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在別的方面還好說, 比如說讓他練功,就老老實實的練,叫他跑腿去山下買吃食,還會多買幾樣,唯獨摘菜方面,不喜歡把手弄髒。
山上缺水,這一髒要髒一路,就十分不情不願, 除非朝曦在旁邊監督, 眼看着他摘。
那個凝脂也是, 說白了就是動物脂肪,熬成一鍋,凝固後變成脂, 這廝最不愛這個, 瞧見就十分難受。
天氣冷, 平時喝湯的時候只要稍晚一些, 碗的邊緣便會堆積出一圈白脂, 看不見沈斐也不說什麼, 看見了真的打死也不喝。
問他什麼原因他也不說, 就是不喝,還需要朝曦暗暗觀察,一點不省心。
唯一的優點是聽話,喊他摘個一籮筐菜回來,即便再不情不願, 還是會摘,下回讓他幹活前多說一些便是,不是什麼大毛病。
寒冬臘月,邊疆傳來好消息,大順打了勝仗,將元國的國王和皇室盡數打入天牢,引來不少自投網羅的人,該清理的清理的差不多,沈斐開始安排人走馬上任,並且給元國重新命名,如今叫北郡。
郡之下是州,再之下是縣,元國人口衆多,好幾個小城,應郡不爲過。
這裡的事情處理完,沈斐開始琢磨着打道回府,改程京城。
他親自出徵打仗,還打了勝仗,關鍵贏的人是元國,這個無數朝代都拿它沒辦法的小國,消息一經傳出,整個大順同喜,回去的路上盡是歡呼聲,大人小孩老人女人,能看到的,看不到的,紛紛擠在路的兩邊,想一睹沈斐風采。
可惜這廝躲在馬車裡偷懶,全程懶洋洋躺在榻上,手裡拿了一本書,悠哉悠哉地看,習慣了似的,對外面完全不理會。
倒是朝曦,新鮮感十足,本來在軍營裡住得久了,山上的菜還要人照顧,總是不放心,一萬個不捨得走,誰知路趕了小半天,一到鎮上,當即什麼都忘了,一路吃吃喝喝玩樂。
這回與來時不一樣,沒什麼事,路程趕得也不緊,一到晚上打尖住店,朝曦便拉着沈斐出來閒逛。
沈斐一個死宅,有吃有喝有書看,能將自己關在房間十天半月,一直不出來都沒關係。
朝曦可不行,她就像她的名字似的,充滿朝氣,一定要出來走走,一個人又沒什麼好玩的,跟其他人也不熟,鏡花姐姐和水月姐姐要伺候沈斐,沈斐不出來她倆絕對不出來,於是這個陪玩的任務便落在沈斐身上。
好不容易下了馬車,只想好好睡一覺的沈斐被朝曦硬拽起來,嘆口氣跟着她溜到街上,一路吃吃喝喝。
沈斐沒什麼興致,通常朝曦在玩的時候,他便坐在附近,買一本書看,等着朝曦似的,朝曦玩完直接將人拉走便是。
她喜歡吃一些地方小吃,沒有座位的那種,擺在街上,人又多,要排好長時間的隊,偶爾自己不想等,便把沈斐打發過去,讓他排隊買吃食。
沈斐是個奇葩,那麼吵的環境,又是站着的,他依舊可以安靜看書,邊排隊,邊學東西,兩不誤。
許是太關注,有人插在他前頭,他也沒發現,有一個便有第二個,第三個,等朝曦這邊的吃食買完,那邊沈斐還在原地沒動,問他什麼情況?
他還挺清楚,“剛纔有幾個人插隊。”
“你怎麼就讓他們插了?”原來他還知道被人插隊了?朝曦還當他完全不知情呢。
“他們急一些。”
這麼說來是讓?
朝曦倒是有一絲意外,沈斐出身皇家,沒養成跋扈的性子,倒像個書香門第,懂禮貌,曉禮節,還知道讓讓人家。
這要是別的皇族,早把人拖出去打了。
“到你了。”朝曦指了指小攤提醒他。
有她在,別想再有人插隊,別人急,搞得好像她不急似的,急還有空買吃食?分明就是看他溫文爾雅好欺負,或是故意插隊好勾搭他。
雖然沈斐沒興趣,架不住人家太熱情啊,還是要提防一二。
朝曦又在邊上等了等,沈斐這才慢悠悠掏了銀子給小販。
小販將吃食裝在碗裡給他,沈斐道了聲謝,在一片不耐煩的催促聲中顯得那麼格格不入。
叫那小販都愣了愣,“公子小心燙。”
沈斐點了點頭,涵養和素質不知道甩了旁人幾條街,不對比看不出來,一對比登時發現他很多優點。
他也不是一直粗心,只是不喜歡的會不大注意,懶得管,平時還是很細心的。
瞧見朝曦手裡拿了很多吃食,主動空出手幫她拿着,朝曦這邊剛有要吃的舉動,那邊他已經將東西遞了過去,在不觸及他底線的時候,這人可以說是十分溫柔體貼了。
他的底線就是愛乾淨,不能弄髒了自個兒。
吃的很多,朝曦分他一半,沈斐對這些委實沒興趣,頭扭去一邊,假裝沒看見。
當然是逃不了的,被朝曦扭回來,強行餵了一把,甜的,辣的,酸的,涼的,全吃了一遍,臉苦的跟遭了難似的,一直在找水喝。
水沒有找到,倒是跟着朝曦轉了大半條街,朝曦不愛走尋常路,瞧見街道兩邊立了木欄,扶着沈斐堅持要爬上去,從上面走,沈斐在下面,一雙眼睛若有若無瞧在她腳下,手臂放在兩側,身子繃緊,似乎做好了隨時接住她的準備。
一路走來朝曦都沒有出現意外,剛放鬆了些警惕,頭頂突然壓來一道黑影。
情急之下沈斐只來得及伸出手,人便被朝曦整個砸在身下,筆直倒在雪地裡。
低頭去看朝曦,沒瞧見失誤後尷尬的表情,倒是發現她在偷笑,登時明白過來。
這人沒別的意思,就是想撲他一下,跟往常似的,見不得他好好走在路上,一定要將他撲倒,看他摔跤才滿意,也不知從哪學來的毛病。
“開心了?”
朝曦點頭,“非常開心。”
“唉……”沈斐的聲音中透着深深的無力感。
到底還是拿她沒有辦法,叫她着實壓了一會兒,回來的時候整個後背溼透,身上剛拆了線的傷險些裂開,他也不說,朝曦壓的時候完全沒想到,回來抹藥才發現,心裡當即生了些許愧疚,很快消失的無影無蹤,誰叫他不說呢?
傷也是他自個兒作出來的,好端端的換人去跟赫爾辛德打,又自己捅自己一下,不疼他疼誰?
朝曦給他換了藥,外面簡單包紮一下,開始掏出地圖看,她去過的地方太少,實在看不出什麼來,只曉得在這麼走下去,要繞過鳳凰山。
和來時不一樣,來時趕得太急,走的山路,直接從鳳凰山穿過去,現在走的路是鏡花姐姐和水月姐姐走的那條,還要遠一些,是一條更順,更好走的路。
他們現在已經快到岐州,鳳凰山屬於縣,離岐州還有些距離,再走下去,便直接到了岐州,沒可能再回鳳凰山。
不知道爲什麼,朝曦莫名有些失落,她晚上跑出去玩,就是想忘了這些,誰知一到睡覺的時間,又會想起來。
尤其是睡着的時候,每天夢見她還在鳳凰山,山上山下兩邊跑,自己採草藥,順便餵養平安,偶爾閒了乾脆進谷住兩天。
谷裡是人間仙境,一個只屬於她的人間仙境,到了那裡一切煩惱都會消失。
不知道爲什麼,她在外頭總是有一種焦慮感,偶爾會懷疑自己,活着爲什麼?有什麼意義?
就這麼混吃等死嗎?
但是一到山谷,這些便都拋在腦後,安安心心養平安,隔兩天取一次小花蛇的毒,十天半月掏一次鳥窩,下雨天出來採蘑菇,夏天在水裡與平安比誰憋得氣久,和平安一起被蜜蜂蟄,左一個大包,右一個大包,互相嘲笑,日子過得其樂融融。
直到有一天,山谷裡突然來了一個人,宛如得了上天祝福一般,帶着陽光明媚的光環,從遠處走來,“朝曦,該起牀了。”
朝曦被他喊醒,倆眼一睜瞧見沈斐的臉,“洗好過來找我,帶你去一個地方。”
???
又一個地方?這都第幾個地方了?沈斐好多地方。
朝曦也沒多想,洗洗弄弄,吃完飯纔去找沈斐,沈斐正在跟人說着話,離得近些才聽清楚,什麼小心,不能摔着,放出來,不會傷人等等的話。
朝曦一臉懵懂。
沈斐在說什麼?
沈斐瞧見她,招招手讓她過來。
朝曦小跑過去,心裡莫名有一絲期待。
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沈斐在前面走着,手反着伸出來,發現朝曦沒有握住,還瞧了她一眼。
朝曦後知後覺才明白過來,這是想讓她拉他的手?
剛吃完飯,手上有些油,洗掉之後手心是潮溼的,沒有乾透。
記憶裡沈斐似乎特別不喜歡這種粘糊的感覺,所以朝曦沒有握。
沈斐頓了頓,等她走來的時候主動伸手拉住她的手,像老夫老妻一般,自然的帶着她去了樓下一個房間,裡面有些桌椅碰撞的聲音,隱隱還有沉重的腳步聲。
沈斐叫人拿來鑰匙,交給朝曦,“打開看看。”
朝曦蹙眉,“幹什麼?神神秘秘的?”
她粗心慣了,沒多想,還以爲裡面是什麼犯人,又跟國家大事有關,誰料那門打開,一道巨大的黑影陡然撲了過來。
朝曦還沒來得及瞧清模樣,腦子一空,被那玩意兒整個壓在身下,背狠狠撞在地上,生疼生疼,好半天起不來。
原來被人突然撲倒是這樣的感覺,大腦一片空白,一個失重人便倒了下來,腰啊,腿啊,手肘撐在地上,也是陣陣發疼,滋味不好受。
難怪沈斐每次都一臉無奈,可他不會說,朝曦便以爲不疼,原來也是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