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副局長、鍾毓明等一批同齡人,幾乎是同一年進入海豐區公安分局的。到了2009年的時候,也都相繼離開了工作崗位,退休回家了。在2006年的時候,鍾毓明的老伴剖宮產生下了一個男孩兒,老鍾倒好,這一退休,正好可以專心致志地帶兒子了。
陸副局長離職前,海豐區分局就已經向上級機關提出了選調一名副局長的事。楊局長原想會從公安機關平調過來一位,可想不到區裡自有安排,竟將機關一名管理宣傳的副處長給派了下來。
這名副處長叫鄭凡同,是從部隊團級幹部轉業到地方的。他上任之初,完全是一副“領導用我就是人才”的想法,自以爲在部隊這個大熔爐裡鍛鍊過,到地方當個小官那不是綽綽有餘?他也不管自己懂還是不懂,反正凡事都橫插一手,彷彿全天下只有他一個人高明。如果有人對他提出什麼意見,鄭凡同必定要找機會整整他纔算罷休,要麼明裡喝斥,要麼暗裡捅刀,整個一兵痞子的作風。久而久之,機關裡的人對他是敬而遠之,就連領導也都感到頭疼。無巧不巧,區公安分局打了報告,申請調派一名副局長,領導首先就想到了鄭凡同。這倒不是看中了鄭凡同的能力,只想着把他給打發走了,這機關也就算清靜了。
鄭凡同哪裡知道領導的想法?他反倒自我感覺良好,認爲領導賞識自己的工作能力。到了海豐區公安分局,鄭凡同由原來的副處長,一下子變成了“鄭局”,自己是怎麼聽都舒服。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鄭凡同上任後,又開始不失時機地顯示自己的“工作能力”。儘管對刑偵工作一竅不通,可鄭凡同卻對刑警隊特別地熱心。他最大的喜好就是開會,而且一開就是一個上午,卻完全沒有什麼實質性的內容。刑警隊裡誰也搞不清楚,這副局長剛到任,哪來的那麼多話要說。作刑偵工作的民警,哪一個看人不是入木三分,鄭凡同來分局沒多久,大家也就看清楚了這人的底。其實作爲領導,並不要求你業務如何如何地精通,但如果自己本就稀裡糊塗的,卻在具體事務中指手畫腳也就太過分了。真正是塊料,用不着顯擺,人家自然會佩服和尊重你。就鄭凡同這號人,越是折騰人家越是看不起,民警們也不客氣,私底下都叫他“正飯桶”。
鄭凡同這一來,可真苦了高振邦。偵查工作中本已制定好的方案,往往鄭凡同都要修改一遍,也不管他的主張合法不合法、可行不可行。他認爲既然做了領導,就是要比下級高出一籌,這就表現在“改”這個舉動上。對於一些明顯不妥的主張,高振邦不得不硬着頭皮找鄭凡同重新商討,也往往是帶着疑慮來、揣着怨氣走,當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可高振邦也有他的辦法,那就是“鄭局”交待的工作,一律安排給下屬去做,如果需要他簽字的時候,則牢牢地把握在合法範圍之內。這樣一來,高振邦對於各隊的具體工作,也就很少直接參與了。有幾次隊裡按照“鄭局”的意思打了報告,高振邦見明顯存在紕漏,立即駁了回去;隊裡再按他的意思重新寫了,可他簽字後鄭凡同卻又駁了回去。凡此種種,民警跑腿受累不說,一些程序上的事情也就卡了下來,個個怨聲載道,隊伍士氣一落千丈,一些正常的工作也受到了嚴重影響。
文洪看在眼裡,急在心上。他向高振邦反映,高振邦卻說每個領導的思路和風格都不盡相同,過一段時間適應了也就好了,對於鄭凡同一些明顯超出法律界限的主張卻避而不談。文洪心裡暗氣:作爲刑警隊長,明知道問題存在,卻選擇了明哲保身的做法,任由事態就這樣發展下去,這不是失職是什麼?可公安機關是一支紀律部隊,自己是一名副隊長,跨過高振邦、鄭凡同直接找楊局長反映問題就是越級彙報,顯然是有失妥當的,這可怎麼辦?
這天上午,鄭凡同又召集大案隊開案情分析會。
會上,文洪將大案隊正在偵辦的一起搶劫案件彙報了一下,並提出派民警去鄰省找相關證人取證的意見。文洪的話還沒說完,鄭凡同就有些不耐煩了:“你們何必那麼麻煩呢?打電話讓那證人來我們分局不是更方便嗎!”
“鄭副局長,那證人我們已經打過電話了,但他講沒有時間和機會到本市來……”文洪仍是耐心地解釋着。可鄭凡同有些不高興了,來分局這麼久,刑警隊裡文洪還是第一個在他“鄭局”的稱呼里加了個“副”字的人,聽起來很是刺耳。他馬上把臉拉了下來:“警察辦案,由得他沒時間嗎?他要不來,把他拘留了,看他來還是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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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洪看了
看高振邦,高振邦低着頭,也不知在筆記本上寫着什麼,似乎屋裡發生的事情與自己無關。
“鄭副局長,他只是個證人,僅僅因爲他不來分局提供證言就拘留他,似乎與法無據。”文洪講得很直白,卻沒有料到這第二個“鄭副局長”一說出來,鄭凡同居然火了:“你在我面前講什麼法不法的,你是什麼意思?你是不是覺得自己科班出身,我這個局長沒有資格領導你了?”
林廣棟見此情景,私底下偷偷地拉了文洪一下。文洪卻只作不知,繼續說道:“鄭副局長,我只是按照程序向你彙報工作,就事論事,並不涉及到個人的想法和感受。”此言一出,鄭凡同勃然大怒:“文洪,我看你是不想在刑警隊幹了!我不管你有什麼依仗,當面衝撞領導,你就是個不合格的下屬,我會建議局裡重新安排你的工作!”
文洪冷冷地盯着鄭凡同,他也明白鄭凡同手裡確實有這個權力,絕非是在嚇唬他。文洪實在是搞不清楚像鄭凡同這號人,怎麼會走上領導崗位!而且是刑偵要害部門的領導崗位!現在他把整個警隊搞得是烏煙瘴氣不說,還容不得下屬的絲毫解釋。隊長高振邦已經是置身事外的態度了,如果自己這個副隊長再不堅持,這刑警隊都成了什麼樣的氛圍了!
文洪想到這裡,已經知道自己該怎麼做了。正所謂“無欲則剛”,他收起筆記本,平靜地對鄭凡同說:“用不着鄭副局長費心,我現在就去楊局長那裡。”說罷起身離開了會場。身後所有的人都眼睜睜地看着他,那表情也說不出是佩服還是擔心,就連鄭凡同也感覺到吃驚不小。
文洪見了楊局長,將剛剛會議上發生的事情簡要地說了一遍,同時轉述了鄭凡同要局裡重新安排他工作的意思。
其實對於分局刑偵治安部門的工作,楊局長早已經看出了一些端倪。儘管局領導班子每週都有碰頭會,可鄭凡同分管的工作向來都是“一片大好”,楊局長根本沒想到事態已經發展到了這個程度,這樣下去這刑偵隊伍豈不是亂了套!他沒有當即表態,只是對文洪說:“文洪,這個事情我知道了。你仍然回去做你的副隊長,在工作中依然要嚴守法律按照程序辦案,以後刑警隊再出現推諉、扯皮的現象,你直接找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