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福柯在同性戀問題上的觀點

福柯將同性戀看做是一種存在的風格,是一種存在的形式,是一種生活的藝術,而絕對不是一種性身份、性本質或性的種類。

福柯從來沒有參加過同性戀解放運動,也沒有研究過同性戀的成因一類的問題。有一次,有記者問他,同性戀是先天還是後天形成的,福柯說廣在這個問題上我絕對無話可說,無可奉告。”他這樣說的原因則是:“我只是不想談論我專業知識以外的問題。”有人曾經埋怨福柯,身爲一個同性戀者,卻不爲同性戀運動做點什麼。福柯之所以如此,有他的理由,其中最主要的在我看來是他對身份政治所持的否定態度。他從沒有隱瞞過自己的性傾向,但是對於身份政治卻存有極大的疑慮。

在福柯關於同性戀問題不多的幾次談話中,可以看出他在這一問題上的基本立場。

首先,關於身份政治。

福柯極爲明確地指出:“我認爲‘同性戀者’這個詞已經作廢了,因爲我們關於性的認識發生了變化。我們看到我們對快感的追求在很大程度上被一套強加給我們的詞彙限制住了。人既不是這種人也不是那種人,既不是同性戀者也不是異性戀者。我們稱之爲性行爲的東西有一個無限廣闊的範圍。”在古希臘、古羅馬,成年男子愛慕少男是普遍的社會實踐,女女相愛也不成問題,有薩福的女子學校爲證。一個人並不會因爲同性間的愛情和性關係被認定爲一個同性戀者。我們中國古代也是這樣。史書上記載無數皇帝與男寵相戀的史實,而並沒有人因此認爲某個皇帝是同性戀者。同性戀者這一身份是近代纔出現的,對人們產生了極大的誤導。

福柯在《性史》第一卷中談到過“同性戀者”這個身份種類產生的具體日期和標誌。他寫道:“我們不應忘記,同性戀在心理學、精神分析學、醫學上的自成一體,是當它以某種程度的性感受、某種自身的性逆轉方式爲其特點,而不是以一種性關係爲其特點時形成的一—1870年威斯特福關於‘逆反的性感覺’的一篇著名文章可作爲它誕生的標誌。當同性戀從反常性行爲實踐被轉位到一種內在的兩性同體,一種心靈的兩性共存時,它便以性狀態的一種形式出現了。好男風者只是暫時的錯亂;同性戀者現在則已成爲一個種類。”

在不同的場合,福柯多次表達過“同性戀”這個範疇是一個不完備的範疇這一思想,他說:“我認爲談論同性戀風格沒有什麼意義。即使在本質的層次上,同性戀這個術語也沒有很多的意義。……我認爲它最終是一個不完備的範疇。之所以說不完備,是因爲一方面我們不能真正地對行爲進行分類,而這術語也並不能真正地反映某種類型的經驗。我們也許可以說有一種‘同性戀樣式’,或至少可以說有一種正在進行的努力,要重新創造某種存在的風格、某種存在的形式、某種生活的藝術,它也許可以稱做‘gay’。”像古希臘人一樣,像古中國人一樣,福柯將同性戀看做是一種存在的風格,是一種存在的形式,是一種生活的藝術,而絕對不是一種性身份、性本質或性的種類。

按照上述邏輯,福柯順理成章地反對同性戀身份政治中所倡導的“現身”(被形象地稱做“走出壁櫥”)的行動,因爲這個行動的前提恰恰是:每個人都有一個固定的性身份,而且這種身份是應當公開的。他在1982年一次與同性戀行動主義分子的會談中指出:我們和我們自己的關係,不是認同的關係,而應該是變異的關係、創造的關係、革新的關係。保持同一,實在令人膩煩。”他認爲,承認“我是同性戀者”的要求是對“一種樊籠、一種陷阱的肯定。終有一天,‘你是同性戀嗎?’這個問題,將顯得如同‘你是個獨身嗎?’這個問題一樣自然”。我們都知道,獨身只不過是人們自願選擇的一種不結婚的生活方式,不會有人瘋狂到去研究一個獨身者內心有什麼與衆不同的本質的程度。那麼,對同性戀也是一樣,在一個理想的社會中,人們將不會再去追究一個人所鍾情的對象是男人還是女人。美將成爲未來人們選擇伴侶的主要標準。

在反對身份政治的基礎上,福柯又進一步提出,應當反對把同性戀問題歸結爲“我是誰?我的的秘密是什麼?”這樣的問題,而主張將問題改變爲“透過同性戀,可以建立、發明、增殖、調整哪些關係”?因爲同性戀“不是一種形式,而是某種可欲的東西”。正如前文所論述過的尼采意義上的“成爲自己”,那就是“對某種生活方式的探求”。同性戀並不是人的內心中某種先驗的本質,而是一種經人選擇可以進人的狀態,是一種在形成過程中的自我,是一種可供選擇的生活方式。

福柯進而主張拋棄同性戀與異性戀的二元對立,也就是拋棄身份政治,迴歸古代社會對同性關係的態度和觀念。在評論勃斯韋爾所寫作的一部關於同性戀歷史的著作時,福柯說:“從方法論上來說,勃斯韋爾擯棄了同性戀和異性戀範疇的對立,這種對立在用我們的文化看待同性戀的時候起着很大的作用,他的做法不僅代表了學術上的進步,也代表了文化批評的進步。”

其次,關於友誼。

在歷史上,與同性戀有關的一個領域是友誼。福柯在回答《先驅者》報的採訪時說:“自古以來,在多少世紀中,友誼始終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社會關係方式,人們從中擁有某種自由和某種選擇,友誼同時也具有強烈情感的關係,我認爲正是在16和17世紀,這種友誼消失了,至少男人社會如此……我的一種假設是,同性戀,男人之間的性關係是18世紀的問題。我們看到它同警察、司法體系等發生了衝突。同性戀之所以成爲社會問題是因爲友誼消失了。只要友誼仍是一個重要因素併爲社會所接受,就沒有人想到男人之間的性行爲。他們之間有無性行爲都無關緊要。然而一旦友誼這一在文化上被接受的關係消失,問題就會產生:‘男人們在一起搞些什麼?’我敢肯定作爲社會關係的友誼的消失和作爲社會一政治一醫學問題的同性戀的誕生是同一過程。”費孝通在描述中國鄉土社會中男人們之間的關係中也提到過男性之間的友誼,他發現,在他所調查的人羣中,男女之間的關係是相當拘謹和有諸多禁忌的,而在男人們之間卻存在着一種近乎兄弟情誼的親密關係。

由於這種友誼關係在近代的消失,人們才覺得同性戀成了問題,成了一種怪異的關係。而在一夫一妻製成爲唯一合法的性關係、唯一符合行爲規範的性關係和唯一合乎社會道德倫理和價值觀的性關係之後,同性戀關係的存在昭示了一種遠古時代的觀念和價值,問時也對人們以爲唯一正確的生活方式造成了衝擊。福柯說廣我以爲非同性戀者最煩惱的是同性戀生活樣式,而不是同性戀行爲本身。……我指的是一種常見的恐懼,害怕同性戀者會建立一種強烈而令人滿意的關係,雖然他們並沒有遵從別人認可的關係法則。人們最不能容忍同性戀者去創造一種未曾有過的關係。”這是一種忽視佔有和忠誠觀念的關係。它也許不是持久的,不是從一而終的,但卻是強烈的、能給人帶來幸福感覺的關係。它違反了所有我們所受教化中培養起來的倫理價值,使人感到驚愕一難道人可以這樣生活嗎?難道人可以建立這樣的關係嗎?在福柯看來,這是非同性戀者最難接受,也是同性戀生活方式最受嫉妒的一個方面。

第三,關於公衆對同性戀的寬容度。

雖然福柯從來沒有參加過同性戀解放運動,但他在許多場合表述過他在同性戀問題上的立場,抨擊過人們的錯誤觀念、愚蠹和僞善。例如,社會上圍繞同性戀者可不可以當教師的問題有過激烈的爭論,反對同性戀者執教的人們認爲,同性戀者當教師會對學生的性傾向有誤導,他們甚至會去騷擾學生。對此,福柯發表瞭如下意見廣只要社會仍然拒絕承認同性戀者的生存狀態,教師作爲同性戀者,只會對學生起到驚嚇的後果。同性戀教師不應該比一個禿頭教師,或女校中的男教師,或16世紀巴黎的阿拉伯教師更成問題。”事實上,在學校裡,教師騷擾異性學生的情況要多得多。

針對人們在同性戀問題上的僞善和愚昧,福柯說過這樣一段話:“也許知識界現在更加公開地談論這些事情,但這並不意味着更大的寬容。有時候恰恰相反。我記得十到十五年前,我經常參加一些資產階級圈子的社交,大家沒有一個晚上不談論同性戀和**一通常在吃完甜點之後。但是這些公開談論的人士決不會容忍他們的兒子受到**。……社會學家、性學家、精神病學家、醫生、道德主義者,他們說過很多蠢話,但是同樣職業的人也說過一些很有道理的話。所以這不是有關知識分子話語的問題,而是愚蠹的話語與聰明的話語的問題。”

最後,關於同性戀運動的目標。

福柯認爲,同性戀者創造某種階級意識的努力並不成功。關於同件戀運動的政治目標,他提出兩點:“首先,必須面對性選擇的自由問題。我說的是性‘選擇’的自由,而不是性‘行爲’的自由,因爲有的性行爲是不能容許的,例如強姦,不管發生在男人和女人還是兩個男人之間。我認爲我們不應該追求性行爲的絕對自由。但是,在性選擇的自由的問題上,我們絕對不應該妥協,包括對這種選擇的表達的自由。我這裡指的是公開表達這種選擇或不公開表達這種選擇的自由。現在,在立法的層次上,這方面已經有相當的進步,朝着寬容的方向逐漸發展,但是仍然有許多工作要做。其次,同性戀運動可以有這樣的目標,提出特定社會中性選擇、性行爲和性關係對個人的影響問題……我的意思不是要把同性戀婚姻法律化作爲目標。我們這裡涉及的是對同性戀的一系列的認可的問題一在法律和社會的框架之內一一這些問題針對個體的不同的關係。”

福柯所提出的選擇的自由不僅針對社會規範對同性戀的一般壓制,而且針對某些問性戀運動積極分子所推動的“揭秘”運動他們一度將不願公開承認自己有同性戀傾向的政界要人揭露出來,強迫他們爲同性戀運動說話。福柯所主張的選擇自由極爲明確地包括了選擇公開表達和選擇不公開表達這兩種自由。同性戀運動的最終目標應當是法律和社會對同性戀的認可。這個問題最終會歸結到個人權利的範疇,即個人應當擁有進行性選擇的權利,擁有在不傷害他人的前提下從事自己喜歡的性行爲、建立自己喜歡的性關係的權利。我想,這就是福柯在同性戀問題上的態度,也是每一個擁有現代個人權利觀念的人在這個問題上應持有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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