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出現了三配角,二人一鳥,哈哈。歡迎猜測他們的身份喲~
上午好像都忙,沒什麼人看,偶放在中午十二點試試。
------題外話------
“無恥、混蛋、滾開!無恥、混蛋、滾開!無恥、混蛋、滾開……”那隻精神異常的小綠鳥又開始上竄下跳,撲騰着翅膀,像只瘋鳥。
南少瑜默默地給她點了個贊。
“這上面沾了藥味,正是我用的藥。我今日與妻君曾見過他,給了他錢銀,正是這些!你,冤枉他了!”他雖退到了南少瑜身邊,說話卻是毫不畏懼。
“公子,可不要維護他而亂說!”女子黑沉着臉,陰冷的臉色令林陌曰退到南少瑜身邊。
林陌曰湊前一看,細細一聞,說道:“這是我給他的。”
“小店有人失竊,在這廝身上尋得,他一介乞兒,哪來那麼多銀兩,還不是偷的!”爲首的女子從懷裡摸出一些碎銀和銅錢,朝衆人伸了伸,彷彿是展示鐵證。
“他若偷東西,你們應當將他交給官府,而不是動用私刑!”南少瑜攔住欲往前走的那些人,說道。在她的認知裡,凡做錯了事,該由律法審判,而不是動用私刑。“再說,他偷了你們什麼,你們緊追着他不放?”
男子搖搖頭,懇求她的信任。
“你偷東西了?”賣鳥女子轉向男子,與他對視,問道。
“他偷東西,念在他是男子的份上,我們只想將他遊街示衆,可他居然敢跑!”
“他只是一介男兒,你們堂堂大女子,爲何對他如此兇狠?”賣鳥女子冷冷掃了一眼那些女子手中的棍棒,將物件放在一旁,脫下自己的外衫走到那乞兒的身邊,罩在顫抖的他身上。
“抓住他!”跟來幾個強壯的女子,持着棍棒,一步一步靠近那男子。
那個乞兒!那個不願接受別人施捨後又不見了的乞兒?他怎會如此落魄,衣裳怎成了這副模樣?初見之時,衣裳雖是襤褸,卻還是能遮住身子的。
忽然,林陌曰拉了拉她的衣袖,說道:“我們見過他,他是那個乞兒。”
南少瑜的怒火頓時消散,眉頭深鎖。這是怎麼回事,是誰如此對待他,把他當成什麼了?
她擡眸朝那衝撞之人狠狠望去,只見他衣着襤褸,布片只是遮蓋了他的重要部位,手臂、小腿都露在外面。他頭髮蓬亂,滿臉髒污,看不清模樣。他的脖子上鎖着重重的鐵鏈,沉沉地掛在胸前。他躲在角落,手背在身後,害怕地看着衆人。
南少瑜站穩,見林陌曰倒在地上,忙去將他扶了起來。拍了拍他身上的塵土,又將他的手彈開,在略有些昏暗的光亮下檢查他的傷口。索性,並無擦破,陌陌也沒受傷,否則她定要將那衝撞之人狠狠打一頓,怎麼走路的!
正欲轉身,一個鬼魅的身影倏地一下擦過南少瑜,又衝向林陌曰,生生將他撞倒在地。林陌曰本能地用手掌支撐住身體,誰知擦到了傷口,疼得倒抽一口氣。
林陌曰衝着南少瑜搖搖頭,可憐兮兮地看着她。南少瑜一陣心軟,便答應了。
“陌陌,陌陌!”小鳥多喚了幾次,這名兒喚得更順了。
這鸚鵡或許聽懂了人言,忽然安靜了下來,衝着林陌曰叫喚:“陌~陌~陌~陌~”可憐兮兮地望着他。
這是一隻精神不太正常的鸚鵡吧?南少瑜不禁如此想到。暴跳如雷,精神有異,可不要傷了人!“陌陌,這隻鸚鵡很不對勁,還是不要了吧?”
“無恥、混蛋、滾開!”那小鳥暴怒,在籠中上竄下跳,聲音亢奮。
無恥、混蛋、滾開。南少瑜與林陌曰均是訕訕一笑,一時間不知說些什麼。難怪沒人要!
女子不緊不慢地收攤,聞言,微愣片刻,淡淡答道:“無恥,混蛋,滾開!就這六字。”
“它會講六個字,不知是哪六個字?”林陌曰問道。
林陌曰伸手欲提,被南少瑜搶了先,提在手中,眼中含怒,瞪着它。小鳥側過頭,斜眼看着她,彷彿是不屑的模樣。
女子亦覺得有些出乎意料,微愣了片刻,站起身來,將鳥籠提起遞給林陌曰,說道:“既然如此,此鳥便送給公子了,望公子好生對待。”
南少瑜張大了嘴,不可置信地看着這一幕。
林陌曰有些手舞足蹈,高興地轉回頭對南少瑜說道:“快聽,它說話了。”
“陌~陌~”鸚鵡特有的聲音,帶着些許破音與生硬,從這隻綠鳥的喙中發出。
呵呵,原來是賣不出去。只會講六個字,那還有什麼意思!南少瑜拉了拉林陌曰,說道:“既只會講六字,那無趣的很,陌陌,還是等日後,送你能吟會唱的,如何?”
“此鳥只會講六字,若可以讓它吐出第七個字,那便是有緣人。”
“何爲有緣人?”南少瑜略微有些怒意。
“此鳥只送有緣人。”
“不賣,你爲何還在擺攤?”莫名其妙,既然不賣,爲何不收攤?
“不賣!”女子淡淡地答道。
女子這般回答,又從未與她對視,南少瑜覺得有些不舒服,彷彿是被人漠視一般。“我買了!”她的語氣有些冷。
“要多特別便有多特別。”
“哦,如何特別?”聞言,南少瑜問道。她認爲的特別是什麼?
那女子並未擡眸,視線仍是在綠色鸚鵡身上,答道:“對,很特別。”
“這隻鸚鵡很特別。”南少瑜微笑着衝攤主說道。
這隻鸚鵡通身綠色,體型不大,歪着腦袋與林陌曰對視。南少瑜彎腰看它時,它又與她對視,仍是歪着頭的模樣。
“竟然還剩一隻!”南少瑜徑自走到攤前,上下打量着這唯一的鸚鵡。
竟然還有一隻!林陌曰有些興奮,像發現新大陸似的,躬身,眼睛溜溜地觀察那隻小鳥。
人羣若要散,片刻便能散。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攤前不剩一人,唯有攤主略有些慵懶地坐着。她的模樣大概二十五歲左右,身穿青衣,對過往的行人不聞不顧,自顧自地逗弄着攤上唯一的綠色的小鳥。
林陌曰對她的安慰一笑置之。“哪有會唱歌的鸚鵡,你騙我!”
“不就是一隻小鳥嘛,若真沒了,日後給你抓一隻更厲害的會唱歌的鸚鵡。”
“原來是鸚鵡。”林陌曰望着遠去的人的背影,癟着嘴嘆息道:“等人羣散去,鸚鵡也沒了。”
人羣漸漸開始涌動,再後來便見幾人提着一隻鳥籠,裡面關着一隻羽色豔麗的小鳥。看樣子,應當是鸚鵡。那些人容光煥發,看着籠中鳥甚是寶貝,還時不時逗弄。
二人稍微離人堆遠了些,靜靜地等待人羣散去。時不時的歡呼聲一波高過一波,惹得林陌曰愈發好奇。南少瑜又何嘗不是,好奇地直想將人羣撥開,帶着林陌曰一探究竟。
南少瑜一把抓住了他,佯裝怒意,喝道:“小心你的手!待人羣散了些,我們再去看。”
林陌曰耷拉着雙手跑了過去,在人羣外踮着腳尖左看看右看看,試圖擠到人羣中去。
南少瑜順着林陌曰所指的方向望去,果然男男女女圍在一堆。
“妻君,你看,那邊好多人。”
南少瑜沒有過癮,腹中的那條饞蟲又開始蠢蠢欲動,無奈又四處搜尋美食。
於是,一隻小紅薯被南少瑜、林陌曰你一口我一口地吞入腹中,當然大部分還是進了林陌曰的腹中。
“好吃你就多吃點。”
果然甜甜的,人間好美味!林陌曰又咬了一口,津津有味地咀嚼,讚道:“好吃,好好吃!”
溫熱鬆軟的紅薯貼在他的脣瓣,還未品嚐,便已感覺到甜甜的滋味。林陌曰並未看着嘴邊的食物,只是呆愣地看着南少瑜,然後輕輕咬了一口,動作輕柔優雅。
她一擡眸,便見林陌曰盯着她看,尤其是盯着她的烤紅薯看。那神情,像極了幼童對好吃的東西的渴望。南少瑜被他盯得有些不好意思,猶豫了片刻,將紅薯湊到他的嘴邊,說道:“想吃就吃吧。”只是烤紅薯而已,沒什麼大不了的,百里君遷亦只是說不要亂吃罷了。
甜,好甜,香噴噴!純天然無公害,大自然的饋贈!南少瑜毫不吝嗇自己的溢美之詞。
滾燙的紅薯拿在手上,南少瑜迫不及待地撥開了外皮,咬了一口。哇塞,好燙,連牙齒都被燙到了!她的嘴離開這罪惡之源,朝它吹了幾口氣,才輕輕咬了一小口。
原來是百里君遷要他忌口。南少瑜嘆了一口氣,表示無奈,只要了一隻。
“君遷哥哥說我傷未好,不准我亂吃東西。”林陌曰如泄了氣的皮囊,萎焉地站在一旁。
“真的不要?”南少瑜問道。明明想吃,眼睛還偷偷瞟着烤食,卻又說不要。“這可是人間美食,你當真不要?”
林陌曰看了看攤上的食物,眼裡滿滿的都是食慾,卻強行將口水嚥下,不甘願地說道:“不要。”一張小臉滿滿的失落。
“烤紅薯的香味!”一縷一縷的烤紅薯香味飄來,南少瑜嚥了咽口水,拉着林陌曰走到烤食攤前。搓了搓手掌,強忍着即將掉下的口水,問道:“陌陌,你要不要?”
衛國王都最大的集市,果然名不虛傳。吃喝玩樂,新奇之物,亂花人眼。
兩排燈籠高高掛,照亮了整條街。人行穿梭,摩肩接踵,三五成羣,四下光顧。
林府就在集市的其中一條街上,未至門口,遠處的吆喝聲、歡叫聲便已入了雙耳。南少瑜有些興奮,她還沒見過傳說中的集市,集市到底是怎樣的存在?
五月初一到五月初三有衛國王都最大的集市,尤其是夜晚,燈火通明,便是連宵禁都取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