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方錚的觀念裡,偷酒是一件很風雅的事兒,跟偷名人的字畫,偷絕跡的古書一樣,無論被偷物品本身的價值,還是偷這些東西的意義,都算是一件雅事兒。——相對而言,你偷個下水道井蓋就絕找不到這種心理上的成就感。
至於偷了那壇百年好酒以後,太子拿什麼出來招待客人,已不在方錚的考慮範圍之內了。反正他沒見過哪個賊偷了東西還爲主人家擔心的。
打定主意,方錚轉身找胖子去了,他覺得,幹壞事必須要拉個人下水,這樣才能夠分擔失手以後的輿論譴責,胖子無疑是個很好的分擔人選,肥肥胖胖的,多有安全感。
胖子正扎堆在一羣美女中間,現場觀摩了方錚的泡妞過程後,胖子的泡妞技術有了很大的提高,至少他已經明白,用錢砸躺下的美女,和用手段勾搭上的美女,兩者是有很大區別的。
“這位小姐,我看你紅鸞星動,今年之內肯定會出嫁。”胖子貪婪的撫摸着不知哪位大戶人家小姐的手,一雙色色的小眼睛死死的盯着她的胸部,表情卻一本正經,彷彿他天生就是吃算命這碗飯的。
小姐羞澀的道:“奴家才十五歲,還沒定親呢……”
胖子嚴肅的肥臉顯得很權威,小眼睛卻閃過幾分與他寬厚的外表不對稱的狡黠。
“姻緣天註定,說來便來了,這位小姐,如果你不介意的話,可否將芳名與住址告訴我?我保證,三天之內必有人上門提親……”
“呀!真的嗎?”小姐羞紅了臉,既興奮又緊張:“你能算出提親的是哪戶人家嗎?”
胖子兩眼翻白,裝模作樣的掐了掐手指,篤定道:“你未來的夫婿乃大富大貴之人,位封王爵,對女人溫柔體貼,實在是不可多得之良配,就是人胖了點兒,不過房事方面卻是他的強項……”
聽不下去了!這死胖子簡直就是個妖孽!本少爺高尚的一面他一點都沒學到,這種無恥猥瑣的陰暗面倒是學得像模像樣的,所以說社會是個大染缸吶,以前的胖子多純潔呀……
大步走向前,方錚提起胖子的衣領,二話不說將他拉出了脂粉陣。
胖子大怒,轉頭一看,又是方錚,不由嘆氣道:“方兄,爲何我每次跟美人兒勾搭的時候,你總會跑出來壞我好事?所謂君子有成人之美……”
方錚不耐煩的打斷道:“得了,什麼成人之美,你倒是成人了,也沒見你美到哪兒去。跟我走,別說兄弟沒關照你,這回咱們一起去做一件好玩的事兒……”
胖子眼中閃過一絲瞭然,左右望了望,湊到方錚耳邊壞笑道:“……莫非你打算把這園子也一把火給燒了?”
方錚點火燒自己房子,被滿城百姓爭相追殺的光榮事蹟早已全城皆知,胖子也一直拿這件事取笑他。
方錚兩眼一亮:“咦?你不說我還沒想到,對呀!相比之下,燒房子好玩多了,尤其是燒太子殿下的房子,說出去多有面子……”
胖子臉色一白,身上的肥肉不自覺的抖了幾下,哆嗦着嘴脣道:“你……你開玩笑的吧?”
方錚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大丈夫一言既出,什麼馬都難追,我得多謝你給我提供了這麼好的點子啊……嘿嘿,燒房子,這麼有趣的事兒我怎麼沒想到呢?”
“……”
胖子此時恨不得抽自己一個嘴巴子,明知他是一個膽大包天,什麼禍都敢惹的人,好死不死的幹嘛跟他說這個?
胖子強自擠出個笑臉,乾笑道:“……那啥,放火燒太子的別院,罪名可不小,方兄你跟太子又沒有深仇大恨,不必玩得這麼狠吧?”
方錚笑道:“我與太子當然無怨無仇,可我一個朋友跟太子卻不太對付,你也知道我是個義薄雲天的人,今兒我就爲朋友插兩刀了。”
胖子愕然道:“你哪個朋友跟太子不對付?”
方錚笑眯眯的道:“你呀,你不是一直跟太子合不來嗎?”
胖子臉色更蒼白了,急忙拉住方錚低聲道:“方兄,話可不能亂說啊,我和太子大哥一直兄友弟恭,相處和睦……”
方錚沒等他說完,一把扯着他往閒雅閣走去:“走啦,廢什麼話!待會兒你來望風,我來點火,就這麼說定了!”
“方兄,方兄……你可別害我啊,千萬要冷靜,三思……”胖子被扯得直踉蹌,不停的掙扎着,豆大的冷汗前赴後繼的往外冒。
好酒,特別是百年好酒,當然得藏在離地面很深的地窖裡。所以方錚在打上那罈好酒主意的同時,就把目標鎖定在閒雅閣附近,強行拉了胖子來後,他便圍着閒雅閣一圈一圈的找起了地窖的入口。
“方兄,你可別犯傻啊,太子對這怡紅園很是看重,你若真一把火燒了,麻煩不小,你可要三思啊……”胖子仍在一旁苦口婆心的勸着。
方錚眼睛四處瞄着,心不在焉的道:“……行了,我也不嚇你了,放心,我還沒那麼大的膽子,敢燒太子的房子,我來是有別的事……”
胖子聞言整個人都鬆了一口氣,連說話的語氣都透着一股輕鬆自在:“不燒就好,不燒就好,一失足成千古恨啊!方兄能夠懸崖勒馬,小弟我實在爲你感到無比……”
“我是來偷東西的。”方錚頭也不回的打斷了他。
“……自豪。”胖子像一隻被人掐住脖子的公雞似的,艱難的吐出了最後兩個字。
“是嗎?我也爲自己感到自豪耶。”方錚高興的道。
怡紅園只是一個花園子,有資格進來賞花的,自然都是太子的貴客,所以儘管園外有太子府的重兵把守,但園內卻沒有任何守衛。顯然太子是個君子,他相信能進怡紅園的人自然不是那種偷雞摸狗之輩,因此沒必要派兵在園內把守,給談風論雅的貴客們心裡添堵。
不過他失算了。
至少今天的怡紅園就被放進來了偷雞摸狗之輩。
而且還不止一個。
方錚好不容易摸索到閒雅閣的後部,功夫不負有心人,隱蔽的地窖入口終於被他發現了。
同時他還發現了一個人,鬼鬼祟祟的翹着屁股,結結實實的堵在地窖的門口,正專心致志的撬着鎖。
他彷彿已篤定了這塊地方根本不會有人來,所以撬鎖工作進行得異常專心,心無旁騖,絲毫沒注意外界的動靜。畢竟此處是太子的待客之所,來的人都是文人雅士,都有着良好的修養和道德觀念,沒被邀請的話,自然不會貿然跑來自找沒趣。
方錚一見他這模樣,氣便不打一處來。
上次他害得本少爺放火燒了自己的房子,開始也是鬼鬼祟祟的撬鎖,這麼久過去,這小子也不說好好去學學撬鎖的技術,幹起這勾當來仍是顯得如此的笨拙可笑,丟盡了整個偷竊行業的臉。
令人很慶幸,或者很遺憾的是,每次方錚想幹什麼壞事時,總有蕭懷遠的影子,這傢伙就像個方錚使壞之前派出的排頭兵似的,總是在合適的時間,出現在合適的地方,方錚對他實在是又恨又喜,感情複雜萬分。
是的,這個笨賊就是蕭懷遠。
方錚這次長了心眼兒。這小子跟自己不同,自己幹壞事有時候根本就沒有什麼目的性,純粹只是爲了好玩,或者滿足一下自己的惡趣味。可蕭懷遠每次幹壞事總有着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上次在影子的新宅子撬鎖,估計是想偷聽什麼情報,或者直接偷東西。這次他又爲了什麼?難道太子別院的地窖藏有什麼秘密不成?
管他的,先踹了再說。
二話不說,方錚快步走上前去,伸出右腿,狠狠一腳朝蕭懷遠的屁股踹去。
只聽“哎呀”一聲,蕭懷遠被踹得在草地上翻了倆跟頭,一臉怒意彈起身來,正待發火,一見此人竟然是方錚,頓時泄了氣,蔫蔫的摸着鼻子道:“原來是方兄,久違久違……”
方錚皮笑肉不笑的道:“原來是蕭兄,我還以爲是哪個不開眼的小蟊賊呢,敢在太子殿下的別院幹這溜門撬鎖的勾當。”
蕭懷遠眼珠子骨碌一轉,試探道:“你來幹嘛?這位是……”
方錚還未來得及介紹,胖子在旁搶着開口道:“好說好說,在下週無,乃方兄的朋友。”
蕭懷遠趕緊拱手:“幸會幸會,在下蕭遠,也是方兄的朋友。”
方錚嘆了口氣,瞧瞧這兩人的心機,跟活了幾十上百年的老狐狸似的,見面沒一句實話,連名字都硬生生抽了一個字出去,爲什麼我認識的人裡面就沒一個厚道點兒的?
方錚語氣不善道:“你在這裡幹嘛?”
蕭懷遠楞了楞,眼珠一轉,湊到方錚耳邊輕聲道:“聽說太子殿下弄到一罈百年好酒,在下只想進去開開眼界,就是這把鎖有點難辦……”
方錚冷哼一聲,心中對他鄙視不已。這小子果然不是什麼好鳥,居然偷東西!人品之低劣,由此可見一斑。可恥!
動作自然的蹲下了身子,方錚仔細端詳着地窖門口的這把鎖:“這鎖有點複雜……估計光拿鐵絲可能捅不開。”
“可如果硬掰開的話,未免失了趣味。”蕭懷遠明顯跟方錚一樣,屬於雅賊一類,講究做案的完美性與藝術性,反對偷竊過程中摻入暴力因素。
“那就只好去偷鑰匙了……”
“……”
“……”
兩人旁若無人的討論着撬鎖的方案。
胖子也湊了上來,看了看,摸着下巴沉思道:“……這是暗門雙魚鎖,取‘不瞑守夜’之意,不好套弄啊……如果有兩根鐵絲或許可以試試……”
方錚和蕭懷遠驚奇的互視一眼,齊聲道:“嗬!看不出,原來是行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