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志良,男,23歲,本市某金融專科學院財經系畢業,目前沒有正式工作,租住在市東郊城中村。
遇害時間,XX年5月7日凌晨三點,遇害地點,東郊城中村村外的一處廢墟處。
據最後幾名見過他的人的證詞,白志良當晚在十里牌樓一家叫森淼的酒吧和朋友喝酒,後來發生一些不愉快,拂袖而去,據說他攔了一輛出租車離開,走的時候大約十點半左右,按道理說,從十里牌樓到城中村,最多不過二十分鐘,可他報警的時候已接近凌晨三點,從他離開酒吧到出事報警,中間間隔了將近五個小時。
他爲什麼中途下車,深夜走進路邊的廢墟中,究竟遇到了什麼人?這全都是個迷。
警局曾派人調查過那個出租車,可奇怪的是,無論酒吧附近的監控錄像還是路況監控,都找不到他上車下車的影像。
事發當晚,卻有幾輛出租車去過城中村,可沒有一個司機承認自己搭乘過受害人。
而酒吧附近的監控,更連白志良上車的背影都捕捉不到。
只有酒吧的一名服務員承認自己隱約看到白志良上了出租車,至於車牌號什麼的,他根本沒看清。
據到過現場的人的110警員回憶,當時,遇害人赤身裸體躺在地上,衣物散亂的扔在一旁,身體兩側都是血,他一手握着手機,面朝下趴在地上,身後拖着一條大約半米多的血痕。
根據事發現場的狀況不難分析出他當時的情況。
也許兇手以爲他死了,便棄屍離開,不料,他又甦醒了,憑着驚人的記憶爬到自己衣物處,找到了手機,撥打了110,只可惜他受傷過重,只含糊說了救救我三個字就不省人事。
由於當時急着救人,現場遭到了一定的破壞,但從後來警局拍攝的圖片上還是不難看出一些疑問。
整個事發現場,算不上凌亂,只有受害者周圍有少許血漬,沒有任何掙扎打鬥的痕跡,再看受害者的情況。
雖然外傷極其嚴重,但傷口創面極其有規律,就連手臂上被開刀放血的刀口,無論下刀深淺,創面大小,還是傷口之間的間隔都極爲規律。
由此推斷,兇手極有可能是一名身強力壯的男子,而且具有一定的醫療急救常識,很有可能,是從事過醫療工作。
只有這樣,才能在最短的時間控制住受害者,讓他失去掙扎的力量,進而進行非人的虐待折磨。
除了這宗案例,其餘兩名死者的死因也大致相同。
他們都是在深夜回家途中被人襲擊,遇害身亡,一個死在街心花園的綠地後的廢棄的報刊亭內,另一個在某小區的廢舊車棚內被人發現。
三名遇害者死前均遭受了嚴重的性侵害,組織器官有不同程度的撕裂和出血,不過在死者體內,並沒有找到兇犯的任何殘留物,甚至在他們的屍骸上,也找不到任何唾液和指紋的痕跡,可見這名兇手心思素質極佳,不僅心狠手辣,而且心思縝密。
縱觀這三起案例,除遇害人的年齡相近外,衣着體態,學歷背景,工作愛好並無任何相似之處,三名遇害人,一個是剛上崗的市政府公務人員,一個快遞公司司機,而白志良還是是剛畢業的學生,沒有正式工作。
這三個人都沒交過女朋友,也沒有過不良的犯罪史,據這三人親朋好友回憶,這三個人都屬於那種很平庸的普通人,安於現狀,胸無大志,甚至有點謹小慎微,從不輕易冒險。
綜上所述,這三起案件應該屬於連環犯罪中最難偵破的隨機犯罪。
隨機犯罪是一種可怕的犯罪模式。任何一種犯罪,通常都是有理由,並有目的性的,而隨機犯罪是無緣由的,或者說很難找到原因。
這種犯罪模式打破社會信任的功能,屬於後現代主義的犯罪,幾乎無解。
看完所有的資料後,曾明明沉默了,難怪,刑警大隊會把這兩啓案子交給沐言,真是一個比一個艱難。
“看出什麼問題沒有?”沐言直視着視野前方。
“三名遇害者除遇害方式之外,沒有任何相似之處,應該是隨機作案,兇手思維縝密,還具備一定的醫療知識和反偵察手段,現場沒留下任何破綻,這案子,好難。”
曾明明眉頭緊鎖。
“再難的案件也能找到突破口,就算是隨機作案,兇手也不可能一點破綻都留不下,我教過你的,不是所有的破綻都有跡可循,仔細想想我的話,現在離目的地還有十分鐘,我希望你能認真的想清楚,再進行判斷。”
沐言說完,便不再講話,專心致志的開車。
曾明明更沉默了,沐言曾經說過,沒有萬無一失的兇手,也沒有一絲破綻都沒有的現場,即使一個人再聰明,再心思細密,也許現場找不到任何有利的證據,但一個的作案手法,心裡動機,甚至生活習慣,都可能殘留在他的犯罪事實當中,只要能找到這些線索,一定能找到嫌疑人的破綻。
車穩穩停下,沐言熄了火,將視線落在曾明明臉上,沒有催問,耐心的等待着。
曾明明從頭到尾又翻開了一遍資料,閉上眼,讓心靈沉澱。
良久,慢慢睜開雙眼。
“第一,所有現場死者都沒有任何掙扎痕跡,這說明他們很快被兇犯制服,失去了抵抗的能力,就此分析,也許兇犯是一名身強力健的男子,但也有可能,兇犯用了一種特殊的手段,讓受害者失去了抵抗的能力,我覺得後者更符合事實。”
“爲什麼?”沐言眸光看不出任何情緒。
“因爲他四肢沒有任何捆綁過的痕跡,也沒有掙扎過的痕跡,暴虐的性侵,殘忍的放血,這雙重的痛苦都是很強烈的,如果受害者有意識,不可能一點掙扎的痕跡都沒有。”
“很好,繼續。”
“鑑於幾個受害者身上的傷痕和刀口,和這種毫無抵抗的遇害方式,我懷疑兇手是一名醫生,或者是從事醫療工作的特殊人羣。只有經過專業培訓的人才有這樣的心裡素質和犯罪手法,我懷疑他先用****之類的藥物讓受害者昏迷,然後,對他進行了全身麻醉,所以,受害者才徹底失去了反抗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