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需要。”我倔強地保留自己的尊嚴。
“你和我在一起不就是爲了錢嗎,你不是愛錢嗎?我給你。我買一個安生。你拿着錢,走吧。”他明明知道後來的我,沒有再向他要過錢,他還要用這樣的話語來搪塞我。
服務生端上來袁正銘鍾愛這家餐廳的那道黑椒牛排。我岔開話題,給他倒紅酒,說:“你愛吃的黑椒牛排。”
他看都沒看一眼,推開紅酒杯,說:“你開個價。”
“一億”我轉動手中的紅酒杯,望着杯中的紅酒,既然你非要我開一個價,那麼我就開好了,我說完又補充一句“美金”。
一億美金,如果在一億美金和袁正銘之間要讓我作出選擇,我會選擇他,而不是美金。
“你瘋了!我給你五十萬,記住,這是最後一次見面。”他熟練地簽好支票,撕下扔在我手腕邊,從皮夾裡掏出一些錢,丟在桌上,起身欲走。
“等等。”我說着,將那支票撕碎,扔進紅酒杯裡,晃晃杯子,一口喝掉。我把五十萬,喝進了肚子裡。
他看我這樣,惱怒了,說:“你還是那麼不可理喻,瘋女人!”
“正銘,我要走了——”
他沒有回頭。
也許他希望我走得越遠越好,永遠都不要再打擾他的生活。
他最後離去留給我的背影,都那麼匆匆,無情。
我的愛人,再見。
收到曼君打來的電話,此刻我正在登機口等待昆明飛往麗江的航班,離開上海已有一個星期了。見了袁正銘一面,那種毫無溫情的告別,讓我走的時候,少了一些眷戀。
或許我應該感激袁正銘的冷漠,讓我走的時候,毅然決然,不再回頭。
“多多,你去哪裡啊,一個人別到處走,你不是說去找宋柏嗎?”
“曼君,我不打算見宋柏了。我在上海,見了袁正銘。”我說。
“見了袁正銘?你怎麼又去見那個渾蛋,他拋棄了你啊!你離開的時候,是答應過我的,你說你會見宋柏,重新開始,你忘了嗎?”
我尷尬地笑,聲音哽咽:“重新開始,哪有那麼容易呢?不說了,我要登機了。”
我掛掉電話,關機。在昆明的這一個星期,我重新審視自己。我走到今天這副樣子,全怪我自己,不怪任何人,不怪袁正銘。
像他那樣的男人,能對我這樣的女人如此,也算是有情有義了。
我有些後悔把那張支票撕碎了。如果我擁有那五十萬,或許我可以帶着那張支票在麗江開一家小酒吧,酒吧的名字叫:風的回憶。
手機裡收到無數條宋柏發來的短信,問我在哪裡,重複地問,問我沒事吧,不要緊吧,最後一條短信是:無論你去哪裡,我都在等你。等了這麼多年,不差這兩三天。
他在上海等我見面,我卻見了我的舊情人。
沒有得到舊情人懷抱的溫暖,我選擇離開,去遠方,沒有人
認識我,不會有男人一見到我就聯想到風月場所裡的李多多——最傲慢的交際花。
我有過很多男人,最愛的,是袁正銘,而最愛我的,恰恰是沒有得到過我的宋柏。
宋柏是我從記事起的年紀就認識的男人,那時我才上幼兒園。宋柏總說我們是青梅竹馬,我是他的初戀;我總說,是一對活寶冤家。
記憶裡,幾乎都是我欺負他的畫面。
我才五歲時,我就會充分利用男孩對我的喜歡來達到我要的目的。
那時我家門前有一條小河,河上的小木橋年久失修,在一個暴風雨的夜晚小木橋被衝得無影無蹤。我上幼兒園就必須經過一條小河。我家所在的小鎮,魚米之鄉,到處都是蜿蜒的小河。除了河裡的魚蝦讓我喜歡,我很討厭這些河,因爲它們總打溼我漂亮的小紅鞋。
宋柏的家就住在小河的對面,他比我大三歲,他那個時候就是同齡男孩子中個子最高的。我每次要上學過那條河,就站在河對面喊:“宋柏哥哥,來揹我過河。”
他總是會很快就跑到河邊。河水漫過他的膝蓋,他揹着我,一隻手提着我的紅皮鞋,我的書包就套在他的脖子上。
有一次河水流速太急,他險些摔倒,但還是穩穩地揹着我。
後來再大一點,我隨父母搬家離開了那個小鎮,很多年沒見宋柏,直到大學,我們竟在同一所大學重逢了。他有些靦腆,我笑着對他說:你背過我,你記得嗎?
他說記得,沒想到會在這裡相遇。
我們的關係,類似愛情,卻一點也沒有風花雪月。我談我的戀愛,在一次次失戀之後,我變得棱角犀利,我不再相信愛情,我只信金錢。
之後戀愛的對象一個比一個有錢,偶爾和宋柏見幾次面,我看得出來,他對我很失望。當我坐進一個土大款的車裡,我從後視鏡裡看見宋柏愣愣站着哭的模樣。
直到遇到袁正銘,他身上有宋柏的溫潤和潔淨,也有宋柏沒有的金錢和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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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想想這些,已無趣了。
在飛機上,我的座位靠窗,繫好安全帶之後,我沒有再動過,就那樣頭靠着窗戶坐着,靜坐着。飛機升起與降落,我耳朵有微微的疼痛,眼淚掉了下來,身邊的乘客將報紙輕輕翻看。
宋柏,那樣善良的男子,我這麼複雜,我不想再禍害一個好男人。
在麗江,我住一個小客棧,客棧的院子裡,種滿了我叫不上名字的花兒。這家客棧是一對情侶開的,他們周遊世界之後定居在了這裡。
他們,很般配,也很恩愛。
女孩看起來清麗溫婉,男孩多才多藝,有時會看見女孩給男孩煮咖啡,煎牛排。
我看着他們,總羨慕無比,誰叫愛情這麼讓人着迷。我看着這一對戀人,像看我自己,而我已清楚,我這樣的女人,已不配擁有一個清澈男人的愛情。
那晚,我打電話給曼君。我告訴她,我決定在麗江找一份簡單的工作,
慢慢讓自己沉澱下來。曾經的紙醉金迷,千金一擲,曾經歡場上的流連忘返,曾經追在我裙襬後的狂蜂亂蝶,曾經的李多多,會變成一個簡單的女人。
曼君聽了,說:你要幸福,要真正的幸福,而不是,爲了我們放心,而僞裝得幸福。你知道嗎,多多,我再也不想,看到你爲一個男人難過成那個樣子,不管那個男人是誰。
我說:所以我,會獨立,不再依賴任何男人。如果以後遇到該愛的男人,我還是會相信他。
掛了電話,我內心無比平靜。
宋柏的電話再一次打進來,我終於有勇氣面對他。
對不起,宋柏,原諒我不會見你,至少,目前不會。我需要時間來重新改變自己,你不需要再等我,遇上好的女孩,就去愛她,一切隨緣。有緣的話,我們再見。
他沉默後,應允。
時日無涯,我終於可以勇敢面對我的過去,然後,告別,這就是,我李多多
一生中做過的最勇敢的事。
番外之葉潔白篇——
(卓堯,這些年,我一直等着你和她分手,你知道嗎?每一次與你擦身而過,我都走得極慢,我很怕,再也看不見那樣的你,再也不能與你擦肩而過,因爲你的身旁,站着她——葉潔白)
{他是她的竹馬,可她不是他的青梅}
第一次見到佟卓堯,她才七歲,他大她六歲,他穿着貴族學校的校服,整齊的領帶,潔淨,目光專注地看着正在試婚紗的姐姐。
她跟隨爸爸參加佟家大姐的婚禮,她被領到他面前,他極有禮貌伸出右手,紳士地與她握手,隨即,他的目光沒有在她身上停留,那樣的男孩子,是她從未見到過的。
聽說他之前並不是住在佟家,隨媽媽在外住,但他竟有這麼高貴的氣質,他驕傲的不再多看她一眼。
那天,葉潔白清楚自己,自己穿着一條白色的蓬蓬裙,她吐字清楚地說:“你好,我叫葉潔白,因爲我媽媽喜歡茉莉,所以,我取名茉莉的顏色,潔白。”
他淡淡點頭,手腕上的手錶很優雅。
她才七歲,七歲的年紀,她就喜歡上了佟卓堯,多年後,她長成潔白美好的女孩,看了那麼多青梅竹馬的故事,她想,他何嘗不是她年少的竹馬呢,只是她不是他的青梅。
她悄悄拍下他的側臉,他看起來滿是心事的坐在沙發上,手撐在額間,偶爾,會閉上眼睛。
婚宴上,她拉着爸爸的衣角,問:爸爸,我長大後,可以嫁給卓堯哥哥嗎?
在座的大人都紛紛笑。
卓堯冷清的神情,就當,沒有聽見,端起紅酒杯,一飲而盡。
他才十三歲,卻成熟地一塌糊塗。
他和爸爸的感情並不是很好,他喜歡畫畫,很多話,都被撕了扔在別墅外的垃圾桶裡。每個週末,葉潔白都會走到卓堯家門外,從那些垃圾桶裡,拾起那些碎紙片,帶回家,小心拼成一副完整的畫。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