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楊刁玄出使蜀地,聽到了司馬徽與劉廙(yì)論運命歷數等事。
回來後,刁玄添油加醋哄騙國人說:“黃旗紫蓋見於東南,終有天下者是荊揚的君主啊!”
刁玄又得到從晉國投降過來的人,逼迫他們僞造了壽春童謠說“吳天子當北上”。
孫皓聽了大爲高興,他都跳了起來,大呼道,“這是天命啊!”
以爲自己可以統一全國了。
更離譜的是,他隨即做了“百馭大車”,用這樣的大車拉着親母、妻子及後宮數千人,沿着牛渚陸道西上去洛陽以順天命。
——立的這個皇帝年歲大,可是做起事來,像個小比崽子。
他們北上的路上遇到紛飛的大雪,道途陷壞不能走,兵士披甲持仗,一百人共拉一輛車,寒凍而死的不計其數。
兵士不堪忍受,放開膽子說:“若遇到敵人就倒戈投降吧,這罪遭不起!”
孫皓也在車上,聽到了這樣的抱怨才停止了北上洛陽的荒唐事。
…… ……
吳國的忠諫者被誅殺,讒諛者可以加官進爵,朝政日益腐敗。
孫皓喜歡宴請羣臣狂飲,每次宴會都要強逼大臣喝醉,旁邊置十個黃門郎侍立,終日作爲司過之吏,監視那些不喝酒的大臣。
宴會結束後,命喝醉的大臣彼此揭發他人的缺失,比如什麼時候迕視過孫皓,什麼時候說過孫皓的閒話之類,誰要是不幸被揭發出來,孫皓便一刀將他砍了。
受到孫皓邀請參加赴宴的人個個膽顫心驚,臨赴宴前大多要與妻子兒女含淚相別。說,“此去凶多吉少,弄不好,就來世再見了。”
孫皓規定每人在宴會上必須喝夠七升酒。有個叫韋曜(yao)的侍中,孫皓因爲修史的事情生他的氣,韋曜本來酒量極小,最多隻能飲二升,便偷偷以茶代酒,被監酒的黃門看見了,報告給孫皓。
孫皓責罵他違抗命令,把他抓起來殺了。
還有一次在宴會後,常侍王蕃醉倒在大殿上,別人叫也叫不醒,孫皓便將不省人事的王蕃殺了。
會稽太守車浚爲人清忠,有一年會稽郡發生旱災,百姓無力交納資糧,車浚上表請求振貸。孫皓說車浚想樹私恩,派人割下了他的頭。
尚書熊睦見孫皓酷虐便婉轉地勸諫,孫皓派人用刀環撞殺了他,死後體無完膚。
…… ……
巫史說都城在建業不吉利,孫皓便遷都到了武昌,揚州百姓要逆流輸送大量物資去武昌,負擔極爲沉重。
遷都回建業後,他又大造新宮——昭明宮,供自己與后妃淫樂,二千石以下的官員都必須進山裡監督工役伐木。爲了造宮殿他還下令破壞軍營獲取木材、派大開苑囿、修建土山樓觀,窮極伎巧,功役之費以億萬計。
昭明宮包括大小殿堂幾十處,正殿叫做“赤烏殿”。每座殿堂都雕樑畫棟,奢麗非常,壁上繪有以神仙雲氣爲內容的大幅精美壁畫。在殿堂外壘土成山,山上蓋起高聳入雲的樓閣。這些樓閣都用珠玉裝飾,四周點綴着許多奇山異石。
他還命令士兵從事繁重的雜役,甚至徵調長江邊的戌卒爲他捕捉麋鹿以供享樂。
…… ……
孫皓的殘暴荒謬統治引起許多將領的不安,他們陸續舉家投降了北方的晉國。
《唐書•五行志》記載:孫皓寶鼎元年,丹陽宣騫的母親年已八十。
有一天她在家洗澡,洗着洗着,突然變成了一隻黿(yuán)。她的兒子們趕緊把門窗關上來保護它,又在廳堂裡挖個大坑灌上水。
黿爬入坑中玩了兩天,就伸着脖子往外望,一看門有個小縫,就跳躍着跑走了。跳進遠處的一個水潭中,再也沒有回來。
這與漢靈帝時,黃氏的母親所變化的一樣,是吳國滅亡的前兆。
…… ……
晉武帝派賈充爲大都督南下滅吳,王浚在蜀地建造樓船準備沿江而下,吾彥對孫皓說:“晉國一定有攻吳之計,應該增兵建平,建平攻不下晉國肯定不敢渡江。”
孫皓以爲長江天險固若金湯,說,“難道他們忘了火燒赤壁了嗎?”
洋洋不睬的,絲毫沒有理會。
待王浚所率的舟船抵達了石頭城下,孫皓一看無法抵擋,只好叫人反綁了自己的雙手,擡着棺材到西晉軍門前去投降。
孫皓、滕皇后與後宮五千多美女都被王浚押送到了晉國的洛陽,這回也是坐車,但不是“吳天子當北上”是做的“百馭大車”,而是大軲轆單馬車,搖搖的,幾百輛。
…… ……
當初,孫皓曾任用陸遜的族子陸凱爲丞相。
陸遜次子陸抗亦被孫皓委派鎮守西陵等處的邊防。
兩人均是東吳名臣。據正史記載,孫皓曾對兩人的直諫有所不滿,但因他們家族勢大,孫皓始終沒有懲罰他們,但在陸凱死後把陸凱家人放逐。陸凱、陸抗二人於269年和274年相繼去世。
吳國失去了兩位重臣,政局轉壞。不久,西晉內部達成了伐吳的一致意見,遂於280年揮軍南下。在西晉強大的軍事攻勢下,吳軍毫無抵抗之力。結果建業陷落,吳國滅亡,孫皓本人也成了晉武帝的俘虜。
晉武帝沒有殺孫皓,孫皓歸晉之後,被賜號爲歸命侯,在洛陽居住,有一回晉武帝問孫皓:“聽說你在吳國時剝人面、刖(yuè)人足,有這回事嗎?”
孫皓回答說:“作爲人臣而失禮於君主,他就應當受這種刑罰。”
據《世說新語•排調》說:“有一次晉武帝在宴會上問孫皓:‘聽說南邊人好作《爾汝歌》,你能作一首麼?’孫皓正在飲酒,舉起酒杯對晉武帝說:‘昔與汝爲鄰,今與汝爲臣,上汝一杯酒,令汝壽萬春!’”
沒有心肝到這個地步!專制與奴性實際是一件事物的兩面。
…… ……
投降晉國四年後,42歲的孫皓病死在洛陽。
嗨,啥人都是有生有死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