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照原縣皇家法庭,第六號審判廳。
“全體起立。”
栗色大門一開,法官穿着黑色長袍,雷厲風行的走上審判席。審判席底下是書記員,向法官點頭,表示控方和辯方都已經就位。法官便敲了小錘子,“現在開庭。”
史悅而心臟砰砰跳,緊張的同時,還有一股興奮。她很隱秘的,用眼角的餘光觀察四周,發現審判廳佈置完全擯棄了中式傳統,十分的西方化。審判席側面是陪審員的空位,明顯是用西方陪審制度!
不是法官的一言堂,她該高興的流下眼淚嗎?
職業關係,她首先想的竟然是——哇,這個地方好適合拍攝律政劇!場地大,裝潢精美,牆壁上掛着一幅幅形象各異的肖像畫,充滿了沉重的歷史感。
“皇家首席大法官,肖步宇,中華帝國102-154年”。
“皇家首席大法官,陳少敏,中華帝國222-246年”。
諸如此類的,史悅而都是一眼濾過,畢竟她現在的身份是犯罪嫌疑人,沒多餘時間研究“中華帝國法官譜系”之類的問題。
剛一開庭,辯護律師方瑩以“剛接手,希望法庭給予幾天時間做詳細瞭解”,希望推遲審理時間,不過,被拒絕了。法官看着史悅而手中的案卷,“前任辯護律師將全部資料移交,本案不許推遲。”
方瑩無奈,只能匆忙接手。看着秦芳芳留下了許多空白頁,她向史悅而露出一個無奈的笑容。在沒什麼準備的情況下,這一天各種不利的人證物證,簡直打得沒有招架之力。
證人一號——徐曉曉。她的長相小巧玲瓏,怯怯坐在證人席上,眼眶帶淚的形容了那一天的“噩夢”。
“我是四照原中學八年三班的勞動委員徐曉曉,是我負責每天那早點回班級。史悅而是我的同桌……那天,我肚子突然很痛,就拜託她,讓她幫我。我怎麼知道,她竟然會藉機調換了有毒的點心。都怪我,我應該盡責的,或者讓更多的同學一起去,也就不會發生中毒案了。”
雖然方瑩盡力舉手反對了,說這是“證人臆測,不能作數”,但控方律師卻趁機讓徐曉曉說明她的懷疑。
徐曉曉滿懷悲傷的看着史悅而,
“史悅而是半年前轉到我們班級。在之前,就有人說,她是在原來的班級呆不下去了,才轉班的。後來,慢慢相處着,發現她傳言不是空穴來風……史悅而就是和大家格格不入。比如說,在一起開玩笑,她突然冷了臉,不知爲什麼不高興了;或者集體活動,她不參加,還故意扯後腿。久而久之,大家都不大理她。只有我,我是她同桌,老師安排我和她做一起,也是讓我幫助她融入這個集體。但我沒想到,她竟然利用我……”
一連串例舉了不少生活小事,事情雖小,卻很快在陪審員的心中,建立了史悅而是個小氣、掐尖、占強,還虛榮自私的女孩兒。一句話不和,能一個星期不說話,容易走極端,性格十分偏激孤僻。屬於急需心理救助了一類。
證據四——日記本,也被提前呈上法庭。
這是史悅而的日記本,控方律師聲情並茂的朗讀了其中的一部分。
“我恨她們,她們臉上的假笑,做作的舉止,還有虛僞的言談,都讓人想嘔吐。”
“爛透了,比爛了十天的西瓜還要臭!一羣不知道廉恥的,還追着捧着臭腳說香。老天,爲什麼懲罰我跟這羣婊、子在一起,我快受不了了!真希望雷打死她們!統統打死!”
日記本是原主肆無忌憚發泄情緒的地方,從遣詞用句中可以看出,原主兒或許真的有心理疾病,揹着很大的心理包袱,壓得年輕女孩都快受不了了。她用“暗無天日”形容她在四照原中學的生活,用“我是世界上最孤獨的雲”,訴說她沒有朋友,極度苦悶的心情。
光看日記,或許會同情原主的處境,但放在投、毒案的法庭,辯護律師讀到“夢境”“花兒”時,露出勝券在握的得意神情,因爲找到了史悅而的犯案動機!
原主在日記本中,寫了幾個她做過的夢。她爲班長陳毓秀取了個外號,叫“食人花”,學習委員安玉華是“喇叭花”,校草體育委員於亮是“撲蠅草”,言辭極近鄙薄,用一切辦法侮辱他們,並且讓自己手持“鐮刀”,一把一把剷斷四處亂吠的喇叭花的根,給食人花投食,撐死她,最後丟了許多蒼蠅給校草,活活噁心死他!
最逼真一個夢境是,她化身爲巨人,舉着火把,把整個花園(校園)都燒光了,裡面的人燒得腸子都露出來,流了一地,可怖之極。
控方律師搖搖頭,用惋惜並厭惡的眼神看着史悅而,“這是一個走上歧路的學生,心理非常不健康。我很意外,爲什麼沒有人發現,讓她犯下如此大錯!”
陪審員們一陣交頭接耳。
方瑩見狀,無力的閉上眼睛,天,她要怎麼扭轉陪審員的看法?就連她聽了,都覺得史悅而十分需要救助,或許監獄改造是個合適的辦法?
這案子,還有堅持的必要嗎?
結束今天的審理後,方瑩木然的收拾東西。
不同於她的消沉,史悅而的心情不錯——她最怕的是一無所知,現在原主的陌生感一點一點沒了,她纔有辦法讓自己徹底融合啊!
“方律師,你打算放棄了嗎?”
方瑩撇開頭,“那你說怎麼辦?你讓我怎麼幫你!我真沒有想到……你在日記本里寫那些東西!”不是送把柄給別人嗎?
方瑩甚至懷疑前不久的判斷了,她怎麼會覺得史悅而是個聰明人的?哪個聰明人在日記本里寫自己有殺人的想法?
“方律師有沒有遇到討厭的人?”
“嗯?”
史悅而笑了一下,“肯定遇到過吧?沒有什麼不共戴天的大矛盾,就是看着不太喜歡,對方的長相,或是說話的語氣,總之就是不喜歡。如果有一天,這個人送東西給你吃,你會吃嗎?”
方瑩一怔。
她會嗎?也許?
“但如果這個人不僅僅是討厭,甚至是非常憎恨你呢?你們彼此都懷着對對方的憎恨之情,並且大家都知道的,你還會想也不想,就吃她拿來的東西?”
史悅而眼神鎮定的啓發着她的新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