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錦盯着天花板發呆,沒過多久,齊歌就回來了,拉開椅子在宋錦牀邊坐下。
“在想什麼?”取出保溫桶裡的飯菜,抽出筷子,準備喂宋錦吃飯。
宋錦看着齊歌,他無論做什麼事情神情都那麼認真,好似任何事情都不能動搖他的決心,所以他愛上自己,纔會那般義無反顧,連後路都沒有。
“你……。”宋錦張了張脣,忽然不知道該說什麼。
齊歌笑了笑,在她身後墊了枕頭,把她扶起來坐好,然後一點點的喂她吃飯。
“我自己來。”宋錦剛說出口,就對上齊歌無奈的眼神,看着自己包的跟糉子似得手,宋錦也頗覺好笑。
沒吃幾口宋錦就飽了,齊歌皺了皺眉:“吃的太少了,這樣下去怎麼行,你現在不是一個人了,爲了保證孩子的營養,你必須得多吃。”他語氣忽而變得有些嚴肅,宋錦一手下意識落在小腹上。
“齊歌,孩子不是你的。”
她沒有看到男人眼底一閃而逝的沉痛,空氣靜默了半晌,就在她以爲他不會再說話的時候,一隻大手落在她的發頂,輕輕按揉着。
“從此以後,他就是我齊歌的親生孩子,我說過要照顧你們母子一輩子,就絕不會食言。”他輕柔的話語卻重若千金,沉甸甸的壓在宋錦心頭。
她忽然鼻酸,揮手打開他的手,“爲什麼,你爲什麼要對我這麼好,孩子不是你的,我不愛你,你做這一切究竟是爲了什麼?”
說出口她才後悔,甚至不敢去看他的臉,對不起對不起,她在心底拼命的對自己說。
良久的沉默,然後一隻大手攬過她的肩膀,將她帶到懷中,她嗅到他身上濃重的男性氣息,很乾淨,很好聞。
“永遠不要問爲什麼,只要我愛你,就足夠了。”
不需要你同等的回報,因爲愛情裡,從來就沒有公平,只要我愛你,就足夠了啊。
宋錦雙手緊緊揪住他胸前的襯衣,眼淚大顆大顆的迸落,哭的聲嘶力竭。
“可是我不愛你啊,對不起……。”
“沒關係。”依舊是那麼溫柔的聲音,彷彿永遠沒有脾氣一般。
“我不在乎,只要你還在我身邊,我就很開心。他的大掌一下一下輕柔的落在她的肩頭,哭累了,不知不覺睡了過去。
——
當第一縷晨陽穿透薄紗窗簾投射而來,大牀上雙眼緊閉的人兒,緩緩睜開了雙眼,許是陽光有些刺眼,又下意識閉上了雙眼,等了好一會兒,才漸漸睜開。
就這樣盯着天花板,盯的眼睛都痠疼了,她才緩緩闔上。
“小錦,快點起牀洗漱吃飯了。”屋外傳來齊歌溫柔的聲音。
宋錦心臟下意識抖了抖,縮進被窩深處,緊緊捂着腦袋。
三天了,她以爲是夢,可就這樣真真實實的過了三天,有時候會讓她恍然生出一種錯覺,那些纔是夢,現在所經歷的,纔是真實的。
“來了。”她應了一聲,起牀換衣服洗漱。
等她來到客廳的時候,齊歌正端着一盤煎蛋從廚房走出來,他穿着簡單的白襯衫黑褲子,在晨光裡柔和乾淨的不可思議。
他對着宋錦溫柔的笑了笑,路過宋錦身邊的時候,伸出手揉了揉她的發頂。
“發什麼呆呢,快吃飯了。”
“哦哦。”宋錦乖乖的坐下來。
宋錦把盤子裡的煎蛋搗的稀巴爛,推到他面前,“我不喜歡吃。”
她想起了洛秀,以前每次她這樣做的時候,洛秀只能無奈的替她吃了。
就在她發呆的時候,耳邊傳來齊歌略顯嚴厲的聲音:“不能挑食,都吃了。”盤子又推到了她面前。
齊歌和洛秀,是不同的。
一個是無條件的包容和寵愛。
而另一個,更摻雜了一絲嚴厲的寵溺,似乎把她當成了小孩子管教……
宋錦看了他一眼,忽然鼻酸,眼淚就那麼流下來了,聽到他一聲無奈的嘆息,“算了算了,只此一次,下不爲例。”
她立刻破涕爲笑。
他愣住了,看着她的笑容,那是這個世上最美的風景。
吃過飯,齊歌似乎很忙,吻了吻她的額頭,就離開了,走之前說是中午回來,讓她在家等他。
他前腳剛走,宋錦就出了門,打了輛出租車直奔洛氏集團大樓。
站在大樓前,宋錦忽然有些猶豫,這個時候的洛秀,在幹什麼?她看到自己會怎麼樣?
就在這時候,一樓大堂裡走出來兩個人,爲首的男子一身白色休閒裝,長的很年輕,頂多二十出頭,面容精緻而俊美,乍一看有些女氣,然而那淡漠而冷硬的眉峰,讓他更多了幾分男子氣概,舉手投足優雅而矜貴。
宋錦愣了愣,遂即快步朝他跑去。
“洛秀。”她張口喊道。
男子停下腳步,眉頭微蹙,朝宋錦看了過來,那眼神,讓宋錦瞬間如置冰窖。
像是第一次見到宋錦,他的眼神陌生裡帶了一絲好奇。
身後的混血男子正要走出來阻止宋錦,男子擺了擺手,薄脣微勾,似笑非笑的盯着宋錦的臉。
“小姐,我認識你嗎?”
小姐,我認識你嗎?
宋錦臉色瞬間慘白,眩暈感襲來,讓她險些有點站立不住。
男子蹙了蹙眉,想要走近兩步,想到什麼又停下了腳步:“你臉色看起來很不好,需要去醫院嗎?我可以讓司機送你。”
她認識的洛秀,淡漠而薄涼,無關的人向來不願多說一句話,他如果真的不認識自己,大可繞開她就走,怎會說出送她去醫院這樣關懷備至的話來。
他一定是在和她開玩笑,宋錦在內心告訴自己,她受不了這樣的玩笑。
“我是小錦啊,洛秀,你不要和我開玩笑,我不喜歡。”她眼睛緊緊盯着洛秀的臉,不放過他一絲一毫的神情變化,洛秀如果是裝的,她一眼就看的出來。
然而讓她失望了,她從洛秀的眼睛裡看到,他是真的不認識自己。
那一刻,天旋地轉,心如刀割。
如果這是夢,請一定要醒,她接受不了這樣殘酷的真相。
她無法再面對洛秀,也無法對他說出真相,她扭頭就跑,所以她沒有看到,再她背身而去的那刻,男子深皺的眉頭,以及那句喃喃的:“好熟悉的感覺……。”
天大地大,究竟哪裡纔是她的家,她像遊魂似得遊蕩,她已分不清這究竟是夢、還是現實。
她呆呆的坐在路邊的花壇邊,望着車水馬龍發呆,不知過了多久,白天變成雨夜,傾盆大雨席捲而來,冷冷的拍打在她的身上。
一輛軍用越野車停在路邊,有人打着雨傘腳步急切的走了過來,眼前停下了一雙黑色的軍靴,雨傘遮在她的頭頂,爲她遮去所有的狂風暴雨。
他在她身前蹲了下來,眉眼皆溼,眉間還有因擔憂而緊蹙的痕跡,風塵僕僕,神色匆匆。
看到她安好,才終於鬆了口氣。
“我找了你一天,還好,終於找到你了。”齊歌手指撩起她耳側溼漉漉的頭髮。
宋錦呆呆的看着他:“齊歌,你送我回去吧,我不想待在這裡。”
齊歌手指頓了頓,“好,我送你回家。”
宋錦猛然推了他一把,猝不及防間他跌在雨地裡,身上的軍大衣瞬間就淋溼了,雨傘咕嚕嚕滾在她腳邊。
“我回的不是水木春城那個家,我要回我的世界,你明白嗎?”
齊歌站起來,還是那般溫柔的神色,“好,我送你回去。”
宋錦深深的嘆了口氣,把臉埋在腿彎裡,肩膀深深的聳動着。
他走過來打橫抱起她,一步步往停在路邊的車子走去。
——
這個世界,沒有人認識她,除了齊歌。
他是個太過優秀的愛人,對她照顧的無微不至,溫柔體貼,簡直就是二十四孝好男友,宋錦經常會產生錯覺,以前的那些都是幻覺,現在的她,纔是最真實的,真實的和他生活在一起,恩愛和諧,白頭偕老。
十天後,她和齊歌的婚禮如約而至。
那天天空很藍,宋錦坐在化妝間裡,化妝師一邊給她盤頭,一邊嘖嘖稱讚着她的美麗。
宋錦只是呆愣的望着鏡子裡的女子,美的讓人屏息,然而那雙眼睛,卻失去了神采,像是一個木頭般,沒有絲毫生息。
潔白而優雅的婚紗,頭紗直直垂落腳踝,美的如夢似幻。
一身黑色西裝,挺拔俊美的男子出現在她的背後,伸手圈着她的腰,頭埋在她的脖頸裡。
“小錦,你好美。”
她勾了勾脣,“是嗎?”
他深深的嘆息:“我等這一天,等了好久,小錦,以後我會好好疼愛你。”
“好。”她頷首。
他輕輕笑了,緊緊的抱着她。
那天婚禮,來了很多人,她見到了很多熟面孔,林玉封雨孟棲晴,以及坐在輪椅上的孟老爺子,人人臉上洋溢着開心而幸福的笑容。
只有宋錦,作爲新娘,卻木着一張臉。
“她是不是不喜歡錶哥啊,一個新娘怎麼哭喪着臉,太晦氣了。”孟棲晴小聲嘀咕着,林玉狠狠瞪了她一眼。
“本來就是嘛,就她那樣的身份也能嫁給表哥?本來就是踩了狗屎運,拉着一張臉給誰看啊。”
宋錦垂下眼瞼,默不作聲。
婚禮進行曲響起,踩踏着音樂,她從紅毯盡頭現身,紅毯的另一頭,他氣宇軒昂的立在那裡,臉上是最幸福的笑容,看到她出現的那刻,雙眼忽然就亮了。
她罕見的,露出了一絲笑容。
一步一步,朝他走去。
在數千雙眼睛的注視下,在司儀激揚的聲音下,他給她套上婚戒,低頭去吻她的脣……
她伸手捂住他的嘴,擡眸看着他:“齊歌,你真的愛我嗎?”
“當然。”他回答的斬釘截鐵。
“既然愛我,就放我走吧。”她看着他的眼睛,漆黑的瞳仁裡倒映着她絕美的身影。
他還是那樣溫柔的神色:“你的家就在這裡,你還要去哪兒?”
宋錦指着場下的人,指着天空,“這所有的一切,全都是幻境,到現在你還在騙我,你把我困在這裡,就是想和我結婚嗎?好,我已經答應和你結婚了,那麼你,能放我離開嗎?”
他的幻境,沒有絲毫破綻,她破不開,除了他親自放手,否則她將會永遠留在這個幻境裡。
如果是以前,她會毫不猶豫的留下,而現在,對不起她做不到。
不愛就是不愛,她不能再辜負另一個男人的深情。
他嘆了口氣,擡手去摸她的頭髮:“小錦,今天是我們的大喜日子,你在胡說什麼?一切等婚禮結束了再說好嗎?大家都等着呢,乖,聽話好不好?”
她揮手打落他的手,冷冷的望着他:“我有沒有胡說,你心底很清楚。”她神色忽然黯淡下來。
“以前是我錯了,我不該招惹你,求求你,放我離開吧……。”她從來沒有用如此卑微的語氣去乞求一個人。
他不可置信的看着她:“小錦,你究竟怎麼了?”
宋錦徹底失去耐心,忽然掏出手槍瞄準林玉:“你再不放我離開,我就殺了她。”
齊歌本性善良,他不會眼睜睜看着親人在他眼前慘死。
然而,她再次錯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