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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開 愛來愛去這本書是在午夜時分,四下裡是黑暗與寂靜,唯有顯示屏閃着光。我開始閱讀,希望知道爲什麼這本書會引得那麼多人爲他寫書評,但是書的成績卻並不怎麼好。
剛一開始閱讀,我就想到了另一本書,感到兩本書有着驚人的相似,都是用第一人稱來寫,都是書中不斷插入主角的思想情感,也一樣的都是叫好不叫座。那一本叫 像我這一種男人 ,我很喜歡的一本書。
好的話,許多人給你寫的書評裡已經說了太多,我就主要分析下爲什麼不賣座。
首先是第一人稱,我一直不認爲第一人稱有什麼不好,它在寫需要表現主人公內心活動較多的書中,在不需要描寫大場面的時候是很不錯的選擇。然而,一些書把第一人稱給毀了,具體的不多說,許多人現在甚至一看到第一人稱就點關閉。你這本書是第一人稱,這部分讀者流走了,然而喜歡第一人稱那種讀起來很爽快的讀者在稍微閱讀你這本書後,發現主角既沒有王霸之氣,又不會虎軀一抖,書中的女性們也沒有嬌軀一顫,離開了。
接下來是情節,書中的主人公是爲足球運動員,但小說卻完全不是足球類的競技小說,雖然也會涉及足球,但不是主要,書中的足球更像是個道具,通過它,在反映着光怪陸離的都市生活,還有都市間男男女女的愛情。這無疑充滿了創新。
然而,故事雖然有新意,但是卻完全沒有很讓人欣喜的起伏不定的情節,我看的不是很仔細,先請作者原諒,在我看來,故事基本上就是踢踢球,遇上個女孩,追這個女孩,追上了,又因爲種種原因需要分開了,然後又踢踢球,來個什麼假球,整個黑哨。又碰到個女孩,驚爲天人,開始追。。。。。。。。。。。
一個小說雖然會因爲故事中主角並不順風順水,而失去一些讀者,但這絕不是主要的原因,拿習慣嘔吐的兩部作品爲例,她的小說主角就沒舒服過,可是照樣大家追看,爲什麼,他的情節有變化,有起伏。一次次轉會,一次次黑幕,各有各的不同。而這本小說,故事陷入了無聊的重複中。也許喜歡這本書的讀者會辯解說,可是每段愛情也是各有各的不同啊,每個女孩子的故事也很不同,而且作者的語言也很精彩,可是喜歡讀純愛情小說的網絡讀者又有多少呢。
然後是主角,應該說這樣的第一人稱的書塑造主角應該是很容易的,可是看來看去,卻發現主角的性格很模糊,他就像是個被命運推着走的人偶,軟弱妥協。前邊深深的愛着一個女孩,因爲原因分手了,痛苦萬分。隔不長時間,有喜歡上了另外一個,還是深深的愛着。
這到讓我想起了一個笑話,一男帶一女去其前妻的墓前,墓上刻着,你的死,讓我的愛情之火完全熄滅了。新妻子不悅,道:“那怎麼又娶了我。”男答道:“我又劃了根火柴。”
雖然說現代都市的人實際大多就是這樣的,然而寫到小說裡,這樣性格不突出,且懦弱的主角是不會爲讀者喜歡的。
最後是語言,首先不華麗,不華麗其實我覺得在形容網絡小說文字時是個褒義詞。你的文字是準確的,然而也僅止與此。對於這樣類型的小說,還是有些浮了,語言間沒有深沉的感染人的力量,建議你去閱讀一下嘔吐mm的兩本書,看她是如何用平實的語言寫出那份深沉讓人感到震撼的故事。還有就是 像我這一種男人,他的文章從人稱的選用到文中穿插大量主人公自己的心理描寫和感受上,都和你的很像,但他的小說有力度,更加深沉。
你可以去看看。
就寫這麼多,作爲一個不喜歡都市愛情小說的讀者,感受不到你的書中愛情的魅力,也許會更客觀一些。
還是那句話,一千個人有一千個哈姆雷特,我的評僅代表我的觀感,只是供作者參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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