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就是不明智啊!馬上就要開庭了,匆忙之間,哪裡找臨時辯護律師?今天來了這麼多人,法庭又不會爲某一個人拖延時間。”樑翩翩嘆息的搖搖頭,評論道,
“自暴自棄。”
杜景成則深深看了一眼憤怒冷笑的秦芳芳,以及其他在場的秦燕律師樓的律師們,心中有一種怪異的想法,暗道,“未必。”
這起案子,需要的不是有名望的律師,而是……真心想幫助嫌疑人,幫她洗脫罪名的律師。
史悅而不理會別人怎麼想,在法庭安排新律師之前,她匆忙打開了牛皮袋,找了個安靜地方,一字十行的瀏覽案卷。
這回,什麼背景設定就免了,她必須知曉控告她的證據,有沒有漏洞?
證據一:化學實驗室的鑰匙,以及實驗報告。
按照報告上的日期和時間,足以證明八年三班在做完實驗後,史悅而是唯一留下來清洗實驗器具的學生。而後期審查的老師,發現亞硝酸鹽少了十克,以爲是實驗耗損了,沒在意,隨便了記錄在案。
這個證據證明了兩點,一是鑰匙上有她的指紋,其次,只有她可以單獨拿走亞硝酸鹽。
證據二:“甜心”蛋糕屋的證詞,原材料耗費單據一份。
“甜心”是“安心早點供應”的下屬單位,專爲一些有錢學生提供品種更多、賣相更好的甜點。老闆出差,不過問蛋糕屋的生產製作,一名管理人證明了案發前一日,也就是四月十七日下午,史悅而租用了蛋糕屋,製作了很多點心。
原材料的耗損單據,足以證明史悅而製作了大量的堅果餅乾——也就是安心早點供應的那種早點。
證據三:學生徐曉曉的證詞。
勞動委員負責每天爲班級拿早點,徐曉曉是八年三班的勞動委員,她也是史悅而好朋友,案發當天,肚子不舒服,讓史悅而幫忙。
也是她的證詞,證明史悅而至少有五分鐘的時間,單獨和“早點”在一塊,有充足的時間,將自己製作的有毒點心,和“安心早點”調換。
徐曉曉也是中毒學生之一,她在證詞中用了很多個反問句,表示對史悅而下毒的驚訝之情。
證據四:日記本。
來源特意註明是史家。至於裡面寫了什麼,沒有複印。只有秦芳芳律師在底下備註了幾句話:小破孩的矛盾,虛榮嫉妒、爭風吃醋,自以爲了不起,愚蠢!活該!
史悅而的目光,在愚蠢旁邊的感嘆號上停留了幾秒,繼續往下翻,哪知後面都是空白頁了,只有最後一頁,列明瞭法官可能判刑的依據——《中華帝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條》。外表冷酷高貴的秦芳芳律師,頗有才華的用鉛筆畫了某個肥胖頭像的素描在上面,很是搞笑。
沒了。
史悅而翻來覆去的看“厚厚一疊”卷宗,有點不可思議,只有這些?
是推理案吧?沒有一樣是直接的、不容反駁和質疑的證據,全部是間接的,側面證明“她是兇手”?警察就是憑着四樣證據,斷定她投毒了?要她爲謀害二十三人的生命負責?
有沒有搞錯啊!
史悅而咬着指頭,在腦中勾畫了一幅場景——年輕的少女,在蛋糕屋裡揮汗如雨,足足製作了三十二人的分量的餅乾,打算毒死全班人。奈何運氣不好,順利的投毒後,誰也沒死,倒是把自己折騰到牢獄裡去了……
說不通啊!不通!
史悅而本來以爲案卷裡什麼材料都有呢,不曾想秦芳芳“節約”至此,除了必要的幾張證據材料,其他都省略了!她壓根就沒打算幫自己打贏這場官司!
默默瞪着案卷出神,史悅而不後悔炒某人魷魚,但她也朦朧感覺到,這起案子,沒那麼簡單。
樑翩翩領着一個模樣青澀的女性走過來,笑容大方,“史悅而,這是你的新律師,剛剛獲得執業證書的方瑩律師。從今天開始,她負責你的案子。”一邊說,一邊看了一眼粉紅色翻蓋手機,“你們有五分鐘的私下交流時間。”
史悅而的眼神停留在樑翩翩的手機上,過了幾秒,才點頭站起來,“謝謝你,樑警官。”
法庭的審理時間延遲了半個小時。
嫌疑人和她的辯護律師在一間休息室裡單獨相處,新人律師方瑩有點緊張,
“呃,自我介紹一下,我叫方瑩,今年二十四歲,剛剛從皇家政法大學畢業。這是我的執業證書。我呢,畢業之前,在兩家律師樓做過見習律師,成績……還算可以,就是、就是不如一些律師經驗豐富。希望、我們能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史悅而輕輕笑了,“無所謂了。因爲失敗的話,我在監獄裡,恐怕再也見不到您了。”
方瑩額頭冒出了幾顆汗珠兒,乾巴巴笑了一聲,“是我用詞錯誤。我,我會盡全力幫助你的。對了,你,你也不需要用敬語,稱呼我方律師就好。”
“嗯,好的,方律師。我想問你一個問題,你覺得我是清白無辜的嗎?”
方瑩的目光躲閃,隨即,她可能覺得自己的氣勢不夠,勉強拿出幾分勇氣來,正對着史悅而的眼睛,“你是我的當事人,不如你來告訴我,我應不應該相信你的無辜?”
“要我說嗎?我覺得,方律師你應該派人測量我的智商。”
“啊?”方瑩一怔,不明所以。
史悅而抱着胸,侃侃而談,“化學實驗室的報告,證明了我拿走了亞硝酸鹽,蛋糕屋的證人又證明了我案發前製作了有毒點心——如果真是我下了毒,那麼,毫無疑問,我沒有試圖掩蓋證據。”
“《中華帝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條》,凡放火、決水、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流利的背誦完一大串繞口的法律內容,史悅而全身心的投入角色中,沒察覺自己的記憶能力呈幾何成長,看過一遍的東西吃,居然記得清清楚楚,
“這也意味着,在案發之前,我就知道自己必死的了。那麼,我爲什麼不乾脆吃掉更多有毒的餅乾,直接死了算了?也免除現在的羞辱了!”
是啊,爲什麼呢?
這是一個悖論。
方瑩想。
她眨巴眨巴眼睛,對史悅而的第一印象,這個女孩很聰明。聰明人就算做傻事,也不會讓人抓到馬腳啊。
越是證據種種指向她,越是可疑啊!
難道說,史悅而是清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