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被捕,縱然毛趨與劉力聯袂出馬,竟然都沒能將人從晉王府討要出來,丁牢則也想到此事怕是不能善了,他幾乎立即便要將當初參與毆殺鄭遠子的家丁殺人滅口,只事到如今,卻也不敢輕舉妄動,預先倒是與陳百加等商議了一回。
這“亡羊補牢”的做法,毫不例外地遭到了陳氏兄弟的一致否決。
“這件案子,晉王系分明已經察實,否則也不會有意泄露,讓梧亮正中陷井,要在這當頭,這些家丁都報暴亡,說不定連世父也會被牽連,晉王狠辣陰毒,世父可受得了酷刑加身?”
氣得丁牢則險些沒將桌案掀翻:“無憑無據,晉王竟然敢對我施以刑訊?”
陳百運苦笑道:“世父,他非但是太原牧,又貴爲親王,連毛府尹也拿他暫時無可奈何,縱然可以彈劾,但一來一往,少說也得耗廢個數十日,到時世父怕是早受不住刑招供了。”
嚴刑逼供歷來是官員常用手段,被屈打成招者又不是一人兩人,縱然晉陽丁不比得那些草芥平民,但也沒有強大到能與晉王府叫囂的地步,再說先有丁梧亮滅口未遂被人贓並獲,轉眼從犯就一齊暴亡,事情做得這麼顯眼,晉王當然可以刑訊疑犯,事情若真到這地步,一句屈打成招,可不能保證便能脫罪。
“如今只有一計,便是舍卒保車,世父當好好安撫下人,讓他們認罪,先讓梧亮脫身要緊。”陳百加建議道。
這事情操作起來也並不難,當時毆殺鄭遠子者不過是些家丁,皆屬丁家僕役,若是背主,同樣是個死,連妻兒都保不住,丁牢則只要威逼利誘,不怕那些僕役膽敢違逆。
是以這日,丁梧亮纔將管家丁駟交待出來,衙役前來拿人,並沒有受到任何阻礙,再經陸離一盤問,丁駟便將從犯們一一交待,可謂一網打盡。
丁駟也算世僕了,甚至被主家賜姓,尋常也是張牙舞爪的一個人,哪曾想到這輩子竟然還有身陷牢獄的時候,一時間心如死灰,卻也沒有其餘選擇。
他可不是光棍一個,上有父母下有子女,要是不爲自家郎君背這黑鍋,從犯雖不至於判死,捱了杖責之後流放怕也活不了多久,更不要說全家皆爲丁氏僕,他要是背主,滿門都難逃一死,橫豎都是死罪難逃,好歹也要死得有點價值。
陸離卻並沒有再盤問這些人犯,甚至沒有對他們動刑,只是令人張貼告示——三日後,太原府衙審決丁梧亮故殺案。
若是從前,官衙審決刑案並不會在晉陽城引起轟動,可因爲前回公審,晉王妃與薛少尹當衆承諾爲民作主,只過了二十餘日,竟真的要拿豪族子開刀,無論是那些對補恤下發仍懷疑慮的民衆,還是這些時日以來當真得到了實惠的貧苦百姓,一時之間都在談論關注,不乏奔走相告,尤其是鄭遠一家暫居的靖平坊,幾乎所有人都聽說了丁梧亮幾日之前意欲殺人滅口的惡行,皆對鄭遠一家飽含同情,怒罵狂徒不得好死,雖這回沒有公審的預告,民衆們竟自發擁往府衙,等着審決結果。
看熱鬧的人羣中,當然亦不乏豪貴子弟,他們在意的倒並非丁梧亮的死活,而是拭目以待毛維黨與新政黨孰強孰弱,因爲幾乎所有豪貴心裡都清楚,晉陽陳與晉陽丁已然旗幟鮮明,毛維若不能保全丁梧亮,大家心中可得好生拈量拈量,避免一不小心站錯隊伍,導致得不償失。
尤其是那些已然動意投誠毛維的家族,雖說不會因這一個案件便徹底改變立場,不過也許會再生猶豫,對於十一娘而言,只要他們又回到見風使舵的態度,便已足夠。
孟十五郎上回清白得保,這次自然要來爲薛少尹吶喊助威,而他的身邊,居然站着棒瘡纔好的羅六郎,兩人勾肩搭背,這一對儼然化干戈爲玉帛的組合,別外引紈絝注目。
自然也不少毛維擁躉,這時忙不及地抒發己見:“薛少尹懂得律法?僕告主,可得先受百杖,再者主殺僕,不過徒刑,若是過失殺,更可以銅贖罪,既非斬決重罪,怎能將丁四郎逮拿刑訊?”
案子還沒審,便有了過失殺的說法,又一口咬定人犯已被刑訊,無非是爲屈打成招鋪墊,毛維也甚懂得利用輿論造勢的手段。
孟十五郎是出了名的不學無術,壓根便並不知刑律,這時楞着脖子叫嚷:“殺人償命,自古有之,哪有殺了人還能以銅贖罪之說法?”
引起一片鬨笑:“周律規定有六殺,謀殺、故殺、鬥殺最重,誤殺、戲殺、過失殺從輕,又定諸奴婢有罪,主不請官司而殺者杖一百,無罪而殺徒一年,若過失致死,可以銅贖,孟十五郎出身名門,竟以殺人償命一概而論,豈不可笑?”
孟十五郎氣得面紅脖子粗,卻苦於無言反駁,急得直扯羅六郎的袖子。
羅六郎卻也是個大老粗,哪裡懂得周律,否則當初也不會公然對那欠錢不還的商賈動手,被人告了一狀,自己捱了刑杖後,才曉得即便是摧債,也得先請官司。再者他又想起自家,早些年因爲刁奴竊取財物,也是將人打至重傷不治而亡,只報了個暴病便不受追究,彷彿主殺僕的確不至於償命。
沒底氣爲孟十五郎助拳,只好說一句:“跟他們爭論什麼,丁四有罪無罪,稍後待薛少尹審過便知。”
卻聽一人淡淡說道:“主殺僕縱然只處徒刑,然鄭遠一家不過是晉陽丁佃農,屬客戶,而非奴婢,故丁四將鄭遠子故殺,不能適用主殺僕一條刑責,而鄭遠向官府舉告,當然也不屬僕告主家。”
孟十五郎扭頭一看,驚喜不已:“九哥也來了?”
原來出口辯論者正是飛笛君,他今日卻是受了家中長輩告囑,特來府衙聽候此案結果,這時輕輕衝十五弟一頷首,又向羅六郎舉揖。
“佃農既靠丁家給付衣食,便爲主僕關係!”毛黨擁躉自然不肯服輸,事實上此時諸多豪貴,也確將佃農看作部曲奴婢之流,尋常呼來喝去動輒打罵,哪裡想到兩者之間大有區別。
孟飛笛依然是淡淡說道:“大周律定,是否主僕,皆看有無建立賣身契,佃農只是租種主家田地,去留自由,怎算奴婢?”
這話引起一片附和,固然有一些士人,絕大多數還是平民百姓。
如今可不比從前,晉王府與薛少尹大得民心,再說貧苦百姓心目中,雖也知道主僕尊卑有別,但尋常聽說惡主打殺奴婢,往往不受追究,實爲那些處境比他們更加不堪的奴婢嘆息,剛纔聽衆紈絝說出主殺僕依律只處徒刑,其實許多都爲原告鄭遠捏一把汗,這時卻見被人駁斥反轉,又兀地找回自信,弱勢羣體期待的結果,當然是惡霸罪有應得,殺人償命。
羣情沸騰之下,毛黨擁躉的辯辭便顯得蒼白無力了,但還是被許多人聽見:“可鄭遠子死了兩年,有何證據證明爲丁四郎故殺?既爲故殺,緣何鄭遠當年不舉告官司,分明誣告!”
這回甚至不用孟飛笛辯駁,一個穿着布衣的後生,便扯開嗓門叫嚷:“當年不告,便是因爲害怕刑審不公,反過來被丁家報復,丁犯若爲無辜,爲何趁夜殺人滅口?諸位,我便與原告住在一條里弄,當晚可是親眼目睹丁犯帶着十好幾惡奴,手持刀劍欲滅鄭家滿門,擺明便是丁犯作賊心虛,以爲將人滅口,他又能逍遙法外!”
甚至有人喊道:“這些人一口咬定爲鄭遠污告,又有什麼證據?我看你們皆爲丁犯同夥。”
那擁躉義憤填膺:“誰在血口噴人?”
“什麼血口噴人,張三,別人不認得你,我可認得,你與丁四是姨表兄弟,一貫交好,說不定當年,也參與了故殺鄭遠子惡行!”羅六郎冷笑,一語拆穿了擁躉的身份。
聽說是嫌犯親朋,四周再是一片大譁,鄙夷的眼光都往張三這處射來。
張三惱羞成怒:“羅六,想不到你竟是個慫貨,早些日子才被薛少尹冤枉杖責,就被打破了膽!”
羅六郎嗤之以鼻:“少在那裡挑撥離間,我雖捱了杖責,卻是心服口服,薛少尹執法公正,人所共知,大家拭目以待,今日丁四必定罪責難逃!”
這話音剛落,卻見緊閉的刑堂大門向內拉開,司法官劉力滿臉無奈地走了出來,他的身後,卻立着面無表情的一名統領。
有人喊了出來:“那位便是將丁犯逮拿歸案之王府親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