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后疑惑道:“你是說,這個兇手的催眠術很強大,能對任何人施術?”
思婉搖頭道:“那也未必,不是每個人都會中催眠術的,一般是年紀小,意志薄弱之人容易中招,就如這位死者,她才十五六歲,單純得很,就很容易被催眠,再就是身體羸弱之人也容易被控制。如果對方的意志夠強大堅定,一般是很難被催眠的。”
皇后和二皇子臉上就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來。
司丞被思婉耍了一回,心裡又氣又羞,怒道:“你這女子也是不知羞,可知死者是被人強暴致死的,未出嫁的姑娘家,竟然也沾染這些污晦,也不怕嫁不出去。”
二皇子眉頭一皺,正要呵斥他時,公孫彥已經一腳踹將司丞踹飛。
二皇子哈哈大笑:“阿彥,踹得好。”
司丞可不敢得罪二皇子,只得又爬過來苦臉道:“王爺,下官也是想盡快破案啊,公孫公子也確實沒有說明,爲何死者沒有受過強暴,從現場情況看,她很有可能被催眠之後,再受到強暴,所以身上還是沒有傷痕啊。”
思婉討厭司丞這種明知錯了還不肯認錯的小人,冷笑道:“這還用公孫公子說明麼?宮裡又不是沒有燕喜婆婆,查驗不就可以了?”
公孫彥聽了便含笑看了她一眼,正好思婉也看過來,兩人目光相觸,都在對方眼裡讀到了與平日不一樣的情感,二人皆是心中一慌,頓時如觸電一般忙瞥開眼。
在等待燕喜婆婆來之際,公孫彥含笑道:“司丞大人也是男人,如果此女是被強姦,又是被粗魯撕扯掉衣服,那兇手就肯定不會憐香惜玉,勢必會在屍體上留下傷痕,我先前就說過,女屍身上除了耳後有一個牙印和胸口的大洞外,再看不到半點傷痕,而且,兇手吸乾人血後,又要完整挖去心臟,通恭不到半個時辰,時間上也來不及。”
“那他爲何要撕扯去死者身上的衣服?”司丞也不反駁了,皺眉思索道。
“應該是想造成強暴的假象吧,也許,這個行兇者根本就不是個男人,而是女子。”思婉大膽推測道。
“會是女子?太可怕了。”皇后滿臉震驚。
“回娘娘,這只是推測,也不一定。”公孫彥回頭安慰皇后道。
皇后的聲音有些微顫道:“阿彥,本宮限你三天之類查出真兇來。”
侯夫人就擔心道:“娘娘,三天時間能查得出來麼?”
“查不出來也要查,本宮相信阿彥的能力,妹妹,宮裡不能再死人了,如此慘劇難道還要重演幾遍嗎?人心惶惶啊。”皇后道。
侯夫人只好擔憂地看向公孫彥:“阿彥,你加油,有什麼需要,就向皇后娘娘提。”
二皇子也道:“是啊,阿彥,本王也會全力幫你,你莫要顧忌。”
說着,就去牽思婉的手:“好了,熱鬧看完了,咱們也該走了。”
思婉似乎正在想着什麼,不着防就被二皇子握住了手,又不好明着甩開,只好暗暗掙扎。
公孫彥看
着二皇子與思婉十指兩相連,肩並肩的親暱樣子,心裡泛起一股酸意,滿滿的失落感如潮水般襲來,突然就大聲道:“娘娘,臣有個不情之請。”
皇后愕然道:“阿彥你說。”
“臣想讓顧三小姐助臣一同破案。”公孫彥默了幾秒後道。
二皇子皺眉道:“阿彥,他是女兒家……”
“好,顧小姐的確有過人之才,所學又博雜,確實可以幫到阿彥你,本宮準了。”皇后卻不顧二皇子的反對道。
二皇子不依道:“母后……”
“查案期間,阿彥你和顧三小姐一起住在宮裡。方便調查。”又對二皇子道:“本宮要去見你的父皇,你是跟本宮一起去,還是送你姨母回府?”
“兒子還是送姨母回府吧。”二皇子不情不願道。
才走兩步,又回頭看思婉,大聲道:“阿彥,你莫要忘了自個說過的話。”
皇后回頭扯住他就走:“你囉嗦什麼,莫妨礙阿彥查案。”
侯夫人看着就笑,二皇子滿臉不高興,小聲嘟嚷:“母后疼阿彥勝過兒子了。”
皇后聽了就嘆氣道:“皇兒,阿彥是你的表弟,是比親兄弟還要親的表弟,本宮希望你和阿彥一直象小時候那樣好下去,你明白嗎?”
二皇子皺了皺眉道:“兒阤對阿彥哪裡不好了……”
侯夫人忙打散方道:“是啊,王爺一直就待阿彥如親兄弟,有什麼好的,都想着阿彥,阿彥心裡也清楚着呢。”
二皇子這才轉顏爲笑,頭歪在侯夫人肩頭上道:“姨母,你也要比疼阿彥更疼我纔對,要不然,我多划不來啊。”
二皇子被喚走,思婉如釋重負,不由長吐一口氣,這幾天,這位恭親王快把她逼得吐不過氣來,總算不用跟他和他的人在一起了。
擡眸就觸到公孫彥探究的眼眸,狀似隨意地問她:“你好象並不太喜歡和表哥在一起?”
思婉就想起二皇子臨去時的那句話,心裡就有氣,自己都還沒嫁給他呢,他就把自己當成禮物讓給二皇子了,這會子又來問自己的感受,哼,看熱鬧還是幸災樂禍?腦子一激,衝口就道:
“還好吧,二皇子溫柔可親,至少不會常常罵我。”
公孫彥原本溫潤的笑容立即僵住,冷下臉來道:“也是,表哥素來對女兒家都溫柔得很。”
說罷就轉過身去不再理思婉,徑自堪查起案發現場來。
思婉說完又後悔,其實他剛纔也幫了她的,而且,最重要的是,他竟然會要求自己一起查案,也認同她的能力,本來是心存感激的,怎麼他一開口,就是想氣他呢?
說出去的話又不好收回,公孫彥明顯不想理她,她也不願意向他服軟,無聊地也隨在他身後一起查看。
結果就看到公孫彥正對着一處腳印發呆,她也走過去細看,愕然道:“這鞋印子好生奇怪……”
公孫彥不理她,向前走去。
思婉便拿了根紅繩來量那腳印子。
“喂,公孫彥,宮裡有女人的腳快一尺二的嗎?我可真是前世今生都沒見過有如此大的女人腳!”思婉滿心疑惑,就忘了正跟公孫彥賭着氣,不知不覺就把心裡的話說了出來。
公孫彥身子一震,薄脣幾不可見的輕輕上翹,輕咳和聲後,又板子臉轉回來道:“你憑什麼確定這是隻女人腳?”
“你看鞋印子啊?男子基本都穿靴子,這分明就是隻繡花鞋印嘛。”思婉比劃着說道,因爲前兩天下過雨,青華殿後院泥地比較溼潤,腳印踩下後,就非常清晰,由於案發後,看熱鬧的太多,屍體周圍的鞋印子基本被踩亂,這隻腳印是難得清晰可見的。
大錦朝的繡花鞋很有特徵,鞋底有點彎折,而男子的鞋底一般直而長,並無彎折,所以也很容易看出是女子的鞋印。
公孫彥的脣角又忍不住上翹,似是故意逗她道:“就不能男人穿女子的鞋麼?”
思婉皺眉道:“也是啊,如果有人男扮女裝作案……呀,這個可能性也很大啊,你看,從屍體的傷口的整齊度也可以看出,兇手的手勁穩而有力,下手嫺熟得很,能把心臟挖得這麼具有藝術性,絕對不是一般的人能做得到的,而且,也絕不是一次兩次就能練成這樣,兇手應該是常幹這事兒。如果兇手是個女人的話,那她應該就有很強的內功,但是據我說知,大錦朝練武的女子少之又少,而男子練武就很普遍了,加之這隻腳印又如此之大,更有可能是男扮女裝留下來的。”
她分晰得入情入理,公孫彥黑色的眸子裡又多了幾分欣賞和贊同,卻還是提出疑問道:“你又憑什麼認爲,這是兇手的腳印呢?也許是某個看熱鬧的太監留下的,要知道,太監不能人事之後,喜歡穿女裝的多了去了。”
“你說得很對,我相信肯定不少太監有女裝癖,但是,你看這隻腳印離屍體非常近,而其他的腳印就離得很遠,可以肯定的是,留在屍體身邊的繡花鞋印子,除了我的,就只有這隻了,對了,你看,這裡還有特意被抹平了的腳印呢,看來,這隻腳印的主人似乎也不想人發現它啊。”思婉說完後,擡頭看他,正好公孫彥也垂頭,兩人的臉就這樣毫不徵兆地輕輕擦過。
說起來,兩人早就有過肌膚之親,正如公孫彥所說,親也親過了,抱也抱過了,可自從兩人賭氣要解除婚約以來,就很久沒有這麼親近過了,思婉怔了怔,很淡然地又低下頭去,眼角餘光卻瞥見公孫彥那張禍國殃民的俊臉竟然攸地紅了。
如細瓷般白晰凝滑的肌膚突然染上了美麗的潮紅,讓他的俊臉更添了幾分豔麗與魅惑,思婉明顯聽到自己心臟急跳的聲音,忙把臉垂下更低,不敢讓她看到自己心慌意亂的樣子,心裡暗罵,丫丫的,一個大男人,他紅什麼臉啊,搞得好象自己輕薄了他一樣。
看她故作鎮定地垂下臉去,小臉卻明明白白的染上紅暈,分明就是如他一樣意動神迷,小嘴偏還氣鼓鼓地噘起,一副不情不願的樣子,公孫彥又好氣又好笑,忍不住就故意伸手在她的俏臉上摸了一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