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構建發展新體制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強調,要構建發展新體制。構建發展新體制以加快形成有利於創新發展的市場環境、產權制度、投融資體制、分配製度、人才培養引進使用機制爲目標。當前,構建發展新體制要把握好以下內容:
第一,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提高政府效能,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第二,堅持公有制爲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推進產權保護法治化,依法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權益。
第三,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分類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各類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以管資本爲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健全國有資本合理流動機制,推進國有資本佈局戰略性調整,引導國有資本更多投向關係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堅定不移把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更好服務於國家戰略目標。
第四,鼓勵民營企業依法進入更多領域,引入非國有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改革,更好激發非公有制經濟活力和創造力。
第五,優化企業發展環境。開展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行動,優化運營模式,增強盈利能力。限制政府對企業經營決策的干預,減少行政審批事項。清理和規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減輕企業負擔,完善公平競爭、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的政策和制度。激發企業家精神,依法保護企業家財產權和創新收益。
第六,加快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建立公平競爭保障機制,打破地域分割和行業壟斷。深化市場配置要素改革,促進人才、資金、科研成果等在城鄉、企業、高校、科研機構間有序流動。
第七,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建立健全有利於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形成全國統一市場、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現代財政制度,建立稅種科學、結構優化、法律健全、規範公平、徵管高效的稅收制度。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適度加強中央事權和支出責任。調動各方面積極性,考慮稅種屬性,進一步理順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建立全面規範、公開透明預算制度,完善政府預算體系,實施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建立規範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體制。健全優先使用創新產品、綠色產品的政府採購政策。
第八,加快金融體制改革,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效率。健全商業性金融、開發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分工合理、相互補充的金融機構體系。構建多層次、廣覆蓋、有差異的銀行機構體系,擴大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發展普惠金融,着力加強對中小微企業、農村特別是貧困地區金融服務。積極培育公開透明、健康發展的資本市場,推進股票和債券發行交易制度改革,提高直接融資比重,降低槓桿率。開發符合創新需求的金融服務,推進高收益債券及股債相結合的融資方式。推進匯率和利率市場化,提高金融機構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降低企業融資成本。規範發展互聯網金融。加快建立巨災保險制度,探索建立保險資產交易機制。
第九,加強金融宏觀審慎管理制度建設,加強統籌協調,改革並完善適應現代金融市場發展的金融監管框架,健全符合我國國情和國際標準的監管規則,實現金融風險監管全覆蓋。完善國有金融資本和外匯儲備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礎設施,有效運用和發展金融風險管理工具。防止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