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國務院哪些部門負責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他們是如何分工的?
國務院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別對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和進出口食品安全的監管。
(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
(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業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
(本章完)
184.國務院哪些部門負責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他們是如何分工的?
國務院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別對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和進出口食品安全的監管。
(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
(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業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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