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來參加聚會的女同學中,阿梅的年紀最小,她長得高大壯實,性格豪爽,個性強勢,嘴巴特別能說會道。
她在學校期間談了一個男朋友,不過畢業後就“見光死”了,來到南江打工的第二年,因爲工作的關係,她認識了一位外省男子阿剛,兩人交往幾個月後便結了婚,婚後她跟阿剛一起做生意。
阿剛比阿梅大八歲,他早年在南江經商,跟阿梅結婚時,他的生意已經做得相當成功,在南江買了三套房子,有好幾千萬的身家。
據說他之所以看中阿梅,就是喜歡她開朗潑辣,能說會道的性格,他認爲這樣的女人有個性,加上她的身材高大,跟身高1.89的他站在一塊很般配。
婚後第二年,阿梅生了一個兒子,兒子的到來給這個富裕的家庭帶來了不少歡樂,公婆幫忙照顧孩子,阿梅和阿剛忙做生意,他們共有三套房,自住一套房,另外兩套房出租,生活過得富足而安逸,阿梅幸運的嫁了一位這麼有錢的丈夫,讓許多同學羨慕不已。
然而,幸福的家庭都很相似,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不可否認,阿梅嫁給阿剛的確是攀上了高枝,他長得相貌堂堂,身材高大魁梧,至少視覺上很符合年輕姑娘的擇偶觀,重要的是他生意成功,家境富裕,阿梅不用打拼,早早過上了衣食無憂的生活,這是多少女人夢寐以求的美滿婚姻,阿梅畢業才兩年就輕而易舉地就得到了,真是天降大運。
阿梅的孃家極爲窮困,母親長期生病,弟弟年幼,一家人的生活重擔全靠父親種地爲生,她貧困的家庭背景跟阿剛的富商身份簡直天差地別,也爲她不幸的婚姻埋下了伏筆。
不知道是性格的原因,還是受傳統觀念的影響,由於阿梅的孃家太窮,因此她的公婆很看不起她,潛意識裡總認爲兒子娶了阿梅就是吃大虧。
三代人同住一起,時間長了家庭摩擦就難以避免,公婆經常對阿梅指桑罵槐,罵她家裡窮,時刻防着她拿錢貼補孃家。
阿梅的個性本來就很強悍,自從生了兒子之後,她更加理直氣壯地認爲自己是這個家庭的大功臣,公婆的無理漫罵讓她很不服氣,她經常跟他們大吵大鬧,他們的個性都很強勢,每次吵架都互不相讓,導致家庭矛盾持續惡化。
在天長日久的爭吵中,阿梅和公婆的矛盾越積越深,自然而然地影響了她和阿剛的夫妻感情。
雖然阿梅和公婆吵架成了家常便飯,但是起初她並沒有想過離婚,畢竟她和丈夫的生意做得很大,在南江這個寸土寸金的地方已經買了四套房子,幾部小車,三個店面,如果離婚這些財產無疑會受到影響,她和阿剛打拼這麼多年,好不容易掙下這麼多的產業,她纔不會傻到離婚將這些財產拱手送給別人。
更何況,阿剛纔得一表人才,雖然她和公婆有矛盾,但是丈夫對她一直不錯,只要公婆不攪和,她實在找不出跟阿剛離婚的理由。
爲了緩和家庭矛盾,她跟丈夫提出與公婆分開住,妻子成天與父母吵架,阿剛夾在中間很爲難,爲了緩和矛盾,他答應阿梅搬到另外一套房子裡住,避免與公婆天天見面。
雖然暫時選擇分開住,但是兩套房子都在同一個小區裡,阿梅和公婆照樣可以天天見面,他們還像以前那樣,時不時找上門指着阿梅罵東罵西,公婆的無理取鬧讓她頭疼不已。
起初阿剛爲了息事寧人,每次阿梅跟他的父母發生衝突,他總是靜觀其變,從不幫架,阿梅雖然有怨言,只要阿剛不跟她吵架,她倒也能忍受,畢竟她是跟阿剛過一輩子,只要她能擁有阿剛和他的鉅額財產就夠了。
有一天阿梅接到電話,得知母親去世,她想回老家奔喪,不成想遭到了公婆的強烈反對,理由就是阿梅家裡太窮,他們擔心她拿錢回去,阿梅見公婆如此不顧人倫道德,氣得當場跟他們再次爆發了衝突,並強行返回老家送母親最後一程。
送走母親後,她返回南江的當天晚上,公婆就像審問犯人似的,要她交代給孃家人拿了多少錢,阿梅覺得強勢的公婆就是不可理喻,當然她也不是省油的燈,母親去世已經讓她夠傷心了,公婆的冷酷無情簡直讓她心如死灰,三人再次爆發了激烈的衝突,並且發展到了動手的地步。
讓她失望的是,以前不管她跟公婆吵得如何激烈,阿剛從不幫腔,這次公婆再次找她挑釁,難堪的是,公公居然將她按在地上,與婆婆一起朝她拳打腳踢,阿剛坐在沙發上始終無動於衷,好像他的父母在打別人,而不是他的妻子,他兒子的母親,丈夫的冷漠讓阿梅傷透了心,她對這段婚姻徹底失望,此時也顧不得什麼保不保財產,她從地上爬起來,盛怒之下還手給了公公一個耳光,三人撕打在一起,她的兒子在一旁嚇得大哭。
阿剛見此,連忙衝了過來,不過他不是拉架,而是順手打了阿梅一個耳光,並厲聲罵道:“你想找死嗎?居然敢打我爸爸?”
那一天阿剛和他的父母將阿梅打得鼻青臉腫,任憑她年幼的兒子在一旁哭得嘶聲力竭,三人絲毫沒有停手的意思,直到手打酸了,腳踢痛了,阿梅不掙扎了,他們才停下手來。
阿梅的身上被打得青一塊,紫一塊,她想報警求助,阿剛冷冷地警告她,如果報警就會有案底,以後會連累兒子的前途。
爲了兒子的前途,阿梅忍痛獨自喝下這杯讓她痛苦不堪,羞恥終生的苦酒,她的身上被打痛了,心也打碎了。
打架後的第二天,她躺在牀上休息了一天,第三天就和丈夫辦理了離婚手續,嫁得好真不如干得好,相比之下,阿強的家境比阿剛窮多了,但是阿英嫁給他之後,憑藉自己的勤勞打拼,如今他們的財產並不比阿剛少,重要的是,阿強和他的家人相當尊重阿英。
阿剛和阿梅夫妻名下有四套房,經過協商,兒子的撫養權歸阿剛,阿梅分得一套房,丈夫分得三套,阿梅隨時有探視兒子的權利。
離婚之初,阿梅跟公婆一家住在同一個小區,出於報復,每次她去探望孩子,都被公婆以各種理由藏起來不讓她看,沒辦法,她只得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過法院調解,加上孩子一天天長大需要母愛,阿梅得以有機會見到兒子。
阿梅的個性十分要強,她跟丈夫離婚後,分得一家店鋪的經營權,可是她的生意遠遠不及丈夫的生意紅火。
她不甘心落後於丈夫,想跟他競爭,但是手頭缺少資金,她打算賣掉離婚分得的住房,當時幾個同學都勸她不要賣,因爲那套房子位於南江市黃金地段,升值潛力巨大,何況那是她唯一的住房,如果賣掉了未免太可惜。
爲了跟丈夫搶生意,阿梅不聽勸告執意賣掉了房子,遺憾的是,她缺少獨立經營的能力,加上被丈夫擠兌,她投入的三百多萬塊錢不到三個月就虧個精光。
讓她後悔的事情還在後面,她賣房兩年後,那套房子便漲了兩倍多,當時她賣了三百多萬,如今市值七百多萬,如今她房子沒有了,錢也沒了,爲了生存只得再次踏入職場打工,每個月拿幾千元的工資,憑這點收入她幾輩子都買不起房子。
在阿麗等人的唆使下,她像許多離婚女人那樣,打算通過再婚依靠男人生活,在朋友的介紹下,她跟一位離異男子結婚,不過第二段婚姻只維繫了一年就散夥。
從那以後,她再也不渴望婚姻,兒子在前夫家生活,她有空就去陪兒子,她的丈夫早就再婚,而她跟阿珍一樣,期間不斷地更換男朋友,四十多歲了還是一個人過着漂泊不定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