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力挽天傾(叄四)

涿州城東北方十五里處,有着一處小山,小山不算大,也不算高,但樹木卻十分茂密,在夜色中,從山下眺望山上,總能感覺到一種莫名地猙獰。然而此處偏偏有個不錯的名字,喚作打狼山,至於名稱來歷,已不可考。

幽州與涿州之間的官道,正是繞着打狼山而過,是以從山上往山下望來,能看清前後全道。若是幽州、涿州之間發生戰事,那麼這等地方,就正是所謂兵家必爭之地。

幽州與涿州的確正在發生戰事,但幽州的李嗣昭、李嗣源二將,連帶重獲自由的高思繼兄弟如今被團團包圍在幽州孤城已近三月,這打狼山也就沒了什麼作用,劉仁恭的兵馬早已撤走,除了各地守備之外,全軍集結幽州城下,打算死圍。

今夜的打狼山上,有一些不速之客不請自來。與此前劉仁恭派駐在此的軍隊相比,這些不速之客人數不算太多,百五有餘,二百不足,領頭的那人與衆人一般穿着黑衣,身材略瘦,十分年輕,白面無鬚,細看居然還有些稚嫩。

他身邊捱得最近的那名隨從,魁梧高壯,臉上有條傷疤,在這月初時朦朧的月色下顯得格外猙獰肅殺。

這二人,正是主持營救幽州李嗣昭等人的馮道與阿蠻。

少時,從山下傳來馬蹄聲,馮道看了阿蠻一眼,後者立刻朝身邊的幾名牙兵一招手,上前查看,來人一共三騎,也是一身黑衣。打頭那人一看阿蠻等人,刷地一下翻身下馬,抱拳道:“元旅帥,一切順利!”

阿蠻面色一緩,點點頭,沉聲道:“且去歇息,一會兒便要有一場苦戰了。”

那三人一齊抱拳應是,各自牽馬到一旁歇息去了。

阿蠻回到馮道身邊將情況告知,馮道擡頭看了一下夜色,道:“最後檢查一下幾處火神液的安放,還有軍械監提供的那個‘導火索’。”他微微一頓,輕聲道:“今個雖是晴天,但軍械監的‘技術督導’再三強調導火索不能受潮,此次接應幽州之事事關重大,我輩萬萬不可輕忽大意,要是壞了節帥大計,誰都吃罪不起。”

阿蠻在軍中時日已經不短,性子似乎比過去沉穩了許多,聞言也不多說,應了一聲,便自領人下去檢查了。

馮道深吸一口氣,再次擡頭看了看月色。他身旁不遠處一名黑衣男子語氣平靜地道:“馮書記不必擔心,今夜月光不亮不暗,正適合設伏。”

馮道苦笑道:“週五郎說的是,不過某非不知今夜正好設伏,只是……多少仍有些許緊張罷了。”

那週五郎點點頭,道:“馮書記初次獨當重任,有些緊張倒也可以理解,不過馮書記,有句話某不知當說不當說。”

馮道立刻道:“五郎久爲老師‘十三親衛’之一,有什麼話但說無妨。”

週五郎道:“某隨節帥四年有餘,一直是節帥牙兵,在這四年多時間裡,節帥遭遇無數在我等看來根本就毫無辦法應對之難事,然則不論是危險還是急迫,節帥從未在某等屬下面前表現出半點爲難,更別說緊張倉皇、手足無措等情況。正是因爲節帥這般鎮定自若,泰山崩於前而面不改色,因此我等親隨也便絲毫不亂……書記當知,節帥能有今日,實非幸致。某知馮書記你常以節帥爲範,平日裡嚴於律己,寬以待人,於學業也足夠勤奮刻苦,只是這鎮定自若……”

馮道聞言,面色一肅,拱手行禮道:“週五郎指點得是,馮道謝過。”

馮道乃是李曜親傳弟子,又是河中節度使府掌書記,週五郎哪敢受他全禮,他吃了一驚,連忙避身回禮:“馮書記萬莫折煞了某這等粗鄙之輩。”

馮道搖頭道:“不然。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師’,週五郎,你方纔這話說得極是,某爲之謝你,有何不可?”

週五郎知道馮道這人對禮節方面十分嚴肅固執,見他堅持,也就笑了笑,隨口應了。正要再說什麼,忽見得阿蠻帶人匆匆跑來。馮道和週五郎同時面色一變,馮道開口問:“阿蠻,可是二位將軍突圍來了?”週五郎卻凝神一聽,道:“看來二位將軍突圍頗爲成功,至少帶來了四千騎兵。”

阿蠻已然操了狼牙棒在手,凜然道:“牙兵斥候來報,前方來了數千騎兵,打着火把,揚河東李字旗,料來正是二位將軍至矣!”

馮道霍然挺直腰板:“好!斥候可有報告後方追兵情況?”

阿蠻搖頭道:“我等人數有限,牙兵斥候發現二位將軍人馬之後立刻趕回打狼山,準備收網‘打狼’,未曾報告後方追兵情況。”

馮道不動聲色,點點頭:“那麼,二位將軍離此尚有多遠,何時可至?”

阿蠻略微遲疑,週五郎見狀插嘴道:“這個不必問了,半刻之內必然趕到。”

馮道心中暗道:“阿蠻雖然武藝精進極快,戰陣經驗較這些老兵卻是差了。”當下一揮手:“各就各位,佈置火神液,未得我號令,切不可點燃引線!”

“喏!”

“喏!”

三裡外,李嗣昭騎在馬上一邊小跑,一邊猛地轉頭,問道:“高將軍,你看前方那山,可是約好的那座打狼山?”李嗣昭臉色還算精神,就是有些鬍子拉碴,顯然這段時間他的日子過得頗爲緊張。

高思繼反倒比他的狀態還要好一些,此時答道:“不錯,此處正是打狼山,某當日來此行獵不下四次,決計不會記錯!”

李嗣昭大喜,朝身邊的李嗣源道:“好得很,圍我四月,仍叫我等逃出生天,某倒真想看看劉仁恭此時臉上是何模樣!嘿,邈吉烈,咱們這就上山!”

李嗣源微微伸手一攔:“九兄謹慎些,先亮了那個什麼‘信號彈’再上山不遲。”

李嗣昭一拍額頭:“若非你提醒,某還真要忘了這一出……牙兵,點了河中送來的那三顆叫做‘信號彈’的爆竹!”

牙兵應聲,掏出信號彈,就着火把點燃,猛地往天空一擲,那信號彈忽然爆了開來,發出與衆不同的白光。

隨即,山上也忽然亮起三顆信號彈。李嗣昭哈哈一笑:“果然是他們!可道這娃兒纔多大歲數,正陽還真敢用他!”

李嗣源微笑着,道:“出人意表,纔是正陽。”微微一頓,又道:“牙兵,傳令下去,山上陷阱十分危險,上山一定要跟緊嚮導,若是走岔路丟了小命,枉死城中可別說是我李嗣源未曾提醒!”

“軍使放心,已然說了三遍了,再不記得,那就是活該去枉死城點卯。”

一名商人打扮的男子打馬上前,朝李嗣昭、李嗣源、高思繼、高冕一抱拳:“諸位將軍,請隨某來。”說罷頭前帶路。此處乃是野山,山上本無道路,此刻又是夜間,擡眼看去哪兒都是一個模樣,也不知這人如何辨識道路,帶着李嗣昭等人一行,彎了幾道拐,繞着上了打狼山。

走到最後的河東軍剛剛上山,幾乎還在半山腰時,身後的馬蹄聲就已然清晰可聞,果然是劉仁恭的追兵到了。不過今夜李嗣昭等人突圍而出,也就等於是放棄了幽州,劉仁恭父子與單可及均已入城,派來追擊的追兵,主將叫夏侯景。

夏侯景見李嗣昭等人領兵上山,雖然看似隱蔽,卻被自己發現了後軍的“尾巴”,當下哈哈大笑:“世人都說沙陀了得,我看不過如此。李嗣昭等人誇稱名將,竟然才跑了幾十里路,便力有不逮,只能逃進山上躲藏,真是可笑!諸軍聽我號令……上山!”

一名副將提醒道:“軍使謹慎,李嗣昭等人頗經戰陣,如此奪路而逃之時竟然上山,其中或許有詐。”

夏侯景擺手道:“他們在幽州被圍了三四個月,城中糧草估計早已吃盡,要不然怎麼突然殺出突圍?這些人沒準連馬都喂不飽,如何能逃得遠了?這山上的野草雖不適合餵馬,但情急之下他們卻也講究不得,我等若是躊躇不前,他們的馬匹吃飽,可就不那麼好追了……功勞就在眼前,就看誰有本事拿到!衝啊!”

山上馮道已於李嗣昭等人見面,匆匆說了幾句,馮道便面露喜色:“他們果然踏進了埋伏!此來追兵主將不知可是單可及,若是將他燒死在此,可就爲大王出了一口惡氣。”

李嗣昭搖頭道:“來人當非單可及,單可及雖號勇將,卻也不曾這般冒死,看他們這輕兵冒進的模樣,沒有半點章法,這追兵主將恐是夏侯景那廝。”

高思繼銀槍一挺,躍躍欲試地道:“看這情形,某等只要反身衝殺一陣,連蒲帥的那個什麼……都可以省了。”

馮道笑道:“高都指,火神液是節帥特意運來要派大用場的,此物的威力,高都指稍候便可親見。”

高思繼笑了笑,看來並不怎麼放在心上:“既然如此,某今日便開個眼界,瞧瞧蒲帥的殺手鐗究竟何等驚人。”

馮道看了一眼山下,轉頭問一名緊張注視燕軍動向的男子:“張技監,敵軍已至,火神液可要引爆?”

張技監微微搖頭:“再稍待片刻。”馮道等人只好耐着性子等着,高思繼兄弟眼神一交,都是哂然一笑,他二人燕地豪傑,從來未將這種“神神道道”的事放在眼裡,至於火神液這種東西,在他們看來無非也就是一次火攻中所用的火油,有何了不起的?

突然,張技監大喝一聲:“快!點燃導火索!”

馮道全身一振,振臂高呼:“引爆!引爆!”

滋……滋……滋……

打狼山上多處地方響起了輕微的聲響,燕軍剛纔聽見張技監和馮道的高呼,也微微覺得有些不對,夏侯景大罵:“這山上的樹長得忒密,李嗣昭他們怎麼走的路!……什麼聲音?”

回答他的是一道沖天的火光,他還未曾反應過來,就發現自己忽然飛上了天,樹頂居然在自己腳下了,在失去意識前的最後一瞬,他聽見了“砰!砰!砰!”數聲巨響,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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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便是這般了,屯田軍士、百姓偷逃日益嚴重,營田軍、民也多訴苦,若是節帥府依舊堅持這些法令,恐怕今後屯田、營田,只能荒廢了……”

“監軍所言甚是,長此以往,別說屯田必廢,便是營田也難以爲繼,而兩田既廢,則大軍無食,凶年無儲,危之大矣。”

河中節度使府,白虎節堂中,李曜面沉如水,聽着張居翰、張全義說起目前河中農業方面——特別是屯田、營田方面出現的麻煩。自從河中主抓工、商之後,由於從事工、商業獲利遠高於種田,而河中節度使府不僅不壓制商人地位,還在某些時候刻意擡高,以至於過去屯田、營田之人,無論軍民,都有不同程度地偷逃現象,轉而受僱於工廠,或者湊錢經營一些小商鋪、小作坊,使得屯田、營田今年的“農忙”都有些名不副實。

李曜在推行新政之前,就仔細思考過古代爲何要重農抑商,也思考過其中的不足,並且覺得農、工、商是可以做到1+1+1大於3的,他甚至在考慮有沒有可能推進一個古代版的“農業產業化”,然而就在這個時候,農業人手過多流向工商業的弊病便已經先冒了出來,這讓李曜有些始料未及,不得不承認:涉及制度的改革,永遠都是最難的,難怪穿越前那個政府改了幾十年,民衆仍然很不滿意。看來,有些事,第一是不能急,得一步步來;第二是先要考慮周全,論證清楚,不然就會亂套。只是,這“兩田”的問題,怎麼解決好呢?如果農業除了差錯,自己還想要出征別處,那就完全沒有可行性了。要知道商業再發達,河中節帥府再有錢,也不可能去汴梁買米——糧食在古代可是真正意義上的戰略物資,能賣給你?

以李曜的手段,爲何在這個問題上也頗爲棘手?一是屯田、營田十分重要,不能出現大的麻煩;二是制度的問題,還得靠制度解決,而這個制度很是不好解決。

所謂屯田、營田,是中國古代社會兩種不同的田制。在歷史上,其產生、發展情況各有不同。屯田自漢代產生,至明清時期依然存在,存在的目的主要是爲了就近解決軍需;營田主要存在於唐宋時期,存在目的主要是爲了安置流民、發展生產、以豐國庫。二者雖都在唐代同時存在,並且都屬於國有土地系統,但卻是兩種有區別的土地經營制度。然而實際上,即便在後世一些學者的文章或論著中,都常有將二者通用互代,造成概念上的模糊,甚至包括《辭海》,也將二者混淆,其實屯田和營田絕不是一回事。

誠然,在唐代,屯田與營田是兩種並存的土地經營制度,之所以二者常常容易被混淆,是由於二者之間有許多相似之處。具體來說其相似之處主要有四點,即經營者、設置目的、設置地點和經營方式都很類似。[注1]

屯田與營田雖然在上述方面有相似之處,然畢竟是兩種不同的土地經營制度,其不同主要是組織管理系統的不同。

首先是在中央的直屬機構不同。屯田在中央的直屬機構是尚書省下的工部。如工部有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山澤、屯田、工匠、諸司公廨紙筆墨之事。可見,尚書省的工部侍郎是管理屯田的最高級官員。工部之下設屯田部,屯田部設屯田郎中一人、員外郎一人、主事二人、令史七人、書令史十二人、計史一人、掌固四人,具體負責屯田之事。

然而,營田在中央的直屬機構則是尚書省下的戶部。比如唐代營田使職名前常常冠以支度或度支之名。如中宗神龍初,姜師度累遷易州刺史、兼御史中丞,爲河北道監察兼支度營田使。中宗景龍年間,韋湊拜太原尹兼節度支度營田大使。穆宗時,賀拔志爲度支水運營田使。傅孟恭充本州押蕃落及監牧副使、兼度支銀州營田使。支度使是唐代地方財政使職名稱,掌軍資調度轉輸,是支度軍糧使的簡稱。支度營田使即支度使與營田使合一。唐前期營田使名前冠以支度,表明其獨立性較強。度支是戶部下屬的四曹之一,掌管土地賦稅等事宜。營田使名前冠以度支,是因爲這一時期營田使歸戶部管理。

除此之外,營田地裡的收穫物上交度支。敬宗寶曆元年,滄景節度使“元卿上言,營田收廩粟二十萬斛,請付度支充軍糧”。這也是因爲營田歸屬戶部。

其次,地方級管理機構也不同。

屯田在中央隸屬工部,但工部只是總領機構;屯田在地方上還有專門的管理機構。如大唐開元二十五年令:“諸屯隸司農寺者,每三十頃以下,二十頃以上爲一屯;隸州鎮諸軍者每五十頃爲一屯。應置者,皆從尚書省處分。”這是說,尚書省是屯田的最高管理機構,之下的機構分別有司農寺、州、鎮、諸軍等。司農寺一般管理畿內屯田;州鎮諸軍管理的是邊地屯田。

營田的地方級管理機構也因營田設置地點的不同而不同。設在京畿附近的一般由司農少卿主管。如高宗時,韋弘機擢司農少卿,主東都營田苑。設在州、軍、道的營田,則多由州、軍、道長官兼管,兼職名見於記載的有營田大使、營田副大使、營田使、營田副使、營田判官、田曹參軍事等,如韋湊拜太原尹兼節度支度營田大使。玄宗時,哥舒翰代王忠嗣爲隴右節度支度營田副大使,知節度事。玄宗立,擢崔隱甫汾州長史,兼河東道支度營田使,遷洛陽令。大曆初,張延賞除河南尹、諸道營田副使。大曆初,張鎰上奏某人爲營田判官,得殿中侍御史,權知隴州行營留後事。開元十五年,朔方五城,各置田曹參軍一員,階品俸料一事已上,同軍家判司,專知營田。

以上官職名中營田大使、營田副大使、營田使、營田副使的權利要稍大些。營田判官是營田使的下屬官員,不僅判案,還要出使綜理營田事務,是控制諸道營田、保證營田收入供應京師的主要官吏。田曹參軍事品級同營田判官,專門執掌營田事務。營田官員的設置,有的以一州、一道爲單位設置,有的是數州、數道合置;至於軍中,則是根據軍中人數而定。即諸軍各置使一人,五千人已上置副使一人,一萬人已上置營田副使一人。

再次就是基層管理組織也不同。

唐代屯田的最基層單位爲屯,每屯的屯田面積大小不等,隸司農寺者,每二十至三十頃爲一屯;隸州、鎮、諸軍者每五十頃爲一屯。每屯都設有屯官,每屯主一人,屯副一人,五屯則署監及丞以統之。屯主、屯副,屯監、屯丞即爲屯田最基層的管理官。這些屯官多由品官擔任,一般“取勳官五品以上及武散官,並前資邊州縣府鎮戍八品以上文武官內簡堪者充。”

營田的基層管理組織,在《長安三年三月敦煌縣錄事董文徹牒》中說:“其桑麻累年勸種,百姓並足自供。望請檢校營田官,便即月別點閱縈子及布,城內縣官自巡。”這是說營田的基層管理者在縣級有檢校營田官,在縣之下的鄉級有檢校營田人若干。他們的職責主要是負責檢校覈實該鄉的逃戶田地及闋職官人地,以勸人營種,勸種者納課等。

再有,督察巡視的職官也不同。屯田、營田在解決軍糧及增加國用方面有重要作用,所以,唐朝廷對之很重視,除設置層層機構進行日常組織管理外,還會派中央級的官員不定期地赴地方巡視監督。

由於畿內屯田直屬司農寺,所以,督察官一般由司農卿和司農少卿擔任,在每年三月,“卿、少卿循行,治不法者。凡屯田收多者,褒進之”。而州、鎮、諸軍的屯田,則一般由監察御史分掌,“若諸道屯田及鑄錢,其審功糾過亦如之”說的便是這種情況。但也不排除派其他使職督察的情況,如開元二十九年,敕新豐、朝邑屯田,令長春-宮使檢校。此外,在基層還設立過都巡倉碾河堰判官、屯田都巡使等巡視屯田的官職。

對於營田事務,則沒有常設的巡視官員,只是在出現重大問題時,朝廷會臨時派專人巡查。如穆宗時,賀拔志爲度支水運營田使,爲圖功效,虛報營田數,帝乃命主客郎中白行簡覆驗,志不勝其懼,遂欲自裁。這裡主客郎中白行簡查驗賀拔志營田一事,即屬臨時指派。

然而這是朝廷能夠正常行使職權的情況下,實際在黃巢之亂後,朝廷行使職權的範圍小了很多。譬如李曜這個河中節度使下,屯田、營田的收入,已經完全不向朝廷上繳,朝廷自然也不會免費派人幫他來管理,因此那批中基層的官吏雖然仍在,但事實上已經並不向朝廷述職,而是直接對節度使府負責。換句話說,這些屯田、營田,都歸河中節度使府“自負盈虧”。

後世對這種情況的處理態度很簡單:國家財政補貼。換句話說就是拿工商業的利潤來補貼農業生產。但是目前有兩個問題:一是工商業方面現階段投資很大,而收益暫時還拿不到;二是補貼的方式,是直接補貼錢,還是以減稅來變相補貼。

李曜於是道:“逃走的不必強抓了,將剩下的田地重新分配,現在剩下多少戶,就分多少戶,按戶平均分配。”

張全義微微一怔:“會不會多了些?現在逃掉的約莫佔了全額兩成,這樣一分……”

李曜擺手道:“無妨。”

張居翰則皺眉道:“人手少而田地廣,若是他們種不了這麼多地,怎麼辦?”

李曜道:“改變徵稅辦法,降低稅率,而後多出來的糧食,全歸他們自己,節帥府不再額外徵收。”

張居翰二人吃了一驚,張居翰道:“節帥這辦法,於民固然有利,但這般下來,軍府所得糧食只怕不夠啊。”

李曜道:“無妨,幾大水利工程開工之後,河中的水利建設便不比以往,似去年大旱那般的凶年,我河中也就不至於顆粒無收。另外,農業司正在研究幾種改進型的農具,一旦成功,對於節省人力資源,也是有幫助的。至於軍府所得糧食會不會不足,此前農業司方面也曾做過覈算,認爲我們河中現在缺的不是人口,而是耕地,只要再開發一些梯田,在一些不適合種糧的土地上種植一些其他作物,糧食本身並不短缺。事實上,某如今更關注的是糧食的轉運調撥,軍府一旦作戰,糧食在轉運調撥中的損耗實在太大了。”

李曜最後這句話是古代社會的一個實情:光有糧食不夠,運輸纔是這個時代的大問題。

一般認爲,商品構成及其流轉距離,是衡量古代不同歷史時期商品交換水平的兩個重要尺度。商品構成如果包括更多的生產資料和日常生活必需品在內,而且其地區間的流轉距離加大,無疑標誌着商品交換規模的擴大和商品經濟水平的提高。其中,糧食的長途販運格外關鍵。司馬遷在《史記·貨殖列傳》中引用漢代諺語曰:“百里不販樵,千里不販糴。”表明漢代人已經認識到糧食長途販運的距離與其商業利潤之間有一定的數量制約關係。

李曜搞供銷出身,當初他所在的那家大型國有企業的貨物運輸也權操其手,他甚至還去進修過一段時間,其中有一名教授上課時就從古到今地分析過商品運輸。那位教授指出,魏晉南北朝時期糧食長途販運現象比前代增多,並以此作爲當時商品經濟發達的一種表現。可惜那節課畢竟是面向現代,那位教授也只是隨口說了一下古代的情況,其所論未能注意區分糧食長途販運的水運距離與陸運距離的不同,有欠深入。其實,沈約在《宋書》中曾經指出:“千匹爲貨,事難於懷璧;萬斛爲市,未易於越鄉。”可見南朝時糧食作爲比較笨重的商品,要進行大量的交易已非易事,若要從陸路進行長途販運,其難度更大。這是後來李曜在閒暇之時所瞭解到的。

至於漢唐間大批糧食的長途運輸,往往以水運爲主。然而,糧食若作爲商品進入市場,要最終實現銷售,陸路運輸又不可或缺。因爲河川畢竟有限,無法四通八達。即使是水運到商品集散地,還須靠陸運才能散泄到星羅棋佈的城鄉糧食市場。所以,中國古代兩地間的糧食陸路販運距離的遠近,關係到對當時糧食流通範圍乃至對當時商品經濟水平的估計。李曜到唐代之後,沒多久就開始負責轉運事宜,因此對這其中的損耗頗爲心驚,現代人習慣了現代化的運輸手段,再回頭看古代的糧食運輸損耗,格外地震驚,他曾擬就唐代糧食陸路長途販運的距離試作量化研究,時或兼及水運距離,後來事務繁忙,便將這件事交給了陸運司和水運司,由他們去做計算,還真得出了結果。不過兩司的計算是根據《九章算術》的算法算出來的,而那種表述方式李曜十分的不習慣,因此他私下仍然將其改換成了後世所學的模樣,用英文字母來代替,然後將之核算了一次。

其實制約唐代糧食陸路販運距離的經濟因素,可分爲糧食銷售價(P)和糧食經營成本(C)兩方面。而糧食經營成本包括糧食收購價(C)、運輸費用(tf)、商稅(t)、途中貨物寄存費用(sf)等各項。其中運輸費用一項,唐人稱爲“腳直”。李曜查閱《史記·貨殖列傳》,發現漢代商業利潤平均爲成本的20%,而唐人也有商人追逐什二之利的說法。他自己的計算即取爲一個參數。因此,商人長途販運糧食時,其期望的銷售價與經營成本的關係用公式可表示爲:

P=C+0.2C=C+tf+sf+0.2C

在正常情況下,商人長途販運糧食的經營成本要多少?

首先,關於腳直。其中已包含照管所僱車馬驢等的人手僱直、車損、馬料、食宿等各種費用在內。《大唐六典·度支》對天下舟車水陸運輸的腳直有明確規定:

“凡天下舟車,水陸載運,皆具爲腳直。輕重貴賤,平易險澀而爲之制。河南、河北、河東、關內等四道諸州,運租庸雜物等腳,每馱一百斤一百里一百文。山阪處一百二十文。車載一千斤九百文。黃河及缺水河並從幽州運至平州,(每十斤)上水十六文,下六文。餘水上十五文,下五文。從澧、荊等州至揚州四文。其山孤險難驢少處,不得過一百五十文。平易處不得下八十文。其有人負處,兩人分一馱。其用小舡處,並運向播、黔等州及涉海,各任本州量定”。

而據李曜現在的瞭解,至少當前北運,實際是每鬥300裡50文,也就是每千米折約6.25斤,則北運斛鬥費用高出《大唐六典》所定車載腳直兩倍多。

如果說朝廷方面,官方腳直依然按《大唐六典》規定執行。比如德宗時,從淮南轉運諸州米至東渭橋,每鬥船腳約用錢200文。若按鬥米折6.25斤計算,從淮南至東渭橋的水路里程約2500餘里,設若以《大唐六典》規定的水運腳直計算,其運費約爲230余文。可見,《大唐六典》諸規定至少在德宗朝基本上仍在沿用,而且直到開成年間,仍是如此。開成四年(839年)四月七日,圓仁由心淨寺至縣城,官家出面爲其僱驢,20里路計驢功20文,即百斤百里百文。

然而各地民間腳直與官價差別就很大了。開成四年四月七日,心淨寺寺主爲圓仁僱驢三頭,騎之發去,驢一頭行裡,功錢五十文,三頭計百五十文。折算成百斤百里250文。高出官定腳價150文。不過據西去開拓商貿的一批軍械監商隊回來說,在敦煌,驢駝的腳直卻比較低廉。這個李曜倒是理解,去年,平康鄉百姓馮文達奉差入京,僱八歲黃父駝1頭,僱價準絹5疋。敦煌距京師3650裡,假定駝日行70裡,僅路途往返便需104天,若按日絹3尺的官定僱直計算,僱價絹爲312尺,折約8匹。高出實際僱價2至3匹。若實際僱駝價未含駝料價,以駝日給鬥菽爲準,往返所需駝料爲10.4石。敦煌絹1匹,斷價22碩。從敦煌至京師的僱駝價是5.5至6.5匹絹,低於官定腳價。這種差別,李曜爲圖方便,當然不可能算得那麼清楚,便偷懶以價格還算適中的官定腳直作爲民間腳直的參數。

其次,關於商稅。大唐前期長期未開徵全國性的商稅。到天寶年間,始開徵市肆之稅,即《唐會要·太府寺》記載的“除陌錢每貫二十文。”徵收的商品交易稅爲五十稅一。唐後期,兩稅法規定的商稅爲三十稅一。李曜對比後世的經濟情況之後一直認爲,這農稅應該降低,而商稅還要提高。

再次,關於途中的貨物寄存費用。長途販運若超過一天的行程,商人必須宿店停貨,就發生貨物寄存費用,唐代稱爲邸直。但是有較大一部分是免費的,所以李曜在計算時暫未計入經營成本。

最後,是糧食收購價。這個東西是漲跌幅度差距最大的(無風注:本書初期就有提及)。而李曜隱約記得後世全漢升的《唐代物價的變動》一文把唐代物價變動分爲七個階段,即唐初物價的上漲,太宗高宗間物價的下落,武周前後物價的上漲,開元天寶間的物價下落,安史之亂物價的上漲,兩稅法實行後物價的下落和唐末的上漲。由於安史之亂,唐末兩個時期受戰亂影響,糧價之高過於異常,不符合一般價格變動規律,故他在計算時不予涉及,只選用比較正常的太宗高宗時期、開元天寶時期、兩稅法實行後這三個階段的糧價,作爲參數。按說他應該選唐末時期,但他算這個東西的目的是弄清損耗比,以及可能獲得的利潤比,像他現在所處的這種時代,時漲時落,以他的數學能力,是沒法計算的,只能作罷。

於是,他假設唐代糧食陸路長途販運的距離爲X,水運距離爲Y,即可利用兩地糧價高低之差,考慮商人的一般經營成本和平均商業利潤,從而估算出X與Y的數值。

第一“題”,貞觀十五年,米每鬥值兩錢;貞觀十六年(642年),米鬥值5錢,尤賤處,計鬥值3錢。因鬥米約重6.25斤,百鬥米重625斤。假定販運百鬥米,以法定腳直爲準,則其車載腳直約爲百鬥每裡6文,水路沿流約爲3.75、3.13和2.5文;在兩地糧價差僅爲3文時,求陸路糧食販運距離X的計算式爲:

5×100:2×100+6X+(2×100+6X)×2/10

X≈36裡;

水路販運最遠距離Y可達:

5×100=2×100+2.5Y+(2×100+2.5Y)×2/10,y≈87裡。即在糧價相差3文的情況下,要保證有所贏利,糧食水陸販運的最長距離均不過百里。其中,購買糧食成本佔40%,陸路運輸費用約佔43.2%,水路運輸費用約佔21.9%。

第二“題”,高宗永淳元年(682年),關中饑饉,米鬥300。五月乙卯,關中先水災,後旱煌,米鬥400。若按上述方法計算,假定它州仍豐收,糧價爲鬥米5文,在兩地糧價差爲295文情況下,糧食陸路販運距離X可達:

300×100=5×100+6X+(5×100+6X)×2/10;X≈3333裡。

即千里販運可以實現。然而實際情況並非如此。事實上,史載“上以關中饑饉,米鬥三百,將幸東都。”採取的是就食政策,以人口流動取代糧食流動。之所以如此,是因爲關中地狹,餘糧不足以供應,而從外地運糧至京成本又太高,朝廷與百姓都不能承受。故《新唐書·食貨一》後來寫道:“其凶荒則有社倉賑結,不足則徙民就食諸州。”

第三“題”,開元六、七年,米鬥3錢。開元九年,于闐粟鬥別15文,折米鬥26文。在糧價之差爲23文時,能否實現糧食由關中或中原向西域的流通?計算結果是不能。因爲在糧價差僅爲23文時,糧食陸路販運最遠距離X爲:

26×100=3×100+6X+(3×100+6X)×2/10;X≈310裡。而於闐距安西都護府治所西州就有2000裡之遙。

第四“題”,開元十三年後天下無貴物,兩京米鬥不至20文。開元二十五年,米鬥之價錢13,青齊問鬥才3錢。取青齊米價鬥3錢,兩京米價鬥20文計算,青齊與兩京問能否實現千里販運?齊州至東都1244裡,青州距東都1607裡。齊、青兩州距長安更遠。若陸運車載由齊州販糧至東都,米百斗的經營成本是:

C=3×100+6×1244=7764文,即每鬥約78文。高出東都糧價58文。也就是說,在青齊與兩京問糧價差僅爲17文時,商人非但無利可圖,還會賠本,故兩地間的糧食千里販運不可能實現。

第五“題”,天寶四載(公元745年)沙州和糴糧價,其中粟鬥估27文、32文;敦煌(即沙州)“五穀時價”,其中粟一斗直錢叄拾肆文。按粟價鬥40文,米鬥70文的比例折算,沙州米價爲47文、56文和60文。假定某地糧價爲開元二十五年的米鬥13文,取沙州最高糧價米鬥60文計算,其糧食陸運車載的最遠距離X爲:

60×100=13×100+6X+60×100×1/50+(13×100+6X)×2/10

X≈600裡。其中購買糧食成本佔總成本的22%,運費約佔總成本的60%。

第六“題”,德宗時期,關輔之地,年穀屢登,谷價約鬥40有餘,米價約鬥70以下;而淮南諸州,米每鬥當錢一百五十文。若陸運車載,鬥米150文的價格,求百鬥米的最遠販運距離X的計算式爲:

150×100=70×100+6X+150×100×1/30+(70×100+6X)×2/10

X≈875裡

而揚州到長安的陸路距離最近的也有2753裡之遙。若水運,從長安至揚州2500餘里的百鬥糧食經營成本爲:

C=70×100+(700×3.75+300×3.13+1520×3.13)+150×100×1/30=14321.6文

可見,無論水運、陸運,在長安與揚州間糧價差爲80文時,不能實現兩地間糧食遠距離流通。

第七“題”,若兩地間糧價差爲150文時,能否實現陸路千里販運?答案仍是否定的。元和元年(806年),江淮大旱,宣州鬥米價200。假定它處豐收,鬥米50文,爲賣出千米200文的高價,其陸運車載的最遠距離X爲:

200×100=50×100+6X+200×100×1/30+(50×100+6X)×2/10

X≈1851裡;若水運其距離可達5000裡,這是指在沿流而下時。在邏輯上銷售價爲鬥米200文時,糧食陸運距離可超過千里,可實際上並不能實現。事實正如李翱所述,當宣州米價鬥及200時,商人“舟米以來者相望”,並無陸運車載米到來。因爲水運費用遠比陸運費用低廉,獲利更多。

第八“題”,開成五年(840年),登州蓬萊縣粟米1鬥30文;萊州城外西南置市,粟米1鬥50文;北海縣米1鬥60文;青州粟米1鬥80文;禹城縣粟米1鬥45文。登、萊、青、齊4州雖近處海邊,限於唐代海運十分困難,危險萬分,又遠離運河,因此,4州間的交通只能依賴陸路。四地間陸路里程分別是:蓬萊縣至萊州城235裡,萊州城至北海縣205裡,北海縣至青州125裡,青州城至屬城縣330裡,蓬萊縣至青州540裡。

若當時從登州蓬萊縣販米100鬥至235裡外的萊州城出售,其陸運車載的經營成本:

C=30×100+235×6+50×100×1/30=4577文,即米鬥46文。若獲純利十分之二,所販每鬥米的銷售價至少需要達到54文。而萊州米價是每鬥50文。雖獲利稍少,兩地間的糧食販運還是可以實現的。其中,糧食購買成本約佔總成本的66%,運費約佔31%。

若當時從萊州城向200餘里外的北海縣販糧100鬥,其經營成本是:

C=50×100+205×6+60×100×1/30=6430文,即米鬥64文。若獲純利十分之二,其異地銷售價至少應在每鬥76.8文以上。而北海縣米價每鬥爲60文,故在如此低廉的價格水平上,兩地問實現糧食販運的可能性很小。其中,購買糧食成本在經營成本中比重約爲78%,運費約爲19%。

若當時從北海縣販糧至125裡外的青州出售,米鬥所需經營成本爲:

C=60×100+125×6+80×100×1/30=7017文,即鬥70文。以獲利十分之二爲準,青州米價至少應達每鬥84文。青州實際米價爲鬥別80文。在獲利稍少的情況下,兩地間的糧食販運可以實現。其中,購糧成本佔經營本的86%,運費約佔11%。

若當時從蓬萊縣販米至540裡外的青州,百鬥所需經營成本C=30×100+540×6+80×100×1/30=6507文,即鬥65文。其中,購糧成本約佔經營總成本的46%,運費約爲50%。若獲取十分之二的純利,在青州至少要以鬥別78文的價格銷售。而青州米價實際是鬥80文,故兩地間的糧食販運完全有利可圖。在此價格水平上,糧食販運距離還可擴展:80×100+6X+80×100×1/30+(30×100+6X+80×100×1/30)×2/10

X≈581裡。

若當時從禹城縣販米至330裡外的青州,百斗的經營成本C=45×100+330×6+80×100×1/30=6847文,即每鬥68文。其中,購糧成本佔經營成本的66%,運費約佔29%。若取利十分之二,在青州至少要以每鬥82文的價格出售。而青州實際糧價是每鬥80文,獲利雖少,兩地間的糧食販運可以進行。

這些計算結果是驚人的——至少足以震驚李曜這個“後人”。

有唐一代,糧食陸路長途販運並未超越漢代“百里不販樵,千里不販糴”的水平。就他掌握的資料計算,正常年景、正常糧價水平時,糧食陸路販運的最遠距離一般不超過600裡。在這個範圍之內,糧價差每增加10文,陸運里程隨之延長100裡左右。特殊情況下,如某地因災荒糧價較高,它處仍然豐收,則陸路販運距離可能超出800裡。然而,若考慮其他成本因素以及鬥米的實際重量遠在6.25斤之上,陸路長途販運距離還要縮短。其實他所有計算,還未把糧食陸路販運中的其它各項費用計在經營成本之內,如邸直、食宿費、給牙人的費用、過稅等。若加上這些支出,經營成本勢必還要增加,隨之而來的是陸路販運距離的縮短。

通過這些計算,李曜知道唐代糧食販運的經營成本直接決定糧食陸路販運的距離。其中,若兩地相距不到500裡,購糧成本因其約佔總成本的一半以上而起主要作用;超過500裡,則因運輸成本佔總成本的一半,運輸成本取代購糧成本的地位起主要制約作用。可見,若要使糧食陸路販運距離延長,除提高買賣兩地之間糧價差外,最重要的舉措應當是改善陸運條件,降低運費,進而降低經營成本。這在中國古代的許多地區往往難於實現,而李曜覺得非常有必要在這方面投入人力物力財力去弄。

其實剛纔他得出的結論還可作一反證。由於糧食的陸路調運受官私運輸費用的制約有客觀的距離限制,爲了備荒救災,所以朝廷在很大程度上不能依賴市場調配功能,而是設法就近建立倉貯(包括義倉和常平倉),就地賑貸。若倉貯不足,往往採取任災民逐食他鄉的辦法。

如貞觀初年,因國無儲積,加之自京師及河東、河南、隴右,饑饉尤甚,一匹絹才得一斗米。百姓雖東西逐食,莫不自安。貞觀三年,關中豐孰鹹自歸鄉。總章三年,天下40餘州旱及霜蟲,百姓飢乏,詔令任往諸州逐食。永淳元年,以年飢,關內諸府兵,令於鄧、綏等州就谷。不僅百姓就食,高宗自己亦常率百官住東都就糧,玄宗也曾數幸東都,以就貯積。而且就食地區廣闊,朝廷甚至允許河南、河北百姓往淮南、江南逐食。安史之亂後,因關中米貴,衣冠士庶,頗亦出城。山南劍南,道路相望,村坊市肆,與蜀人雜居。其知合斗儲,皆求地蜀人。這都是人流動代替物流協的作法。

即使物流動,其流動範圍亦很有限。如貞觀七年,山東、河南13州大水,朝廷遣使賑恤。高宗永徽二年詔,其遭蟲水處有貧乏者,得以正、義倉賑貸。開元二十一年,京師飢,詔出太倉米200萬石賑給。到了後期,朝廷在京師屢出太倉米賤糶,在河南府出含嘉倉米出糶,在其它地區如鄭、滑、定、越等州則中以當處義倉斛鬥賑給。總之,在唐代,即使是凶荒年景各價極高,由於陸路運輸成本太高,糧食流通範圍亦未見擴大,朝廷倉糧流通也僅限於各州郡、城鎮範圍內。災歉之際,長途流動的多是人而非物。換言之,超越千里的糧食長途販運只在順流而下的水路和朝廷不計成本的水陸結合的漕運纔可實現。

既然運送不能實現,那麼糧食生意就只能就地來做,而軍隊一旦出征,所耗費的糧食更是驚人。這就是爲何有了李曜掌握的河東軍械監之後,李克用遇到一次大旱,就立刻變得缺糧的原因了。李曜再怎麼了得,除非完全不計成本四處調度,才能勉爲其難不使糧食匱乏,否則的話,也只能眼睜睜看着旱情爆發之處糧價飛漲。

而且李克用這些年打仗就沒停過,那個消耗又豈是玩笑?

想到這裡,李曜捏了捏眉心,道:“除了這些之外,陸運司馳道的規劃某也已然批准了,河中七州之間的官道都要重新整修,修成馳道,要求是暴雨不斷路。待馳道修成,河中諸州之間的糧食調撥便要輕鬆許多,至於河東方面,待河中修完,看看成效,再決定是否照此辦理。”

張全義苦笑道:“就怕遠水解不了近渴啊,節帥。”

李曜微微一笑,道:“二位還是要多去農業司,最近有幾項研究,某十分重視,不知二位可曾知曉?”

二張對視一眼,同時搖頭。李曜道:“一個是養豬,一個是蓄肥。”

“蓄肥?”二張同時反問了一聲,看他們的模樣,顯然沒有聽懂。

李曜笑道:“某之所謂肥,肥料是也。”

張全義苦笑問:“那,又何爲肥料?”

李曜乾咳一聲:“便是糞。”

張全義愕然,張居翰也奇道:“節帥爲之易名?”

李曜摸摸鼻子:“所謂肥料,乃指使地肥沃之料,只是換個說法罷了。”

張全義想了想,問道:“節帥的意思是,儲存糞……那個肥料?”

“不光儲存。”李曜道:“施肥是一門很嚴肅的學問……”

張全義老大不小了,聽了這一句,卻忍不住“噗”地笑了一下。李曜偏偏不笑,一本正經道:“農業司已經試驗出了幾種新的制肥辦法,以及種什麼東西需要什麼肥料……這難道不是學問麼?張公勿笑,某以爲此中學問,不比吟詩作賦來得小。詩吟得再好,養不活人,肥料施得好了,卻說不定便能多養活不少人。”

張全義聽得肅然一驚,拱手一禮:“節帥教訓得極是。”

李曜見他明白過來,這才道:“此番農業司弄了這麼一些……”當下把他根據中國古代肥料使用發展,引導農業司搞的新型肥料如數家珍的說了出來,讓二張知曉。

誠如方纔他們對話所言,中國古代文獻中稱肥料爲糞,如土糞、皮毛糞等。甚至以植物作肥料也稱糞,野生綠肥稱草糞,栽培綠肥稱苗糞。施肥則稱爲糞田。在漫長的歲月中,肥料的應用和施肥技術經歷了一個發展的過程。

先秦至魏晉南北朝《詩經·周頌》中有“荼蓼朽止,黍稷茂止”的詩句,說明西周時已認識到雜草腐爛後的肥田作用。《禮記·月令》說利用夏季高溫和降雨漚腐雜草,“可以糞田疇,可以美上疆”,《孟子》說“百畝之田,百畝之糞”,《荀子》說“多糞肥田”等,秦、漢以前肥料已受重視。

到了漢代,農家肥源迅速擴大。據《□勝之書》記載,當時溷肥(廁所人糞尿)、廄肥(牲畜糞肥)、蠶矢(蠶糞)及其他排泄物、碎骨等肥料種類大大增加。在施肥方法方面,基肥、種肥和追肥的施用已分別進行。基肥有的是大田漫撒,有的是在區田中集中施用。播種時採取帶肥下種的溲種法;還用蠶矢和人糞尿腐熟作追肥施於麻田等。對於各種施肥方法的作用當時文獻中也有論述。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突出成就是從過去簡單地利用野生綠肥發展到栽培綠肥。西晉《廣志》稱“苕草,色青黃,紫華,十二月稻下種之,蔓延殷盛,可以美田”,這是人工栽培綠肥的最早記載。北魏《齊民要術》進一步肯定了綠肥的增產效果和它在輪作中的地位。指出“凡美田之法,綠豆爲上,小豆、胡麻次之,……其美與蠶矢、熟糞同”。當時綠肥的栽培利用遍及南北各地,從大田種穀到種瓜、葵和蔥等都用綠肥作基肥,並知桑田間作綠肥作物如綠豆、小豆和蕪青之類,可改良土壤和使桑樹生長良好。

施肥技術的進步,反映在蔬菜生產上,是《齊民要術》總結的“糞大水勤”;在果樹生產上也已知桃樹增施熟糞,可提高桃子品質。還首次出現了利用牛糞製造堆肥的“踏糞法”的記載。

而李曜自然是將唐朝以後的肥料製造和使用辦法提前拿出來。首先是宋、元時期的技術。這一時期的重大進步是對合理施肥重要性的認識。他向農業司提出:“若能時加新沃之土壤,以糞治之,則益精熟肥美,其力常新壯矣”,還闡述了“用糞得理”和用糞如用藥的道理。等農業司方面取得一定進展之後,李曜又用“糞壤”概括了施肥改土的作用,說:“糞壤者,所以變薄田爲良田,化磽土爲肥土也。”

隨着李曜的干涉,農業司製造的肥料種類也顯著增加,新出現的肥料有河泥、麻枯(即芝麻餅)以及無機肥料石灰、石膏、食鹽和硫磺等。爲了做到合理施用,李曜憑着一點記憶提出:低田水冷,施用石灰,可使土變暖,有益發苗;作肥料,秧田施用麻枯和火糞最佳,但不可用大糞,尤忌生糞澆灌;種苧麻,用驢馬生糞可生熱禦寒;種百合和韭用馬糞尤爲適宜;種山藥,忌人糞尿,宜牛糞、麻枯等。多次追肥的方法也略微提及,讓他們去試驗。

而在肥料積制和加工方面,農業司在李曜的指導下創造河泥積制、餅肥發酵、燒土糞和漚肥等新的方法。爲了保存肥效,還創建了設在農舍附近的糞屋和設在田頭的磚窖等積肥、保肥設施。

李曜記得明、清時期肥源還進一步擴大過。肥料種類由宋、元時代的大約60多種發展到100多種,《知本提綱》將它們歸納爲:人糞、畜糞、草糞、火糞、泥糞、蛤灰糞、苗糞、油粕糞、黑豆糞、皮毛糞等十類。當時在冷水田插秧時常用骨灰蘸秧根,認爲骨肥有發苗作用。餅肥在宋、元時主要爲麻餅和豆餅,明、清時期已有菜子餅、大眼桐餅、烏桕餅、芝麻餅、棉子餅、楂餅、萊菔子、豬幹豆餅等。綠肥種類增加尤多,常見的有苕饒(黃花草)、大麥、蠶豆、綠豆、胡麻、油菜、蘿蔔等。無機肥也增加了黑礬等種類。雜肥如蠶沙、魚腥水、米泔、稻糠、酒罐頭泥等則在大田作物和果樹、蔬菜、花卉、竹木以及藥用植物等的栽培上都有施用。

肥料積制方法也有新的創造有幾種:譬如蒸糞法,相當於現在的堆肥;又如釀糞法,是對宋代漚肥法的改進,相當於現在的漚肥;再如糞丹,是一種綜合性肥料,成分包括豆餅、鳥獸內臟以及砒霜等。

但是這些東西,一時還急不來,而且李曜也不打算全部靠自己指導他們去“創造發明”,畢竟他腦子裡帶來的東西也是有限的,授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給他們一個思路,讓他們自己想辦法,纔是正理。

這些事情一說,張全義喜不自勝,搓着手直笑,果然如老農一般。張居翰則嘆道:“節帥深謀遠慮,奴婢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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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溫拿下邢洺磁三州的消息傳入表裡山河,晉王於太原也驚得彷彿兜頭被人傾下一桶冰水。正手腳發冷,卻不料李嗣昭、李嗣源從幽州突圍,帶着高思繼、高冕兄弟,外加四千騎兵回到太原。李克用大喜之下,遂命李嗣昭率一萬大軍直赴青山,會合周德威收復邢洺。

李嗣昭到達青山,周德威備酒迎接。李嗣昭獨守孤城四月,愣是硬扛住了劉仁恭的十萬大軍,此來收復邢洺,先與葛從周的一支偏師交手一場,初戰告捷。李嗣昭得勝一場,覺得汴軍也不過爾爾,未免生起三分驕矜之心,對周德威笑道:“鎮遠公威震河北,都校(指現任河東蕃漢馬步軍都校李存孝)之後,無人能敵,怎麼會輸給了葛從周那廝?”

周德威聽出他譏笑,不悅道:“未料王彥章復出,此人勇悍,河東之內,非李都校莫可敵。”

李嗣昭哈哈大笑:“何止都校,正陽麾下朱八戒便曾勝過此人,何足掛齒?待我明日擒得他來。”

“大王命我二人收復邢洺,責任重大,某意不可魯莽行事。”

“葛從周奪我城池,立足未穩,正該我等用兵神速,儘早奪回纔是,此時按兵不動,大王命我來遊山玩水的不成?某明日便要攻取邢州,若然不下,罪責自擔。”李嗣昭怫然不悅。

“葛從周新勝,兵鋒正銳,取邢州事,某依然認爲,須得從長計議。”周德威老成持重,死不鬆口。李嗣昭心中十分不悅,但此番李克用未曾說明誰主誰輔,李嗣昭也沒辦法強迫。次日一早,也不與周德威招呼一聲,自率一萬步騎攻打邢州去了。

周德威得信後無奈搖頭,知道他此去多半會有閃失,忙將步騎跟上。

朱溫既已取得邢洺,本當一鼓作氣,攻打常山王鎔。然而楊行密與太原有約,豈會坐視其奪取河北。剛好襄州忠義節度使趙匡凝聯合蔡州刺史崔洪聯名送來書信,表達脫汴附淮的意思。楊行密乘勢就令朱瑾率三萬大軍攻打徐州。朱溫聞信,面露憂色。

葛從周道:“大王但領三萬大軍回防,留兩萬軍給末將,定可固守邢洺,擇機再取常山。”朱溫居然也不問葛從周何以敢於這般肯定,便自統大軍迴轉了去。

李嗣昭來到邢州城下,便高呼請王彥章出戰。衆將問葛從周當如何應敵?葛從周笑道:“無妨,兵來將當,水來土掩,此人困守孤城四月,竟能突圍而出,也是個對手。不過,某卻自有法子破他。”遂喚過張歸霸,囑咐一番。張歸霸領命而去,葛從周便將大軍出城,列陣相迎。

李嗣昭見了葛從周,大笑:“葛司空,若論軍前交手,你實不是我李嗣昭的敵手,快叫王彥章出戰!”

“好大口氣!你不就是太谷韓進通麼?改姓背祖的家奴,如此恬不知恥,在此大呼小叫作甚?王彥章已隨大王回汴州了!你今日若能過某這一關,就算你命大!”

李嗣昭被他氣得牙根直癢癢,怒目圓瞋道:“狗奴,竟敢欺我!”一挺點鋼槍,拔馬來取葛從周。

葛從周知道只憑武藝絕非李嗣昭敵手,見狀立刻閃入陣中,令旗一揮,刀楯手、弓弩手迅速移行向前,只見箭矢如簧。

李嗣昭舞搶撥箭,邊撥邊罵:“賊廝鳥,口齒忒好,卻作縮頭烏龜?不是要與我鬥陣麼?”罵了一陣見不能進步,只好退回本軍,也擺開陣勢。

然而與葛從周鬥陣,李嗣昭這支兵卻不行。葛從周的兵是他親手訓練而來,李嗣昭手底下這支兵卻是李克用臨時給他的,對他來說根本就是雜兵。一陣箭雨過後,兩軍肉搏。葛從周令旗揮舞不止,汴軍左衝右突,陣型不亂。而李嗣昭步軍卻已被衝的七零八落,潰亂而奔。李嗣昭見狀大怒,斬殺多員潰兵,也不能制止。所幸周德威趕至,衝殺的一陣,軍心方穩。葛從周見狀,令鳴金收兵。

周德威、李嗣昭也收軍退回。未行幾裡,忽見兩側大軍擁出,斷了歸路。正是張歸霸,他奉葛從周命令迂迴繞道後方。葛從周也率大軍從後掩殺至,兩廂夾攻,晉軍一時大敗。周德威、李嗣昭仗着勇悍,殺出一條血路,卻僅剩下不足五千騎退入青山。

這才入山口,卻又見前方灰塵漫天,肯定是有大軍迎面趕來。李嗣昭大吃一驚,兩眼發愣,喃喃道:“幽州雄城埋不得我李嗣昭,不意今日卻要命喪青山了!”

周德威畢竟戰場經驗老於嗣昭,定睛一看來軍,大笑道:“益光莫被山東葛嚇破膽了,看那來軍,皁旗黑甲,分明是我們河東的援軍。”

周嗣昭見周德威反脣相譏,心中是老大不快活,只是自己誇口在前,落敗在後,一時說不起話,只好裝沒聽見。

頓了一頓,李嗣昭再望來軍,說道:“必是大王派十弟來援!有邈吉烈在,定能助我破敵!”乃策馬迎上,果然是李嗣源。其奉晉王教令,率領五百騎前來接應。

李嗣源聽說李嗣昭、周德威戰敗,葛從周追兵將至,皺眉對李嗣昭道:“大王知你二人相會,恐不相統帥,故而派某來,囑咐九兄一句,臨戰之前,須聽周老將軍,也是怪我來得遲了!”

李嗣昭這才面有愧色,可是仍然不服周德威,說道:“眼下事已至此,不若邈吉烈你來拿個主意!”周德威也請李嗣源出個主意。

李嗣源搖頭道:“某可不是正陽,某沒有主意,只知道力戰而已。現在步軍已經潰散,只剩下我三部五六千騎,如果也潰逃,則勢不可支了。我試着出擊,看看如何……不捷而死,總比被追着打強。”

李嗣昭道:“甚好!某從十弟之副。”說完,回望周德威一眼。周德威畢竟也是敗軍,氣勢也較李嗣源也短了一截,既然李嗣昭也願意聽李嗣源指揮,他遂也表態聽從李嗣源指揮。

正在此時,斥候報葛從周已率精騎追至山口,李嗣源拍馬奔上一高丘,解鞍下馬,就制高點揮動皁旗,左右胡亂指畫,假作佈陣的態勢,卻是沒有章法。葛從周看不清高丘上是何人,更看不懂旗意,就猜不透晉軍葫蘆裡賣的什麼藥了;又聽到李嗣源開始高呼:“我乃晉王帳下李嗣源,奉大王之命,只來取了葛從周性命,餘者不論。”

葛從周驚聞李嗣源到來,不知他帶來的援兵有多少,怎敢貿然進攻?便下令就地休整,靜觀其意。

李嗣源見葛從周已被震懾住,乃從高丘上走下,縱馬殺過來闖陣。李嗣昭、周德威繼後。

葛從周見李嗣源殺來,列陣相迎,以亂箭掃射。李嗣源身披軍械監特製冷鍛精甲,身中數箭,毫無懼色,長槍在手,直取葛從周。牙兵營層層攔於馬前,李嗣源一槍一個,挑落數人。卻因用力過猛,在挑起一卒時,竟將長槍折斷,於是丟棄,取出馬槊,這物太長,一般不用於近戰,而李嗣源此時專注於“掄”字決,專打汴軍腦門。觸到即碎,腦漿迸裂。

葛從周驚駭異常,心思:果然是神將。急令收軍,對李嗣源大呼道:“能在我葛從週中軍橫衝直撞者,你還是第一個!今日暫且放你歸去,告訴李克用,邢洺三州已爲我所有,不復還了!還是修好太原城池,他日,我定來攻取!”李嗣源聞狀,收軍與李嗣昭、周德威返回太原。此戰後,因爲葛從周剛纔那句話,“李橫衝”的大名也如山東葛一樣名揚天下。

李嗣源三將回到太原,晉王親自出城相迎。見李嗣源衣甲上全是血跡,爲他解衣探視傷處,並親手敷藥。敷好藥又賜卮酒,撫摸其背道:“我兒真是神人。若不是我兒,幾乎爲葛從周恥笑了。”

周德威見晉王誇讚李嗣源,上前請罪:“末將駐守鉅鹿,本以進取魏博爲己任,卻不料魏博未得,返丟了邢洺三州,折損了數千士卒及兩員大將,這都是德威之罪,請大王懲處!”

晉王將他攙起,安撫道:“德威無罪!皆因朱溫兵力強盛,而孤輕敵了,未能及時救援!”

李嗣昭卻不請罪,反而請兵道:“請大王再給孩兒二萬人馬,不收復邢洺,孩兒願提頭來見!”

晉王一聲長嘆,回答嗣昭:“如今太原是多事之秋啊!邢洺既失,暫且不論收復,我恐昭義也不能保了!鐵山時日不多,他臨行前求爲父奏表李罕之繼任。孤知那李罕之乃是魚鷹一隻,飽則飛去,若令他掌管昭義,看我與朱賊爭戰處於下風,必定改投。因而,爲父欲令你再統領一萬人馬南下,鐵山若去,你即刻移軍上黨,收符節而鎮守。”李嗣昭領命。

監軍張承業說道:“晉王既擔心李罕之反,何不此刻就以二太保爲昭義留後,將鐵山接回太原養病。”

“自孤隨父討龐勳時,鐵山即已跟隨,已是孤身邊多年的老人。他前日也曾牒書請孤授留後代己。然而我沙陀族以終老任上爲榮,孤不忍令鐵山帶着遺憾而去。”

張承業讚賞道:“晉王善待部下,必死命追隨,開封欲吞併太行東西,實在是癡心妄想!”

李嗣昭即去,幾日無話,自收軍屯晉州。晉王心中稍安,然而安心不久,潞州哀訊傳來:薛志勤病卒。晉王於是在太原也搭設靈堂,引衆將佐及家人祭奠,痛哭良久;着令李嗣昭即刻入潞,接管昭義。本以爲萬無差池,卻不料次日收到了李罕之牒書,打開一看,直氣的一口鮮血吐出。原來,李罕之牒書說:

卑職聞鐵山死,軍府無主,恐不法者爲變,故先自專命,先入上黨鎮撫,取王裁旨。

原來,李罕之聞李嗣昭屯軍晉州,便知道晉王的意思是要嗣昭接管昭義,不免對晉王的怨憤也就到了極點。因此,他早就派人入上黨,俟侯薛志勤的死訊。薛志勤傍晚嚥氣,他已引兵由澤州連夜出發,因而較嗣昭先入潞州。

昭義將馬溉得知李罕之突然領兵近城,知道他是反了,急忙領兵抗拒,然而倉促應戰,不是李罕之敵手。李罕之擒得馬溉,降服潞卒,遂入上黨城,佔領昭義軍府。

李嗣昭是次日午後才領兵至城下,得知李罕之已先入,就於城下喚他答話。

李罕之道:“嗣昭將軍爲何帶着兵馬前來?潞帥新死,罕之身爲澤州刺史,代守軍府,職責所在。你領兵到來,是欲謀反不成?”

李嗣昭大怒道:“大王有教令在此,新授我爲昭義留後。你久食太原俸祿,深受大王厚恩,膽敢不從教令,一朝再作反賊啊?某勸你快開城門,自回澤州去,我定當在大王面前保釋你無罪,於澤州終老。”

李罕之大笑道:“罕之爲太原立下汗馬功勞,晉王卻如何吝惜一鎮給我?罕之也老了!恐不久即追隨鐵山而去,此生但能擁一鎮節旄,光耀門楣,死也無憾了!嗣昭將軍但可回覆晉王,待罕之死後,昭義聽他除任新帥,請不要再苦苦相逼!”

嗣昭怒罵道:“李摩雲,大王早就知道你有不臣之心,但念你也曾有功,故而不忍殺你,留至今日。你今日所爲,上愧於天,中罪大王,下害子孫!若再不開城,我則強攻,必滅你九族!”

李罕之不答,李嗣昭上前攻城。城上箭雨射下,嗣昭不能進。然而自邢州敗後,嗣昭也不再魯莽,自思:“此番失了潞城,如何向大王交代?此時澤州必然空虛,不若先取下。”乃誑罕之道:“李摩雲,上黨你先佔着,我自回太原,稟明大王,再作區處。”說完,引軍離去,卻徑奔澤州,果然無兵駐守,順利入州署,盡收李罕之家屬百人。遂牒書一封,送往太原,請晉王處置。

李罕之得知澤州被嗣昭佔據,也惱羞成怒,竟乘沁州刺史傅瑤不備,襲下沁州,擄得傅瑤。乃派部將張源德將傅瑤並馬溉同送開封,向朱溫請降。朱溫白撿了便宜,那會拒絕?便斬傅、馬二人,留張源德不遣,爲李罕之奏表昭義節度使。後來張源德便任職大梁,直做到貝州刺史,後面再敘。

朱溫取得邢洺,收降昭義的消息很快傳到了幽州。盧龍節度使劉仁恭出兵佔據義昌節度,自得義昌後,將滄州鹽利據爲己有,遂得富裕,不顧朝廷法令,大肆擴充兵馬,竟達到十五萬,一時超強。他比朱溫野心更甚,哪能容朱溫如此得勢,定要與他爭奪河北,於是脫去盟友的僞裝,與朱溫撕破臉皮,出兵魏博。魏博鎮有魏、博、貝、相、澶、衛六州;貝州有清河糧倉,屯糧巨厚。劉仁恭令大將單可及爲,先攻貝州,用一個白天攻下。屠城,殺了一萬餘戶,投屍清水,慘絕人寰,然後進攻魏州。當時羅弘信已死,牙兵集團認爲羅弘信在任處事穩重,安民有功,又沒有什麼大過,就同意扶立其子羅紹威繼任,羅紹威因此向朱溫求救。

朱溫自鉅鹿回軍後,便令氏叔琮、康懷貞率本部軍馬討伐襄州;張存敬討伐蔡州;徐懷玉、張歸厚、劉知俊部救援徐州。得羅紹威求救時,氏、康已連下鄧、唐、隨三州,趙匡凝不想開封新兵威力如此之大,懼駭之餘,只得再向朱溫請歸附,山南東道復定;蔡州崔洪也怕了,也請重新歸附,卻被部將所劫,投奔了廣陵。朱溫遂令假子朱友恭入主蔡州,淮西也定;氏叔琮、康懷貞、張存敬三將皆歸;李思安自離開牙軍,全忠也撥給他一部軍五千人馬。恐徐懷玉等不敵淮南,朱溫正率領着四部大軍兩萬親赴徐州。方至故鄉輝州,得羅紹威求救,兀自犯愁。

當時李振在側,說道:“楊行密乃是勁敵,唯有令葛從周統領四部軍救援魏博。”卻被全忠否定:“不可,通美大軍一旦離境,邢洺必爲太原復取。”

李振又說:“那就令葛從周先分一營精兵入魏州,幫助羅紹威固守。待破淮南後,大王親率大軍去救援。”

“此計可行!”朱溫遂發貼書馳告邢州。

葛從周接到貼書,召集衆將佐問:“誰願領兵入魏?”閃出精騎營兵馬使賀德倫,請命道:“末將願往!”

這賀德倫祖先是隴右胡人,隨父親隸滑州軍籍,得以從事全忠,初爲牙校,勇而有謀,乃入大軍。葛從周見賀德倫請命,高興道:“德倫曾是大王牙校,勇而有謀,定能勝任。然而劉仁恭有十萬大軍,而我卻要防河東來襲,不能給你太多兵馬!”

“本營五百騎足夠了!”

“德倫好大志氣!”葛從周大加讚賞,“五百騎未免太少,給你八百騎,魏州有失,唯你是問!”

“德倫若保不得魏州,即赴清水而死,不復回稟!”賀德倫說完領兵而去。

葛從周自賀德倫去後,惟恐劉仁恭勢衆,而自己又不能抽身,思得一計,移書鎮州王鎔:

劉仁恭志吞河朔,彼若取魏博,必移師常山。燕賊屠殺貝州萬民,殘暴不仁,常山若見攻,四州不復煙火。東平王弔民伐罪,以全軍來拒,常山王爲常山四州萬民着想,也當派兵往助,必破燕賊。

王鎔接書,與衆將佐商議道:“燕、汴兩強相爭,無論誰勝,必侵常山,我意固守城池,任他二人相爭,如何?”

牙將符習道:“不可,劉仁恭,禽獸,殘暴不仁。今其勢衆,若勝,河北生靈塗炭了!唯有與汴梁修好,求他發兵相助,破劉仁恭爲先。至於朱溫勝後必覬覦常山,則觀河東晉王之舉動。其晉王肯若發兵相助,則我等力拒,其若不救,我等則改旗附大梁,如此一來,庶幾可保常山無憂!”

王鎔深感有理,於是回書葛從周,派大軍渡過滏水待命。

朱溫繼續往徐州趕,還沒有到達。牛存節與劉知俊、張歸厚及時任武寧節度使王敬蕘(文官)商議道:“我等奉命來拒淮賊,至今無功。卻驚得大王親自趕來,這是我輩的恥辱!如今劉仁恭又大舉侵犯魏博,大梁兵力不夠。何不先用疲兵計,可令大王能全力抵禦燕賊!”

三人都說:“有理!”當晚三更時分,牛存節先率一部軍至淮南軍營外,縱火擂鼓,大噪喊殺!

淮南主將臺蒙急忙喚醒士卒,披掛上陣,殺出營外。牛存節卻已退去。臺蒙只好退回,繼續睡覺。可是隻睡的一個時辰,牛存節又來了,擂鼓大噪。臺蒙再次披掛出營,卻又已退去。如此一夜四五次,淮南軍皆不得休息。

次夜,乃換成張歸厚,也是如此,每夜輪換。如此折騰的四五夜,淮南軍盡顯疲態。又探知朱溫援兵已近,臺蒙被迫退軍。朱溫聽說淮南臺蒙已退,傳令劉知俊駐守徐州不動,餘部隨己回汴。派李思安、張存敬先行救援魏博,自統餘部繼後,駐紮在滑州,以觀靜止。

這時劉仁恭已攻魏州數日,賴賀德倫助守,城池難下。驚聞王鎔大軍渡過滏水,李思安率救兵已至內黃,便對劉守文道:“我兒之勇,十倍於李思安。現在分給你五萬軍,先破鼠輩,再擒羅雛(指羅紹威)。”

劉守文大驚。他尚不知還有個王彥章,心思李思安久號河南第一勇夫,我怎能擒來?便說道:“若得單姑父相助,更有勝算!”劉仁恭陰沉臉色道:“怎生了你這懦夫,將來必無大用。”不過畢竟是自己兒子開了口,劉仁恭心中雖然不喜,仍令單可及助他同往。

就在這一天,身在蒲州的李曜收到急報,此報乃從華州發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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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唐代屯田和營田的相似之處主要有四點,其經營者、設置目的、設置地點和經營方式都很類似。

從經營人員來講,其經營者都是既有軍士,又有百姓。唐代屯田的經營者多爲軍士,高宗顯慶年間,劉仁軌率兵鎮守百濟城,“漸營屯田,積糧撫士,以經略高麗。”宣宗大中年間,畢誠爲河西供軍安撫等使,“以邊境御戎,以兵多積穀爲上策。乃召募軍士,開置屯田”。

也有百姓屯田的現象。如高祖時,河間王“孝恭治荊,爲置屯田,立銅冶,百姓利之。”德宗時,也發佈過百姓屯田詔令:“天下應荒閒田,有肥沃堪置屯田處,委當管官審檢行情願者,使之營田,如部署精當,收穫數多,本道刺史特加褒升。”當然此處詔文中的“營田”是經營田地之意,而非指田制。

唐代營田的經營者最初爲軍士。如高宗儀鳳中,“(黑齒)常之以河源軍正當賊衝,欲加兵鎮守,恐有運轉之費,遂遠置烽戍七十餘所,度開營田五千餘頃,歲收百餘萬石。”文宗太和七年四月,“以宣武軍先置營田,別加田卒,至是敕罷。”講的都是以軍士營田。

同樣,唐代營田的經營者也有百姓。如憲宗末,“天下營田皆僱民或借庸以耕”。可見,憲宗末年,曾一度改天下營田爲百姓經營。元和十五年穆宗即位詔曰:“諸道除邊軍營田處,其軍糧既取正稅米,分給其所管田,自爲軍中資用,不合取百姓營田。”穆宗下詔軍糧不應從百姓營田中取得,這說明元和年間依然有百姓經營營田的現象。

而從設置目的來看,軍士屯田、營田與百姓營田的主要目的都是爲了供應軍需,而百姓屯田則主要是爲了增加朝廷收入。

軍士屯田始於漢代,目的是爲了解決邊疆軍糧的供應問題。唐代屯田也一樣,軍士屯田也是爲了供應軍需。如武德年間,竇靜爲幷州大總管府長史,“時突厥數爲邊患,師旅歲興,軍糧不屬,靜表請於太原置屯田以省餽運。”武周時期,婁師德奉令檢校豐州都督,“率士屯田,積穀數百萬,兵以饒給,無轉讓和耀之費。”不過軍士屯田雖以供應軍需爲主,但若有餘糧則要上交國庫。如開元年間,“河州敦煌道,歲屯田,實邊食,餘粟轉輸靈州,漕下黃河,人太原倉,備關中凶年。”

軍士營田也以供應軍需爲目的。如德宗貞元年間,杜亞“奏請開苑內地爲營田,以資軍糧,減度支每年所給,從之。”貞元十年,鄭滑營田使李復,“置營田數百頃,以資軍食”。敬宗寶曆元年,滄景節度使楊元卿上言,本道“營田收廩粟二十萬斛,請付度支,充軍糧。”

百姓營田同樣也以供應軍需爲主要目的。如文宗太和年間,義昌軍節度使段侑,在其治州內,“與下共勞苦,以仁惠爲治。歲中,流戶襁屬而還,遂爲營田,丐耕牛三萬,詔度支賜帛四萬匹佐其市。初,州兵三萬,仰稟度支,侑始至一歲,自以賦贍其半,二歲則周用,乃奏罷度支所賜。”

而百姓屯田則主要是爲了增加國庫收入。如開元五年,營州“開屯田八十餘所,追撥幽州及漁陽、淄青等戶,並招輯商胡,爲立店肆,數年間,營州倉廩頗實,居人漸殷。”這裡,“營州倉廩”即營州官倉也。唐代宗敕令“天下郡國,散置諸屯,轉漕入關,以資均濟。”郡國諸屯的糧食漕運人關中,目的也是將其作爲國庫收入來調劑也。

從設置地點來講,屯田與營田一般都選擇在邊地或內地空閒之處。

屯田除大部分設在邊地,如前文所言及的東北、北部、西北等地外,內地空閒之處也有小規模的屯田設置。如中宗時,王睃爲桂州都督,罷桂州屯兵,“開屯田數千頃,百姓賴之”。代宗大曆末,李承爲淮南、淮西黜陟使,在“楚州置常豐堰,以御海潮,屯田靖滷,歲收十倍。”除桂州、楚州外,關中也置有屯田,如《唐大詔令集》載:“自頃關中,□乏牛力,封圻千里,半是丘荒,置屯田已來,皆變良沃。”無論是邊地,還是內地屯田,一般都“取荒閒無籍廣佔之地”。

營田的設置也是既有邊地,又有內地,而且也都取無主之曠地。如穆宗時,靈武、邠寧多曠土,王起“奏立營田。”靈武、鄰寧即西北邊地。唐末,“中原宿兵,所在皆置營田,以耕曠土。”李曜河中節度使府所下轄的屯田和營田,便是這些。

從經營方式看,屯田與營田的經營都是既有僱傭經營,又有地租經營。

軍士屯田與營田由於經營者都是軍士,且經營目的以供應軍需爲主,所以軍士屯田、營田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自給自足的性質。如唐律軍防令規定:“防人在防,守固之外,唯得修理軍器城隍公廨屋宇,各量防人多少,於當處側近,給空閒地,逐水陸所宜,斟酌營種,並雜蔬菜,以充糧貯,及充防人等食,此非正役,不責全功。”軍士屯田、營田以充軍士之食,不責全功,也就說明軍士耕墾主要是自給自足。然而,除供軍需外,有時也要將多餘部分上交朝廷。百姓屯田、營田無非最終也都是爲了增加朝廷收入,這就使得二者在經營方式上可能產生一致性。

唐代百姓屯田採用過僱傭經營的方式。如果屯田百姓使用朝廷提供的耕牛耕種,朝廷則給佣金每人每年“錢六百三十,米七斛二斗,”而如果是“私出資費,數又倍之。”這裡,屯田百姓與朝廷之間顯然是一種僱傭關係。在僱傭關係下,屯田者的收入可以不受旱澇災害的影響,顯然有利於百姓的一面;這樣,朝廷的利益勢必受到影響,因此後來難免有人感嘆,實行民屯以來,資費數倍,人不敷出,“無益軍儲,與天寶以前屯田事殊。”其實,百姓屯田採用僱傭經營的方式自漢代已經開始,漢代的屯田客其爲傭工,月給值1千。所以,唐代屯田採用僱傭方式應是對漢代的繼承。

唐代百姓屯田採用過地租經營的方式。如德宗貞元元年十一月詔:天下屯田,“以諸色人及百姓情願者,使之營佃,收穫數多,本道刺史特加褒升。”可見,屯田地不僅可以租佃給百姓,而且收租多的刺史還可得到褒升。至於租額的多少,史載開成年間,“諸屯以地良薄與歲之豐兇爲三等,具民田歲獲多少,取中熟爲率。”即租額與土地的肥瘠及收成情況相關,一般分成三等,比照民田的中等收穫量納租。由於屯田土地的肥瘠程度顯然不如民田,所以,屯田地租額參照民田,租額相對是高了點;不過這是與屯田屬於朝廷所有,朝廷要負責屯田地的水利建設、提供屯田者耕牛、耕具、種子等勞動資料有關。

唐代的營田經營也採用過僱傭經營的方式。如百姓營田,“每人月給錢八千,糧食在外。”這是自有唐以來朝廷僱傭百姓營田的情況。

這兩組文書,從其內容看,營田使派發營田百姓穀物時是以家庭爲單位,按照性別、年齡給予營田戶分發各種穀物。這說明營田者與朝廷之間是一種僱傭關係。

唐代後期朝廷經常募兵營田,所募食糧健兒亦即官健。唐代的官健營田也具有一定的僱傭性質,如宣宗大中三年八月之《收復河湟德音》詔文載:

奏鳳翔、邡寧、靈武、涇原四道長吏,能各於鎮守處,遣官健耕墾營田,即度支給賜牛糧種子,每年量得斛鬥多少,便充軍糧,亦不限約定數,三州七關,鎮守官健,每人給衣糧兩分,一分依常年例支給,一分度支加給,仍二年一替換。

給予官健每人衣糧兩份,說明官健的勞動也具有一定的僱傭性。由於僱傭關係的發展,到了憲宗末,“天下營田皆僱民或借庸以耕。”

唐代的營田也採用過地租經營的形式。如“唐末,中原宿兵,所在皆置營田以耕曠土;其後又募高貲戶使輸課佃之,戶部別置官司總領,不隸州縣”。唐後期經營營田的高貲戶直屬戶部,向戶部納租,說明營田也採用了地租經營的方式。

屯田與營田都有轉化爲民田的情況。如前所述,屯田、營田的經營者、經營方式都會隨着社會條件的變化而變化;同樣,其土地性質也會隨着社會條件的變化而變化。在唐代,隨着土地私有經濟的充分發展,屯田、營田都有轉化爲民田的現象。

玄宗年間,即有賜屯田予百姓的現象。如開元八年,令屯田中有百姓掛籍之地,在百姓還回後,割還其土地;並令將屯田地中的熟田,給予“同州有貧下欠地之戶,自辨功力,能營種者”耕種。開元二十五年,又令陳、許、豫、壽等四州的屯田,“並定其地量,給逃還及貧下百姓”。開元二十六年,又令“京兆府界內,應新開稻田,並宜散給貧丁、及逃還百姓,以爲永業。”代宗大曆年間,又令華州地區的屯田,“並宜給與貧下百姓。”唐代中後期,將部分屯田還授給百姓,主要是因爲在僱傭經營下朝廷所得不如在私田下朝廷的收益。

唐代後期,營田也有轉化爲民田的現象。如宣宗年間,西北三州七關附近的營田戶可以耕墾五年不加賦,五年以後,“重定戶籍,便任爲永業”。

唐代後期屯田、營田向民田轉化,一方面反映了唐後期土地兼併、私有化的加強,另一方面也說明在社會動亂的情況下,朝廷的控制力也相對減弱。

至於屯田與營田雖屬兩種不同的土地經營制度,但歷來易被人們所混淆,除了上述二者有很多相似之處外,還有以下原因:

一是文獻中記載屯田、營田的用語有時比較模糊。

屯田與其它形式的田地一樣都需要經營,所以文獻中常常會有“營屯田”之語出現。如《北史》載:李賢在河州“大營屯田,以省運漕。”《隋書》載:北齊河清年間,令“緣邊城守之地,堪墾食者,皆營屯田,置都使子使以統之。”《新唐書》載:貞觀年間,劉仁軌“遂營屯田,以經略高麗。”此外,在記述屯田、營田兩種事物時,文獻中常常運用“屯營田”之簡語來表達。如《續通典》載:北宋“景德二年,令緣邊有屯營田州,軍長吏併兼制置諸營田屯田事,舊兼使者如故。”《宋史》載:徽宗大觀二年十二月詔,“留屯營田,以實塞下,國家設官置吏,專總其事。”“營屯田”與“屯營田”之語多次在史籍中出現,很容易讓人認爲屯田、營田爲一回事。

前文已言,屯田以屯爲單位組織生產,屯是屯田的最小單位;但在文獻記載中偶爾也有以營爲單位的,如《玉海》載:南宋高宗紹興年間,“鄧艾屯田,自鍾離以南置營”。營田的組織單位爲營。如德宗時,“(杜)佑決雷陂以廣灌溉,斥海瀕棄地爲田,積米至五十萬斛,列營三十區,士馬整飭,四鄰畏之。”但在文獻記載中偶爾也有以屯爲單位的,如《玉海》載:“唐開軍府以捍要衝,因隙地置營田,天下屯總992”。這樣,非常規地營田以屯、屯田以營計算,也很容易造成二者概念上的模糊。

二是營田使職責的雙面性。前文已言,營田使是組織管理營田的官員。但是,在唐代,營田使不獨掌管營田,有時還兼管屯田。如唐前期,“邊州別置經略使,沃衍有屯田之州,則置營田使。”又代宗大曆中,“元載爲諸道營田使,又署(於欣)爲郎官,令於東都、汝州開置屯田。”敬宗寶曆元年,“楊元卿爲滄景節度使,詔以所置屯田有裨國用,命兼充當道營田使。”可見在唐代,地方上的營田使也有兼管屯田事務的職能。

到了宋代,營田使依然兼管有屯田事務。如《宋史·陳規傳》載:陳規上營、屯田事宜,“凡屯田事,營田司兼行,營田事,府縣官兼行,皆不更置官吏,條列以聞,詔嘉獎之,仍下其法於諸鎮。”

唐代,營田使不僅掌管營田事務,還兼管屯田事務;宋代,營田使兼管屯田事務,府縣官又兼管營田事務。這種職能上的交叉管理,也很容易讓人將營田與屯田混爲一體。

再有一個原因則是宋以後對屯田與營田已不甚區分。宋代,營田時常轉化爲屯田,如北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改定保州順安軍營田務爲屯田務。”南宋高宗紹興六年,“都督行府奏改江淮營田爲屯田”,營田轉化爲屯田,致使宋人對二者不再甚加區分了。

宋人對二者不甚加區分,從宋人的言論裡也可看出。如宋神宗熙寧七年,提點刑獄鄭民憲言:“祖宗時屯、營田皆置務,屯田以兵,營田以民,固有異制。然襄州營田既調夫矣,又取鄰州之兵,是營田不獨以民也;邊州營屯,不限兵民,皆取給用,是屯田不獨以兵也;至於招弓箭手不盡之地,復以募民,則兵民參錯,固無異也。”從這段話可以看出,屯田、營田在前代本不同,但由於後來營田的經營者不獨於民,屯田也不獨於兵,所以在北宋人看來,屯田、營田已無大異。而到南宋時,人們已認爲“屯田營田分爲二事,未合古制”,即對二者已經不再加以區分了。

雖然南宋以後人們對屯田、營田已不再加區分,但在唐代,屯田、營田確實是兩種不同的土地經營制度。也正因爲如此,我們纔會在文獻中經常看到將二者相提並舉的記載。如《舊唐書》:天寶六年,封常清“尋加朝散大夫,專知四鎮倉庫、屯田、甲仗、支度、營田事。”《宋史》:北宋仁宗寶元二年,“詔河北轉運使兼都大制置營田屯田事”。《高峰文集》:“如營田屯田二事,一日不可忘也。”《玉海》:“馬步軍都總管提舉興置營田、屯田。”

綜上所述,唐代的屯田與營田是兩種不同的土地經營制度,二者既相聯繫,又有區別。不能因二者有聯繫而忽略其區別,甚至將二者等同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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