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稅務機關對減免稅的監督檢查包括哪些內容?
稅務機關應結合納稅檢查、執法檢查或其他專項檢查,每年定期對納稅人減免稅事項進行清查、清理,加強監督檢查,主要內容包括:(一)納稅人是否符合減免稅的資格條件,是否以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等手段騙取減免稅。(二)納稅人享受減免稅的條件發生變化時,是否根據變化情況經稅務機關重新審查後辦理減免稅。(三)減免稅稅款有規定用途的,納稅人是否按規定用途使用減免稅款;有規定減免稅期限的,是否到期恢復納稅。(四)是否存在納稅人未經稅務機關批准自行享受減免稅的情況。(五)已享受減免稅的是否未申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