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宣華就在此處,這些話既然說出來,就肯定會跑到樂昌的耳朵裡去,畢竟陳宣華做不到裝作什麼都沒有聽到。
更何況李藎忱和樂昌平時最疼的就是陳宣華,兩人就算是鬧得天崩地裂,也絕對不會在陳宣華面前表露出來,甚至還很有可能會裝出來笑臉。
對樂昌的議論,既然讓陳宣華知道,就說明這根本就是子虛烏有的事兒。
陳宣華舒了一口氣,自己想多了。
不過她旋即察覺到什麼,換上笑臉,乖巧的說道:“陛下說什麼呢,空口無憑,臣妾怎麼可能是‘小耳目’呢?臣妾最忠誠的就是陛下了,心中沒有誰比陛下更重要!”
一邊說着,她一邊湊上前抱住了李藎忱的手臂,搖搖晃晃。
李藎忱早就已經不吃這一套,裝作厭煩的把手臂抽出來:“朕還有好多奏章要批閱,這種小事告訴你樂兒姊姊,她看着解決便是,給朕一個結果就好。”
陳宣華並沒有生氣,反而踮着腳尖在李藎忱的臉頰上親了一下。,
李藎忱揉了揉她的腦袋,想到了什麼,又補充一句:“此事當然也不能就這樣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過去,首惡不能放過,朕絕對不能允許建康府存在這樣心懷不軌的人,皇后可以和刑部商議,最終要由刑部依法判刑。不過對於他們的家人,只要不牽涉其中,不必嚴懲。”
陳宣華和元樂尚對視一眼,李藎忱雖然嘴上說的是讓樂昌全權負責此事,但是最引人關注也是最致命的一點兒,李藎忱已經下了定論,也就是說提出這種想法,換句話說,就是反對遷都的幾個核心人物一個都別想跑掉。
不管是動嘴還是動口,既然他們已經有了這樣足以威脅到大漢穩定的思想,那李藎忱就絕對不會寬恕他們。不過對於他們的家人,李藎忱倒是沒有打算鬧連坐。
說的好聽一點兒是連坐,說的難聽一點兒就是族誅。
南北朝亂世之中,動輒滅人滿門也不是什麼奇怪的事,甚至歷朝歷代都不在少數,尤其是一向以混亂著稱的北齊。至於在北魏之前的北方亂世裡,那就真的是動輒滅亡一個民族而不是一個家族了。
即使是大漢成立並且開始建立法律體系,牽連家族的罪責也不是沒有,但是其目的實際上本意不在於以牽連族羣的方式警告人們,而是爲了滿足南中、嶺南等地對人口日益增長的需求。
不然的話,只是憑藉那些山中部落,大漢真的能夠掌控整個南方還不知道要到猴年馬月不說,而且誰又能夠保證這些走下山的部落就真的會全心全意的效忠於大漢?
歷史上西南土司可是從來都沒有消停過的,現在他們的確沒有和大漢抗衡的實力,甚至還要仰仗於大漢鼻息,再加上有冼夫人這麼一個愛國的女中豪傑在,一切尚且能夠維持穩定,可是幾代人之後呢,當這些人徹底發展起來之後呢?
所以大漢必須要流放足夠多的人過去平衡一下地方上的族羣,同時也讓這些從各地南下的華夏人充分的發揮華夏文明的同化作用,讓這些南方大山之中的族羣也徹底融入到大漢羣體之中,成爲華夏的一部分。
不然的話,李藎忱本身實際上是不傾向於流放的。
連坐的確是非常有用的一種警醒世人,尤其是心懷不軌之人的方式,但是隨着律法的發展,連坐的負面影響自然就體現了出來。因爲連坐的判罰依據終究在於和一個人有關係的親屬家人犯法,但是實際上如果這個人本身沒有參與到違法行爲當中,那他並沒有犯法。
以連坐罪把他流放甚至直接斬首,等於是破壞了這個人獨立存在的權利和社會身份,轉而將其作爲另外一個人的附庸。
受到連坐傷害最大的,也是最無辜的,自然就是一個人的妻兒,畢竟一個人參與到什麼不軌圖謀中的時候,一般不會告訴更多人,即使是自己的妻兒,所以當他因爲犯罪而要被殺的時候,妻兒便是無辜的,只能和他一起承受責罰。
這不啻於把這個人的妻子和孩子都看做是他的附庸。
若是換在從前任何一個時代,都沒有任何問題。
但是現在不一樣。
李藎忱提倡的是每個人履行自己的職責,包括女子在內,社會上的所有人都有自己的責任和義務,他們是爲國與家而活着,絕對不會是爲了另外的某個人活着,哪怕這個人是他們的父親或者丈夫。
所以朝廷不應該讓這個人的妻兒也跟着他一起承擔罪行,尤其是在他們根本不知情或者知情卻也迫於威脅沒有辦法稟報的情況下。只要他們沒有參與其中,那麼他們就應該是不受牽連的。這樣才能夠保證每個人獨立的權利,不然的話大漢的律法不管再怎麼發展,也不可能跳出舊有的圈子,也就沒有足夠的約束力。
古人並不是一直到近現代才接觸到法律,從有記載的《唐律疏議》開始,華夏的法律實際上已經形成了代代相傳、代代完善的體系,但是這體系之中依舊有着衆多因循守舊的成分在,以至於在法律這一方面上,華夏最終也逐步落後於西方。
而且缺少約束力,也導致華夏的法律有的時候名存實亡。所謂的“刑不上士大夫,禮不下庶民”,實際上就已經開始讓律法的作用範圍逐漸減小。士大夫不用擔心掉腦袋,而庶民百姓卻要因爲苛刻的律法擔驚受怕。
每個人獨立存在的權利和平等實際上就已經完全被打破了。
因此爲了讓大漢的律法能夠步入正軌,而不是和無頭蒼蠅一樣亂撞,李藎忱需要插手調節一下。
現在的李藎忱也已經有足夠的底氣。
嶺南和南中方向上,屯田已經按部就班的進行,得益於漢軍本地駐軍逐漸轉入屯田生產,再加上朝廷對南下的政策鼓勵引來的人口流動,南方的人口也在逐步增加,諸如番禺這樣的城鎮已經頗具規模,至少嶺南等地不會和歷史上唐朝時期那樣成爲“蠻瘴之地”。
再加上連坐流放的也多數都是老弱病殘,實際上並不能完全促進對南方的開發,所以還不如減少死刑,轉而把死囚流放,還能滿足南方對勞動力的持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