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氏囁嚅問童氏:“二夫人,你當真認不出我是誰?”
童氏疑惑,仔細端詳,確實不記得哪裡見過宋氏,便搖搖頭:“還請太夫人原諒,自我從醫開始至今,已是近五十個年頭,所治病患無數,我實是想不起在哪裡見過太夫人。”
“二夫人,我是春紅呀,大房的春紅呀。”
“春紅?你是春紅?”童氏驚異,再仔細觀看,仍是不信:“不像,一點不像,你當真是春紅?怎地會相貌大變。”
宋氏嘆道:“唉,也是,幾十年過去,二夫人相貌變化不大,我第一眼已是認出,而我,別講二夫人認不出,就連我自己,對着鏡子,也是不敢相信,我就是當年那個春紅。”
童氏問道:“當年大老爺不是將你送到寺廟祈福麼?怎地後來——”
“怎地後來講我與人私奔?”童氏猶豫不好講,宋氏倒是直言接話:“當年大夫人懷孕,借算命先生之口,說是我與她肚中孩兒相剋,要將我賣掉,大老爺不捨,反將我送往尼姑庵,每日爲林家長子祈福,說是直到林家長子出生,便將我接回。”
說到這裡,宋氏頓住,面上神色變幻,似是在回想往事,又似在組織言語,童氏仍在疑惑中,也未催問,過了片刻,宋氏才接着講:“大老爺隔三差五便會去看我,後來發現我懷孕,講回去跟大夫人商量,將我接回去照顧,我那時很是欣喜,期待着大夫人看在我懷有林家子嗣的份上,能將我接回,誰知等來等去,不但大老爺再未出現。我反而被大夫人賣掉。”
“賣掉?可你那時懷有身孕,那你肚子裡的孩子呢?”童氏已是震驚。
宋氏回憶:“當時大夫人來尼姑庵將我接出,半路上將我交給等在那裡的牙婆,我哭求,即便要賣我,也要等我生下孩子,畢竟孩子是林家骨肉,大夫人卻說,我這孩子是野種,沒將我處死。已是天大的恩典,還想生下孩子再走,真是會異想天開。我記得牙婆在我眼前甩了一下帕子。然後我便人事不知。”
“後來呢?”宋氏又一次頓住,童氏反是着急追問。
宋氏回過神,嘆口氣:“我醒來時,躺在牀上,睜眼便對上一個男人的臉。當時着實嚇得不輕,那男人卻道,讓我不必害怕,我雖是他花錢買來,卻是他名正言順的妻子,並在婚書上將我冠以與他一樣的宋姓。至於我腹中胎兒,他會視如己出。”
“後來我才知道,這個大我二十歲的男人。因爲被診爲不會生育,他妻子與他和離,而後再無人肯嫁他,他才湊錢買下懷有身孕之人爲妻。而後,他也確實未因我是買來之人。輕待與我,我所生孩子。他也確是待如親兒。”
童氏仍有疑問:“他既不會生育,你怎會又育有四個孩子。”
“呵呵,這便是奇事了,”宋氏回憶道:“當年我懷孕嘔吐,還以爲是吃壞了肚子,他陪我去看大夫,大夫診我是有了喜脈,我兩人都是不信,講那大夫看錯了,誰知大夫又爲我仔細摸脈之後,仍講我是喜脈,他倒未懷疑我會與人苟且,反而不避嫌,將以往他被診爲不會生育之事說與大夫,而且他以前的妻子另嫁後,很快便育有子女,這隻能說明是他有問題。”
“那大夫又仔細爲他診脈,講道,並非他不會生育,可能是他與以前的妻子,於生育方面不太契合,而與我,卻是契合非常,所以我纔會懷有身孕,呵呵,諾大個漢子,當時竟是當着醫館衆多人的面,痛哭失聲,說他再也不會因爲不會生育而被人恥笑。”
生育是個非常複雜的工程,涉及夫婦雙方很多因素,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可以導致不孕,即便是林芳的前世,醫學發達,很多不孕的原因還是不解之謎,宋氏所講男女生育不契合,這種事男女兩方都有可能有問題。
宋氏丈夫的前妻,另嫁後,育有子女,很有可能她患有血清抗精子抗體陽性之不孕症。
抗精子抗體陽性,是一個複雜的病理產物,男女均可罹患,其確切原因尚未完全明瞭。男性的精子、精漿,對女性來說皆屬特異性抗原,接觸到血液後,男女均可引起免疫反應,產生相應的抗體,阻礙精子與卵子結合,而致不孕。
女性生殖道,特別是子宮體內的巨噬細胞,在血清抗精子抗體陽性時,便把精子當作“異物”識別並大肆進行吞噬。正常情況下,女性的血液中是沒有血清抗精子抗體的,但在上述特殊情況下,女性機體對精子、精液這一抗原進行“自衛”,“一家人不認識一家人”,引起免疫系統產生抗體。
而在男性,則是自身產生“自衛”,引起自己的免疫系統產生抗體,導致“自相殘殺”,使精子難以生存。
上述的幾種情況,即屬於精子免疫性不育。此種不育症,在林芳前世,通過藥物調理,是可以治療好一部分。若宋氏丈夫的前妻真患有這種病症,卻又爲何另嫁後可生育,這便是特異性差異,她血清抗精子抗體,對於前夫的精子有抗體,而這種抗體對於現任丈夫卻是不起作用,這個原因,在這個世界,還是解釋不了,只能如給宋氏診脈的大夫所講的,男女雙方生育方面契合與否。
這種夫妻於生育方面契合之事,擅長婦科的童氏,自是曉得,她關心另外一件事:“你丈夫有了自己的孩子,那林家那個孩子呢?”
宋氏一臉滿足:“有了自己的孩子,他反而對祥兒更好,講道,若不是有祥兒,他也不會買我,若不是有了我,他也不會一洗不會生育之恥,重中之重,是他宋家從那時起,真正有後。”
再一次聽到宋氏提起宋家,童氏問道:“宋家?縣令大人不是姓林麼?難不成縣令大人便是——”
“呵呵,”宋氏打斷童氏的話:“二夫人莫要再叫他什麼縣令大人,他的名字,還是大老爺知我懷孕時所起,叫做林呈祥,取遇難呈祥後兩個字,在宋家生下他後,他爹爹依我心意,未給他改名換姓,他是林家子孫,二夫人可是他正經的二嬸。”
“那他可知道他的身世?”若是縣令知道自己的身世,那麼他接近林家,便很有可能是有目的,這一點,童氏要搞清楚。
宋氏搖頭:“不知,我並未告知於他,他只知道爹爹並非親生,而爹爹對他比幾個弟弟都好。這孩子小時也曾問過他自己的身世,我反問他,是不是知道了身世,便要撇下爹孃與弟弟們,去尋祖問宗,棄親情與不顧?他後來便再沒問過身世。”
心底放鬆的童氏,關心起宋氏現狀:“我給你診病這些日子,怎地沒見過你家太老爺?”
“唉——”宋氏長嘆:“他比我大二十歲,我都已經六十多了,他要活着,也已八十多歲。自我有了宋家骨肉後,他捨不得我跟孩子吃苦,加之我這懷一個癱一回的毛病,他爲了能多賺些湯藥錢,憑着一把子力氣,種地之餘,還給別家做些短工,早早便將身子累垮,祥兒授職縣令兩年,還未來得及享福,他便去了,已是去了十二年。”
也就是講,林呈祥做了十四年的縣令,童氏心底喟嘆,怪不得縣令大人着急,在一個位置呆得確實太久了。童氏又問:“你跟着大兒子,那其他三個孩子呢?”
宋氏道:“其他三個均在老家種地,四個孩子裡,只有祥兒讀了書,授了官職後,便將我與他爹爹接出來伺候。”
“那你可還想着大老爺?”以春紅與林伯嗣當年的感情,應該不會那麼容易忘掉林伯嗣。
宋氏苦笑:“呵呵,實話講,若不是見了二夫人,我努力回憶,還真是已將當年之事忘記。我也曾託人打聽過林家消息,卻聽說林家大房的小妾,與人私奔,想來該是大夫人找的藉口。我還真得感謝大夫人的心狠,若不是被賣,還不知我母子如今是死是活,即便活下來,過着妻妾相爭的日子,哪如現在。”
“是呀,你這是因禍得福。”不知不覺,童氏對宋氏的身份,已是毫不懷疑。
“二夫人,既然你我已經相認,我有件事想和你商量。”
講這句話時,宋氏很是緊張的看着童氏,童氏隱隱猜出她要商量什麼事情,道:“你講。”
宋氏口氣很是審慎,卻也有點急迫:“祥兒雖不再問及自己身世,可我知他必是想知道,如今林家人皆在此地,兩廂能聚在一起,便是緣分,二夫人,可否讓祥兒喚你一聲二嬸?”
此話便是試探童氏,看能否讓林呈祥認祖歸宗。
童氏沉吟道:“此事先莫急,大郎被他爹爹臨死棄絕,名義上已非林家人,此時突然冒出一個同父異母兄弟,反要認回林家,讓他怎生受得了,此事還需商議,你也先莫要將此事告知林大人。”
此中原委,經過這段日子兩人的聊天,宋氏已是知之甚詳,童氏所言也合情合理,宋氏只得點頭答應。
回到家中,童氏將今日之事講於林仲嗣,默然片刻,林仲嗣喃喃道:“怪不得,怪不得,大哥會對大郎竟是厭惡至此,大嫂對大郎也無母子之情,這一切,都源於這個春紅。”
童氏也是嘆氣:“作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