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僅老闆愣了,就連毛哥也愣了。
在西郊這片地方,有人被毛哥這樣罵是一件極爲正常的事情,但不正常的卻是這羣胖子的反應。
一個人被罵通常有兩種反應,第一種是發怒,然後立即還以顏色,第二種是若對方強大,便唯唯諾諾。
這羣胖子恰好不屬於這兩種,他們被罵,反而還覺得很開心,就像吃蹄膀一樣開心。
不僅開心,而且還要邀請罵他們的人一起吃蹄膀。
這確實很荒謬,至少毛哥是這樣認爲的,他認爲這羣人不是腦子有毛病就是完全沒把他放在眼裡。
其實毛哥並不笨,因爲他至少猜對了一部分。
“你這隻肥豬,不管你是真傻還是假傻,趕快帶着這羣噁心的東西給老子滾出去!”毛哥忽然從後腰摸出一把剔骨鋼刀,用刀尖對着那名大胖子喝道。
大胖子拿起一隻蹄膀,“喏,給你選了只肥的。”
毛哥大怒,咬着牙惡狠狠道:“不要以爲我在嚇唬你,信不信我的這把刀下一刻就會扎進你的肥肉!”
毛哥沒有吹牛,他確實有這個膽子,他第一次掄刀砍人時只有十二歲,後來便更是如吃飯那樣平常,到最後砍人的次數卻越來越少了,因爲怕他的人越來越多。
大胖子看着毛哥道:“你說的話讓我覺得很好聽,但你要是也能吃的話,我一定會非常喜歡你。”
此言一出,毛哥竟然發現所有的胖子看他的眼神都帶着濃濃的嫉妒,是嫉妒那大胖子說喜歡自己麼?
想明白了什麼後,毛哥忽然感到有些噁心,忽然對着那大胖子便是呸的一聲,將一口濃痰吐在大胖子的臉上。
大胖子臉上掛着濃痰,依然看着毛哥溫和的笑着,彷彿他一生下來便被抽空了脾氣一樣。
“諾,蹄膀給你吃。”大胖子舉着蹄膀。
毛哥實在是受不了了,擡手便將那隻肥膩的蹄膀打在地上,就欲掄起看刀給這個噁心的胖子一點教訓。
可是他的刀還沒掄起,臉忽然變得極其不自然的扭曲起來,佈滿橫肉的臉瞬間變成青色,似極爲痛苦的樣子。
一個人的手腕若是別捏的粉碎,當然會很痛苦!
大胖子瞬間便變得很有脾氣起來,瞪圓了眼睛看着一臉扭曲的毛哥說道:“你爲什麼要打落我的蹄膀?你知不知道這有多可惜?”
說話間,握住毛哥手腕的那隻肥大的手掌再次蠕動了幾下,幾乎可以聽道粉末的摩擦聲,毛哥已經痛苦得忘了喊叫,大胖子咬了咬牙,表情似是很悲傷,一把將毛哥甩到了一邊。
然後竟然俯下身用手將那隻蹄膀從地上撿起來吃了個乾淨,這才滿意的說道:“還好沒浪費太多。”
毛哥捂着手腕,痛苦的蜷縮在地上,未發出一點聲響,此時,他最痛苦的不是手腕的疼痛,而是那種從內心深處涌起的恐懼,這個胖子只用單手隨意一捏便生生將自己的手腕的骨頭捏的粉碎,這樣的怪物,任誰見了都會感到恐懼!
你可以用最惡毒的語言侮辱他,罵他,攻擊他,甚至可以上去扇他兩耳光,也許他都會笑吟吟的看着你,並請你吃蹄膀,但你若是糟蹋了他的食物,哪怕是一丁點兒,後果一定很不好玩,在他的眼裡,食物是最重要的東西,誰搶了他的食物,比在他胸口刺傷一刀還要難受。
“把他帶過來。”大胖子用肥大的手背楷了嘴角一把。
一名胖子便立即走去,只用了三根手指,便把身高足有一米八,體重至少也有180斤的毛哥像玩具一般拎了起來。
“你太讓我失望,我原本以爲你很能吃,可你卻不僅不能吃,而且還把這珍貴的蹄膀打在地上,你太讓我傷心了。”
大胖子說着,將肥大的手掌看似隨意的在毛哥肩頭一抹,便是喀拉的一陣骨頭碎裂之聲,毛哥的肩膀瞬間便塌下一大塊。
“啊!”毛哥痛苦得吼了出來,眼淚和鼻涕留的滿臉都是。
“你既然不能吃,那還不如被我吃掉,你雖然瘦點,但好歹也能啃上幾口吧。”大胖子端詳着毛哥,像打量着一頭肥豬,正尋找它身上那塊肉最好吃的眼神一樣。
“我能吃,我能吃!”毛哥連忙呼喊道。
“當真?”大胖子的眼裡竟然變的滿是興奮。
“當真,我真的很能吃,我最喜歡吃的就是蹄膀。”別說是蹄膀,就算是大便毛哥也絕對毫不猶豫的說自己喜歡吃,這總比被人吃掉的好,他絕對相信這個大胖子不是在和他說笑。
“好,你若是能吃,那便有了活着的資格,這些,就賞給你了,誰讓我那麼喜歡你。”
大胖子說着,將新端上來的五十隻蹄膀放在了毛哥面前,毛哥突然猛的撲上去,用另一隻手抓起蹄膀便往嘴裡塞,彷彿吃的慢一點他就會死掉一樣。
吃到第五隻,毛哥已經感到不行了,可任然沒有絲毫停頓。
吃到第八隻,毛哥忽然吐了出來,可是立即卻又俯身在地上將自己所吐出的舔了乾淨。
“哈哈哈哈,他真的很愛吃呢。”大胖子肥膩的臉笑得一顫一顫的,其它十幾個胖子也笑得極爲開心,就像遇到知己一樣。
而一旁的老闆卻早已嚇得蹲在地上,喉結髮出咕咕的聲響,直到大胖子對他說再來五十蹄膀時,他才吃力的起身,強行擠出微笑,對他來說,這羣胖子很恐怖,但是賺不到錢卻更加恐怖。
還未等老闆走出去,天台的門卻再次被打開,這次進來的是三個年輕人,兩男一女。
這三人進來後,就像是回到自己家的客廳一樣隨便,對那羣無論在哪裡都很顯眼的胖子和哪個跪在地上舔着嘔吐物的毛哥看也沒有看一眼,就想是一切都理所當然一樣。
三人直接坐在了角落上那張空着的桌子旁邊。
“老闆,給我們來盤花生米,一隻蹄膀,再炒個素菜,炒得清淡一些。”
三人中,一個身材略微瘦削,五官普通的年輕男人對着老闆微笑着說道。
老闆愣在原地,卻沒有動,甚至懷疑自己是不是出現了幻覺,因爲他絕對不相信有人會在十幾個胖的離譜的大胖子和一個跪在地上舔着嘔吐物的人面前用餐。
那大胖子聞言,看着那三人道:“你們是說,你們三個人只吃一隻蹄膀麼?”
那容貌普通的年輕人點點頭道:“本來我們連一隻也不想吃的,只不過聽說這裡的蹄膀很有名,所以便要一隻嚐嚐。”
大胖子道:“你們不吃蹄膀,跑到這裡來幹什麼,你們知不知道人若是不能吃,也就沒有活下去的必要了。”
說着,看了一眼跪趴在地上一面吃一面嘔吐的毛哥道:“小寶貝兒,你說是不是啊。”
毛哥連連點頭,剛要說話,卻又忍不住哇的一聲吐了出來。
這時,三人中另外一名扎着馬尾的男子不耐煩的說道:“若不是爲了殺一隻大肥豬,我才懶得來這裡呢!”
身材瘦削的年輕人看着這名男子笑了笑,道:“花錯,何必那麼心急,先嚐一嘗着有名的蹄膀也好。”
花錯道:“看見這些噁心的傢伙,就是滿漢全席放在我面前我也吃不下一口。”
年輕人又對一旁的女子道:“那唐月就更不用說了,估計你現在一定很噁心吧。”
唐月道:“噁心的想吐。”
大胖子道,“你叫什麼名字,呆會兒把你吃完後我可以給你刻塊墓碑。”
年輕人淡淡笑道:“多謝,大家通常都喜歡叫我邪狼,但是墓碑就不用了,我想在墓碑上刻上豬王兩個字更好看。”
大胖子哈哈笑道,“那豈不是很有意思,哈哈哈哈……”
花錯忽然騰的一下竄出,銀光一閃,花葉刀已出現在掌中,身形如鬼魅一般向豬王掠去,“宰掉一頭大肥豬更有意思!”
嘯嘯——花錯連續攻出兩招快刀,一刀斜挑豬王頸部側動脈,另一刀橫劃豬王肥膩的咽喉。
這兩刀雖是劃了兩次,但速度實在太快,快的就像是兩把刀同時從兩個方向劃出一般。
這看似簡單的兩刀,花錯不知道連了多少年,吃了多少苦,但最後天下卻少有人能躲過這兩刀。
只不過兩刀劃出後,豬王一張肥膩的臉依然在笑,可花錯卻笑不出來,滿臉竟是不可思議的表情。
不僅是花錯,就連一旁的蕭逸和唐月也掩飾不住眼裡的驚訝。
誰會想到,一個體重超過五百斤的大胖子,他的身法可以那麼快,快到沒有人看清他到底是怎樣避過這兩刀的,他依然坐在那張椅子上,看似動也沒有動一下!
花錯不愧是頂尖殺手,短暫的錯愕過後,手上的花葉刀卻併爲停頓,變招後繼續急如閃電的向豬王攻去。
這次,豬王就連閃也沒有閃,因爲不必了,他的面前忽然多了一堵肉牆,將他牢牢擋在身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