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國家的制度和制度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就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強調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新的目標要求的內容之一,就是要使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取得重大進展。我們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總體上是好的,是有獨特優勢的,是適應我國國情和發展要求的。同時,我們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方面還有許多亟待改進的地方,在提高國家治理能力上需要下更大氣力,不斷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一、充分認識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國家治理體系的完善程度及治理能力的強弱,是一個國家綜合國力和競爭力的重要標誌。從世界上看,不同國家的治理體系各不相同,治理能力也存在差異。但是,對任何一個國家來說,如果沒有比較完善的國家治理體系和比較強大的國家治理能力,就不可能有效地解決各種社會矛盾和問題,就不可能形成國家建設和發展所必需的向心力、凝聚力,就會導致社會動盪、政權更迭等嚴重政治後果。
今天,我們黨已經從領導人民爲奪取全國政權而奮鬥的黨,成爲領導人民掌握全國政權並長期執政的黨;已經從受到外部封鎖和實行計劃經濟條件下領導國家建設的黨,成爲對外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領導國家建設的黨。我們黨所面臨的一項重大歷史任務,就是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爲黨和國家事業發展
、爲人民幸福安康、爲社會和諧穩定、爲國家長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備、更穩定、更管用的制度體系。在繼承鄧小平同志戰略思想及對新的歷史方位和歷史任務作出正確判斷的基礎上,黨的十八大從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五個方面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制度目標,並強調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必須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進而把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確定爲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也強調“十三五”時期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取得重大進展。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的,這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必然要求,也是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應有之義。
我們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道路上還面臨着許多問題,這些問題相互交織,密切聯繫,十分複雜。解決這些問題,迫切要求我們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第一,國際形勢更爲複雜。當今世界風雲變幻,世界多極化和經濟全球化曲折發展,科技進步日新月異,綜合國力競爭日趨激烈,各種思想文化相互激盪,各種矛盾錯綜複雜,敵對勢力對我國實施西化、分化的戰略圖謀沒有改變,南海局勢複雜多變,維護國家利益和我國公民、法人在海外合法權益,推動全球治理機制變革,促進世界和平與發展,爭取有利的改革發展國際環境的任務仍然十分艱鉅。
第二,國內任務更爲艱鉅。我國改革開放已經進入攻堅期深水區,發展中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問題依然突出,科技創新能力不強,產業結構不合理,農
業基礎依然薄弱,資源環境約束加劇,制約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較多;城鄉區域發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較大;社會矛盾明顯增多,教育、就業、社會保障、醫療、住房、生態環境、食品藥品安全、安全生產、社會治安、執法司法等關係羣衆切身利益的問題較多,部分羣衆生活比較困難;等等。全面深化改革,推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任務仍然十分艱鉅。
第三,國家治理體系還不完善。主要表現在:一些制度缺失,如農村土地流轉還缺乏一整套完整的制度;制度的配套措施不夠,如干部選拔任用制度配套措施不夠,致使出現了唯票、唯分、唯GDP,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超編制、超職數、超規格配備幹部,繞圈子進機關、冒充人頭吃空餉、改學歷改經歷改年齡等違反組織人事制度等問題。制度的執行者職責不清、角色定位不準,致使一些制度形同虛設,難以落實,等等。
第四,國家治理能力有待提升。主要表現在:政府職能轉變還不到位,重審批、輕監管現象仍然存在;一些部門軟弱渙散,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嚴,推諉扯皮、敷衍塞責、辦事拖拉,工作不紮實、效率不高;一些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動搖,宗旨意識淡薄,改革創新意識不強,安於現狀、不思進取的問題突出,敢闖敢試敢擔當勇氣不夠,治理能力不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奢靡之風問題突出,貪污腐敗;社會組織發育不充分,發揮作用不夠,治理能力較弱;道德失範,誠信缺失,一些公民文化水平較低,法律意識淡薄;等等。這些都影響了國家的治理能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