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一下兩羣稟賦相似、基因相類的猴子,其中一羣生活在高大喬木叢林中,以叢林的果實爲食物;另外一羣則生活在草原,以矮小的灌木果實和草本植物的果實爲生。可以想象的是,如果後天的獲得性能夠遺傳,只需要幾代猴子,兩個種羣之間的差異就會相當大,在叢林中生存的猴子擅長攀爬,而在草原上的則擅長奔跑。這是我們設想的人類從古猿中分離的場景,如果按照拉馬克的方法,猿也是可以進化成人的。從邏輯上是沒有問題的,只是速度上和我們發現的化石證據不匹配。
幾乎沒有多少科學是一蹴而就的,那些沒有發現“終極真理”的科學家由於其做出的貢獻都得到了很高的評價,但唯有拉馬克受到了如此大的非議,甚至無知的嘲笑,這是非常不公平的。在厄恩斯特·邁爾的鉅著《生物學思想發展的歷史》中,邁爾明確提到,“現在是爲他(拉馬克)恢復名譽的時候了”。
我認爲,學界對拉馬克的非議不僅有失公允,關鍵是影響了進化論研究的進程。這種非議很自然地割裂了獲得性遺傳和盲目變異之間的紐帶,認爲它們是完全相互背離的。這種想法就延伸出這樣一種推論—具有獲得性遺傳特徵的事物,不應該試圖用進化論的原理去解釋。
獲得性遺傳只是錯誤地解釋了生物的進化方式,但是在邏輯層面和達爾文的進化論則是一樣的。如果我們認識到這個問題,就很自然地跨越了進化論和人類諸多科學之間的鴻溝。比如智力的參與會不會使進化論不再適用?由文化主導的人類行爲是否可以用進化論去解釋?
這一切的答案是肯定的,進化論可以解釋植物,也可以解釋動物,適合非常簡單的生命形態,也適合複雜的、具有很高智能的靈長類。
智力和知識的參與,使得人類的所有活動都是有目的,而非隨意的,這是很多學科運用進化論的障礙。那麼,人們自然要問,在拉馬克的方式下,進化論還能成立嗎?
儘管在生物領域證明了達爾文的發現幾乎是完全正確的,而拉馬克則是錯誤的,但如果超出生物學本身,把自然選擇的進化原理延伸到其他領域,兩者並沒有什麼根本區別。他們共同的基礎是在複雜的生存鬥爭中尋求存在的邏輯。如果超出生物領域,拉馬克學說和達爾文學說實際上是相同的。
人如此具有智能,就企業而言,毫無疑問的即便是進化也是按照拉馬克的方式進化的。這意味着必然王國不必然向自由王國轉變,事實上我們將永遠處於必然王國之中。
寫作本書之前,我也曾“預謀”寫一篇《企業進化—從達爾文到拉馬克》,旨在強調企業進化是一個從被動、被自然選擇到主動適應自然的過程。想法雖然溫馨,是一種積極的世界觀,遺憾的是深入地思考發現,當大家同樣都進化到主動適應階段,成敗還將取決於運氣,隨着生產力的發展,運氣的成分不是越來越少,而是越來越多。
遺傳和進化
生物進化是要和遺傳聯繫在一起才起作用的,現代科學已經證明本代些許的適應如果是天生的,會對進化有一丁點影響,如果是後天獲得的,就不會對遺傳產生任何影響。
而企業不具備遺傳特性,至少也找不到遺傳基因,這樣就會使整個類比的研究方式崩潰。由於“獲得性遺傳”普遍存在於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使得進化的速度極大地增加。這樣就使在生物界許多年才能起明顯作用的進化規律,在企業界卻迅速體現出來,就像看一個紀錄片一樣,時間被壓縮了。
經濟事務通過模仿實現遺傳特徵就非常明顯。只是不像父子之間單線的遺傳關係,而是呈現出一種羣體遺傳特徵。哈耶克指出,個人面臨問題時將通過試錯的方法嘗試去解決。儘管成功的適應者並沒有任何社會目標,但社會仍然從他們的實踐中獲益匪淺。當變異過程結束之時,選擇過程將從大量的解決之道中保留那些使行爲人在試驗中有可能成功的一部分。
在企業中,遺傳的方法多種多樣,獲得財富的方式主要是通過模仿的方式而不是生殖的方式遺傳的,遺傳總是保留適應環境的部分,逐漸剔除不適應的部分。而新一代的企業總是在原有企業的基礎上,通過遺傳和變異的方式獲取生存的機會,而不是完全推倒重來。
在硅谷,人們在一個公司打工的平均時間是0.7年,就會跳槽到另外一家企業,很多新企業都是原企業的員工創辦的,從事類似的產品和經營活動,只是稍微有所調整而已。如果可衡量的話,這些公司之間的相似程度甚至比生物上的父子更相似。
經濟活動的遺傳規律更廣泛,亞馬遜的成功造就了當當網,新浪也同樣會模仿雅虎,當完全照本宣科的仿效密集到一定程度,爲了減弱競爭強度,有的仿效者就會尋求創新和變異。傑克·韋爾奇出一本傳記會被世界上許多人閱讀,即便是若干個閱讀者只能吸取其一點點經驗,累積起來的遺傳效果也是相當驚人的。
企業的經營活動乃至產品,絕大多數是因循“習慣”的結果,而習慣又通過模仿的方式遺傳和繼承,所以習慣在某種程度上,在企業的運作過程中,效果相當於生物的基因。
這說明經濟活動是有遺傳特性的,這種遺傳保留了與環境相適應的部分,淘汰了不適應的部分,正是這種遺傳和自然選擇產生了累積的效果推動經濟發展。當遇到新的問題和情況時,人們又通過試錯的方式進行調整,相對正確的調整被保留,錯誤的調整被淘汰,於是變異、適應、選擇和淘汰的規律在企業活動中呈現出來。
另一方面,如果超越生物界,只研究進化規律,我們發現遺傳並非進化規律必要的組成部分,進化規律是隨時起作用的,自然選擇隨時都在保留適應者,淘汰不適應者。遺傳只是進化規律得以累積,把火炬傳遞下去的一種手段。
在《物種起源》的“第四章自然選擇,即最適者生存”的提要中,達爾文總結了自然選擇學說的推理過程:
在變化着的生活條件下,生物構造的每一部分幾乎都要表現個體差異,這是無可爭論的;由於生物按幾何比率增加,它們在某年齡、某季節或某年代,發生激烈的生存鬥爭,這也確實是無可爭論的;於是,考慮到一切生物相互之間及其與生活條件之間的無限複雜關係,會引起構造上、體質上及習性上發生對於它們有利的無限分歧,假如說從來沒有發生過任何有益於每一生物本身繁榮的變異,正如曾經發生的許多有益於人類的變異那樣,將是一件非常離奇的事。但是,如果有益於任何生物的變異確曾發生,那麼具有這種性狀的諸個體肯定在生活鬥爭中會有最好的機會來保存自己;根據堅強的遺傳原理,它們將會產生具有同樣性狀的後代。我把這種保存原理,即最適者生存,叫做‘自然選擇’。‘自然選擇’導致了生物根據有機的和無機的生活條件得到改進;結果,必須承認,在大多數情形裡,就會引起體制的一種進步。然而,低等而簡單的類型,如果能夠很好地適應它們的簡單生活條件,也能長久保持不變。
這段話可以理解爲:
1.個體總是有差異的;
2.生物的數量總是按幾何比率增加,而自然資源有限,這個矛盾必須通過激烈的鬥爭解決;
3.生物體之間複雜的關係,與生活條件之間的複雜關係,以及生物體個體之間原本的差異,會引起無限多樣的變異;在數量衆多的變異中,總會產生有益的變異;
4.有益的變異得到保存,並通過遺傳獲得世代的累積效果。
企業的進化環境與此非常類似:
1.以高速提高的生產能力和需求相對增長緩慢,也就是相當於自然資源的有限性,必然引起激烈的淘汰;
2.企業與企業之間的關係,與其他行業和環境的複雜關係,總是會引起無限多樣的變異或者嘗試;在數量衆多的嘗試中,總會有適合的嘗試;
3.適合的嘗試被總結、學習和仿效,也就是說通過了自然選擇。
一個市場上到底能容納多少廠商,一個產品類型(例如紙媒體)到底可以有多少種存活,在理論上雖然無法精確地計算,但確實顯示出一定的統計規律和趨勢,後面我們將比較詳細地分析這一點。
企業像地球上的生物一樣,永不滿足地擴展和爭奪資源,每年在任何一個行業中由各個公司制定的增長和擴張計劃之和都大大地高於整個行業的實際增長率。這並非因爲人性的貪婪,而是自然選擇的結果,假如有的企業非常“理性”,只是基於現實,安於現狀,不久在野心勃勃的競爭對手面前就會敗下陣來。
時間的問題
薩繆爾森曾提出一個賭博方案,拋硬幣決定勝負,比如他押正面,如果他輸了出2000美元,而你輸了則只需要出1000美元。顯然這是一個不對稱的賭博,但是,還是有很多人不願意賭。原因在於,儘管收益兩倍於風險,但是在一次賭博中,取勝的概率只有50%。
薩繆爾森把這個賭博方案分解成100次,每次他輸了的話出20美元,贏了則只得到10美元。於是,就沒有人再拒絕這個賭博。道理非常簡單,100次拋硬幣,會體現出概率上的統計規律,和薩繆爾森賭博成了一個穩賺不賠的遊戲。
當把生物進化論應用於解釋人類的文化和企業規律時,人們質疑漫長的進化過程,對於只有幾十年的企業而言,並不是一個很起作用的因素,企業或者人類文化短暫的瞬間,尚不足以明顯地體現出進化規律來。
通過分析發現,儘管企業和經濟活動時間短暫,但是進化規律的作用力還是相當明顯,因爲人類文化和行爲的進化速度非常之快。就像薩繆爾森提出的賭博一樣,拋硬幣的次數並沒有因爲時間的縮短而相應的減少,時間在縮短的同時,拋硬幣的頻率增加了。
人類活動進化節拍的加快,並不是我們自身的基因比過去的改變速度更顯著,而是主導人類行爲的文化規律進化相當快。那麼,文化是怎樣進化的?我們將在下一章中討論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