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
社會保障是一個龐大的制度體系,包括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慈善事業等諸多領域,黨的十八大確定的社保體系建設的基本方針是“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重點是“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強調,“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我們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持續推進社會保障體系的完善,廣泛宣傳和動員廣大人民羣衆積極支持和共同參與改革,共築人人享有基本社會保障的、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
一、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歷史沿革
我國社會保障制度自新中國成立之初始建,已經有了60多年的歷史,制度覆蓋範圍經歷了從小到大、從偏到全的演進過程。在計劃經濟時期,社會保險主要適用於公營單位職工;改革開放以來,覆蓋面擴大到城鎮各類用人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黨的十六大確定了統籌城鄉的目標後,陸續建立了新農合、城鎮居民醫保、新農保、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等制度,實現了社會保障制度安排從城鎮到農村、從職業人羣到城鄉居民的重大轉變和發展,覆蓋人羣迅速擴大。
黨的十八大以來,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以習近平同志爲總書記的黨中央高度重視頂層設計,理論與實踐的互動進入新階段。2013年,國內四個知名科研機構參與了國家舉行的養老保險頂層設計平行研究,爲確立下一步改革思路提供了理論支持。習近平指出:“摸着石頭過河和加強頂層設計是辯證統一的,推進局部的階段性改革開放要在加強頂層設計的前提下進行,加強頂層設計要在推進局部的階段性改革開放的基礎上來謀劃。”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社會保障各項改革穩步推進,各項頂層設計有條不紊地鋪開。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完善個人賬戶制度”“堅持精算平衡原則”等要求,不僅對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具有重大指導意義,而且爲社會保障理論研究提出了重要課題。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對社會保障提出了更加具體的部署,作了更加周密的安排,中國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和理論自覺將進入新的階段。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