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村民委員會的經濟責任審計包括哪些事項?
村民委員會成員實行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審計包括下列事項:(一)本村財務收支情況;(二)本村債權債務情況;(三)政府撥付和接受社會捐贈的資金、物資管理使用情況;(四)本村生產經營和建設項目的發包管理以及公益事業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情況;(五)本村資金管理使用以及本村集體資產、資源的承包、租賃、擔保、出讓情況,徵地補償費的使用、分配情況;(六)本村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要求審計的其他事項。
(本章完)
228.村民委員會的經濟責任審計包括哪些事項?
村民委員會成員實行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審計包括下列事項:(一)本村財務收支情況;(二)本村債權債務情況;(三)政府撥付和接受社會捐贈的資金、物資管理使用情況;(四)本村生產經營和建設項目的發包管理以及公益事業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情況;(五)本村資金管理使用以及本村集體資產、資源的承包、租賃、擔保、出讓情況,徵地補償費的使用、分配情況;(六)本村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要求審計的其他事項。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