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積極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戰略任務和重點
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強調,“激發中小企業創新活力,推進應用型技術研發機構市場化”“改善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條件,完善風險投資機制,創新商業模式”。《中國製造2025》是我國實施製造強國戰略第一個十年的行動綱領,對積極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戰略任務和重點進行了系統闡述。
第一,激發中小企業創業創新活力。李克強總理在十二屆三次會議上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推動大衆創業、萬衆創新,這是創業創新的“升級版”。當前經濟增長的傳統動力減弱,必須加大結構性改革力度,就是要培育和催生經濟社會發展新動力,根本上講就是要大力創設和發展小微企業。要靠連續不斷地開辦新企業、開發新產品、開拓新市場,來改造傳統引擎,打造新引擎。
激發中小企業創業創新活力,就是要鼓勵創辦小企業,開發新崗位,以創業促就業,力爭使中小企業數量持續增加,向社會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和崗位。要最大限度減少對微觀事物的管理,市場機制能有效調節的經濟活動一律取消審批,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規範管理、提高效率;直接面對基層、量大面廣、屬於能交由市場解決或交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經濟社會事項,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層管理。同時,注重放管結合,切實防止審批事項邊減邊增、明減暗增現象發生。進一步加大商事制度改革的政策宣傳。儘快建立與商事制度改革相配套的後續市場監管體系,加強部門間的溝通銜接,明確監管責任,規範監管行爲。
第二,促進中小企業轉型升級,實現“專精特新”發展。進一步提高中小企業“專精特新”水平,發展一批主營業務突出、競爭力強、成長性高、專注於細分市場的專業化“小巨人”企業,不斷提高發展質量和水平,走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發展之路,是實現中小企業轉型升級的重
要途徑。要積極引導中小企業專注核心業務,提高專業生產、服務和協作配套能力,爲大企業、大項目和產業鏈提供零部件、配套產品和配套服務,促進大中小企業協調發展;引導中小企業精細化生產、精細化管理、精細化服務,以美譽度高、性價比好、品質精良的產品和服務在細分市場中佔據優勢;引導中小企業利用特色資源,弘揚傳統技藝和地域文化,採用獨特工藝、技術、配方或原料,研製生產具有地方或企業特色的產品,引導中小企業開展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培育新的增長點,形成新的競爭優勢。通過培育和扶持,不斷提高“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數量和比重,提高中小企業的整體素質。
第三,提高中小企業產業集羣發展水平。近年來,產業集羣已經成爲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組織形式和載體,對於提高專業化分工與協作配套、促進生產要素有效集聚和優化配置、降低創業創新成本以及節約社會資源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是工業化和信息化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趨勢。目前,產業集羣已覆蓋了紡織、服裝、皮革、五金製品、工藝美術等大部分傳統行業,在信息技術、生物工程、新能源、新材料以及文化創意產業等新技術領域發展加速,涌現出一批龍頭骨幹企業和區域品牌,在縣域經濟發展中作用顯著。
實踐表明,促進中小企業產業集羣發展,有利於集約使用土地,集中治理環境,有利於統籌區域和城鄉發展,加速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進程,有利於轉變中小企業發展方式,提高產業競爭力。在當前形勢下,要充分認識到促進產業集羣發展,對於當前緩解中小企業運行的下行壓力,拉動經濟、穩定就業形勢和擴大出口的重要意義。要切實加強對產業集羣發展的宏觀管理、規劃引導和協調服務,優化產業集聚環境,提高專業化協作水平,積極培育龍頭骨幹企業,加強區域品牌建設,鼓勵創新資源向集羣集聚。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建設智慧集羣,提升中小企業產業集羣核心競
爭力。要進一步提升專業化協作,鼓勵和引導大企業與中小企業通過專業分工、服務外包、訂單生產等多種方式,建立協同創新、合作共贏的協作關係。發揮龍頭骨幹企業的技術引領和示範帶動效應,鼓勵龍頭骨幹企業將配套企業納入共同的供應鏈管理、質量管理、標準管理、合作研發管理等,提高專業化協作和配套能力。
第四,支持中小企業走出去和引進來。當前我國對外開放進入新階段,必須加快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實施新一輪高水平對外開放,以開放的主動贏得發展的主動、國際競爭的主動。從中小企業情況看,要以建設“一帶一路”爲契機,積極支持中小企業穩定和開拓國際市場。鼓勵有實力的中小企業參與境外基礎設施合作和產能合作,推動中國裝備走向世界,促進冶金、建材等產業對外投資。加大出口信用保險以及各類出口信貸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鼓勵中小企業到境外收購技術和品牌,帶動產品和服務出口。指導和幫助中小企業運用世界貿易組織規則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爲中小企業提供應對反補貼、反傾銷等方面的法律援助。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加強行業自律,規範中小企業進出口經營秩序,從源頭上避免惡性競爭和貿易糾紛。
支持建立各類中小企業產品技術展示中心,鼓勵中小企業利用電子商務拓展市場,降低市場開拓成本。繼續辦好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重點培育和發展一批適合中小企業開拓市場的品牌展會。支持中小企業參加各類展覽展銷活動,鼓勵減免中小企業參展展位費。
堅持中小企業“走出去”和“引進來”相結合,堅持引進資金、引進技術和引進智力相結合。發揮已簽署的合作協議和已建立的政策對話機制作用,深化中歐、中美等中小企業政策對話與合作、中德培訓等方面的務實合作。發揮中外中小企業合作園區示範作用,積極探索中小企業國際合作新途徑和新機制,加強與國外政府、國際機構和中小企業組織之間的雙邊和多邊合作及政策對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