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花事

梧桐樹,西風黃葉飄,夕日疎林杪。

花事匆匆,零落憑誰吊。

朱顏鏡裡凋,白髮悉邊繞。

一霎光陰底是催人老,有千金也難買韶華好。

——弘一法師李叔同《悲秋》

我喜歡不客氣地品評我所感受到的一切東西,但求個真意,沒有不敬之心,沒有不愛之理。僅是小小己見而已,再無他意。這闕民國時代的詞,整體疏散,背景題材缺乏創想,詞味禿凋,韻味暗俗,這闕詞的婉約詞風,沒有很好的抒發,因此不會因爲它的作者是過法師,它也被後世崇敬。除了那四個字,“花事匆匆”,此句不俗。詞名“悲秋”更是沒有“送別”這名字來得精藝簡妙。後來衆多歌者的歌聲裡,“送別”當之無愧一直是傳唱離情的代表作品。

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

晚風拂柳笛聲殘,夕陽山外山。

天之涯,海之角,知交半零落。

人生難得是歡聚,唯有別離多。

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

問君此去幾時還,來時莫徘徊。

天之涯,海之角,知交半零落。

一壺濁酒盡餘歡,今宵別夢寒。

——《送別》

別看我很崇拜曹雪芹先生,《石頭記》這本書也是我的最愛,可如果我讀到一些作品明顯泛用《石頭記》中那些曹氏詩詞,我就想起10幾年前,一邊在店鋪坐鎮,一邊拿着借來的程甲本《紅樓夢》,用圓珠筆一字不漏的抄寫那些當時以爲它們會幫助我提高文學水平的一切那裡面的詩詞,那時候倒不覺得辛苦無用。字寫得醜,但是心誠,專用筆記本上寫滿了歪歪斜斜不能見人的字,後來時間久了,我自己也不認識了,在抽屜裡鎖了十幾年,有一天翻出來看,覺得着實不能再把這個本子放回去,於是有意無心之間,撕得稀爛,終於還是扔掉了。

那年外婆去世了,清明的時候,用一張白紙給外婆折了一隻鴿子準備燒給她,在鴿子身上寫了8個字。那是我想了幾個晚上終於產生出的8個字,我把它視如珍寶。並相信外婆在天有靈看見這8個字,一定也會覺得好,我知道她其實很有文明作風,也喜歡看詩情畫意的唯美故事,這點是所有女人共同的心思。她的衣服上永遠薰着藏香,頭髮洗淨後,永遠都搽着髮油,雖然廉價,味道也不見得好,但是我所知道的外婆,每天都把自己收拾得大方得體,乾淨利落。在我看來,外婆並非軟弱之人,她是個穩重的舊式婦女,但她更懂得向着正確的方向不急不慢地做個折中派,不偏不倚的過着她勤苦自足的日子,並帶大她的孩子們。因爲生不逢時,在那個女子無才便是德的時代裡,她每天都扮演着目不識丁的農貿市場裡的肉販子,她的生活是如此簡單,甚至就像黑白照片。她的生活又是如此的忙碌,抽不出時間做無謂的事,她管不着的兒孫事,儘量會避免觸及,任何女人,若能給她做兒媳,都會是一生的幸運,可是,每個女人天生就有很多心眼,誰都不是不會耍性子毫無心機的,只要面子上表明對您如同親生母親,那您還有什麼不能滿意的呢?所以外婆終是將這份和諧視作珍寶,爲的只是能平安的度過她這一生。

外婆一直過着非常簡單自持的生活,就如她養過的白色茉莉,綠白美色,清香盈袖,清楚,乾淨。

那時候以爲我對外婆的愛,是可以濃縮成這8個字的,直到後來我才發現自己是多麼可笑,可以!怎麼可以!8個字!也許是當時並不曾思慮,信手拈來,權當自我安慰,終究不是發自肺腑,那不是真心的悼念詞,卻被我堂而皇之的認爲它定能承載我對外婆所有的感情,可是卻被一位舅舅拿來當衆逗樂了一番,讓小肚雞腸的我耿耿於懷到現在。我在那個紙鴿子的翅膀上寫道:真卿仙逝,韶華難覓。無意當中,我已經被潛移默化成曹派文風了,自己還懵然無知,如果不是舅舅一語點醒,也許便停滯不前也不知道。所以讓我耿耿於懷的不是舅舅當衆點評,而是我反倒覺得他說得太對。他說:《紅樓夢》看多了,只知道這些詞彙了。

我這才幡然醒悟地想,該離那些引經據典的遠點,纔能有機會展示自己的獨特。

世界上的“花事”真多,到目前爲止,網絡上能搜到的,光是成功問世的書籍就有幾部同名的,更別說古往今來許許多多詩詞歌賦,字裡行間的多次出現。那些書我一本都沒有看過,只是在網上隨意搜到,偶然知道,名叫“花事”的書,是來自於不同國家不同地區不同作者的文字創作。整個地球有很多同名書籍,但如此特別的兩個字,卻是讓人想來總有些遐想,總有些放縱的需要。很少有的事,也顯得重複,彷彿幾部同名書籍,幾位完全不同的作者,都好像有意重蹈覆轍地想要體驗這奼紫嫣紅墨瘦朱肥的“花事”一名的多彩光環,如一朵擁有很多層層彩色花瓣的撞色牡丹,層層疊疊,顯赫富貴豔色可餐,可花瓣雖多,色彩雖雜,實則只是一朵,看看誰的創想更能包羅萬千“花事”,對得起此名,也配得上此名罷了。雖然我沒有讀到過這幾本書的內容,但看書名,已經讓我感覺是如此的熟悉,如此的似曾相識,也應該是如此的放寬胸懷,作者的才情與知識,策劃人的嚴謹與紕漏,出版商的凌厲與眼光,讀者希望的無巧不成書,閱覽人生的反覆無常,複雜多變。都是借這一“花事”名詞加以無邊的推敲揣度,用力刪減艱澀正文,從他和她的對白開始,到他和她的對白結束,讀者對此相對滿意,然後終成正果,充滿添加劑的文學著作,使我們增長氣質,高貴的人品,異於俗世的見地。畢竟知道什麼是

如今,我也來湊湊熱鬧,就像這花事不斷的世界,誰能逃得出迷離的情愫

,倉惶,無形之中的旺盛精血,涌動着無數的青春陽光的夢想,越到後來越懂得,“花事匆匆,零落憑誰吊”。這是我們多麼豐富的情感,這是我們多麼生動的特徵,自有肉眼能見,不需強出頭,不需風行雷厲,只需看好自己,看好自己的塵緣,只需做好自己,做好自己在這世間的事業。前提是,要做盡自己力所能及的興趣,不管成功與否,都不需要把失敗掛在嘴邊,喋喋不休的教育別人,更不需要時常提醒自己曾經失敗,要和成功一路同行,也許在害怕失敗的人眼裡,看得鮮血淋漓,感覺被時光的鞭子抽得皮開肉綻,體無完膚,於是有人似有若無的、用嘴不用心的、虛僞地問一聲,“你還好嗎?”都會讓經年未改的臭骨氣崩潰掉。你還好嗎?多麼不費事的問候,相信聽見此問題的人,這時倒是願意看微信上那些從來不負責任的、卻擔負着美其名曰善知識的長篇大論。因爲尚未完成這份榮耀的任務,所以有所夢想,有所期待。逐漸逐漸,變成不可缺少的習慣。百媚千嬌花事,最終都是塵埃,有理沒理劈頭蓋臉,教人來不及躲閃。這一身的滄桑,這一身的疲憊,也許真能讓一個身經百戰的老人畏懼,畏懼這時光指針任性而倔強的一圈一圈,堅不可摧,只因爲這個老人,是個平常人,也是個有心人,這麼說來,這“花事”並非是好人做下的好事,也不是缺德之人做下的缺德之事,而只是平常人,平常事。

但不管怎樣,哈姆雷特的一個真實性格出現在一千個人心裡,那便成爲一千種性格。無論我們的理解是否接近這位愛憎分明有仇必報的丹麥王子真實的心理,都應該尊重認可這份純粹的堅持,縱然他是個靈異怪胎,但我們依然願意給予同情,甚至不去討厭他的無情和冷漠,因爲現在的這些活着的哈姆雷特們,肯定也不少,劇終慘淡血腥的收場設置也有百年的爭議。因爲誰都不可能會正確見到他的心到底是黑是白。所以誰都有可能完全理解她的每一種性格,也許莎翁製造哈姆雷特千變萬化的心理活動和行爲準則,正是爲了要讓讀者探索自己神秘潛在功能意識的捷徑。

試想一下,如果看見有這麼個男人,送給一個女人捆着一大捧不同顏色的玫瑰花束,這花束色彩多得有點可怕,可能不會有許多人願意這樣配花束豔色,尤其是玫瑰,這是最應該始終清一色的血紅點綴上滿天星的零碎白才正統,彷彿愛情的道路真是雪白血紅的沙場征途似的,但是似乎那樣的搭配,纔是作爲獻與愛情自古不變的正品。那就是“花事”最真實的解釋。我對“花事”這兩個字,還是有着千帆過盡皆不是的悵惘和絕對,迷失與肯定。因爲它很像歲月斑駁的印記,像人性,不輕易讓人懂得的人性。一幅油墨般地蔥蘢,抹不掉的渲染,在我們那浮華世界養成最自然的人性,與善良無關,對錯本一家,又何必糾結成性,圓融處世,隨性而爲,人生,纔是舒服的。然而爲何這一世人情緣份多隻願承受諸多費心勞神的空談,忍受各種不能理解的完美背後的殘缺,而要努力掩飾歲月賦予我們的資深美感,這種老了就是老了,這種灑脫,這種高尚的邋遢,以及讚美詩一樣的蒼老之歌,不知道誰還願意把吟唱當做表明我們還活在美好裡,難道已從我們這個常常用所謂正直的箴言不斷妖魔化的人間徹底消失了嗎?是的,越是說要改變不良習性的人,越有心無力,而越有人說人壞,人就越壞。那是與心態無關,極至完整的人性。美麗外表下內裡的傷痕到底有多可怕,我不得而知,不過我知道人面桃花都是極短暫的容顏,寥寥數天就是她的一生一世。她的青春美麗若希望常駐,必須要在世上一切的毒藥裡浸泡,毒藥就是爲一切只在乎容顏,不珍惜心靈的存在。長得太醜的人,自然有權讓自己多作怪,而美麗的人,又想一輩子都拒絕枯萎,但這樣太過矯情,毫無意義的美,還不如一枝從來無心邀寵的竹子花,讓我覺得美。

我喜歡不輕易露面的一切,平生只要親眼見一次,就會覺得不枉此行了。竹子花也算其一,因爲很難見到,讓我覺得它是在專注心靈。而不像牡丹,無論何時何地,各種顏色在它身上,都帶着蓄意大放異彩的塊頭。

目不見者,心可感之。

趁笑容在面上

就讓餘情懸心上

世界大生命長

不只與你分享

讓我感謝你

贈我空歡喜

記得要忘記

和你暫別又何妨

音樂正歡樂

你叫我寂寞

怎麼襯 這音樂

是我想睡了

受不起打擾

時是我安定了

幸福的騷擾

我都厭倦了

是我懂事了

什麼都不曉

連你都錯認了

若說花事了

幸福知多少

你可領悟了

時間比你重要

yes i'm going home是的我要回家

i must hurry home我必須趕快回家

where your life goes on 你繼續你的生活

so i'm going home 所以我要回家了

going home alone 獨自回家

and your life goes on你繼續你的生活

——林夕《花事了》

這歌詞填得真好,林夕那張臉上苦大仇深的症候,並不是每個人都會有,那是我們不會恰當地在意自己內心真正的想法。愛過很多人,經歷過很多事,已經讓我們沒有辦法再堅持初衷,也不會再做無用的嘗試。別說大多數的人都是意志不堅,其實只有那些人才更懂得生活。歲月教會一個人冷靜,時間教會一個人沉默,似乎只有這樣,纔會做到把成熟溢於言表,但只會是溢於言表,其實心裡裝着的永遠只是把希望寄託在下一代身上。這一代一代的,永遠只是這樣而已。

林夕的歌詞我會覺得好,也不是因爲“花事”。而是他把花事一詞當做所謂的激情,事成之後,只需滿足肉體過渡的人們,並不曾有一絲的起伏情緒,而是淡淡地問:“你的愛人呢?”那個愛人,多半就是他倆尋歡時的特立第三者了。如果把“你的愛人呢”改成“我的愛人呢”,那就不會有趣了。聽歌的人,還是不喜歡有太多自以爲是的心理。還好,那是爲女人寫的,不是爲男人,而女人這一生所有的感情,終歸還是要付給哪個敢爲她傾盡所有的男人,所以會有比較,擁有一段一段的曖昧不清,那也只是爲了讓飢餓的靈魂能夠包餐一頓。懂事之後就深深地知道,往後的生活,可就要平淡無奇了。

他的花事那麼多,會有好句,也無可厚非。

蘭花,我從不敢靠近它,彷彿它的生命柔弱得會被我的鼻子裡的氣息無意識的薰死一樣。祖母是位愛花兒的老人,記得小時候祖母最喜歡養的便是蘭花,在她養的衆多花卉盆栽中,蘭花一直是重點保護對象,任何人只能遠觀不準親近,我也從不走近它看個仔細,因爲祖母發起威來,那真是蠻嚇人的,尤其誰要弄壞了她的花,祖母總有辦法讓你比她自己更難過。其實我們從小並不想惹任何人生氣,只是很多時候,只想忠於自己,便不會顧及別人的感受,這就需要別人來爲我們的任性付出原諒和寬恕的胸懷了,而祖母養的那些花,我從來都很珍視,但是小時候的我,最愛臭美了,大簇大簇的臭海棠(梨花海棠)摘下來就往頭上插。夏天的時候,紅彤彤的指甲花(鳳仙花)會是我天然的指甲油,祖母看我摘那些花是爲了裝扮自己,一向不許人摘花的她便也隨我,還常常用我摘下的鳳仙花瓣幫助我染指甲,她自己也把指甲染成淡淡的橘紅。年輕的時候,祖母的工作單位是生產各色布料的,她的右手中指的指甲就是當時機械不完善,織布機電器短路,狠狠地吃了一節,因工截掉了一個小指尖,我能記事時那個指甲就是包着手指尖的,而每次我仔細端詳這個手指尖並伸出手去摸它,都是在它被鳳仙花染紅的時候。它像一頂小紅帽,給祖母手指間平添了一道太陽一樣的風景。祖母也會摘很多梔子黃果蘭串成一串,給我掛在牀頭逗蜻蜓。祖母知道小孩子容易對花粉過敏,所以從來不會把很香的花鏈子掛在我的脖子上。不過冬天的臘梅花,串成手鍊或項鍊,那一定是我這一季最時髦的首飾,儘管只能美半天,上午給我戴在身上,下午就凋殘了。這麼多種能夠讓我裝扮的花,唯獨不碰一朵蘭花。其實那時候我很少見到蘭花開花,開了也只是不多的時間,別人覺得曇花一現,我卻看見過很多次它開的大花,它喜歡凌晨3-4點開花,而我那個時間段一般睡不着,前面已經說過祖母鼾聲無敵,影響了我一輩子。每到曇花含苞待放時,我便喝很多的水,這樣便要起夜小解,祖母只好抱我經過花臺再到衛生間小解,由於我是被祖母抱着的,所以變高了,我會說;奶奶你看,曇花開了,好漂亮呀……祖母說;我先去剪下來,不然待會兒就謝了。明天煮湯給你喝,喝了美容……我喜歡這樣,這樣我們都能看見曇花一現的夜景是多麼迷人了。而始終被塑料袋包裹住的蘭花花苞,什麼時候已經光禿禿一根杆了,我們都不知道。祖母說;它怕風吹日曬,必須穿衣服保護起來,就像人一樣。太高的花臺讓小矮人似的我看不到,總在踮着腳尖望眼欲穿,從來弄不清蘭花究竟是個什麼樣子,它的尊容對小時候的我來說。正好比是東方明珠於聽人說的比看見的更美,更珍奇。我是覺得它就像一個神秘的謎,自顧自的開放,又自顧自的凋謝,從來不會招惹人們的眼睛將它看個盡興,有時候寒冬天氣還會披件編織斗篷,更加不可觸犯了。

不過我還是嗅着了蘭花的香,每到它的花期來臨,晚上的時候,無論房間陽臺相隔了多遠,都能隱隱約約感覺到它的存在,幽香瀰漫,整個夜空。

紅的雞冠花,黃的美人蕉,紫色胭脂花,橘色杜鵑花,青白金銀花,淺綠夜來香……都有它們大束小束粗枝大葉細枝末節阿娜多姿的形象,參差不齊的葉子小兵簇擁着幾朵開得正豔的花皇后,它們各自的花皇后,像要奮力托起明天的太陽,呈現給愛花的我們,而我們這些自以爲是的審美觀,在插花時,卻從來見不得過多的綠葉,認爲沒有觀賞價值,又太礙眼,遮擋我們覺得美的花朵。我們總是殘忍地任意裁剪這些花的吸取營養的代勞者。我們覺得自己不管做什麼都是明智的決策,我們率性而爲,因爲我們肉眼所見到的一切美的花朵,都要用它們的美誘惑我們,而剪掉的殘破葉子,終究變成不堪入眼的一地廢絮,這讓我們無法認爲自己不對,我們不能自控的摧殘着花的本質,然後還要拿去將修飾得圓滑刁鑽的一切花朵,呈現在和我們水平相當的人們面前,誇誇其談,大言不慚,那些人總是以相應的收益反施予我們。彷彿是個小噴口的循環噴泉。

記得多年以前我有一盆栽,紅色山茶,春遊時,一個親戚送的,雖然花色品種都不是很好,除了兩三朵未開放的花苞,就是一大盆粗枝大葉了。當時在農家小院裡養息多日,正值清風把湖水都吹得翻的時節。安放在農家小樓房陽臺上的山茶,枝葉沒有裁剪過,任意發展着舒服的茂密。只是吹的風太大的時候,把很輕的黑膠花盆連同整棵花一起從陽臺上吹下去掉在黃泥土地上,摔破花盆了,那棵山茶花因此失去了可移動的小窩,必須要找個合適的地方挖個坑把它安置好。我沒想那麼多,只想讓它活着,等到要離開農家小院時,一切皆不是想象的那麼有閒情,可以慢慢去挖出來帶走了。來時悠悠去匆匆,走得太過匆忙,於是那棵山茶花便永生與我不能再見。

在那座農家小院子,與山茶花朝夕相見不到三個月,我便不辭而別,永遠離開了它。

這段記憶讓我對養花的情致冷淡了不少,後來再沒有親力親爲養過盆栽。

花事霎光,帶過經年,手間放心,散去入境。半生蒼綠,半生寂黃。路在前方,各自安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