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見馬娉婷拿過那件奇葩的旗袍,然後熟稔的揮動剪刀,咔嚓咔擦間,那件旗袍就變成了一條寬寬的長布條。
然後她拿過室內試衣架上原本的幾件舊式的紅的黃的準備服裝,手起刀落,全給它拆開了,然後拿起繡花針,飛快的穿針引線,約莫十分鐘後,一件由各種色塊的布料拼接而成的舞裙便出現在衆人面前。
藍色和黃色相間的裙襬,紫羅蘭和粉紅小方塊組合的短上衣,還有白色的紗袖,這幾種色彩搭配起來既充滿了強烈的感官刺激,粉色又透露出可愛的女孩範兒,紗袖則更是是添加了幾分飄逸的美感。
拿起簡單拼湊好的衣服,馬娉婷一溜煙的跑進臨時更衣室換好,待她再出來時,盧芳三人的眼睛都在發亮。
眼前的女孩套在五個色彩之中卻不顯得花俏,一張白淨的臉蛋把整件服裝都擡了起來,粉紫色的方格子上衣顯得她俏皮又靈動,黃紫相間的短裙則是亮麗的讓人移不開眼。
馬娉婷顧不得多說,站到鏡子前後左右照了個遍,感嘆還好手工還看得過去。想到這,她就心裡就她感激:以前在美院的時候和服裝系的一個姐們混得都快熟了,自己也經常被她逼迫捉刀和她一起完成作業,還好呢個姐們逼了自己啊,所以今天她才能琳了這個不必要的威,總算是不亂,想到此,她再次暗罵閆坤大混蛋一百遍,也不管閆坤此時是噴嚏連連,就差懷疑自己感冒了。
真是想不到,婷婷居然還真有這一手功夫,馬娉婷在照鏡子的時候,盧芳在一旁暗想到,上回聽她和阿譽在包間裡討論服裝品牌和製作的時候,她也只是以爲婷婷只是小孩子心思,難道會畫幾張不錯的畫,就能夠設計出讓人有慾望購買的服裝麼?
但是閻家的阿譽又是個十分有主見的人,自己都多久沒回首都了,只是零散的聽莫麗薩說了些關於閻家的消息,她也不好出面說些什麼,就當是兩個孩子辦家家酒了,反正閻家估計也不在乎那點小錢。
沒想到幾天前,婷婷又拿出了自己設計的商標圖案,她是看過一眼的,那風姿不一的四瓣牡丹的確不俗,再加上那豎寫的小篆體,看了就十分有格調,但她卻也看出來,那繡花並非出自婷婷之手。
繡花的人常年因爲頭要保持一種下垂的姿勢,所以肩頸部被使用得很頻繁,應該會習慣於低頭走路。而且刺繡對眼睛的傷害也是不可估量的,必須長時間盯着一個地方看。按那副商標繡來看,沒有個十幾年的積累是不可能做成的,且不說年齡,就憑婷婷眼睛清亮清亮的,還不時地軲轆軲轆轉動,她就知道肯定是有高人婷婷背後幫忙。
可今天一看婷婷的臨場反應和裁剪衣服時候的成竹在胸,盧芳就不得不重新考量這個小丫頭,這件衣服的眼色和搭配都十分新穎,她自問看曾經還在本家的時候看了那麼多家精品店,卻沒有一件能比得上這小丫頭配色的大膽,設計的獨到。
到四十自己目光短淺呢,還是這小丫頭片子太不尋常,盧芳瞬間覺得自己風中凌亂了。
盧芳知道內情不開口,不代表其他人都知道,蔣若一見馬娉婷吧幾塊布做成了這麼好看的裙子,心中十分羨慕有十分驕傲:這是她選中的好朋友呢,真好。
“婷婷,這裙子好漂亮,能給我做一件麼?”
馬娉婷聞言從鏡子裡把自己的注意力拉回來,轉身看了看蔣若的穿着打扮,質疑,這小妞不是一直走簡潔明朗帥氣風麼,怎麼突然要起自己隨手做的的裙子來?
蔣若見她盯着自個兒看不說話,想到了一個可能性,“娉婷,我可以找媽媽要錢向你買。”
馬娉婷頓時就知道這小妞領會錯自己的意思了,輕嘆一聲開口:“我說若若,咱兩誰跟誰,我怎麼會找你要錢,只是我覺得可以專門爲你設計一套別緻又帥氣的中性服裝,穿在你身上一定帥爆了。”
想到自己的服裝店,馬娉婷暗笑道到時候若若穿出去不就是在爲自個兒打廣告麼,朋友的是用來幹什麼的,除了體貼愛護,傾吐心聲,偶爾小小的利用一下其實無傷大雅嘛,想着她便笑了起來。
“我怎麼就覺得你要白送若若衣服的舉動那麼不單純?”溫然在一旁看了半天,此時突然插嘴道。
蔣若聽到馬娉婷不是要錢,而是想做一件適合自己的衣服,心裡原先的一點不舒服在就跑到了九霄雲外,卻又聽見小姨突地刺了馬娉婷一句,就想開口爲自己的好朋友說句話。
馬娉婷見狀給她使了個眼色,要她稍安勿躁,蔣若收到就被安撫了下來,在學校的時候,這種眉目傳情的事情,她倆經常做,所以現在才這麼有默契。
“溫姨的嘴還真是不客氣呢,但是話也實誠。我不否認專門設計一套衣服給若若穿沒有任何目的,但是這個目的卻是沒有任何害處的,”見溫然表面不在意卻仍然張着一雙耳朵認真聽的樣子,馬娉婷故意拉長話音,“我呢,其實只是爲了給自己家即將要開張的服裝店做一個宣傳罷了。這樣看來,若若能穿上自己喜歡的新衣服,我又能順勢宣傳自己的店面,是雙贏的啊,溫姨覺得呢?”
溫然聞言,輕哼一聲,算是默許卻提出一個要求,“你要給我設計一套我滿意的衣服後,我才能讓若若接受,不然我怎麼知道你到底是真有本事還是隻是瞎貓碰上死耗子,突然地靈光一閃,每個人可能都會有這個時候。”
但是靈感也是需要不停地積累的啊,溫然阿姨,馬娉婷心中默默嘆道,想要自己給設計一套衣服就直說嘛,還拐彎抹角的,她現在算是知道蔣若爲什麼說她家小姨嘴巴帶刺了,因爲很犟,因爲脾氣很怪。
聳聳肩,她安慰自己道“吃人嘴短,拿人手軟”,更何況溫然還是把她從滿臉的紅疹中拯救出來的那一個人,自己爲她設計一套衣服,真不算吃虧,而且做好了,這不又是一個活廣告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