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偵破“72。12。8”失竊案以後,鄭峰和李雲帆接手的第五個歷史遺案是“71。9。28”火災案。
“71。9。28”是報案時間,火災發生的時間是一九七一年九月二十七日,第二天,當事人汝陽縣前進公社奉賢大隊高劉村村民高建國到公社派出所報案。
其實,在這起火災案發生之前,高建國家還發生過一起火災,時間是一九七一年的三月三號??。
第一次火災,當事人和村裡人都認爲是天火。
在農村,發生火災是常有的事情,無非是大火小火的區別。
該村有三十七戶人家,三十戶人家是草房,草房比較容易發生火災,再加上前一次火災沒有造成太大的損失,更沒有造成人員的傷亡,所以,當事人和村子裡面的人就沒有往其它地方想,包括這次火災,村子裡面大部分人仍然堅持天火之說。
但當事人和少數村民覺得有些蹊蹺,於是乎,高家人就選擇了報案,當事人之所以選擇報案,是因爲這次火災所造成的損失很大,除了燒燬了三間房子以外,還燒掉了一臺拖拉機和半囤玉米,三口袋稻穀。
“燒掉一臺拖拉機”是高建國的說法,其實燒掉的是高建國準備買手扶拖拉機的錢,一共是兩千四百多塊,高建國積攢了很長時間,這中間還有向親戚籌借的五百塊錢。
半囤玉米和三袋稻穀是高家八口人大半年的口糧。
在這次火災中,高建國家損失慘重,這把天火不但燒掉了現在,還燒掉了一家人對未來的美好憧憬。高建國一家六個勞動力,每天起早貪黑,面朝黃土背朝天,在土裡面扒啊,在水裡面撈啊!好不容易攢下一些血汗錢,正準備找人幫忙買一臺手扶拖拉機,沒想到,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一把大火燒掉了高家人所有的希望。
這場大火對高家造成的傷害遠不止這些,因爲這場大火,高建國九十歲的奶奶一病不起,並於火災之後的半個月撒手人寰。這對高建國的打擊非常大,高建國很小就死了父親,是奶奶和母親把他拉扯大的,在三年自然災害的時候,奶奶經常偷偷省下自己的飯食,然後偷偷拿給高建國吃。
除此以外,讓高家人無法接受的是,高建國的老婆吳淑珍在進屋搶兩千多塊錢的時候,不慎摔倒,導致流產,一個已經長成的男嬰胎死腹中,不僅如此,高建國的老婆還患上了抑鬱症。
筆者說到這裡,諸位看客就一定知道這把大火對高家的打擊有多大了。
鄭峰和李雲帆認真閱讀了“71。9。28”火災案的卷宗以後,心情非常沉重,雖然他們沒有從檔案材料裡面發現多少疑點,但還是決定接手此案。
一九七四年二月二七號,春節剛過去不久,鄭峰一行就驅車來到了汝陽縣前進公社奉賢大隊高劉村。
大家一定會問,“71。9。28”案的卷宗裡面到底寫了一些什麼呢?高建國是根據什麼報案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