那傢伙吹一個晚上,就吹得那麼好。
跟在後面的傭人見未來的女主人流淚了,連忙將書房門拉上,她現在知道了爲什麼前段時間主人經常在亭子裡吹口琴,經常坐在那裡發呆。原來網絡上的緋聞是真的,這位小姐真是主人的初戀,也是主人最深愛的女孩,難怪上次那個華裔女孩與主人分手了,主人一點也不難過。
傭人沒猜錯,那天晚上被趙樂勾起往事後,李家明經常吹口琴、發呆,就是在思念這位正流淚的女孩。都說衣不如新人不如舊,心理年齡遠超生理年齡的李家明,又身在異國他鄉,自然會不自覺地緬懷往事。
衣不如新,人不如舊,坐在書房裡默默流淚的柳莎莎也如此。沉澱了十幾年的感情,哪是那麼容易放手?她當初與趙劍勇交往,現在想來,除了隨大流之外,未嘗沒有一種了結一段感情的因素。李家明衝到學校裡向她表白,如果不是在大庭廣衆之下,如果趙劍勇不在旁邊,或許她會點那個頭。
現在想來,當年李家明和趙微在一起,自己如果不是還在氣頭上,或許早去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