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包括什麼內容?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會議要求,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
—— 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爲新的歷史條件下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完善法律體系指明瞭方向。只有經濟社會發展的各方面實現有法可依,只有不斷提高立法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才能實現良法善治,才能爲依法治國提供基本制度依循。
—— 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是法治的核心問題。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法律得不到實施,形同虛設。
—— 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嚴格執法、公正司法,離不開對法律實施的強力監督。只有加強對法律實施的監督,才能防止腐敗,糾正以言代法、恃權凌法、徇私枉法之風,才能防止和糾正有法不依、執法不嚴之風,才能在全社會形成尊法守法之風,社會主義法治纔會有權威性,纔會有生命力。
—— 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是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必然要求,是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的重要舉措,是憲法法律得以貫徹實施的重要手段。只有保障體系科學、機制健全、資源充分,才能確保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爲憲法法律統一正確實施提供基礎。
—— 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既是適應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的需要,也是加強黨的建設、進一步提升黨的執政能力的內在要求。作爲一個擁有8000多萬黨員、在13億多人口大國長期執政的黨,加強黨內法規規範化、體系化建設,是推進黨的建設、保持黨的先進性和旺盛生命力的重要方式與保障。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