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7日電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了《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以下簡稱“七五”普法規劃),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通知指出,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國的長期基礎性工作。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的重要任務,是實施“十三五”規劃、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保障。
通知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法治宣傳教育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進一步健全完善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實施的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領導體制,確保“七五”普法規劃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要堅持把領導幹部帶頭學法、模範守法作爲樹立法治意識的關鍵,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把法治觀念強不強、法治素養好不好作爲衡量幹部德才的重要標準,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爲考察幹部的重要內容,切實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堅持從青少年抓起,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引導青少年從小掌握法律知識、樹立法治意識、養成守法習慣。要堅持法治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深化基層組織和部門、行業依法治理,深化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等法治創建活動,全面提高全社會法治化治理水平。要推進法治教育與道德教育相結合,促進實現法律和道德相輔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要健全普法宣傳教育機制,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健全媒體公益普法制度,推進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創新,不斷增強法治宣傳教育的實效。要通過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傳播法律知識,弘揚法治精神,建設法治文化,充分發揮法治宣傳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基礎作用,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爲順利實施“十三五”規劃、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營造良好的法治
環境。
《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全文如下。
在黨中央、國務院正確領導下,全國第六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規劃(2011—2015年)順利實施完成,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取得顯著成效。以憲法爲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得到深入宣傳,法治宣傳教育主題活動廣泛開展,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不斷深化,法治創建活動全面推進,全社會法治觀念明顯增強,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明顯提高,法治宣傳教育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爲總書記的黨中央對全面依法治國作出了重要部署,對法治宣傳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明確了法治宣傳教育的基本定位、重大任務和重要措施。十八屆三中全會要求“健全社會普法教育機制”;十八屆四中全會要求“堅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爲依法治國的長期基礎性工作,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十八屆五中全會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增強全社會特別是公職人員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觀念,在全社會形成良好法治氛圍和法治習慣”。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領導幹部要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範”,要求法治宣傳教育“要創新宣傳形式,注重宣傳實效”,爲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指明瞭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與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相比,有的地方和部門對法治宣傳教育重要性的認識還不到位,普法宣傳教育機制還不夠健全,實效性有待進一步增強。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對於服務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和“十三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爲做好第七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和工作原則
第七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指導思想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爲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
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按照全面依法治國新要求,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紮實推進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推進法治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健全普法宣傳教育機制,推動工作創新,充分發揮法治宣傳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基礎作用,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爲“十三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爲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新的貢獻。
第七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標是:普法宣傳教育機制進一步健全,法治宣傳教育實效性進一步增強,依法治理進一步深化,全民法治觀念和全體黨員黨章黨規意識明顯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明顯提高,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
第七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
—— 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圍繞黨和國家中心工作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更好地服務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爲全面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 堅持依靠羣衆,服務羣衆。以滿足羣衆不斷增長的法治需求爲出發點和落腳點,以羣衆喜聞樂見、易於接受的方式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意識,使國家法律和黨內法規爲黨員羣衆所掌握、所遵守、所運用。
—— 堅持學用結合,普治並舉。堅持法治宣傳教育與依法治理有機結合,把法治宣傳教育融入立法、執法、司法、法律服務和黨內法規建設活動中,引導黨員羣衆在法治實踐中自覺學習、運用國家法律和黨內法規,提升法治素養。
—— 堅持分類指導,突出重點。根據不同地區、部門、行業及不同對象的實際和特點,分類實施法治宣傳教育。突出抓好重點對象,帶動和促進全民普法。
—— 堅持創新發展,注重實效。總結經驗,把握規律,推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理念、機制、載體和方式方法創新,不斷提高法治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力戒形式主義。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