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敏在二樓樓梯拐彎處,扶着樓梯扶手喘氣,見張建中要來扶她,說你走開,你別碰我。張建中說,我不碰你。上面的聲音她都聽見了,心裡非常複雜,想那個陳大剛也不是人,抓住人家一點點小辮子就要整死人,不僅要整張建中,還想把媽媽也一起整了。原來,原來他是副縣長的女婿,難怪那麼囂張!於是,發現張建中更不是人,原來是爲這個插人家一腳,想當副縣長女婿!
差點讓你得逞了!你當不了副縣長女婿,卻想來當常委的女婿了。張建中,你別癡心妄想,別賴蛤蟆想吃天鵝肉。
張建中見敏敏沒什麼大事,又回到樓上。此時,陳大剛已經放手了,郝書記說:“你們都看見了。他動手打我!”
陳大剛說:“我別耍無賴,我打你了嗎?”
“你們看看,手都被他抓好了。”郝書記伸出手給大家看,“剛纔誰說報警了?報警啊!怎麼不去報警?”
她直視着副局長。
副局長手一揚,說:“我不管了,我不管你們這些亂七八糟的事了。”
“你不管不行。這事一定要弄清楚!”
她是絕對相信張建中的,相信他發現問題想更改巡遊線路,所以,轉到附近幾條街去看的,本來,他和敏敏就不是去逛街,更不可能是去談戀愛。她想,他還不至於張狂到當衆抱敏敏,他們的關係似乎也沒發展得那麼快!
這場大鬧驚動了各部門單位,大家都議論紛紛,說什麼的都有,有遣責陳大剛的,也有說郝書記不是的,你一個局黨組書記有必要跟一個小幹部吵鬧嗎?還不是都不服對方的氣,陳大剛不服氣你郝書記,你郝書記不服氣他陳大剛,說到底,彼此都仗着身後那個人。還有張建中,也的確不像話,你去看線路沒錯,但你爲什麼單獨跟敏敏去呢?你會沒有企圖?
這麼一說,大家又覺得問題複雜了,這可是在郝書記眼皮底下,是不是得到郝書記的默許?是不是郝書記默許的?據說,敏敏是後來才抽調去文藝組的,陳大剛說她假公濟私還真有點那個意思。
縣委書記把副縣長和李主任都叫到了辦公室。
——不管誰對誰錯,你們都要挨五十大板!你們沒有管好自己身邊的人,一個是女婿,一個是老婆,也不怕人家笑話。
——我不管你們用什麼辦法,馬上平息這件事,特別是老李,聽聽外面傳得多難聽?我聽了都替你臉紅。
副縣長很同情地說:“我完全能夠理解老李,能夠理解郝書記的心情,敏敏年紀也不小了。”
李主任不可能聽不出他話裡的惡意,說:“這完全是造謠,敏敏跟張建中根本就沒有關係,他們只是同事關係。”
“話不要說得那麼死,不要把自己的退路給堵上了。孩子的事,還是由他們作主好!”
縣委書記對副縣長說:“你也不是什麼好東西,當初,你那點事,我們還不知道嗎?不是你自作多情,小張貌似也不會調到邊陲鎮去吧?”
副縣長被揭了短,卻一點不難堪,說:“現在,有人重蹈覆轍啊!”
“我真不明白,你們怎麼就都看上了小張?他就那麼好?你們就都搶着要他當你們的女婿?”
雖然,對張建中的印象越來越好,但還是不明白他們到底喜歡張建中什麼?難道女兒都沒人要?也不見得啊!
副縣長回去又把陳大剛狠狠地訓了一頓,你他/媽的長點記性好不好?說過你多少遍?不要衝動,不要衝動,你怎麼就是改不了?你一天改不了臭脾氣,就別想老子會提攜你。這已經囂張得想把天捅下來了,稍稍給你點好處,你還不想把天翻過來?
——知道什麼叫本事嗎?本事是讓別人不知道你心裡想些什麼?本事是對那些你看不順眼的人倒黴了,他們還不知道自己是什麼倒黴的。你這麼嚷嚷,人家還不遠離你,還不防着你?痛快是痛快了,但人家有損嗎?至少,人家還穩穩地坐在官位上,倒黴的反而是你自己。要學會要麼不露聲色,要麼抓住對方的要害狠狠一擊,讓他(她)不能翻身。
——不要以爲不可能,不要以爲自己只是一個小幹部,就抓不住她的要害。其實,周圍有很多人在幫你,表面看,他們好得不行,但是心底下,早就想她倒黴了,比如副局長,只要你能擊中她的要害,馬上就有人把那傷口扒得更開,讓她失血過多。這件事,副局長在背後出了多大力?但是,你沒擊中要害,他使多大勁也沒用!
不知陳大剛聽沒明白沒有,即使聽明白,他也沒機會了,這場爭吵的結果,還是把他退回去了。
退回去的還有張建中,郝書記說什麼也不同意。
“你等於卸了我的左右臂。這段時間,我一直依靠他才撐住整個大局,他一走,誰幫我?再說了,張建中有什麼錯?事實已經證明,他的確是去檢查巡遊的線路,他把情況都記在小本本上了。說他當衆抱着敏敏也不是談戀愛,那是陳大剛把敏敏氣暈了。他不抱住她,她可能就出大事了。”
——總之,把張建中退回去就是不公平。
李主任說:“你說什麼都沒用,這是縣委書記決定的。還有,以後別讓敏敏跟張建中在一起了。”
“縣委書記管得也太寬了吧?管工作管到別人家裡的事了。”
“這是我的意思。”
“我說過,這個事輪不到你說話。”
“我是她父親吧?”
“是又怎麼樣?你懂她嗎?你知道她的感受嗎?”
“我已經表態了,在縣委書記面前表態了。”
“你在誰面前表態也沒用!”
話雖這麼說,她又不得不考慮丈夫的感受。然而,更讓她無法忍受的是,縣委書記把黃局長從醫院拉了出來。他當然非常願意,他的目的已經達到了,郝書記的氣焰已經殺下去了,他在醫院呆了那麼幾天,你郝書記就是不行,把文化局搞得一塌糊塗,再讓你搞下去,慶典活動怎麼辦?文化局還怎麼運作?
慶幸的是敏敏弄清了一些事實真相,張建中並非陳大剛說的那麼壞,那個坐在他單車尾架的阿花是他的青梅竹馬,那時候,她已經結婚嫁人了,現在也隨丈夫離開興寧縣了。
插一腳的事也與他沒多少關係,第一是副縣長自作對情,第二是娜娜沒說實話,謊說她已經與陳大剛分手了。然而,她心裡是有些不舒服,你張建中也有那意思?如果,她真跟陳大剛分了手,你還不當了副縣長的女婿?
張建中自己知道自己事,沒再爲自己爭辯,你跟阿花就一點事沒有?到現在,也說不清你的第一次算不算是給了她?還有汪燕,你對敏敏的隱瞞夠多了。
“結束了,還沒開始,就結束了。”張建中對自己說,心裡反而有一種開脫感,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
“你就這麼讓輸了?”郝書記卻打電話問張建中。
“我應該怎麼樣?”官場上的事由得了自己嗎?還是回邊陲鎮更好,那邊雖然也爾虞我詐,但對手的功力畢竟沒縣城這幫人高深。
“也放棄敏敏了。”
張建中心跳了一下。
“你們還可以交往啊!”她還是捨不得張建中,覺得敏敏也捨不得他。
雖然,丈夫在縣委書記面前表了態,但他們的關係可以轉到地下偷偷談啊!瓜熟蒂落,誰又能把他們怎麼樣?兩個年青人相愛願意在一起,誰又能剝奪他們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