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白於千帆的心情,事實上,她一直告訴他自己會堅強,也一直告訴他自己會成長,可她的行爲,三番五次,都在給他惹麻煩。其實,她也內疚的,只是,性情上來了,想找回理智不容易。
大膽地伸出手,她緊緊握住他手,心平氣和地勸:“我要住三五天呢,你天天請假陪我嗎?你是律師,律師很忙的。”
“我不放心你一個人要這裡。”
“要真不放心就請護工吧。”
知道拗不過他的性子,她選了一個折中的辦法,讓他安心,也讓自己鬆口氣。最需要的時候,總是他守在自己身邊,但,他每一次的付出,自己都無以爲報,這種感覺,就像是一道沉沉的枷鎖,緊扣在她的脖頸上,讓她喘不過氣。
她並不是排斥他的存在,只是,內疚,非常非常的內疚。
感覺到她的堅持,他似乎也想到了她可能存在的小心思,雖有所猶豫,但他終於還是妥協道:“好吧,不過,你要答應我一定要好好的,要是再那樣的話,我就再也不理你了。”
乖巧地舉起手,莫小桐指手對天,做了一個發毒誓的動作:“我保證好嗎?再也不做傻事了。”
她的反應,其實還是有些出乎他的意料的。
昨晚的她,給人一種失去生命了的無力感,可現在,她似乎在睡過一覺後,又奇蹟般地活了過來。沒有昨夜的頹廢,沒有昨夜的哀傷,更沒有昨夜徹頭徹尾的絕望。
這樣的莫小桐,是於千帆從未見到過的,但也是他樂於見到的,雖然,她的有些行爲還是很幼稚,但,她至少懂得了自我調節,再傷心,再無助,也總能撐下去。一如現在,她正白着臉衝自己傻呵呵地笑着。其實,他很清楚,她哪裡笑得出來,只不過是爲了讓自己安心。
“那我去問問護工的價,給你找個脾氣好點的。”
他總是習慣性的讓步的,在她的面前,他從來沒有自我,既然她想要自己現在離開,那他就離開好了,反正,需要他的時候,他隨時可以來。
“好,那你………”
驀然,那個剛剛還和莫小桐打着招呼的老大媽開始插話了:“姑娘,那個,我插一句,護工別找了,你們看,我,我怎麼樣?”
“大娘,您?”
挑着眉頭,於千帆一臉震驚地望着那位大媽,自己是個病人還想要做護工賺錢的人,他生平還是頭一回見到,這應該叫什麼?要錢不要命?
“我那個,正好和這姑娘住一間,我看着她更合適,端茶倒水啥的,我挺能幹的,真的。”那大媽的口氣很誠懇,似乎也很焦急,生怕她們不答應,所以一直補充着:“小夥子,你就用我吧,用我吧。”
“可是大娘,您是個病人,自己都要人照顧,怎麼能照顧她呢?”不是他不通人情,只是,住進來的時候,已經聽護士說過了,這是位絕症患者,這樣的人,自己的安危都沒辦法保證,又怎麼能照顧別人呢?
“小夥子,我們農村人皮實得很,沒事兒的,要不,我算你便宜的,別人收你多少,我只收,只收一半,對,一半的錢,怎麼樣?”
“大娘,不是錢的問題。”
那大媽一看於千帆死活不肯,也緊張了起來,直接繞過她的牀鋪,來到了莫小桐的病牀前,可憐巴巴地望着於千帆求:“小夥子,你看我也挺喜歡這姑娘的,你就當幫大娘一個忙,就讓我來照顧她吧。”
那大媽確實看着像是個農村人,皮膚都是焦黃焦黃的色,那是長期在田間作業纔會有的膚色。這樣的人,大多很淳樸,看着人家那麼樣求着於千帆,他還不答應,莫小桐也有些過意不去,便問道:“大娘,您爲啥病了還要掙這份錢?”
“姑娘,不瞞你說,我這醫藥費不夠呢,我閨女爲了我這病,忙前忙後的,能借的地兒都借了,可咱窮啊,人家都不肯借。這不,我就是想給她省點兒,哪怕是省出一天的飯錢也好啊,你說是不是?”
那大媽終於說了實話,一聲一嘆氣的,聽得莫小桐眼眶又紅了,不顧於千帆還在猶豫的臉,她主動應承了下來:“大娘,就您了,我給你全價,別人多少,您也多少。”
一聽莫小桐應下了,那大娘馬上喜笑顏開的扯住了她的手:“真的,唉呀姑娘,你可真是大好人吶,我一定把你侍候好了。小夥子你放心好了,大娘保證你每天見到一活蹦亂跳的好姑娘。”
“小桐,你真的決定了?”
其實,不用莫小桐自己決定,其實,他也動容了,可憐天下父母心,誰還想在病了時候,還想着給女兒掙錢。這大媽太不容易,不答應下來,他自己都覺得沒良心。
點點頭,莫小桐拿一臉乞求的眼神瞅着他:“大娘人挺好的,我也覺得她看着很親切,就她了。”
“行吧!反正,我也只是要個人幫我看着你而已。”說完,於千帆轉身又對那大媽交待道:“大媽,她病的也不重,我主要就是找個人幫我看着她,別讓她瞎跑,別讓她瞎想而已,您要做得到,我就請您了,工錢照算。”
“做得到,做得到,大媽我最會侍候人了,從年輕到現在,老老少少侍候了不少了,小夥子你就放心的去上班吧。”那大媽一看有活幹了,人反而更精神了,二話不說,就開始給莫小桐按腿揉肩,那動作,那手法,還真是挺像那麼一回事兒。
看得滿意,於千帆卻仍舊一幅公事公辦的口吻和那大媽說道:“大娘,那咱可說好了,要是照顧得我不滿意,我就只能換人了。”
“那是那是,不過,大娘也有件事兒想拜託你們。要是我閨女兒來了啊,你們可別說這事兒,她心疼我這個老媽子,不讓我操心,我怕讓她知道了,就不讓我幹了。”
那大媽手勁剛剛好,有她按了幾下,莫小桐的頭疼感還真是減輕了不少。只是,人家也病着,還讓人這麼服侍自己,她真是有些過意不去,只任她犟着性子按了幾下就搖頭讓她別再按了。
“就這啊,成,不告訴好了。”
對於這大媽的要求,於千帆滿口就應了下來。那大媽一聽他這麼爽快,更高興了:“哎!你們可真是大好人吶,我這和你們住一屋真算是有福了我這老婆子。”
“您別這麼說,誰沒有個難處?”
“那是那是,對了小夥子,你去吧,上班兒去吧,有大娘看着她,沒事兒。”
聞聲,於千帆扭頭看着莫小桐,柔聲道:“小桐,那我先走了,有事兒給我打電話。”
突然聽到他提打電話,莫小桐蹭地一下就繃直了起來:“唉呀!我手機,沒了。”
看她緊張成那樣,於千帆很快從身後摸出一個盒子交到了她的手上:“知道,給你買了新的,這回別再給人砸了。”
接過來一看,莫小桐馬上又不好意思起來,iphone5s,怎麼着也得四五千一臺吧。她平時也不怎麼喜歡搗騰手機,用的都是趙明磊給自己隨便買的,沒想到,這一下讓他給換個了這麼貴的。
若是自己買的倒也就算了,可於千帆一個月的工資只怕也就夠買她這一臺手機了,一想到這裡,她立馬說道:“幹嘛買這麼貴的?”
“你平時用的比這還貴,不知道?”
“啊?真的嗎?”一聽這話,莫小桐又尷尬了,她是真的不知道她原來的手機那麼貴。
想說到時候還他錢的,又怕他生氣多心,想了想,莫小桐只是微微一笑:“好了,我用着就行了,你快走吧。”
“那我走了,晚上見。”
“晚上見。”
目送着他離去,莫小桐握着手裡的iphone手機直髮愣。原來,自己以前用的手機比這款還貴,說起來,趙明磊對自己其實真的算大方的。如果不是他當年做了那麼惡劣的事,如果不是他的人品那樣差,如果不是他找上了莫小柳………
於千帆一走,那大媽直接就坐到了莫小桐的牀邊和她聊起了天,也算是個熱心快腸的大媽了,就是有點熱心過頭了,忘記了她還在發燒,最需要的其實是休息。
“嘖嘖嘖!姑娘,不是我說啊,你這男朋友可真不錯,長得好,人也好,脾氣更是沒話說。昨晚上啊,我幾次醒來,都看他給你擦手呢,你燒一晚上,他一晚上沒睡,這不,才歇下來,又急着趕去賺錢去了,這種男人啊,遇到了就嫁吧,好!”
本還有些昏昏欲睡,這大媽一番話下來,莫小桐的瞌睡蟲就全跑光了。她竟不知道,他爲自己又熬了一個通宵,自己一醒來還就這麼趕他走,真是………
很內疚,可該說明白的地方,還是不能有半點馬虎:“大娘,我哪有這福氣啊,他不是我男朋友。”
“啥?不是?”
“真不是。”
“姑娘,大娘我這可是火眼金睛的,這小夥子鐵定是喜歡你的,是你沒看上他吧?”
一語中的,那大媽果真還是個火眼金睛的主,只一句話,就憋到莫小桐面紅耳赤,說不出話來。
“唉,看我這嘴,是大娘嘴上沒把門,姑娘你別介意啊。”
“大娘,我沒事兒。”
“不過,大娘說真的,這孩子挺好的,考慮考慮。”
無奈地瞅着那大娘,莫小桐嘆了一口氣,還是認同地點起了頭:“千帆哥是挺好的,是我沒福氣。”
如果非要讓她挑一挑於千帆有什麼不好的地方的話,她得悶着頭想,可以她對他這二十多年來的瞭解,她哪裡又不知道他是一個多好人?這世上,像他這麼好的男人真是太少了,只可惜,她就是這麼個驢脾氣,一旦有了‘目標’,一輩子,也就拐不回這個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