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野生動物保護法》所規定的要保護的野生動物包括哪些?
本法所保護的野生動物,是指珍貴、瀕危的陸生、水生野生動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國家對珍貴、瀕危的野生動物實行重點保護。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分爲一級保護野生動物和二級保護野生動物。
珍貴、瀕危的水生野生動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動物的保護,適用漁業法。
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九條規定,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名錄及其調整,由國務院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准公佈。
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制定並公佈,報國務院備案。
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及其調整,由國務院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並公佈。
(本章完)